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评审记录3篇(综合应急预案内部评审记录)

综合文章 时间:2022-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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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评审记录3篇(综合应急预案内部评审记录)

应急预案评审记录1

  2014年12月消防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与评审记录

  一、应急预案名称:消防应急救援演练

  二、演练基本要求:项目所有人员参加或观摩,在演习中一切行动听指挥,各分工小组密切配合,在演习中避免各种安全事故发生。

  三、演习类型:消防水灭火和干粉灭火

  四、演习的基本任务:将事发火灾用最快的速度将火扑灭。

  五、演习目标:

  1.通过这次火灾事故演练,使项目管理人员明确自己的职责和应急行动程序,以及应急队伍的协同反应水平和实践能力。

  2.使全体作业人员熟练正确使用消防水带灭火和正确使用干粉灭火器灭火。 3.验证本项目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合理性、实用性、可用性、可靠性、4.提高员工避免事故、防止事故、抵抗事故的能力、提高事故的警惕性。

  六、演练时间:2014年12月11日

  七、演练地点:华南城一期江南上城项目施工现场

  应急指挥人员:总指挥: 薛思军

  现场副总指挥: 杨溢

  参加演习人员:项目所有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 评价人员:薛思军、杨溢、周维平、杨俊

  八、对演练效果、及应急预案充分性、适宜性的评价结果:

  通过演习证实项目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是可行的、适宜的,增强了承担应急救援预案任务的信心,对每个成员的技术和能力都有很大的提高,同时也体现出了部分缺欠。

  九、预案改进完善:

  1.项目内通讯信息流通比较慢,应急信息员没有及时将火灾信息报告到应急组长和抢险人员处。

  2.人员紧急疏散,撤离路线及安全点所用的临时标识。 3.人员应急意识不足,应急响应比较慢。4.没有将分包单位管理人员纳入应急响应小组。

  5.应急响应小组的分工不明确,部分人员不了解各自的职责。

  记录人:

  审核人:

  保存部门:安全科 华南城一期江南上城项目施工现场

应急预案评审记录2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为了贯彻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编制本指南。

  评审方法

  应急预案评审采取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两种方法。形式评审主要用于应急预案备案时的评审,要素评审用于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的应急预案评审工作。应急预案评审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意见进行判定。对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应给出具体修改意见或建议。

(一)形式评审。依据《导则》和有关行业规范,对应急预案的层次结构、内容格式、语言文字、附件项目以及编制程序等内容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应急预案的规范性和编制程序。应急预案形式评审的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附件1。

(二)要素评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导则》和有关行业规范,从合法性、完整性、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操作性和衔接性等方面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为细化评审,采用列表方式分别对应急预案的要素进行评审。评审时,将应急预案的要素内容与评审表中所列要素的内容进行对照,判断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指出存在问题及不足。应急预案要素分为关键要素和一般要素。应急预案要素评审的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附件

  2、附件

  3、附件

  4、附件5。

  关键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必须规范的内容。这些要素涉及生产经营单位日常应急管理及应急救援的关键环节,具体包括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与处置和应急响应程序与处置技术等要素。关键要素必须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实际和有关规定要求。

  一般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可简写或省略的内容。这些要素不涉及生产经营单位日常应急管理及应急救援的关键环节,具体包括应急预案中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单位概况等要素。

  评审程序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一)评审准备。成立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落实参加评审的单位或人员,将应急预案及有关资料在评审前送达参加评审的单位或人员。

(二)组织评审。评审工作应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主持,参加应急预案评审人员应符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要求。生产经营规模小、人员少的单位,可以采取演练的方式对应急预案进行论证,必要时应邀请相关主管部门或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讨论并提出会议评审意见。

(三)修订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应认真分析研究评审意见,按照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评审意见要求重新组织评审的,生产经营单位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应急预案重新进行评审。

(四)批准印发。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论证,符合要求的,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

  评审要点

  应急预案评审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结合生产经营单位工作实际,按照《导则》和有关行业规范,从以下七个方面进行评审。

(一)合法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有关部门和上级单位规范性文件要求。

(二)完整性。具备《导则》所规定的各项要素。

(三)针对性。紧密结合本单位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

(四)实用性。切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相适应。

(五)科学性。组织体系、信息报送和处置方案等内容科学合理。

(六)操作性。应急响应程序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切实可行。

(七)衔接性。综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形成体系,并与相关部门或单位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的评审工作可参照本指南。

应急预案评审记录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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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评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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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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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急预案演练人员签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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