最新公司员工守则3篇

综合文章 时间:2023-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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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最新公司员工守则3篇(公司员工守则是合法的吗),以供借鉴。

最新公司员工守则3篇(公司员工守则是合法的吗)

最新公司员工守则1

  为了创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无上为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更好地服务于每一位客户,公司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定,望每一位员工都自觉遵守:

  一、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不得早退,不得旷工。

  二、工作期间不可因私人情绪影响工作。

  三、员工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

  四、上班时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嬉戏打闹、赌博喝酒、睡觉、做个人私事而影响公司的形象,确保办公环境和车间环境的安静有序。

  五、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级,有何正确的建议或想法用书写文字报告交与上级部门,公司将做出合理的回复。

  六、服从分配、服从管理、不得损坏公司形象、透漏公司机密。

  七、认真耐心听取每一位客户的建议和投诉,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

  八、员工服务态度:使用标准的专业文明用语,做好积极、主动、热情、微笑及训练有素的语音、语速和语调的服务。九、电话接听:遵守电话使用规范,工作时间应避免私人电话。如确实需要,应以重要事项陈述为主。

最新公司员工守则2

  电器商场员工守则

  一、 店长工作职责:

  店长工作职责是每一个店店长执行店务工作的基本准则,明确店长的工作职责,有利于店长把握店铺日常工作环节的管理。合理的运用公司赋予店长应尽的责任。并在店铺每日运做的各个环节把握重点,创造佳绩。

  1、理解品牌的经营方针,依据品牌的特色和风格执行销售策略。

  2、遵守公司各项规定,执行上级指示,完成公司下达任务。

  3、负责管理专柜的日常工作,监督考核导购的工作表现,及时反映员工动态,并对导购进行培训。

  4、负责盘点、帐薄制作、商品交接的准确无误。

  5、负责店面內货品补齐,商品陈列。

  6、协助主管处理与改善专柜运作的问题。

  7、协助主管与所在商场的沟通与协助。

  8、定时按要求提供周围品牌在商场的公关推广活动。

  9、了解周围品牌销售情况,登记并提供每天店內客流量资料。

  10、激发导购工作热情,调节卖场购物气氛。

  二、 店长日常工作重点

(一)、人员管理内容:

  人员管理是店长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因为在这个舞台上,不是一个人唱主角戏,一个完整的故事,是需要多个人物来表现的。而店长,则需要把这些人物有效的组织在一起的。以保证演出的质量。作好店面的人员管理工作,对提高工作效率和提升销售业绩,都起着致关重要的作用。掌握店面人员管理的方法,对店长的工作与成长有着极大的帮助。

  1、做到考勤的合理控制与人员的妥善安排。它包括安排合理人员的排班、休假、交接班和有效的运用代班人员。

  2、能够体谅有特殊困难的员工。

  3、能解决内部纠纷,改善人际关系。

  4、善于发挥团队精神,避免影响业绩现象发生。

(二)、日常管理工作内容:

  店面是一个表演的舞台,店堂内的硬件设施就是布景和道具,而公司一年四季不断变化的货品构成了故事的素材。店长要把这些素材组织成吸引人的故事,讲给每一位光顾的客人。故事讲的好不好,客人爱不爱听,全凭店长的组织、策划和安排、带动。

  营业前:

  1、开启电器及照明设备。

  2、带领店员打扫店面卫生。

  3、清点货品,专卖店要清点备用金。

  4、核对前日营业报表,传送公司。

  营业中:

  1、检查导购仪容仪表,整理工服,佩带工牌。

  2、店长需掌握每日销售情况。

  3、控制卖场的电器及音箱设备(专卖店)。

  4、备齐包装纸、包装袋,以便随时使用。

  5、维护卖场、库房、试衣间的环境整洁。

  6、及时更换橱窗、模特展示、商品陈列。

  7、注意形迹可疑人员,防止货物丢失和意外事故的发生。

  8、及时主动协助顾客解决消费过程中的问题。

  9、收集市场信息,做好销售分析。

  10、整理公司公文及通知,做好促销活动的开展前准备和结束后的收尾工作。

  营业后:

  1、 核对帐务,填写好当日营业报表。

  2、 营业款核对并妥善保存,留好备用金。(专卖店)

  3、 检查电器设备是否关闭,杜绝火灾隐患。

  4、 专卖店检查门窗是否关好,店内是否还有其他人员。

  三、 店长权利:

  店长作为商厦管理组织中的一员,为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其

  在本店人事、货品方面拥有以下指定权利:

(一) 人事方面

  1、 有权利参与营业人员的招聘、录用的初选。

  2、 有权利向专柜、商厦建议辞退不符合公司要求或表现恶劣的员工。

  3、 有对员工给予奖励和处罚的权利。

  4、 有权利根据员工表现向专柜、商厦提出调动、晋升、降级、辞退的意见。

  5、 有权利对员工的日常工作表现进行检查和评定。

(二) 货品方面

  1、 有权利对公司的配货提出意见和建议。

  2、 有权利拒收有质量问题的货品。

  3、 对店内的货品调配有决定权。

  四、店长考核标准:

  1、 能够遵守公司、本品牌、专柜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上级指标,完成公司下达任务;

  2、 能够妥善安排本专柜日常各项工作,做到盘点、帐薄制作、商品交接准确无误;

  3、 能够主动了解周围品牌销售情况,通过每天店内客流统计分析销售状况变动的原因,并及时改善;

  4、 能合理安排组织本店的各项组织(评比、学习等)活动,围绕公司整体企业文化能形成本店良好的文化;

  5、 每月在公司各项人员、货品、卫生、安全等检查中均能排到前前三名;

  6、 能够协调所在本品牌、专柜与商厦进行良好沟通;

  7、 具有很强的销售管理能力,销售业绩在本店中最好;

  8、 具有极强的学习力,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9、 善于帮助本店中所有员工改善工作状态,能够全面培训指导本店员工正确工作;

  10、 具有强烈的自我约束意识,评选当月无违纪现象,能在员工中起到榜样带头作用;

  11、 能与店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在本店员工中具有极强的威信;

  12、 穿着打扮稳重、大方、得体;

  13、 言谈举止彬彬有理,有教养;

  14、 处事公正果断。

最新公司员工守则3

  一、成立员工行为规范考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物流控股公司员工行为规范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事务部。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在职职工。

  三、检查内容

  根据员工行为规范内容检查相关事项。(附:员工行为规范)

  四、处罚标准

  员工行为规范考核工作小组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员工行为规范的现象考核如下:

  1、职工工作时间迟到早退30分钟内的1次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50元,迟到早退30分钟至60分钟内的1次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100元。旷工1天(不足1天的按1天计算)不予支付半月效益工资,2天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3天不予支付季效益工资,3天以上不予支付年效益工资。

  2、上班脱岗、窜岗、睡岗、私自外出、玩游戏、上网炒股、因私网购、观看与工作无关娱乐视频、干私活,首次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200元。1年中有2次违反同类规定的,不予支付当事人季度效益工资。1年中有2次以上或被上级机关查处有以上违规行为的,给予待岗处理。

  3、上班期间饮酒、打架斗殴,首次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400元。1年中有2次违反同类规定的,不予支付当事人当季效益工资。1年中有2次以上或被上级机关查处有以上违规行为的,给予待岗处理。

  4、因未关好门窗、未关掉电源、办公室未锁门等,但未造成损失的,发现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若无法确认当事人的由部门承担相应责任)当月效益工资100元;造成损失的,根据损失情况予以赔偿。

  5、因公外出时,无故造成通讯不畅,未造成损失但影响工作的,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100元;造成损失的,还应根据情况酌情赔偿。

  6、因接待来客、电话礼仪、语言交流、名片递接不规范,被客户投诉,经查实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200元;对公司产生损失、造成不良影响,视情节严重程度研究决定。

  7、因电脑使用不当,电子邮件使用不当,文件管理不当,记录、证据等保存不当,造成公司文件时间延误、信息泄密等,发现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200元;造成损失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研究决定。

  8、不按规定时间就餐,不文明就餐,影响公司形象的,发现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100元,并进行严肃处理,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

  9、在上班时间、公司开展集体活动等场合,职工未按公司要求着装的,一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50元。

  10、无故不参加会议或者培训,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200元;让他人代签到,或者迟到早退的,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100元;手机铃声未关闭、会场接听电话、随意进出会场、会议中喧哗影响他人的,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50元。

  11、在禁烟场所抽烟的,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50元。

  12、职工如有以下行为,进行待岗处理:

(1)在公司范围内竞争未能上岗、不参加竞争上岗或参加竞争上岗后评比不合格的职工,按待岗处理,待岗时间直到竞争上岗为止。

(2)在公司管理中不服从工作分配,无理取闹,影响公司或部门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待岗1—3个月。

(3)经有关部门查实,有其它违法乱纪行为不够刑事处理的或被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的,待岗6—9个月。

(4)不按组织程序反映问题或违反《江苏省信访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组织群众上访的,待岗1—3个月。

(5)当班期间违反劳动纪律,窜岗、睡岗、迟到、早退、干私活、打牌、喝酒、玩游戏,被上级单位查处的待岗1—3个月。

(6)经查实发现有敲诈勒索客户行为的,待岗3—6个月。如造成经济损失,严重影响公司形象的,另行处理。

(7)不履行工作职责,给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经济损失或造成严重影响的,待岗3—6个月。

(8)旷工1—3天的,待岗1—3个月;旷工3—6天的,待岗3—6个月;旷工6天以上的待岗1年。

(9)经查实弄虚作假、无故请病假的,待岗1—3个月。

(10)不服从行为规范考核的待岗1—3个月。

  职工待岗视情节轻重设定待岗时间,待岗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待岗期间完成单位安排正常工作,按连云港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薪酬。职工待岗结束后不服从公司安排或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五、分级负责制

  员工行为规范考核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

  1、职工被上级单位查处违反纪律行为造成公司不良影响的,追究控股公司主管领导、分管领导、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及所属分(子)公司负责人、副职、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具体处罚:控股公司主管领导不予支付1000元当年效益工资、分管领导800元、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800元、所属分(子)公司负责人1000元、副职800元、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800元、部门负责人1000元。同类事项被上级单位再次查处的,当事人处罚翻倍。

  2、职工被公司查处违反纪律行为的(行为范围为第四章第1—3条规定),追究当事人所属控股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或分(子)公司负责人、副职、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具体处罚:所属控股公司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或分(子)公司负责人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200元、分(子)公司副职100元、分(子)公司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100元、部门负责人200元。

  六、其它事项

  1、原管理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按本规定执行。

  2、本规定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或办法执行。无管理制度和办法参考的,经公司研究确定。

  3、行为规范被考核违规的人员不得参加当年度评优。

  4、各分子公司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5、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员工行为规范考核工作小组。

  6、本规定经民主程序审议通过后,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