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共4篇)

综合文章 时间:2021-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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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有限公司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水平,改善员工工作环境和条件,防止职业病危害。根据《***市用人单位职业病卫生基础建设活动方案》(**字[2013]**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一规定、四办法”等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提升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水平,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公司广大员工的职业健康权益。

二、总体目标

(一)通过职业危害建设活动,提高公司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夯实公司职业卫生工作基础,提高公司防范职业病危害事件的有效防治能力。 (二)到2013年底,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100%,接触危害员工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10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100%。

三、组织机构

公司分阶段循序渐进地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并依据实际情况调整各阶段进度;首先公司要根据建设活动的要求成立领导小组。

长:

****(常务副总经理) 副组长:

**** (生产副总经理)

员:

******** 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负责协调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各项活动工作的日常工作,由安全环保部经理****担任办公室主任。

四、实施步骤

(一) 宣传布置阶段(7月15日到7月25日)各单位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提高对职业卫生建设活动重要性的思想认识,掌握《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主要内容及检查方法》,利用各种方式广泛宣传职业卫生建设活动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提高员工参与职业卫生建设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检查整改阶段(7月25日到11月25日)。在宣传学习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公司职业病危害基础建设活动,加大职业卫生的检查,依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卫生基础建设主要内容及检查方法》,对职业病危害各项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设置、高危作业现场警示标示牌、防止职业病危害各类管理台账及日常检查记录、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台账、员工防护用品使用和佩戴情况、职业病危害设施及用品配置和维护、防止职业病危害的设施设备使用及完好等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查出存在的问题,根据“五定”原则进行落实整改。各单位每月对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情况进行总结上报,公司加强对职业病卫生基础建设活动进展情况的检查,组织有关人员对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

(三)总结阶段(11月25日到12月31日)。通过全面细致的整改工作后,及时总结在基础建设活动过程中取得的经验,巩固取得的成果,吸取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过程中的经验和需补充的材料,让基础建设工作能够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下去。

四、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认真对照要求找问题、定措施、抓整改,确保建设活动取得实效性。

******有限公司

第2篇:山东省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山东省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3〕3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健康发展的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强化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推动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全面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和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减少职业病的发生,促进我省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内容

(一)年度目标

年目标:40%以上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达到基础建设要求。其中,国家和省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的重点行业,以及中央驻鲁和省属单位应达到70%以上。

年目标:70%以上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达到基础建设要求。其中,国家和省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的重点行业,以及中央驻鲁和省属单位应达到100%。

年目标: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全部达到基础建设要求。

(二)主要内容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以下简称基础建设活动)的主要内容分为责任体系、规章制度、管理机构、前期预防、工作场所管理、防护设施、个人防护、教育培训、健康监护、应急管理10个方面,具体内容详见《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主要内容及检查方法》(ZW-JB-2013-002,见附件)。各级安监部门要督促指导用人单位按照基础建设的主要内容开展活动,查找差距,并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要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相关作业。到2015年仍达不到基础建设要求的,安监部门要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三条和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三、工作措施

(一) 做好宣传培训工作。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应当依法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措施和义务。基础建设活动紧密结合国家和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有关规划指标,内容涵盖了用人单位在预防环节应当履行的义务和职责,提出了今后每年分别要达到的具体目标,有利于全面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有效引导用人单位对照要求,查找差距,逐步整改,提高职业卫生管理水平,改善劳动者的工作环境和条件;有利于职业病防治规划目标的完成,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不断深入。各市要切实提高认识,广泛宣传基础建设活动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提高用人单位参与基础建设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将基础建设活动的主要内容纳入职业卫生监管人员培训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大培训力度,让监管人员尤其是基层一线监管人员和用人单位负责人了解基础建设活动的方式和步骤,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二)进一步摸清底数。各级安监部门要切实做好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的调查摸底工作,以加强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为抓手,采取集中时间、集中申报、集中受理等方式,确保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年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为分行业、分阶段推进基础建设活动奠定坚实基础,形成基础建设活动与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新上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要在做好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同时,同步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确保不增加新的职业卫生监管盲区或死角。基础建设活动达标考核以当年应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用人单位数量为基数,具体计算公式为:基础建设活动达标率=已完成基础建设用人单位数量/已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用人单位数量。

(三)边试点边推进。省安监局确定济南、青岛、淄博、烟台、临沂、滨州等6市作为基础建设活动试点地区,并确定一批中央驻鲁和省属企业率先开展基础建设活动。各市也要结合当地实际按照“边试点示范,边全面推进”原则,选择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基础较好、积极性较高的地区,以及国家和省开展职业病危害治理的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或企业进行试点,积极探索基础建设活动的开展方式、运行机制,及时总结试点示范经验,形成一批先进地区和示范单位,以点带面,形成辐射效应。要坚持因地制宜、全面推进,坚决防止等靠懈怠、被动应付。2013年第三季度省安监局将组织召开基础建设活动工作情况调度会,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措施,全面推进基础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

(四)实施分级监管。省安监局主要负责对中央驻鲁和省属用人单位基础建设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市、县两级安监部门要按照分级监管原则,明确监管责任,确保基础建设活动不留空挡,全面有序推进。上一级安监部门要加强对下级的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基础建设活动中的问题。

(五)建立用人单位年度报告制度。省安监局将重点对中央驻鲁和省属单位开展基础建设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建立自查自纠机制,并于每年年底前及时将活动进展及完成情况报送省安监局职业健康处。各市也要结合分级管理的实际,建立用人单位开展基础建设活动情况报告制度,组织用人单位对照《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主要内容及检查方法》,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按时报送基础建设活动情况,确保基础建设活动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安监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基础建设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基础建设活动考核机制,制定具体的考核目标,层层分解抓好落实。要强化监督检查和执法监察,确保基础建设活动取得实效。

请各市安监局于2013年6月30日前,将基础建设活动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报送省安监局职业健康处。

第3篇:公司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年度总结

公司2013年职业卫生基础建设

活动年度总结

2013年以来,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及上级公司关于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要求,始终把强化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作为重点工作,积极完善责任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及管理机构,努力做好职业病防治的宣传、培训、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和使用等方面工作,在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下面将全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善管理体系

公司高度重视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自公司成立之初就建立了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断进行完善。公司成立了以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领导小组各成员的工作职责;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建立完善了职业卫生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有力保证了职业卫生管理机制的有效运行。

二、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公司把学习和宣传职业危害知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贯彻《职业病防治法》为重点,以提高广大职工职业危害防治意识和职业危害法制观念为目标,不断加大职业危害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电子屏幕、宣传栏﹑黑板报﹑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组织专题培训,使职工了解自己的权

利和义务,熟知生产作业场所的危害因素和预防措施。

三、积极开展检查整改工作

5月份以来,公司对照《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主要内容及检查方法》,对责任体系、规章制度、管理机构、前期预防、工作场所管理、防护设施、个人防护、教育培训、应急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自查,检查结束后公司立即制定了整改计划,落实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间。11月上旬公司对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进行了复查,检测合格57项,不合格3项,合格率95%,对于检查不合格的问题公司将继续加大力度进行整改。

虽然公司在今年的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知道这项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把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确保公司安全稳定发展。

第4篇:职业卫生建设方案

花山矿2018年职业卫生建设方案

一、职业病防治危害实施时间及政策依据

1、为了搞好矿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矿的经济发展。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经研究制定本单位2018职业卫生建设方案

2、实施时间为2018整年度。

二、2018职业卫生建设目标

1、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以矿长为组长,安全、生产、各部门区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管理职业病防治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履行工作职责,齐抓共管,确保职业危害及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2、在安监处设立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配备1名专兼职人员,在安监局等部门业务指导下,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及职业病防治工作。

3、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切实搞好粉尘、化学毒物、噪音、高温等防治工作,加大通风防尘等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投入,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加强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使用管理。

4、认真做好粉尘、噪音等日常检测工作,同时按规定定期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公 布。

5、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做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要坚持1~2年查体一次,职业病患者及观察对象要坚持每年查体一次,同时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6、定期开展职业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和职业卫生培训工作,使职工充分了解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控制措施,督促职工自觉遵守职业病防治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指导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加强自身保护,从而提高职业卫生和安全工作质量,防止职业卫生及安全事故的发生。

7、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和发放管理。为职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用品的发放实行签字制度。生产部及下属车间负责监督劳动用品的佩戴使用情况。

8、做好职业危害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工作。设立职业危害因素公示栏,将职业危害因素及评价结果告知劳动者,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因素的场所设置职业危害因素警示牌,对可能发生急性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现场配备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开辟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9、完善合同管理。人力资源部门要加强劳动合同执行与管理,将劳动者所从事职业可能遭受到的职业危害因素种类、危害程度、结果以及遭受职业危害后的待遇,预先告知劳动者本人,并签订劳动合同。

三、2018职业卫生建设方案内容

(1)正确处理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与经济责任制的关系,以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为目标,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责、权、利,力戒形式主义。

(2)以责定权,以控制效果定奖,体现奖优罚劣的原则。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用人单位可以采取适当的经济手段,:同职业病防治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经济利益挂钩,但不能像经济责任制那样,把依据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制定的职业病防治目标分解或者压在劳动者身上。

(3)根据职业病防治目标与计划,明确职责范围、基本任务、工作标准、实施程序、协作要求和奖罚办法等内容。每年经当地权威疾控中心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病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4)、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

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实上报本单位的人数、工资总额、缴费情况以及财务会计帐册等有关情况。按时缴纳工伤社会保险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工伤社会保险工作。使在矿职业活动冲所发生的工伤、职业病以及因此而死亡,造成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或其遗属能够从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和服务的社会保障,保证劳动者或其遗属的基本生活,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等。

(5)、积极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工作,使工作场所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6)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难;

(7)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8)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9)改善卫生设施,努力做到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10)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1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4、2018职业卫生建设方案实施的技术要求

1、建立在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基础上,即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规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进行申报。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填报好各种申报表。

2、本单位的建设项目(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引进项目)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四 2018职业卫生建设方案考核内容、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内容,建立或完善职业卫生防治管理措施。

(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内容有:全厂职工人数、男女职工人数、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男女人数、患各种职业病人数;全厂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数、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数、各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的浓度或强度及评价;各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的名称、数量、运行状况、防护效果及对存在问题的治理;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发放数量、是否有职业卫生检验报告书、实际配带情况等)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内容有: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用人单位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及检测评价(定期检测、评价必须由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制度。

(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救援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应急措施、人员撤离路线和疏散方法、财产保护对策、事故报告途径和方式、预警设施、应急防护用品及使用指南、医疗救护等内容)。

(7)、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使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严格按规范管理,使其制度化(依据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内容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8)、职业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及报警装置;

(9)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10)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11)对可能发生急性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12)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第二款: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告知的内容包括:

(1)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

(2)危害后果;

(3)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4)工资待遇、岗位津贴和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5)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教育;

(6)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2018职业卫生建设方案验收方法、

(一)矿领导验收。

(二)听取有关情况汇报:矿领导听取相关单位对建设项目建设及试运行情况、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及试运行情况、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情况等情况介绍。

(三)资料审查:矿领导对必要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施工说明及试运行情况资料、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及其实施情况资料、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资料、作业人员健康监护资料、职业卫生档案资料等进行查阅和审核。

(四)现场检查:矿领导通过现场调查,对配套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设施、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警示说明等进行检查验收。

(五)验收评审:矿领导综合上述情况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情况进行评议,形成验收意见,提出验收结论与建议。

花山矿

2018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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