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6篇(年浙江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综合文章 时间:2022-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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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6篇(年浙江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清华大学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1

  ◆1. 初评:

  我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初评,专家组将根据学生的高中学习发展特点及全过程表现,包括平时学业成绩、学科获奖情况、参与课外研究或学习的情况、科技发明/文学创作/创意创新成果的情况、文体特长情况、参与社会工作/社团活动/社会实践/志愿公益活动的情况、综合获奖及突出事迹的情况、个人陈述及推荐情况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初评结果分A+、A、P、F四档。“A+”的学生可参加初试、复试,且确定入围;“A”的学生可参加初试、复试;“P”的学生可参加初试;“F”的学生不能进入之后的考核环节。初评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2. 资格确认:

  初评结果为“A+”、“A”及“P”的学生须于5月27日登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网址:  ◆3. 初试:

  初评结果为“A+”、“A”及“P”的学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初试。初试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如上表所示。学生依据填报的专业组参加考试(兼报不同专业组,且各专业组所要求考试科目不同的,考生需参加多科目的考试)。初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4. 复试:

  我校将根据学生初试成绩分专业组确定初试通过名单。复试将在清华大学校内进行,具体形式、时间、地点将在报名系统中通知。

  ◆5. 确定入围名单:

  我校将根据学生报考的专业组及高校测试成绩(含初评成绩、初试成绩及复试成绩)确定入围学生名单。入围人数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70%。入围学生名单将按有关规定公示,考生可同步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清华大学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2

  1.我校将高度重视对三位一体招生的规范管理,严肃三位一体招生工作纪律和执纪问责。加强考核过程管理,完善招生决策机制;认真落实三位一体招生监管责任,加强报名、考核、录取的全过程监督。

  2.学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及推荐人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3.我校“三位一体”招生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复试存在困难的,可以向我校申请资助。

  4.本简章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清华大学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3

  2017年4月29日—5月10日,“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

  2017年5月20日左右,公布初评结果。

  2017年5月27日,考生资格确认,学生需网上确认是否参加我校测试和录取。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作放弃我校测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2017年6月10日左右,初试。(具体测试时间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

  2017年6月16日-18日,复试。(具体测试时间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

  2017年6月22日前,公布综合成绩及入围名单,并按有关规定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2017年6月25日之前,完成录取。

清华大学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4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数为105人,具体如下表所示:

专业组名称 高考选考科目要求 三位一体考试科目 所含专业(类)物理基础组(74人) 物理 数学物理 建筑类土木类环境、化工与新材料类机械、航空与动力类能源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自动化与工业工程类数理类化生类经济、金融与管理类人文与社会类法学类文理通识类通用基础组(15人) 不限 数学历史经济、金融与管理类人文与社会类法学类文理通识类 化学基础组(10人) 化学 数学化学环境、化工与材料类化生类临床医学组(6人) 物理 数学物理临床医学(协和)

清华大学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5

  志向远大、追求卓越、品学兼优、素质全面,一贯优秀并具创新潜质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综合学业成绩应在全年级前列。

清华大学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6

  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  1.报考类型及志愿填报要求

  a. 学生需在“招生类型”中选择“综合评价”,“报名类型”中选择“浙江三位一体招生”。

  b. 学生需根据自身高考选考科目及各专业组要求进行申请;允许至多兼报两个专业组,每个专业组内最多允许填报5个专业(类)志愿。

  c. 临床医学专业只录取第一专业组志愿为临床医学组、且专业组内第一专业志愿为临床医学(协和)的考生。

  2.申请表填写要求

  请按照以下要求网上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者视为无效申请。

  a. 申请表中的“成绩信息”需由中学审核盖章以证明成绩真实。

  b. 申请表中的“综合信息”需逐项填写,并上传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参与的科学研究、创新实践、文学创作情况;高中阶段参与的志愿服务、社团活动、学校或班团学生工作等情况。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的获奖记录”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获得的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高中阶段获得的校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本人所具备的文艺、体育特长情况。

  “综合信息”详细填写说明请参考附件。

  c. 申请表中的“志愿信息”务必慎重填写,我校将依据学生填写的志愿信息认定专业组及专业(类),并在高考后根据学生认定的专业组、专业(类)进行录取。

  d. 申请表中的“专业申请理由”仅针对学生申请的第一专业组内的第一专业志愿填写。

  e. 可由了解学生特点和事迹的推荐人为申请学生撰写推荐信,推荐信总数不超过2封,需按报名系统内要求完成填写并上传。

  我校2017年在浙江同时进行自主招生、领军人才选拔招生及“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三者可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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