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借用协议.1【3篇】 借用学区房上学协议

综合文章 时间:2022-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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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借用协议.1【3篇】 借用学区房上学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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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无偿使用协议

  甲方:阜康市鑫泰燃气公司

  乙方:阜康市新驿商贸运输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乙方无偿使用甲方所提供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房屋的坐落情况

  甲方提供给乙方无偿使用的房屋位于新疆阜康市鑫泰燃气公司一楼。

  第二条 使用期限、用途

  1、该房屋无偿使用期为12个月。自2011年5月23日起至2012年5月23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甲方无偿提供的房屋仅作为办公使用。

  3、无偿使用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继续使用,则必须在使用期满一个月之前与甲方协议,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使用协议。

  第三条房屋使用

  在无偿使用期内,乙方应合理使用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做好房屋卫生打扫,爱护环境卫生。

  第四条协议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协议。

  2、乙方在房屋无偿使用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

  协议,收回其所提供乙方无偿使用的房屋:

(1)未经甲方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的。

(2)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本协议约定的房屋使用用途。

(3)利用甲方无偿提供的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3、无偿使用期满前,乙方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无偿使用期满1个月前与甲方协商。

  4、无偿使用期满协议自然终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协议无法履行的,协议终止。

  第五条房屋归还时,应保证设备、设施完好。

  第六条乙方在无偿使用此房屋期间,如发生意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乙方在无偿使用此房屋期间,房屋上下水、电、宽带、暖气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章)后生效。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电话号码:0994-电话号码:0994- 签约日期:2011年5月23日签约日期:2011年5月23日 签约地点:阜康鑫泰燃气公司签约地点:阜康鑫泰燃气公司

  阜康市新驿商贸运输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阜康市新驿商贸运输有限公司于2011年10月21日召开股东会议,决议变更公司经营地址,并决定原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原公司章程第一章第二条内容为:“公司名称:阜康市新驿商贸运输有限公司公司住址:阜康市迎宾路11号一楼”

  现修正公司章程第一章第二条内容为“公司名称:阜康市新驿商贸运输有限公司公司住址:阜康市乌奇西路鑫泰燃气公司一楼

  二、其他事宜均按阜康市新驿商贸运输有限公司原章程执行。

  三、本修正案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后生效。

  四、本修正案一式两份,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公司留存一份。

  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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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 议 书

  甲方:

  乙方:

  根据2013年11月1日市政府会议和区委、区政府区划调整的有关文件

  精神,按照政府常务会议(2014)第六次会议纪要的要求,区借

  用房屋,作为办公场地,特签订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借用期限:

  借用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另行建设新港派出所建成日止。

  二、房屋面积:

  值班室、前后两栋三层平房及有关配套设施场地,房屋建筑面积约平

  米,前后楼前部分空坪面积约为平米。

  三、双方责任:

  1、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保证乙方办公正常使用,并协调支持

  办理有关手续,处理相关事宜。

  2、乙方使用期间,根据自身办公空间功能需求,在保证房屋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对房屋进行改造,使用期间必须爱护房内设施,负责房屋维修、维

  护以及日常管理。

  3、在本协议期内,若乙方从事与本协议无关的工作,甲方有权终止协

  议,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使用权,更不得无故终止协议。

  四、本协议发生争议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开福区政府

  协调处理。

  五、本协议一式2份,甲方1份,乙方1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经办人:经办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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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借用协议书

  经霍州煤电集团乡宁鑫博煤业有限公司(简称甲方)、乡宁尉庄桐上村小学(简称乙方)以及乡宁县桐上村委会(简称丙方)三方协商,甲方愿意将原天和煤业主体房屋(办公楼、餐厅楼)无偿借给乙方从事义务教育使用,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借房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有效期为年。

  二、乙方入住后,应及时更换门锁,否则发生意外与甲方无关。

  三、乙方承担使用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更不能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必须爱护房内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维修,否则照价赔偿。

  四、在本协议期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合法居住权,不得收回房屋或转租他人,更不得无故终止协议;若乙方借办学之名在学校周围从事其他与教育无关的工作,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五、乙方在使用期内的安全管理责任全部由乙、丙两方共同承担,如发生火灾、煤气中毒、偷窃、违法、伤亡等事故均与甲方无关。

  六、若乙方在本协议期满后需继续租用此房,应提前壹月与甲方商议。

  七、甲乙双方在协议期内,均不得违约,如遇特殊原因,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八、如果拆迁此房乙方无条件搬出。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行作废。

  甲 方:霍州煤电集团乡宁鑫博煤业有限公司矿 长:

(盖 章)

  方:乡宁尉庄桐上村小学

  丙 方:乡宁县桐上村委会

  年月校 长:(盖 章)年月村委会主任:(盖 章)年月

  日

  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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