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工程测量管理办法[]3篇(高速公路测量工作内容)

综合文章 时间:2022-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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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工程测量管理办法[]3篇(高速公路测量工作内容)

高速公路工程测量管理办法[]1

  道安高速公路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道安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和管理,规范监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优良,有效控制工期和工程费用,提高投资效益及工程管理水平,使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重点项目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从事工程监理活动,应当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监理单位设置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监理办),负责全工程项目监理工作。

  第三条

  凡是在道安高速公路项目从事监理工作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道安项目公司负责对全线监理单位及其工作实施管理、监督、协调和服务。监理单位必须接受项目公司的监督检查。

(一)项目办

1.负责审查批复《道安高速公路监理规划》、《道安高速公路监理实施细则》;

2.监督检查监理单位合同履行情况;

3.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监理单位和施工、设计等参建单位发生异议与争端时,及时协调解决;

4.负责组织对监理工作日常考核。

(二)项目公司部门(工程部、技术质量部、合约部等)职责

  位标准化建设情况,将标准化建设纳入日常的管理之中,按照标准化实施要求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指导、检查。

  第三章 管理制度

  第六条

  监理定期报告制度

  监理单位须按项目公司要求按时报送各类相关报表,定期(月、季、年)向项目公司书面报告监理工作情况,若遇重大问题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监理工作结束后,须向项目公司提交系统的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一)报表统计的时间、报告时间和上报份数。

1.月报:统计时间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报告时间为每月28日报送,纸质文档于当月30日前报送。

2.季报:上季度末月26日至本季度末月25日。

3.年报:上年12月26日至本年12月25日。

  月报、季报、年报由总监组织编写,各类报表均一式四份报送。

(二)监理月(季、年)报内容做到:

1.应按项目公司统一规定的格式编排;

2.内容全面,真实可靠,文字表述准确、言简意赅,尽量用图表或数据表述,签字、盖章齐全。

  第七条

  工地例会制度

  为加强项目公司(现场项目办)与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等的信息互通,建立工地例会制度,以便及时交流情况,部署工作。

(一)第一次工地例会应选择在工程开工之前的适当时间召开,由监理单位负责组织,项目公司相关人员及各参建单位都需参加。

  进场监理人员建立档案。

(二)监理单位要建立资料管理制度,须设专职资料管理人员,负责监理资料的建立和归档管理工作。

  第四章 监理工作及监理人员要求

  第十二条

  监理工作要求

(一)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以总监理工程师为首的工程技术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项目公司的要求配备“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管理水平高、生活作风好”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以工程质量管理为核心,加强现场旁站、抽检、试验、量测,特别要加强对隐蔽工程、关键部位的现场监理力度,确保任何一道工序的施工质量均达到要求。

(二)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办应对本项目的重要工序编写监理施工作业指导书或监理操作手册,明确施工要点和质量控制方法,指导、监督施工。

(三)深入开展质量通病治理工作,要求各施工单位根据本工程特点编制质量通病预控措施,监理办进行审查批复,全面提升工程现场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四)要切实把好“三关”,即开工关、工序关和中间交工验收关,具体是:原材料、人员、设备,施工组织方案不能满足要求的不能开工;上道工序不合格的不能进行下道工序;分项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的不予验收和计量。

(五)监理人员应有大部分时间在现场旁站,检查施工单位主要技术人员是否到位,使用的材料、设备是否已被批准,是否按规范和

4.执行和掌握技术标准、规范、设计图纸、施工承发包合同不严格,且造成较大损失或影响的;

5.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明显不能胜任监理工作岗位的;

6.对工程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应旁站而不到场的;

7.随意降低技术质量标准,进行检查验收的;

8.其它严重违纪、违规、失职行为,经核查属实的。

  第十四条

  凡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给予通报:

1.执行和掌握技术标准、规范、设计图纸、施工发包合同不严格,情节较轻的;

2.不认真填写监理日志,经提醒不纠正的;

3.其它一般违纪、违规、失职行为,经核查属实的。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未涉及的其它监理工作程序和要求,均按《交通运输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监理考评办法具体参照《道安高速公路工程管理目标考评实施细则》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道安项目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高速公路工程测量管理办法[]2

  高速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管理,规范高速公路工程设计变更行为,保证高速公路工程质量,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交通运输部或省发改委批准初步设计的我省新建、扩建高速公路工程的设计变更,应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设计变更,是指自高速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技术设计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等活动。

  第三条 高速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高速公路工程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符合高速公路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四条 高速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设计变更:

(一)连续长度10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

(二)特大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

(三)特长隧道的数量或通风方案发生变化的;

(四)互通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

(五)收费方式及站点位置、规模发生变化的;

(六)超过初步设计批准概算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较大设计变更:

(一)连续长度2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

(二)连接线的标准和规模发生变化的;

(三)路面结构类型、宽度和厚度发生变化的;

(四)大中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

(五)隧道的数量或方案发生变化的;

(六)互通式立交的位置或方案发生变化的;

(七)分离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

(八)监控、通讯系统总体方案发生变化的;

(九)管理、养护和服务设施的数量和规模发生变化的;

(十)其他单项工程费用变化超过500万元的(或批准概算小于15亿元,单项工程费用变化超过200万元的)。

  一般设计变更是指除重大设计变更和较大设计变更以外的其它设计变更。

  第五条 重大、较大设计变更实行审批制。

  重大、较大设计变更,属于对设计文件内容作重大修改,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未经审查批准的设计变更不得实施。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变更已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肢解设计变更规

  避审批。

  经批准的设计变更原则上不得再次变更。

  第六条 重大设计变更由省厅审核后报交通运输部或省发改委审批;较大设计变更由省厅负责审批;一般设计变更由项目法人负责审批。

  第七条 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等单位向项目办(项目法人授权的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以下同)提出设计变更的建议,设计变更的建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

  第八条 项目办对设计变更的建议及理由应及时进行审查核实。必要时,项目办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有关专家对设计变更建议进行经济、技术论证。

  第九条 一般设计变更建议,由项目办根据审查核实情况或者论证结果并经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后报项目法人决定是否开展设计变更的勘察设计工作。

  对较大设计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建议,项目办经审查论证确认并经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后报项目法人,由项目法人向省厅提出设计变更的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设计变更申请书。包括拟变更设计的工程名称、基本情况、原设计单位、设计变更的类别、变更的主要内容、变更的主要理由等;

(二)对设计变更申请的调查核实情况、合理性论证情况;

(三)省厅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省厅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开展设计变更的勘察设计工作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十条 设计变更文件完成后,项目办应当组织对设计变更文件进行审查并报项目法人。

  第十一条 项目法人在向省厅报审设计变更文件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设计变更说明;

(二)设计变更的勘察设计图纸及原设计相应图纸;

(三)工程量、投资变化对照清单和分项概、预算文件。第十二条 设计变更文件的审批应当在20日内完成。需要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第十三条 对需要进行紧急抢险的工程设计变更,项目办可先进行紧急抢险处理,同时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设计变更审批手续,并附相关的影像资料说明紧急抢险的情形。

  第十四条 省厅审查设计变更文件时,工程费用按《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的规定核定。

  第十五条 由于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的过失引起设计变更并造成损失的,有关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费用和相关责任。

  由于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勘察设计费和监理费等费用的变化,按照有关合同约定执行。

  由于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发生的工程建设单位管理费、征地拆

  迁费等费用的变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项目办应当建立设计变更管理台帐,定期对设计变更情况进行汇总,并应每季度将汇总情况报项目法人和省厅备案。

  第十七条 省厅对一般设计变更进行监督管理,并对一般设计变更管理台帐按一定比例随时进行抽查。对在抽查中发现的变更依据不充分、资料不齐全、程序不到位、费用计算不准确等,应要求项目法人予以纠正,已支付的费用责成扣回;对同期未抽查的变更,按已抽查的费用核减比例进行核减费用。

  第十八条 按照本办法规定经过审查批准的设计变更,其费用变化纳入决算。

  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不按照批准的设计变更文件施工的,省厅责令改正;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省厅责令停业整顿,上报交通运输部请求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第二十条 项目法人、项目办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省厅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权限、条件和程序审查、报批设计变更文件的;

(二)上报的设计变更依据不充分、资料不齐全、费用计算不准确的;

(三)批准同意由于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的过失引起的设计变更的。

(四)未经审查批准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实施设计变更的;

(五)将设计变更肢解规避审批的。

  第二十一条 设计变更审批部门工作人员在设计变更审查批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由主管部门或者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项目法人应制定一般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报省厅备案

  第二十三条 项目办应按照《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十二公开”的规定》和《〈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十二公开”的规定〉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公示。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

高速公路工程测量管理办法[]3

***********项目经理部

  工程管理办法

*************项目部

  工 程 管 理 办 法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项目经理部

  工程管理办法

  目 录

  1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2工程技术管理办法

  3劳务协作队伍管理办法

  4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5机务管理文件

  6材料管理文件

  7安全管理制度

  8施工队目标责任书

  9工区长目标管理责任书

  10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项目经理部

  工程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项目经理部

  工程管理办法

  施工形象。

***********项目经理部

  工程管理办法

  失5000元以下。

  一般质量事故:质量低劣或达不到合格标准,需返工或采取加强措施造成直接损失在5000-元之间。

  重大质量事故: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元-元之间的直接经济损失。

  特大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者。如发生质量事故,由项目部质量管理小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对责任人给予警告,视责任划分按主要责任10%次要责任3%的罚款(直接损失)给予处分,同时调离原岗位,重新进行岗位培训合格方能上岗;重大事故由项目经理部报上级主管部门酌情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提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项目经理部

  工程管理办法

  度评选,评选先进工区一个和若干优秀施工技术员,先进工区给予奖励5000-元,优秀施工技术员给予奖励1000-3000元。

  工程技术管理

***********项目经理部

  工程管理办法

  依据竣工资料编制文件,及时做好各类质量记录补全工作。如质量检验资料原因而影响到计量工作,给予当事质量检验人员100元/次的罚款。

***********项目经理部

  工程管理办法

  摆放整齐。

  劳务协作队伍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劳务分包管理工作,引导劳务协作队伍树立诚信经营意识,加强现场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减少劳务分包纠纷,确保民工工资的足额、按时发放,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为保证项目部和劳务队伍的双方利益,劳务协作队伍进场施工前必须先与项目部签定劳务及工程承包合作合同,合同必须由劳务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附授权委托书)签字,严禁“先进场后签合同”。

  2、劳务协作队伍的安全监控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关键和保证,因此,将劳务队伍的安全管理纳入项目部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责任体系,劳务队伍与项目部签定劳务合同时必须一同签定安全生产合同,并配备专(兼)职的安全防护员,在施工期间如因劳务队伍原因发生一切事故包括人员伤亡均由劳务队伍自行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及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同时接受地方政府、业主及项目部的安全处罚。

  3、土方劳务及工程承包合同与安全生产合同签定后,劳务协作队伍必须交纳合同总额的10%作为履约和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完工结算完毕,如无当地材料、生活欠款,且无拖欠民工工资,项目部将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具体以合同条款为准。

  4、劳务队伍与项目部签定劳务合同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劳务转包、分包,否则一经查实,项目部将予以清退,并没收履约保证金,***********项目经理部

  工程管理办法

  并自行承担退场引起的相关费用。

  5、劳务队伍必须按时完成项目经理部每月下达的工程计划,如进度滞后,项目部有权要求队伍进行整改、增加人员和设备投入;拒不执行或整改不力,工期或质量不能满足业主、监理要求的,项目部有权分割劳务队伍剩余工程,直至终止合同,劳务队伍必须无条件服从退场,并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

  6、为保证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项目部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其费用按工程量、时间长度、风险系数分摊至每个劳务队伍。

  7、所有劳务施工队伍进场后必须如实提供进场施工人员的人数及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填写项目部提供的统一表格《劳务队伍施工人员明细表》,并在项目部合同室备案;施工过程中劳务负责人须按月如实申报人员数量,由现场施工技术员审核并在施工日志记录在案,如发现虚报、假报者处以500元/次的罚款。

  8、为加强管理、增强队伍凝聚力,项目部所属劳务队伍禁止雇佣当地民工,如有违反对劳务负责人处以100元/人次的罚款,发现一次处罚一次,连续三次清退。

  9、劳务队伍施工前必须做好施工人员的岗前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质量等方面的培训教育,遵守当地的民风民俗,组织管理好施工队伍,服从项目部现场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坚守工地,请假离开须经工区长同意,每月不超过7天,否则超期每日罚款200元。

  10、合同履行期间,劳务队伍必须无条件服从项目部的生产调度、***********项目经理部

  工程管理办法

  质量、进度要求、安全文明指示等,反之处以500-1000元/次的罚款,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工区长或生产副经理签发,交合同室于结算时予以扣除。

  11、所有劳务队伍必须按照国家、业主、监理工程师、项目部的质量规章制度及要求施工,如因劳务队伍过失而导致的安全质量事故,由劳务队伍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同时项目部追究队伍的违约责任,对不按照质量要求规定完成的工程量不予结算;项目部如因施工队伍质量、安全环保等问题接到工作指令,对当事施工队伍处以500-1000元/次的罚款。

  12、劳务队伍施工现场必须做到整洁、整齐,现场施工人员必须自觉遵守项目部各项现场管理制度,杜绝不文明现象发生,自觉维护项目部良好的社会信誉,做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如发现违章者或不服从现场施工技术员整改通知者,项目部给予200元/次的罚款。

  13、所有劳务队伍必须尊重业主,服从监理,无条件服从业主、监理的工作指令,如发现有顶撞、侮骂、甚至殴打业主、监理行为时处以-元/次罚款并开除当事人,影响特别重大的队伍予以清退。

  14、项目部按劳务负责人每月提供并经审核的《劳务队伍施工人员明细表》确认民工工资,由项目部财务直接发放至民工;同时施工队伍必须将租用设备及每月结算支付情况(含材料、生活开支等)报至项目部合同室备案,项目部根据所报情况及当月完成产值支付劳务队伍工程款。

***********项目经理部

  工程管理办法

  15、如合同履约期间发生争议,项目部与劳务队伍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期间坚决禁止劳务队伍以任何理由停工要挟、上路拦车、聚众冲击业主、项目部等过激行为,如果发生上述行为对劳务队伍处以-元/次的罚款;行为特别恶劣、影响特别重大者给予清退,项目部按劳务队伍已完工程90%结算,并处以按剩余工程量合同造价200%的罚款,同时没收履约保证金(如有),若有违法犯罪行为,将上报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项目经理部

  工程管理办法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为有利于项目部对所属项目经营状况及时全面了解,及时掌握所属项目各劳务协作队伍结算支付情况,严格成本控制,加强资金人员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为项目经理决策及时提供切实可靠的依据,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项目经理部

  工程管理办法

  发生工程量结算,凡未经批准擅自增加的工程量或已发生而未经相关职能部门备案的工程量,项目部最终审核结算时有权不予结算。

***********项目经理部

  工程管理办法

  修补、养护等各种必要措施达到项目部或监理业主要求,直至验收合格,其发生费用自理。不合格工程不予计量结算,***********项目经理部

  工程管理办法

  渗沟等排水工程按实际长度结算。

***********项目经理部

  工程管理办法

  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副组长:彭成员:

**** ***、卓**** 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