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3篇 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综合文章 时间:2022-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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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3篇 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1

  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

  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年”的相关精神,进一步加强建设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有感领导、直线责任、属地管理”理念,实现项目部安全生产“零事故”“零伤亡”,建设平安工地为目的,特制定我工程处“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以安全生产责任为重点,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创造我市政工程处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强化我市政工程处参建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完善安全生产设施为整治重点,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行为,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三、组织领导

  为增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活动迅速开展,并落到实处,本着对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我市政工程处结合实际情况,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李兴唐

  副 组 长: 郭加强 李文耀 王建云 吴志斌

  项目负责人: 任刚健 雒利军 苗文平 吴志刚

  刘智勇 张军君 李荣政 白小红 杨海兵 曹志强

  成 员: 刘国斌 王宝亮 吴改梅 王小娟 薛晓芹 王翠莲 张秀玲 刘林林

  王月娥 任锐利 蔡建国 冯志平 郝强平

  四、整治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等政策的执行情况;

  4、事故报告程序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5、公路建设施工规范、规程执行情况。主要是管道安装及基坑开挖工程人工挖孔、支架垮塌、高空坠落、基础坍陷、吊装设备失稳等事故隐患的整治情况;高边坡和挡墙坍塌、高处坠落等隐患整治情况;临时工棚的搭建是否处于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地段;施工临时用电、施工人员安全防护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火工器材管理情况;

  6、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生产一线(包括临时雇佣人员)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持证上岗情况;

  7、应急预案制定完善、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8、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执行情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9、风险较大工程隐患防范情况;

  10、项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1、“平安工地”创建活动进展情况;

  12、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落实情况。

  五、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月25日至3月31日)按照项目办实施方案,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真正扎实有效的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有序开展,活动方案于4月1日报项目办。

(二)宣传教育阶段(4月1日至4月5日)组织全体参建职工及农民工,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条列》、《安全操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组织收看公司下发的反违章行为的曝光短片;以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为主要内容准备宣传材料,印制宣传品,在各生活区、施工现场、营地张贴宣传标语、制作宣传牌等。

(三)组织实施阶段(4月6日至10月30日)按照项目办安全生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切实落实各项工作责任措施,促进“三深化”和“三推进”各项工作落实。项目部安全管理组修订完善各种安全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严格审核“三类人员”资质证书。安全巡查车要经常巡视各个工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项目部安全管理组定期对各个工区进行抽查,对存在的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单,对管理混乱,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责任不到位的施工队严肃处理,屡整不改或整改后无明显效果的施工队进行经济处罚直至清除出场;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施工队及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对此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总结,对好的经验和做法树立典型并积极推广,巩固专项整治活动成果,形成专项整治长效工作机制。

  吕梁市供水公司市政工程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2

  原神LJ5字(2012)08号 签发人:张峰

  原神高速公路LJ5项目部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各部门、各施工队伍:

  为进一步加强我项目部承担的原神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建管处《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和《灵河高速公路(原神段)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灵河[原神段]建安[2012]12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

  全发展的理念,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总要求,以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要手段,以加强预防、落实责任、依法治理、应急处置、科技支撑为主要措施,严格落实各部门、各施工队伍的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为目标,严格落实各部门、各施工队伍的各项责任,把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实处,坚定不移地把安全生产工作推向深入,全力以赴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促进原神高速公路建设又好又快发展,以安全生产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2、工作目标

  通过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动我标各部门、各施工队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和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杜绝安全生产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实现“生产安全、质量安全、人员安全”;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査治理体系,各类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治理清除;对整改仍然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施工队伍,除予以通报批评和处罚款外,必要时清出施工现场;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经费用得到切实保证的给予适当表彰。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原神高速公路LJ5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 峰 项目经理 副组长:王 永 项目副经理

  郭敦勇 项目总工 成 员:刘新宪 安保部部长

  冯增涛 质检部部长

  丁凤臣 工程部部长

  杨永军 材设部部长

  李天柱 测量队队长

  雷 武 试验室主任

  崔海彬 拌合站站长

  钱文林 桩基施工一队队长

  赵志伟 桩基施工二队队长

  李志强 路基爆破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刘新宪

  成 员:李荣慧、刘红卫、霍明东、张春雷、孟龙飞、樊利广、胡中升、商朔、王维、刘沙、雷呜及各施工队伍安全员

  三、专项整治检查范围和内容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范围是项目经理部各部门、各施工单位。活动内容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建管处等上级文件精神,周密部署、切实落实专项整治总体要求,施工队伍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必须与项目经理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与施工合同同时生效,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项目部与各部门各施工队 伍、施工队与班组、项目部与每名员工)。

(二)施工现场(工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行各部门、各施工单位负责制,对施工段影响施工安全的隐患进行无一遗漏的排查模底,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遂一认真的整改。建立健全安全组织保障体系,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组织制定完善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项目安全生产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项目部各施工队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2、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工程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报批后要落实到位;安全技术交底要层层落实签到一线每名施工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操作证上岗,无证不许上岗。

3、项目部建立安全生产台帐制度,并配备专职安全员,各部门、各施工队伍(队、班组)包括拌和站等都必须配备合格的专兼职安全管理员,施工作业队没按要求配备专兼安全员不许开工。

4、项目部和各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要求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并组织一次劳动纪律和安全意识教育,保证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能力。对新工人和转岗工人按要求做到先培训再上岗,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施工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项目部每周一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评比,各部门、各施工队伍要抓好日常安全自查和巡查并有详细的安全生产检査记录,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安全例会并有记录及签到表,专兼安全员(含施工作业队队长、班组长、安全员)每天都要记安全施工日志,班组长每天都要对员工进行班前安全活动(5分钟班前安全讲话),每周进行一次讲评,班前安全活动和周讲评均要有记录,安全施工日志、安全检查、班前安全活动和周讲评等资料记录于每月10、20、30日上交安全部审查存档,没进行活动或无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日志、班前安全活动及周讲评记录等的给予经济处罚。

  6、施工队伍不准违法分包、转包;专兼人员查出重大安全事故要做到“五落实”即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有效落实;各部门各施工队伍要建立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的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并落实重点路段、部位、环节、重大安全隐患跟踪排查治理的机构及责任人。

(三)项目部和各施工单位生活场所禁止私自乱拉电线、乱接电器线路,供电线路布设及施工用电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用电的规程和规定,并应避免妨碍作业和交通,确保用电安全,要配置足够的消防设备,确保性能有效。

(四)生活区、办公区、库房、食堂等应设专人负责防火、防汛、防投毒等安全保卫工作。

(五)施工队伍的办公区、生活区和施工区要相对分开,避 开容易引发地质灾害的陡坡、沟谷及山洪排泄区域,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要符合安全规定;对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基坑边沿、爆炸物等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爆破、易燃等危险用品要定人、定岗、定责任,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易发生火灾的施工部位要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设置消防器材、设施、通道、水源,以确保安全。

(六)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本岗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进入工地必须戴安全帽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操作前不准喝酒。

(七)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应备有各个工种安全生产须知,并做到职工人手一册;施工现场(工地)必须具备良好的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八)针对桥梁施工、路基高填深挖地段施工、河道桩基施工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可能发生的事故釆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做好桥梁施工防支架垮塌、防高空坠落、防基础塌陷、防吊装设备失稳等;高填深挖主要是防边坡坍塌、防高处坠落、防建材打击等;河道桩基施工主要防基础塌陷、防落氺、防洪讯等。

(九)施工现场入口、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现场、桥涵施工现场、施工便道与206省道平交道口、过村庄的施工路段及危险作业部位应设置必要的提示、警示等各种安全防范标志,避免可能发生的意外伤害。

(十)施工现场必须做好防火、防电、防爆和防坠等防护工作。

1、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消防规定,各种消防设施配置齐全,并由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和定期更换。炸药库、易燃危险品存储等重点防火区域必须禁止火源进入。

2、深入开展“平安文明工地”达标创优竞赛活动,将平安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向长效机制转化。

3、火工产品、高压气瓶等易爆物品的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当地公安部门的指导、管理。火工产品的运输存放必须报当地公安部门批准。

4、高空作业必须遵守有关作业规程,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平台和防护栏杆网,高空作业或特殊情况下必须使用安全带。高空作业、爆破等危险作业岗位应配备所必需的劳保用品,并及时更新。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严格培训,能够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对于有要求的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严禁酒后和疲惫状态下作业。

(十一)施工现场必须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路基、桥梁、交通工程等交叉施工时,要各自管理好自己的现场;交通平交路口应设专人管制交通;大型工程机械进场施工时,需派专人指挥,非施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 施工现场。

(十二)强夯施工时所产生的振动,对邻近建筑物或设备可能产生有害的影响时,首先要采取一定的安全有效的保护措施,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各施工工地必须建简易厕所;施工便道要经常洒水,防止扰民问题发生。

(十三)拌和站和桥梁、钢筋加工场等施工场区内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语,安全警示牌、安全操作规程应在明显部位公布。高处作业、爆破作业、桥梁作业、钢筋加工场、吊车吊装、拌和站等危险部位要设立明显的危险告知标志警示牌。

(十四)拌和站和桥梁施工、钢筋加工等所有进入场地的施工机械、车辆需有专人指挥。大型起重设备工作时除有专人指挥外,还需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牌。

(十五)材料储备场地的存储罐、油罐以及各种规格的分类材料,应有专人看管并制定严格的防火、防盗措施。水泥、石灰、矿粉、钢筋等物品要设立防潮设施,钢筋等物品存放时要苫盖防雨防生锈,并要远离出入口,并设立明显警示标志以防发生盗窃。

(十六)各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机具设备例保、检修制度,车辆、机械设备进场要提供合格证、型号、操作证、驾驶证、行驶证、检验合格证、检修保养记录等原件和复印件交材料设备部 和安全部登记备案,保证机械设备正常安全运转。车辆、机械停放有序,并设专人看管。

(十七)各施工单位要加强汛期施工安全管理,成立防汛小组,组织防汛抢险队伍,并准备必要的抢险物资。坚持汛期二十四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十八)在河道、沟渠内进行桩基施工的单位,要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尽量避开汛期施工。特殊情况下,在河床上建有营区及堆放建筑材料的,要增设必要的安全防洪措施。

(十九)各施工单位的弃土场要严格按照水土保持设计要求进行及时处理,防止弃土滑坡、冲淤农田、堵塞河道。对于有害、污染环境的施工废物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十)各施工单位应做好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并适当进行演练,确保随时能够有效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具体程序按照建管处《工程突发事件管理办法》执行。

(二十一)项目部与各部门各施工队伍和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施工单位开工前要将项目部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保障措施传达到施工作业人员并严格执行。

(二十二)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应具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管知识和管理能力,了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履行相应职责

  和义务,对发现的质量隐患,要及时进行纠正。

(二十三)对于技术复杂的桥梁等项目,各单位应制定相应的专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规范及规定。

(二十四)针对高速公路工程建设中容易发生的高处坠落、车辆伤害、触电、坍塌、起重伤害、爆炸等事故制定防控方案,查措施落实、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针对性;查施工队伍使用的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式脚手架、滑模爬模、架桥机等设施设备(含租赁设备、非标设备)是否经安监部门进行验收,是否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登记。

  四、专项整治实施步骤

  我项目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时间为5月20日至12月31日,共分三个阶段进行,其中5至7月份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阶段(总体部署动员、制定方案、建立整治责任制和整治检查安排部署),8至9月份为全面深入治理阶段(对查出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治和治理、规定时间内完成治理销号、限期内未完成治理直到完成销号并处罚),10月至12月为〃回头看"再检查及总结阶段(全面总结、评比、奖惩)。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成立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充分认识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克服松懈和麻痹思想,加强对此项活动的组织领导、指导和协调工作,明确职责分工,狠抓责任落实。要认真制订本单位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或计划,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准备充分、治理有效、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全面治理。

  各部门、各施工队伍要结合自身特点,突出安全生产的重点,切实做好“汛期”、“节假日”、“党的十八大”几个重点时期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三)有计划地分阶段推进排查治理工作。

  1、在5月20日左右动员部署阶段,项目经理部、各施工单位要结合自身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具体的、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或计划,各部门要制定专项整治监管活动方案或计划。各单位抓紧安排部署,活动方案或计划请于5月30日前报项目部安全保卫部。

  2、在隐患排查阶段,按照“施工队伍全面自查自检、各部门监督排查整治、项目部全面排查整治”的方式同时展开,将阶段性集中整治与贯穿全年的整治有机地结合起来,实行统一部署、分段实施、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随着原神高速公路的动工建设,各部门、各施工单位要进行全面排查,确定隐患点(危险源点),并明确相关责任人,及时上报隐患排查情况,限期整改;项目部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问题时,向被检单位下达隐患通知书责成专人督办限期整改,整改未按期完成按安全生产奖惩条例处 罚。

  3、在整改落实阶段,各部门、各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从人力、物力、财力给予支持,切实把专项整治检查组人员配足配强,保障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整改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消除一起”。项目部将对隐患点(危险源点)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安全隐患大的施工现场进行重点检查,对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和拒不整改的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4、在检查验收总结阶段,项目经理部将建立督查组对各部门、各施工单位全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情况和整改结果进行检查,并进行全面总结,要求各部门、各施工单位每月20曰前(从6月份开始)将上月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上报项目部安全保卫部,于10月31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上报项目部安全保卫部,以便项目部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掌握专项整治工作进展予以上报。

(四)加强宣传。

  各部门、各施工单位要深入做好专项整治活动的动员宣传工作,提高广大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基本技能,从而促进我项目部原神高速公路建设安全生产工作。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 主报:灵河高速公路(原神段)建管处 抄报:原神高速公路ZJ3总监办

  原神高速公路LJ5项目经理部

  2012年5月22日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3

  32关于印发格尔木市道路交通运输行业集中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道路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

  现将《格尔木市道路交通运输行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集

  中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企业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0一二五月八日

  主题词:道路运输行业集中整治方案通知抄报:海西州运管处市交通局市安监局抄送:本处领导处办公室业务大厅危货办存档格尔木市运管处安全管理科2012年5月8日印发1

  格尔木市道路交通行业集中开

  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海西州交通行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西交字[2012]6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行为,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道路交通运输生产安全事故,现结合格尔木市道路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道路客货(危货)运输、汽车客运站、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维修(检测)安全生产为整治重点,通过集中开展道路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遏制道路运输重大以上行车事故,进一步提高监督监管能力和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做好格尔木市道路交通运输行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格尔木市运管处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高建国,副组长:张晋杰,成员由党应、巩恩胜、安宇、杜葳、赵新锋、陈文清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运管处安全管理科,具体负责组织本方案的实施。

  各企业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相应成立实施方案于2012年5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市运管处安全科。联系电话:0979-。

  三﹑整治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3、安全管理机构设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等政策的执行情况;

  4、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5、客运车辆的二级维护及车辆出站前的安全例检情况;

  6、客运车辆技术维护和技术等级评定,客运车辆定期维护,客运车辆符合安全技术运行条件执行情况;

  7、客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定期抽查以及整改情况,消防、救生等安全设备配备、保养情况:

  8、驾驶员档案和客运车辆技术档案建立情况;

  9、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安全监管及对从业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学习情况;

  10、对“两客、一危”运输车辆24小时通过GPS卫星定位系统进行监控、记录情况;

  11、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及职业道德教育学习情况;

  12、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情况:

  13、落实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汽车客运站执行“三不进站”和“五不出站的情况;危险品查堵情况;

  14、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完善、演练情况;

  15、制订隐患监控措施及限期整改到位工作情况;

  16、城市公交客运安

  全监管情况;

  17、驾校培训安全管理情况;

  18、机动车维修企业对维修车辆进出场登记及安全生产管理等情况;

  19、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情况。

  四、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5日至5月15日)。各企业要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单位自实际,于5月月1 5日前,研究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上报市运管处安全管理科。,(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 6日至11月20日)。各企业要按照格尔木市运管处专项整治活动的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切实落实各项工作责任措施,促进“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落实。省、州交通主管部门及市交通局、市运管处将在本阶段分别对各企业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情况进行督查或抽查,确保专项整治活动有序推进和取得成效。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21日至12月15日)。各企业,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总结,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要树立典型积极推广,巩固专项整治活动成果,并将总结报市运管处,以形成专项整治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道路运输企业要提高对专项整治

  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精心组织,认真分析落实、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对措施不落实、工作进展不快、效果不明显的企业要提出通报批评。

(二)落实责任分工。各企业要结合实际,根据专项整治的总体目标和内容,做出具体安排,提出专项整治的重点和方法步骤等,建立必要的工作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切实加强部门配合协作。逐级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责任,把工作布臵到基层,分解到人头上。

(三)各企业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打非治违信息报送工作;做好半年、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并分别于5月25日前和11月25前报市运管处安全科,再有市运管处汇总后于12月1日之前上报市交通局、州运管处、省运管局,(电话:0979-;邮箱:@.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