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普及活动方案(共6篇)

综合文章 时间:2021-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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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某社会科学普及月活动方案

XX年社会科学普及月活动方案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社科联,各市级学会、高校社科联,各市级社科普及基地:

为进一步推动社科普及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省社科联《关于开展浙江省’XX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的通知》(浙社科联发〔XX〕xx号)精神,经研究,决定XX年继续举办xx市社会科学普及月(简称“社科普及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八次、九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坚定文化自信,自觉坚持“三贴近”原则,大力弘扬“诚信、务实、开放、创新”的xx精神,广泛开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理论与实践和人文社科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不断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养,为推动xx国际化港口城市建设,跻身全国大城市第一方队营造良好的思想道德氛围。

二、主题、名称与时间

主题:坚定文化自信共建“两美”xx

名称:XX年xx市社会科学普及月

时间:XX年9月17日-10月16日

社科界义务咨询活动时间、地点:

三、组织实施

XX年社科普及月由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联合主办,各县(市)区委宣传部、社科联,各市级学会、高校社科联和市级社科普及基地共同参与,义务咨询活动由市社科联和鄞州区社科联联合举办,其他活动由各地各部门自行组织,采取同一时段错时联动的方式进行。

四、活动要求

1.围绕主题,精心策划。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人文社会科学在教化人、引导人、鼓舞人、激励人方面的重要作用,紧紧围绕本届社科普及月活动主题,精心组织开展讲座、展览、咨询等受群众欢迎的社科普及活动,着力提高公众思想道德素养和科学文化素质。要大力宣传“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县(市)区要注重把活动重心向基层延伸,继续采取组织社科专家小分队深入街道社区和镇村,面对面开展社科知识普及宣传的办法,为基层群众答疑解惑。通过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科普活动,进一步调动和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在建设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中的主力军作用。

2.加强指导,力求实效。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切实加强领导,落实活动经费,尽快制定活动计划,周密部署,狠抓落实。要结合各地、各单位实际,充分动员县(市)区级学会、社科研究机构、社科工作者积极参与社科普及活动,不断扩大参与面。要加强对活动的指导,确保社科普及活动在高校、街道(乡镇)、社区(村)有效开展,确保各项活动接地气、有实效。

3、突出优势,补齐短板。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深入挖掘本地人文资源,因地制宜,积极推出一批融知识性、实用性、趣味性于一体的,具有本地特色、贴近群众需求的人文社科普及活动。同时,在既有基础上,自我加压,拓展领域,强化创新,营造补齐短板、推动发展的浓厚氛围,推动社科普及月活动有效有趣开展。

4.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活动的宣传报道,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和合作,积极做好社科普及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力争使更多的活动宣传上报纸、上网络、上电视,为社科普及月活动打造声势、营造氛围。各级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加大对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做好重点活动、系列活动的有关报道,激发公众参与热情,营造浓厚氛围,不断扩大社科普及月的社会效应和影响力。

请各地、各有关单位将社科普及月活动申报表、义务咨询项目申报表于9月5日前报送市社科联学会处。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第2篇:某社会科学知识普及月活动方案

XX年社会科学知识普及月活动方案

各市州党委宣传部,省委党校、省社科院、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工商联、省文联、省残联,省属各高校党委宣传部,各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省级社科科普基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5·17”重要讲话精神和学习宣传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xx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根据XX年全省宣传思想工作的总体部署,省委宣传部、省直机关工委、省文化新闻出版厅、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社科联将于XX年8月联合组织开展社科知识普及月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迎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宣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为主线,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点,以满足全省广大干部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公众人文社会科学素养为落脚点,把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作为主战场,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为推动全省实现“一个同步、四个更加”奋斗目标提供精神力量。

二、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贯彻党代会精神,喜迎十九大召开。

活动时间:社科普及月启动仪式安排在8月,各单位集中活动可结合实际灵活安排。

三、活动安排

启动仪式

8月份适时在省博物馆举办“xx省XX年社会科学普及月启动仪式”,邀请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出席活动。活动由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西宁市委宣传部主办,省属有关社科类社会组织和科普基地承办。启动仪式结束后,相关单位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参观省博物馆科普基地。

农村行活动

8月份适时在大通县文化广场举行“xx省XX年科普农村行活动启动仪式”。活动由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西宁市委宣传部主办,大通县委宣传部、省属有关社科类社会组织和科普基地承办。启动仪式结束后,举办文艺演出,同时相关单位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社科“五进”活动

根据《条例》“宣传年”活动要求,各单位围绕活动主题,结合自身优势在社区、学校、企业、农牧区、机关开展社会科学知识普及系列活动,大力普及社科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

1.各市州党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工商联、省残联、省文联。结合本职业务工作,面向联系服务对象,充分发挥基层单位的作用,组织开展系列社科普及活动,力求达到覆盖面广、辐射范围大、受众人数多、内容丰富多彩、方法灵活多样、群众易于接受,确保科普活动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

2.省委党校、省社科院。根据科普月活动主题,设计导向正确、内容丰富、贴近群众、现实性强的科普活动,深入基层党校、全省各地开展省情调研,开展面向基层、面向百姓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代会精神宣讲,走访帮扶联点贫困群众活动。

3.省属各高校。要借助社科资源优势和假期开展学术交流研讨,特别是利用大学生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广泛开展社科普及。

4.省属社科普及基地。要充分利用各自的优势,采取向参观人员发放宣传册、展板展示、调查问卷等形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科知识普及活动。

5.省属社科类社会组织。要充分调动和利用行业基层社会组织的资源优势,就近、就简、就实以业务工作为主要内容,以服务对象为主体,举办专题培训,传播社科知识,提高服务水平。同时,以各自的刊物为平台,利用重要纪念日大力宣传普及社科知识,提高群众的参与热情。

昆仑讲坛

邀请省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问题、民生保障改善焦点话题开展专题讲座,释疑解惑、引导社情,不断扩大社科普及影响力、宣传力,增强实效性。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保证社科普及月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根据工作需要,成立xx省XX年社会科学普及月活动领导小组。各单位要加强对社科普及宣传月各项工作的领导和人财物等方面的支持,努力形成宽领域、全方位、多层次的社科普及格局。

五、活动要求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办好社科普及月活动,是《条例》赋予全社会的共同职责,落实好《条例》是社会共同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根据活动主题和工作重点,统筹规划,整合资源,精心组织,力求重点突出、特色鲜明。

创新形式,丰富内容

各单位要坚持传承与创新,把科学理论与人文精神、社科知识与行业常识等结合起来,在巩固已有平台和阵地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时代的信息,创新普及形式,丰富活动内容。

面向基层,重心下移各

单位要树立为基层服务的理念,重心下沉,工作前移,特别要注重发挥基层社科组织的作用,把党代会精神、文化科学知识、人民群众所需要的生产生活常识、先进的发展理念等普及到基层,真正达到教育、引导、服务群众,彰显社科工作者的价值目的。

多方协作,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活动的宣传报道,积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省委宣传部新闻处要积极协调各新闻单位,做好社科普及月重大活动和系列活动的跟踪报道,努力营造浓厚氛围,不断扩大社科普及月的社会影响力。

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社科普及月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将活动总结和宣传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和各种影像资料,于10月30日前报省社科联办公室。开展社科普及工作情况,将作为各地各单位贯彻执行《条例》情况的重要依据,作为综合评选社科普及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重要参考。同时,对于联合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宣传月活动,规模大、效果好、社会评价高的市州、科普基地和社科类社会组织,省社科联将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

联系人:

xx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XX年7月25日

第3篇: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总结

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总结

[文秘网站的龙头____工作总结:/article/bgzj/gzzj/]

“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总结

根据省、市委宣传部和省、市社科联“关于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市开展了以“普及社科知识、建设文明××”和“弘扬科学精神、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整个活动从×月××日起至×月××日结束,取得了显著效果。

一、思想重视,领导加强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结合自身实际,为把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搞得有声有色,我市将该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宣传部、科技局、教育局、共青团、工会、妇联、科协等7个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整个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督查组,负责对全市××个乡镇街办科普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同时,于×月××日召开了由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专题会议,进行了认真部署,保证了面上科普活动的开展。

二、内容丰富,形式多样

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我市的“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 以“建设‘文明××’,构建和谐社会”为主旨,整个活动安排了一周时间,共开展了五项活动。一是举行开幕式。在×××举行了隆重的“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开幕式,邀请本市的社会科学工作者近百人出席,并通过向广大人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扩大了活动的影响。开幕式上,市委副书记×××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向全市人民讲解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的意义,动员全市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和党员、干部、职工、群众,积极投入到学科学、用科学、依靠科学引领思想、掌握方向,为全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二是论坛报告。在××日报上开辟了“建设和谐×××”系列评论栏目,并邀请市委党校的专家、学者作了《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专题报告。三是公开信。制作并发放了“爱我××、做文明市民、创文明城市”的公开信,大大提高了市民文明程度。四是科普宣传。在人流集中的路段设立了科普宣传摊位,悬挂横幅,集中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安排专家和社科工作者、志愿者进行现场科普宣传、咨询活动,有力地宣传了社会科学。五是科学下乡活动。充分利用乡镇集市时间,分组到各乡镇开展科普宣传和咨询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和科普读物、现场演示等方式,揭示科学真理,戳穿伪科学的把戏,达到了提高市民素质的目的。

三、重点突出,成效显著

今年我市的“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从一开始就确立了“普及社科知识、建设文明××”和“弘扬科学精神、构建和谐社会”的主题,把宣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全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紧紧结合起来,做到了深入人心、深入基层,同时,把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为“三农”服务紧紧结合起来,做到了有的放矢。“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的成功举办,通过科技特派员、科技下乡、科普志愿者、科普大篷车等多种形式,把科学发展观、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科学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作用、科技发展的最新成就等送到了农村,送到了基层,送到了企业,充分反映了公众对科学的实际需求,集中体现了科普工作的实效。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城乡协调发展、全面发展,绿色、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得到了认可,形成了学科学、用科学、依靠科学的良好社会风气。全市上下都能自觉地用科学的技术、方法、工具和手段,积极投身到经济发展大潮中。

总之,我市在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和普及方面取得了一定成就,但离建设小康社会对社会科学普及程度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任务还十分繁重。下一步,我们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工作,把我市的哲学社会科学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更大贡献。一是要充分发挥党校的作用。党校是党员干部党性锻 炼的大熔炉和主阵地,党校在今后的干部教育和培养中,要为社会科学的普及和传播提供知识基础、思维方式、方法论和价值观念。要围绕全市的中心工作,力争拿出一批高水平、高档次的科研成果,为全市的小康社会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力服务。二是要保持科普宣传一条街的持久性。在科普一条街宣传中,要在每年×月份上街、下乡宣传、咨询的基础上,建设一批永久性牌匾,科普内容要定期更换,做到常看常新,保持科普宣传强大的吸引力和旺盛的生命力,把科普宣传一条街真正变成社会科学宣传、普及和传播的阵地。

第4篇: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总结

文章标题: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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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总结

根据省、市委宣传部和省、市社科联“关于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市开展了以“普及社科知识、建设

文明××”和“弘扬科学精神、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整个活动从×月××日起至×月××日结束,取得了显著效果。

一、思想重视,领导加强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结合自身实际,为把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搞得有声有色,我市将该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宣传部、科技局、教育局、共青团、工会、妇联、科协等7个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整个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督查组,负责对全市××个乡镇街办科普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同时,于×月××日召开了由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专题会议,进行了认真部署,保证了面上科普活动的开展。

二、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我市的“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以“建设‘文明××’,构建和谐社会”为主旨,整个活动安排了一周时间,共开展了五项活动。一是举行开幕式。在×××举行了隆重的“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开幕式,邀请本市的社会科学工作者近百人出席,并通过向广大人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扩大了活动的影响。开幕式上,市委副书记×××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向全市人民讲解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的意义,动员全市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和党员、干部、职工、群众,积极投入到学科学、用科学、依靠科学引领思想、掌握方向,为全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二是论坛报告。在××日报上开辟了“建设和谐×××”系列评论栏目,并邀请市委党校的专家、学者作了《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专题报告。三是公开信。制作并发放了“爱我××、做文明市民、创文明城市”的公开信,大大提高了市民文明程度。四是科普宣传。在人流集中的路段设立了科普宣传摊位,悬挂横幅,集中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安排专家和社科工作者、志愿者进行现场科普宣传、咨询活动,有力地宣传了社会科学。五是科学下乡活动。充分利用乡镇集市时间,分组到各乡镇开展科普宣传和咨询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和科普读物、现场演示等方式,揭示科学真理,戳穿伪科学的把戏,达到了提高市民素质的目的。

三、重点突出,成效显著今年我市的“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从一开始就确立了“普及社科知识、建设文明××”和“弘扬科学精神、构建和谐社会”的主题,把宣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全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紧紧结合起来,做到了深入人心、深入基层,同时,把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为“三农”服务紧紧结合起来,做到了有的放矢。“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的成功举办,通过科技特派员、科技下乡、科普志愿者、科普大篷车等多种形式,把科学发展观、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科学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作用、科技发展的最新成就等送到了农村,送到了基层,送到了企业,充分反映了公众对科学的实际需求,集中体现了科普工作的实效。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城乡协调发展、全面发展,绿色、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得到了认可,形成了学科学、用科学、依靠科学的良好社会风气。全市上下都能自觉地用科学的技术、方法、工具和手段,积极投身到经济发展大潮中。总之,我市在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和普及方面取得了一定成就,但离建设小康社会对社会科学普及程度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任务还十分繁重。下一步,我们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工作,把我市的哲学社会科学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更大贡献。一是要充分发挥党校的作用。党校是党员干部党性锻炼的大熔炉和主阵地,党校在今后的干部教育和培养中,要为社会科学的普及和传播提供知识基础、思维方式、方法论和价值观念。要围绕全市的中心工作,力争拿出一批高水平、高档次的科研成果,为全市的小康社会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力服务。二是要保持科普宣传一条街的持久性。在科普一条街宣传中,要在每年×月份上街、下乡宣传、咨询的基础上,建设一批永久性牌匾,科普内容要定期更换,做到常看常新,保持科普宣传强大的吸引力和旺盛的生命力,把科普宣传一条街真正变成社会科学宣传、普及和传播的阵地。

《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总结》来源于,欢迎阅读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总结。

第5篇:幼儿园社会科学普及宣传周活动总结

幼儿园2019年社会科学普及宣传周活动总结

我园认真做好幼儿园宣传活动工作。大力宣传科学育儿的知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学前教育的浓厚氛围及有利于幼儿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确保社会科学普及活动的扎实开展,取得成效。现将我园社会科学普及宣传周活动做如下总结:

一、高度重视,责任到人

领导高度重视宣传活动幼儿园召开了专门会议,部署审定了科学育儿宣传活动要求,成立了以分管德育领导陈晓斌为组长,德育专干林菁及各年段长及各班班主任为组员的科学育儿宣传小组,分工合作,积极配合,开展宣传活动。

二、明确宣传重点

1.大力宣传科学育儿的知识。结合本园的工作实际,展示幼儿园的发展情况;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以看得见的成果把先进的教育思想逐步渗透到家长的心中,让广大家长知道普及科学育儿的重要性。

2.宣传科学育儿知识,纠正小学化倾向。学习先进的学前教育理念和科学育儿知识,鼓励家长树立起让幼儿快乐生活,健康成长的思想,摒弃学前教育以学习技能为主的观念,禁止学前教育小学化。

三、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加大宣传力度

1.幼儿园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了幼儿园宣传周的活动方案,根据龙海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社会科学普及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广泛开展社会宣传,通过幼儿园门口楼led宣传语、家园联系栏等方式,在宣传学前教育理念的同时,解答家长的各种困惑,树立科学的育儿观念。

2.参加参加龙海市2019年社会科学普及宣传周启动仪式

为了让广大社会群众深入了解科学育儿知识,本次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宣传了《0-3岁科学育儿知识》、《3-6岁科学育儿知识》等内容,通过科学育儿宣传活动,使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和理解国家的学前教育发展政策,引起家长和社会对幼儿教育关注和重视,使科学的学前教育走进千家万户,为学龄前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进一步推动了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6篇:广东社会科学普及条例

东莞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与保障条例

(草案修改二稿二次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美丽东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态文明建设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基本原则】 生态文明建设应当坚持绿色、循环、低碳的发展理念;遵循生态保护优先、恢复治理为主,政府主导、企业主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原则。

第四条【政府职能】 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和监督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环境保护、国土资源、住房建设、城乡规划、经济和信息化、城市管理、水务、林业、农业、海洋与渔业、海事、卫生与计生、财政、教育、人力资源、审计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工作。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落实本辖区内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应当积极参与并协助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义务】 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维护和保护生态环境,支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活动。

第六条【宣传教育义务】 市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公众的生态文明意识。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广泛宣传报道生态文明建设的情况,并配合有关单位依法公开相关信息。

各类学校应当加强对师生生态文明意识的培养、教育,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主题活动。

市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把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容纳入公职人员岗前培训的课程。

第二章 生态建设与发展

第七条【生态规划建设】 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和实施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规划相衔接,逐步落实多规合一。

第八条【优化国土空间格局】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省主体功能区划,结合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实施绿色发展战略,统筹规划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合理确定不同区域的规模、结构和布局,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第九条【生态红线管控】 市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理委员会)对应当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禁止不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的各类开发活动,禁止任意改变用途。因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保障项目建设需要调整的,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国家和省依法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保证生态保护红线保护优先的地位。

第十条【区划水功能区】 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产业布局和省水环境功能区区划,科学划定本市行政区域内水环境功能区,加强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

第十一条【土地利用】 市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理委员会)应当落实土地管理共同责任,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严格执行工业用地招拍挂制度,推进旧城镇旧村庄旧厂房、低效用地等二次开发利用,清理处置闲置土地。

鼓励和规范城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第十二条【产业导向】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市不同片区的功能定位、生态状况和发展优势,重点发展绿色经济、高新科技、互联网经济、高端装备、现代物流海洋生物、都市农业、生态旅游、环保产业等。

市人民政府组织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等主管部门制定招商引资产业指导目录,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理委员会)应当执行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招商引资产业政策。

第十三条【产业引退】 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产业引导退出工作的开展,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环境容量,

- 34保护,维护生态系统稳定,提升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

第二十一条【水环境保护】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对辖区内的水环境质量负责,根据划定的水功能区定位和分级分类要求,加强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应当优先保护饮用水源安全,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的红线控制指标。

水环境治理实行河(涌、湖、库)长制。各级河(涌、湖、库)长负责组织领导本辖区内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重大工作。

市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河(涌、湖、库)长会议制度、工作制度、检查考核制度等,落实河(涌、湖、库)长责任,并依法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二条【河涌监测断面】 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镇(街、园区)河涌交界、重要河涌等河涌断面进行监测,发现水质异常的,应当通报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理委员会)进行调查处理。将镇(街、园区)河涌交界断面、重要河涌断面纳入考核内容,考核结果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三条【污水处理设施】 市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理委员会)应当推进污水处理厂、截污管网的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应当因地制宜,采取集中或分散等方式实施。

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流域、地形或者地势合理分区,建立镇际协作的污水处理系统,联合治污。对无法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处理的生活污水,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市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引导企事业单位采取中水回用技术,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第二十四条【黑臭水体治理】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加强对本辖区内的水体进行排查,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所在区域的水体应当作为排查重点。对发现的黑臭水体,应当向社会公布黑臭水体的名称、责任人及治理达标期限。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理委员会)应当以水质达标和恢复水体生态自净能力为目标,有计划地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活源补水等措施对黑臭水体实施综合整治,治理情况每年向社会公布。

黑臭水体属上游导致的,由上游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首负治理责任。

第二十五条【大气质量保护】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对本辖区内的大气质量负责,结合区域大气环境特征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臭氧等污染现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控制或逐步削减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使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并逐步改善。

第二十六条【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 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产业发展定位、大气环境质量和生产工艺水平等情况适时划定调整全市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区域,并淘汰燃煤电厂等落后产能,减少废气排放。

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区域内不得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设施。划定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区域前已有的设施,应当在市人民政

- 78第三十三条【森林湿地绿地建设与保护】 市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加强生态湿地系统的建设、修复和保育,加强天然林和公益生态林保护,推进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植物园、城市绿地的规划和建设。

第三十四条【特殊区域监管】 市人民政府应当对立沙岛石化基地等环境风险较大的特殊区域增加安全环保公用工程布局空间,完善有毒有害气体预警监控体系和水污染应急处置等环保设施。

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重点加强对进驻环境风险较大的特殊区域的企业事业单位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碳排放权交易】 市发展改革部门做好碳交易管理,推进我市纳入省碳排放管理和交易范围的行业企业,开展碳排放信息报告与核查、配额清缴履约工作。

第三十六条【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每年确定各镇(街、园区)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将本辖区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排污单位,采取措施控制或者削减本辖区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

第三十七条【重点排污单位管理】 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确定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每年向社会公布。

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单位应当安装与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监控设备联网的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行,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一年以上。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将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向社会如实公开。

第三十八条【第三方治理】 市人民政府支持环保专业基地和重点排污单位等采取第三方治理的形式,加强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营管理并实施污染治理。

因污染物超过排放标准或总量控制要求,被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且拒不自行治理污染的企业,由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列出企业清单向社会公布,督促相关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委托第三方进行污染治理。

第三十九条【禁止为无证经营行为提供经营场所】 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对未取得环保许可批准文件,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进行查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为无证经营行为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

第四章 保障机制

第四十条【财政保障】 市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将生态文明建设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对环境风险较大的特殊区域有毒有害气体预警监控体系和水污染应急处置的建设,可以适当增加市级财政的投入。

第四十一条【组织协调】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组织协调机制,统筹协调解决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跨部门、跨镇(街、园区)的重要事项。

第四十二条【推进区域合作】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加强与广州、深圳、惠州、河源等市人民政府的联系协

- 1112第五十一条【社会监督】 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社会公众对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规定行为的投诉、举报和受理、处理制度。收到相关投诉、举报,应当依法受理、查处。

第五十二条【第三方监督】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第三方环境保护监督机制。聘请代表公共环境利益的社会组织对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行为和排污主体影响环境的行为实施监督,委托第三方组织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满意度等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当向市人民政府反馈。

第五十三条【经营场所提供者监督】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将国家和省实施环境保护相关行政许可制度的行业告知本辖区内经营场所提供者。经营场所提供者有权查看经营者的环境保护相关行政许可,发现违规经营的,应当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

第五十四条【年度评价制度】 市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制定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办法,由市统计、发展改革、环境保护等部门组成市人民政府评价组,对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理委员会)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年度评价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保护、资源开发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增长质量、绿色生活、公众满意度等方面的变化趋势和动态进展。

第五十五条【目标考核制度】 市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发展改革、城乡规划、财政、国土资源、水务、农业、统计、林业、海洋与渔业、审计等部门组成目标考核组,邀请驻当地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群众代表参加,组成市人民政府目标考核组,定期对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理委员会)生态文明建设情况进行目标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

目标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中确定的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国家和省部署的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情况。

第五十六条【评价考核结果及其应用】 年度评价和目标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与不合格。评价考核结果作为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相关直接责任人综合评价及责任追究、离任审计的重要参考。

第五十七条【篡改伪造数据的处理】 经查实,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统计和监测数据的地区,相应年度评价和目标考核等级确定为不合格。

对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徇私舞弊、瞒报、谎报、篡改数据、伪造资料等造成考核结果失真失实的,由有权机关予以查处。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八条【行政机关及责任人违规责任】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责任:

(二)对水乡经济区生态保护红线,未按本条例第九条的管控要求进行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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