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批准逮捕申请书(共3篇)

综合文章 时间:2021-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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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寻衅滋事不予批准逮捕申请书(公开)

不予批准逮捕申请书

申请人:***,云南聂宗林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 话: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申请不予批准逮捕。 事实和理由:

犯罪嫌疑人***涉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一案,于2015年6月4日被禄丰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禄丰县看守所。

申请人系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接受嫌疑人的委托后,辩护人会见了嫌疑人,询问了事情经过。根据案情及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嫌疑人家庭实际困难及其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法律的规定,特为犯罪嫌疑人***提出不予批准逮捕申请,理由如下:

一、死者郝美定及嫌疑人***家庭情况十分窘迫 死者郝美定的妻子多年前已故,家里唯一健在的老母亲和子女都是由死者承担,郝美定不幸死亡,给这个风雨飘摇的家庭来了个雪上加霜,使原本并不富裕的家庭基本坍塌了。死者亲属及***正是想到这个家庭的不幸和今后面临的困境(老人是白发人送黑发人,孩子是痛失双亲),在极度悲伤之下,才一时冲动采取了不理智的方式解决问题而触犯法律,***的犯罪与其家庭的特殊性有着很大的关系。

二、嫌疑人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的损失

根据刑法规定“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从整个事件经过看,持续的时间相对较短。死者的几名亲属把棺木拉到黑井政府门口的时间是下午5点多,而黑井镇政府正常的工作时间是到5:30,上午上班的时间是8点,事件至次日上午9点就结束了,真正影响镇政府正式办公的时间只有2个小时左右。其次,死者家属只是把棺木放在公路边,黑井镇政府的道路都能正常通行,也没有发生堵路、堵门的行为,也没有发生打砸公共破坏公共财物的行为,也没有殴打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所以其社会危害性及损害后果相对较小。

三、嫌疑人是初犯,文化水平较低,法律知识匮乏,事情发生后,能如实交代犯罪事实,其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特别是在看守所羁押期间,给是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由于自己一时冲动,干扰了国家机关正常的办公,给政府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综上所述,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及其相关规定,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因此,恳请贵院考虑犯罪嫌疑人的实际困难,对其不予批准逮捕。

此致

禄丰县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2016年7月15日

第2篇:提请批准逮捕书

×××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书

×公提捕字(200×)×号

犯罪嫌疑人 边×× ,女, 19×× 年 ×× 月 ×× 日生,民族 汉族 ,

籍贯 ××省××县人 ,文化程度 初中 ,单位及职业 无业 ,户籍所在地 ××市 ,现住址 ××市××区××号 。

简历:××年至××年在××小学读书;××年至××年在××中学读书;××年至今无业。

经我局侦查,犯罪嫌疑人边××有下列犯罪事实:

20××年××月××日下午4时,犯罪嫌疑人边××以雇用保姆为名,将××省××市来本市的女青年陈××骗至××市体育学院院内趁无人之机对陈××欲实行奸淫,陈奋力反抗,边××持尖刀朝陈胸猛刺,致陈××急性大出血当场死亡。作案后边××畏罪潜逃,于××年××月××日被我公安机关抓获。

上述事实证明,犯罪嫌疑人 边×× 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三百二十三 条第 一 款,涉嫌 故意杀人 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六十六条规定,特提请批准逮捕。

此致 ×××市人民检察院

局长(印)

(公安局印)

200×年××月××日

附案卷材料 1 卷

第3篇:刑事案件批准逮捕的标准

刑事案件批准逮捕的标准

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为了防止逮捕的过量适用,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了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什么条件?

一、什么情况下会被逮捕

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为了防止逮捕的过量适用,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了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第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即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第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第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有逮捕必要指:

1、可能继续实施犯罪行为,危害社会的;

2、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3、可能自杀或者逃跑的;

4、可能实施打击报复行为的;

5、可能有碍其他案件侦查的;

6、其他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形。

二、逮捕案件的刑事证明标准

审查批捕部门的干警在审查批捕案件中,要具有起诉意识,把审查的重点放在对证据的审查、分析、运用上。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用证据进行论证、分析,切实查清是否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否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所为,注意把握好证据的证明力。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两个基本”的原则,刑事证明标准应坚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每个证据都要查证属实,并且符合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的要求。这是整个案件符合基本证据确凿的基础和前提。

二是证据之间能够互相印证,证据之间的矛盾能够合理排除。 三是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情节都有相应的证据证明。

四是只有被告人口供(包括共犯口供一致的)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的,不能批捕。

五是全案证据必须形成体系,能够完整地证实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和情节,实现整个案件“基本事实清楚”。

六是犯罪嫌疑人不供或翻供,只要其他基本证据确凿的,应依证据批捕。 作者:盈科律师事务所周垂坤律师

批捕申请书

不予执行申请书(共5篇)

赠予申请书

不予立案复议申请书(共4篇)

先予执行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