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3篇(甘肃省平凉市公务员考试)

综合文章 时间:2022-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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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3篇(甘肃省平凉市公务员考试)

平凉市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1

  上海市2013年公务员公告已出,请大家抓紧时间复习 2013上海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于今年11月15日正式启动。全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共推出招考职位2016个,计划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4705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于今年11月19日至11月25日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和上海“21世纪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公务

  员录用考试笔试时间为今年12月23日。

  2013上海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在考试类别、职位要求、考试科目、分数线划定等方面,具有四个特点:一是在招考职位要求上,市级机关,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均招录“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街道乡镇以及垂直管理部门、政法部门和基层单位的招录职位,对基层工作经历不作要求,以鼓励和引导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去工作。二是在考试类别上,继续实行A类、B类分类考试,即分为招录“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职位和招录对象基层工作经历“不限”的职位,进行分开报名。同时,实行先笔试、后职位报名。提醒考生仔细查看“职位要求”和“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方法”,结合自身情况,认真选择考试类别,以免出现报名差错。三是,在考虑科目上,实行两门“公共科目”加一门“专业科目”的“2+1”模式。其中两门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区分招录“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职位和招录对象基层工作经历“不限”的职位,分别设计具有针对性的试题。为体现公平竞争,规定每名考生限报一门“专业科目”,以保证各个科目有更多的考生进入面试。四是在分数线规定上,根据报考人员“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的总成绩,以每类专业计划招录人员总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类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表示,希望广大考生认真践行考试诚信,在报名阶段如果填写个人信息,在考试阶段模范遵守考试纪律,不要轻易放弃报考职位面试和录用的机会,共同创造上

  海公务员考试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

  2013上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公务员局组织实施上海市2013各级机关及单位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6日至1993年11月16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1周岁以下(1971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安、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等部分职位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八)具备中央和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录职位明确要求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方法请查阅《上海市2013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问答》),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乡镇街道、垂直管理系统基层单位、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及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报考公安、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须参加并通过公安部、司法部规定的体能测试。根据公务员法及其有关规定,尚在5年服务期内的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所在机关(单位)批准同意。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对少数紧缺急需的专业性职位,面向全国招考优秀非应届毕业生,必须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符合上海市人才引进的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中央及地方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上海市2013年公务员公告已出,请大家抓紧时间复习

  二、考试报名办法

  各招录单位具体的招录人数、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上海市2013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招考简章》。从11月15日10点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向社会发布。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单位联系。招录单位的咨询电话详见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2013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单位咨询电话一览表》。

  为方便报考人员,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就报考政策、网上报名操作和考务安排等事宜编制了《上海市2013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问答》,报考人员可以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查阅。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笔试报名时间为2012年11月19日0:00至11月25日12:00,报名网站为上海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21世纪人才网”。

  报考人员根据“招考对象”的要求,选择报考的类别,同时可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选择一门专业考试科目,但不涉及具体招录单位和职位。

  公安、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政法职位,优秀村(居)干部、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考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职位,以及《上海市2013特殊职位定向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简章》所列的特殊职位(以下简称特殊职位),实行定向报名。

  报考特殊职位的人员,根据要求,实行先报职位后考试,考试报名即职位报名。对照招录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由各招录单位对报考者提供的个人报名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可以参加部分特殊职位的定向招考。

  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上海市2013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报名信息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完成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后可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的时间是2012年11月19日0:00至11月25日18:00,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12月20日9:00至29日18:00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本市报考人员凭街道(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社会救助通知书”(复印件),外省市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在网上完成报名、正确上传照片,并选择申请“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后,凭本人注册编号,于11月25日14:00-16:00到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瑞金南路438号,近斜土路)办理减免手续。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本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为12月23日,具体安排为:

  12月23日上午 9:00-11:30 申论

  12月23日下午 13:00-15: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5:45-16:45 专业科目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考试范围以《上海市2013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布。

  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分A类和B类两类试卷,其中,报考条件规定“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考A类试卷,报考条件规定招录对象基层工作年限“不限”的职位考B类试卷。

  专业科目考试分为政法、综合管理、经济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城市建设管理、农村建设管理七大类。其中,农村建设管理仅限优秀村干部、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定向报考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时根据招录职位的要求选报。此外,特殊职位专业科目根据招录职位的要求选报。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于2013年1月底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和笔试合格人员的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合格者,于2月初参加本市统一组织的网上职位报名,并接受招录单位的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招录单位的面试。笔试成绩及职位报名时间,详见“21世纪人才网”公告。

  四、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的总成绩,以每类专业招录职位人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类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统一公布。

  公安、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的政法类职位,优秀村(居)干部、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考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职位,以及特殊职位,按照其招录职位特点,分类单独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五、面试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招录单位具体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录职位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计划录用人数与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比例未达到1:3比例的招录职位,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面向社会统一公布。

  调剂结束后,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于2月中旬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统一公布。面试具体时间由招录单位确定。面试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的原件、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表和有关招录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缺少上述证件、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对经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卫生工作党委选拔的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调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中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高校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满四年且考核优秀的人员的认定,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招录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工作结束的5个工作日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公布面试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七、公示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将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注册编号、所在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八、录用方式

  经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示无异议的,及时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九、招考咨询与监督

  招考咨询详见《上海市2013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考务、网上报名技术问答》。

  各招录单位负责接受报考者的具体职位咨询,电话与联系人详见《上海市2013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单位咨询电话一览表》。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平凉市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2

  平凉市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组织实施平凉市2012年度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2012年全市计划招录公务员223名,其中:党政机关公务员180名(市直机关公务员14名,县乡党政机关公务员166名);公安系统公务员20名(市公安局5名、崆峒区公安分局6名、泾川县公安局5名、灵台县公安局2名、华亭县公安局2名);法院系统公务员18名(崆峒区人民法院7名、泾川县人民法院3名、灵台县人民法院3名、华亭县人民法院3名、静宁县人民法院2名);检察院系统公务员5名(崆峒区人民检察院2名、灵台县人民检察院3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2日至1994年5月12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2年5月12日以后出生)。

  其中,人民警察由于不同警种授衔年龄及实际工作要求的不同,有如下规定:公安机关非特警人民警察职位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2日至1994年5月12日期间出生)。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2日至1994年5月12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指网上报名之日已取得正式毕业学历人员,2012年7月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需由毕业院校出具证明)。

  8、具备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根据《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中组发[2011]31号),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报考者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为2012年5 月12日以前),是指在县及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曾因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人员、现役军人、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除2012年7月前的应届毕业生以外的在读学生(含在读未毕业的研究生、本科生)、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平凉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简表》。

  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平凉”门户网站(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30--17:00 《申论》

(四)携带证件

  报考者携带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应尽快补办临时身份证,确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办的以公安部门出具的带照片户籍证明为准)根据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五)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拟于2012年8月初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及大纲,网络同步直播YY频道!

  江西省2013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13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报考条件

  招考职位、报考条件及有关招考详情,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1、江西省人民政府中心网站(“江西公务员热线”专栏)

  4、江西人才人事网()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3月12日9:00至3月18日17:00。报名网站为江西人事考试网。报名成功的人员,要在4月8日至12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再对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自己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三、笔试

  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公共科目考试。考试时间为4月13日。考试大纲在报名网站下载。

  报考乡镇专武干部职位的考生,还需参加《军事理论知识》专业科目考试。考试时间为4月14日。考试大纲在报名网站下载。

  笔试结束后,将区分不同情况,分层分类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规定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和面试人员名单将于5月份在报名网站公布。

  四、网上公开调剂

  对报考人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将在网上进行公开调剂。调剂时间另行公告。凡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但未入闱面试的考生,如符合调剂职位的报考条件,均可自愿在网上报名参加调剂,并按规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调剂入闱人员名单。

  五、面试

  面试时间为6月份,具体时间和有关事宜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录用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中,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共占50%。

  职位表中注明要体能测试的,入闱面试人员还需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方能按总成绩排名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及体能测试后,如因考生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按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录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将在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八、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0791-,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0791-。

  考务咨询电话:省人事考试中心0791-、。

  监督举报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0791-。

  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公务员局

  2013年3月6日

平凉市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3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为满足中央机关及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11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5日至1992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40周岁以下(即1969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要求有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是指报考人员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报考人员在2010年10月13日后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阅《招考简章》: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

(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法律专业知识)。

(三)笔试地点

  本次考试在全省各州(市)政府所在地设置考场,经批准也可在个别县区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自行选择考试地点,并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四)笔试加分

  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笔试成绩加5分;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含法检系统的司法警察)的子女,报考人民警察岗位,笔试成绩加3分。

(五)笔试分数公布

  经国家有关部门对考生答题情况进行雷同卷鉴定后,考生个人可于2013年5月21日至27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分数,对分数有疑问的考生可以申请分数查疑。2013年5月30日官方网站将公布全部考生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和笔试后相关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六)首批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的确定

  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报考未明确说明面试比例岗位的考生,笔试岗位排名在岗位招录人数2倍比例范围内的人员为首批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

  四、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是进行资格复审和面试的必要阶段,是指进入面试比例范围内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对是否参加资格复审及后续考录环节进行确认。官方网站将在笔试成绩发布后公布网上确认的人员名单。未按时确认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

  网上确认参加资格复审及后续考录过程的人员中,若出现放弃资格复审、放弃面试、放弃体能测评或体检、放弃考察、放弃录用资格等行为的,视为故意扰乱报名秩序、浪费考录资源,将根据违纪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并视情形上报国家有关部门给予5年内禁止报考全国范围内公务员的处罚。

  网上确认分为四个阶段,即:首次确认、首次递补确认、二次递补确认、确认表打印。

(一)首次确认

  首批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请于2013年5月31日9:00至6月2日18:00登录报名系统,对是否参加资格复审及后续考录过程进行确认。

  2013年6月3日9:00至6月4日18:00系统将开放“信息查看”功能,以便首次确认人员再次核对确认状态。如发现异常,请立即联系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也可将个人申请、身份证复印件、登录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传真至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传真发送完毕请电话确认)。

(二)首次递补确认

  首次确认结束后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面试比例,根据笔试岗位排名和岗位空缺面试人数递补人员进行网上确认。

  首次递补确认于2013年6月6日9:00至6月7日18:00进行,首次递补确认人员名单可于本次递补确认开始时,登录官方网站查看。

  2013年6月8日9:00至18:00为确认状态核对时间,操作过程同首次确认。

(三)二次递补确认

  首次递补确认结束后仍未达面试比例的岗位将开展二次递补确认,操作过程同首次递补确认。二次递补确认于2013年6月13日9:00至6月14日18:00进行,二次递补确认人员名单可于本次递补确认开始时,登录官方网站查看。

  2013年6月17日9:00至18:00为确认状态核对时间,操作过程同首次确认。

  二次递补确认结束后仍未达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确认人数进行资格复审及面试。

(四)确认表打印

  确认表是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必要凭据,网上确认结束后,确认参加资格复审及后续考录过程的人员,请于2013年6月20日至资格复审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两份确认表。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的进一步核实,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参与面试及后续考录程序。面试前一至两周,州(市)级及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公布本地区资格复审的安排。网上确认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持相关证明材料及确认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视违纪违规程度,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有关规

  定予以处理。

  省级及州(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在资格复审结束后,按权限分别公布最终面试人员名单,并发布关于面试及后续工作安排的通知。

  资格复审后不足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开展面试,不再进行递补。

  六、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全省的面试工作拟于2013年7月底以前完成。具体时间以省级和州(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通知为准。

(二)面试地点

  面试工作由州(市)级及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各州(市)政府所在地统一组织。

(三)面试方法

  面试可采取单一面试方法,也可以根据岗位需要,采取多种测试方法(包括专业测试)。面试的具体通知待笔试结束后另行在官方网站公布。

(四)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全省统一划定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考录过程。

  七、各项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 申论成绩(法律专业知识成绩)+ 笔试加分; 面试总成绩 = 面试成绩×(100%-专业测试成绩权重)+ 专业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权重;

  综合成绩 =(笔试总成绩/3+ 面试总成绩)×50%。

  面试总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果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胜出;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胜出。

  八、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岗位排名及胜出规则,根据岗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仅公安和森林公安人民警察、法检系统司法警察岗位)、体检和考察人选。

(一)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和森林公安人民警察、法检系统司法警察岗位的考生需进行体能测评,其它岗位无需进行。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执行。

(二)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考察

  录用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体能测评、体检及考察工作由招录机关组织实施。出现体能测评、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情形时,只在初次出现不合格人员的阶段进行一次性递补。

  九、公示和录用

(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招录机关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二)公示

  拟录用人员将按照管理权限进行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报考岗位代码,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三)录用

  按照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不能兼职的规定,拟录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之间签署的用工合同,必须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录用通知下发后,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十、郑重提示

  1.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云南省公务员局网站()。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本公告所附所有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用资格的处理;公务员录用考试过程中,报考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取消录用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本次考试的政策咨询及解答均通过网络进行,请登陆云南省公务员考试论坛

(/gwybbs)进行查看。如在论坛置顶贴中未发现个人所遇问题,可发帖提问。对于把握不准的资格审核方面的问题(如:专业),可直接联系招录单位或州(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询问。

  5.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负责本次报名和网上确认的计算机技术支持,并具有对计算机网络所涉各项数据的最终解释权。

  6.2013年云南省各类公务员录用考试将一并进行,考生只能参加其中一项公务员录用考试,并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7.2013年云南省各类公务员录用考试和大学生村官选聘的报名、笔试同时进行,笔试相同科目统一试题。报考了2013年云南省任一类公务员招录岗位,符合大学生村官选聘条件并有志到农村基层任职的人员,可以同时报考大学生村官选聘岗位。具体程序条件请参见在云南网、云南人事考试网等媒介发布的《云南省2013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公告》。

  8.招考简章将于报名开始前在云南省公务员局网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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