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检证明(共6篇)

综合文章 时间:2021-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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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商检作业

进境动植物报检

一、进境动物及动物产品报检范围及检疫审批规定有哪些?

范围为:

1.活动物(指饲养、野生的活动物如畜、禽、兽、蛇、水生动物、蚕、蜂等)、胚胎、精液、受精卵、种蛋及其他动物遗传物质。 动物产品,指以动物的身体各部位经加工制成的产品,通常包括五类:(1)家畜、家禽产品:包括羊毛、驼毛、牦牛毛、兔毛、皮张、肠衣、猪鬃、马尾、羽毛等。(2)畜禽类:包括猪、牛、羊、鸡、鸭、鹅肉及其副产品和野生动物肉,野禽肉等。(3)各种罐头。(4)蛋及蛋制品。(5)水产品:包括海水和淡水产品。在国际贸易中,出口动物产品要经特别的卫生检验或检疫。

2.食用性动物产品。肉类及其产品(含脏器;熟制肉类产品,如熟制香肠、火腿、肉类罐头、食用高温炼制油脂除外)、鲜奶、鲜蛋。 3.非食用性动物产品。皮张类(蓝湿皮、蓝干皮、已鞣制皮毛除外)、毛类(不包括洗净毛、碳化毛、毛条)、骨蹄角及其产品、明胶、蚕茧、动物源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饲料用乳清粉、鱼粉、肉粉、骨粉、肉骨粉、油脂、血粉、血液等,含有动物成份的有机肥料。 4.过境动物 5.特许审批

动物病原体(包括菌种、毒种等)、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 动植物疫病流行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动物及其产品 动物审批:

第十八条 输入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进境前或者进境时向进境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报检。属于调离海关监管区检疫的,运达指定地点时,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通知有关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属于转关货物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进境时向进境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申报;到达指运地时,应当向指运地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报检。

输入种畜禽及其精液、胚胎的,应当在进境前30日报检;输入其他动物的,应当在进境前15日报检;输入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的,应当在进境前7日报检。

动植物性包装物、铺垫材料进境时,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及时向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申报;动植物检疫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申报物实施检疫。

前款所称动植物性包装物、铺垫材料,是指直接用作包装物、铺垫材料的动物产品和植物、植物产品。

第十九条 向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报检时,应当填写报检单,并提交输出国家或者地区政府动植物检疫机关出具的检疫证书、产地证书和贸易合同、信用证、发票等单证;依法应当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还应当提交检疫审批单。无输出国家或者地区政府动植物检疫机关出具的有效检疫证书,或者未依法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作退回或者销毁处理。 第二十条 输入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运达口岸时,检疫人员可以到运输工具上和货物现场实施检疫,核对货、证是否相符,并可以按照规定采取样品。承运人、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检疫人员提供装载清单和有关资料。

第二十一条 装载动物的运输工具抵达口岸时,上下运输工具或者接近动物的人员,应当接受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实施的防疫消毒,并执行其采取的其他现场预防措施。

第二十二条 检疫人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实施现场检疫:

(一)动物:检查有无疫病的临床症状。发现疑似感染传染病或者已死亡的动物时,在货主或者押运人的配合下查明情况,立即处理。动物的铺垫材料、剩余饲料和排泄物等,由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在检疫人员的监督下,作除害处理。

(二)动物产品:检查有无腐败变质现象,容器、包装是否完好。符合要求的,允许卸离运输工具。发现散包、容器破裂的,由货主或者其代理人负责整理完好,方可卸离运输工具。根据情况,对运输工具的有关部位及装载动物产品的容器、外表包装、铺垫材料、被污染场地等进行消毒处理。需要实施实验室检疫的,按照规定采取样品。对易滋生植物害虫或者混藏杂草种子的动物产品,同时实施植物检疫。 (三)植物、植物产品:检查货物和包装物有无病虫害,并按照规定采取样品。发现病虫害并有扩散可能时,及时对该批货物、运输工具和装卸现场采取必要的防疫措施。对来自动物传染病疫区或者易带动物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病原体并用作动物饲料的植物产品,同时实施动物检疫。

(四)动植物性包装物、铺垫材料:检查是否携带病虫害、混藏杂草种子、沾带土壤,并按照规定采取样品。

(五)其他检疫物: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及是否被病虫害污染。发现破损或者被病虫害污染时,作除害处理。

第二十三条 对船舶、火车装运的大宗动植物产品,应当就地分层检查;限于港口、车站的存放条件,不能就地检查的,经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同意,也可以边卸载边疏运,将动植物产品运往指定的地点存放。在卸货过程中经检疫发现疫情时,应当立即停止卸货,由货主或者其代理人按照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的要求,对已卸和未卸货物作除害处理,并采取防止疫情扩散的措施;对被病虫害污染的装卸工具和场地,也应当作除害处理。

第二十四条 输入种用大中家畜的,应当在国家动植物检疫局设立的动物隔离检疫场所隔离检疫45日;输入其他动物的,应当在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指定的动物隔离检疫场所隔离检疫30日。动物隔离检疫场所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五条 进境的同一批动植物产品分港卸货时,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只对本港卸下的货物进行检疫,先期卸货港的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应当将检疫及处理情况及时通知其他分卸港的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需要对外出证的,由卸毕港的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汇总后统一出具检疫证书。

在分卸港实施检疫中发现疫情并必须进行船上熏蒸、消毒时,由该分卸港的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统一出具检疫证书,并及时通知其他分卸港的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

第二十六条 对输入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按照中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国家动植物检疫局的有关规定实施检疫。 第二十七条 输入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经检疫合格的,由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在报关单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发《检疫放行通知单》;需要调离进境口岸海关监管区检疫的,由进境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签发《检疫调离通知单》。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凭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在报

二、进境动物及动物产品报检程序的环节及内容如何

防止动植物疫病疫情传入、传出国境,保护农、林、牧、渔业生产和人体健康,促进对外贸易发展是《检疫法》的立法宗旨。动植物检疫的主要内容是对进出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 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装载容器、包装物,以及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运输工具实施检疫,防止动物传染病、寄生虫和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及其他有害生物的传入传出。

下面以进境动物、动物产品为例,简单介绍我们的执法程序:

一、检疫审批。

对输入或过境运输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必须提前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取得进境许可证,以防止进口企业不了解国外疫情和我国法律的具体规定,盲目进口,在货物抵达口岸时因违法违章而被退货或者销毁,造成经济损失。通过实施地方局预审和总局审批的两级审批制度,有效降低了带疫货物入境的几率,避免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二、境外预检。

对进境种用动物,派出专家到输出国了解产地疫情情况,监督输出国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动物健康议定书,是进境动物检疫工作中一项非常重要的措施,对防止动物疫病疫情传入起到了非常积极、有效的作用。目前该项措施已逐渐引申到其他高风险、敏感动物产品和植物、植物产品。

三、检疫报检。

对进境或过境的动物、动物产品必须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报检。对报检单证的审核是货物入境查验的第一关,我局制定了严格的报检规定和程序。通过对许可证和国外官方检疫证书的审核,绝不允许不符合规定的货物通关入境。

四、现场检疫和隔离检疫。

对进境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是整个动物检疫的主要环节。在货物抵达进境口岸时检疫人员登机、登船或到货物停放地进行现场检疫,通过核对货证、查验运输记录、现场检查和实施防疫消毒处理,将不合格货物阻截于国门之外。对输入动物的,通过现场检疫不能完全确定货物是否带疫,还将实施隔离检疫,必要时按规定抽样进行实验室检疫,使通过进境动物传播疫病疫情的风险降至最低。

五、检疫监督。

它是动物检疫的延续,对虽经检疫但仍然存在传播疫病疫情风险的某些动物、动物产品,有必要对其进境后的生产、加工、存放过程实行检疫监督。通过对生产、加工、存放单位实行注册登记制度、控制加工流程、建立健全防疫体系和管理体系等,确保进境动物、动物产品的安全卫生。

六、检疫处理。

它是对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采取的强制性处理措施。通过采取除害、扑杀、销毁、退回等手段,有效阻止带有疫病疫情的货物入境或造成疫情传播。

三、进境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督管理具体表现在哪几个方面 第一条 为了保证进京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确保城乡居民食肉安全和郊区畜牧业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北京市家畜家禽检疫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购销、运输或贮藏进京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动物养殖场、屠宰加工厂、动物产品经营性冷库、动物交易市场、动物产品经营市场(经销商)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均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 市农业局是全市进京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督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工作由市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以下简称市监督所)组织实施。市监督所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本办法,并对区县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和公路兽医卫生检疫监督站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检查;

(二)根据国内外动物疫情和监管情况,确定准许进京的动物及动物产品的产地和企业,并通报有关单位;

(三)组织实施进京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疫病监测工作,检测结果通报有关单位;

(四)对本市范围内从事屠宰、加工、购销、仓储进京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开展检疫监督工作;

(五)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进京专用标志的发放和管理;

(六)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第四条 区县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是辖区内进京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督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工作由所在区县兽医卫生监督机构组织实施。区县兽医卫生监督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辖区内购销、仓储、加工进京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单位的检疫监督管理工作;

(二)配合市监督所完成外埠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监测计划;

(三)建立责任制度,加强对进京动物及动物产品的验证查物工作;

(四)负责实施动物产品进京后批发分销的大额检疫证明换小额检疫证明工作;

(五)在辖区内发现来自疫区的、染疫的或疑似染疫的进京动物及动物产品及时报市监督所;

(六)加强对辖区内进京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第五条 各级兽医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制订计划,定期对进京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抽样监测。

各级兽医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科研育种单位、养殖单位和个人从外埠引进动物的管理,建立防检疫监督日志。

第六条 对进京动物及动物产品产地和企业进行资格认定,建立符合进京条件的动物产地(以县为单位)名录(简称为产地名录)和定点屠宰加工企业、经销企业名录(简称企业名录),产地名录和企业名录实行动态管理、即时公布。

第七条 进京动物及动物产品产地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没有列入农业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疫区内;

(二)没有列入本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的不合格动物及动物产品产区内。 第八条 进京定点屠宰加工、经销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屠宰、加工、经销动物及动物产品的产地符合第七条规定;

(二)屠宰加工企业应为当地政府批准的定点屠宰场,企业达到GB-90肉类加工厂生产规范要求;

(三)检疫工作由县级以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派驻的检疫员实施。 第九条 产地名录由市监督所根据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进行确定并予公布;

企业名录由市监督所和各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根据双方区域内的单位或个人提出的申请,根据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共同确认。

第十条 运输动物或动物产品进京,所持的产地县级以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的左上角必须粘贴进京专用标志。

进京专用标志由市监督所监制。市监督所应建立发放和监管制度,并与有关省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共同规范和监督标志的使用。 第十一条 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必须经本市依法设立的公路、铁路、航空检疫监督站进京。各检疫监督站必须根据产地名录和企业名录对检疫证明和进京专用标志进行核查,并按规定程序对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检查。符合要求的,在检疫合格证明左上角的进京专用标志上加盖检疫监督站专用印章后消毒放行。

四、进境植物及植物物产品报检范围及检疫审批规定有哪些? 范围:

果蔬类:新鲜水果、番茄、茄子、辣椒果实。 烟草类:烟叶及烟草薄片。

粮谷类:小麦、玉米、稻谷、大麦、黑麦、燕麦、高粱等(不包括粮食加工品,如:大米、面粉、米粉、淀粉等)。 豆类:大豆、绿豆、豌豆、赤豆、蚕豆、鹰嘴豆等。

薯类:马铃薯、木薯、甘薯等(不包括薯类加工品,如:马铃薯细粉、冷冻马铃薯条、冷冻马铃薯球、冷冻马铃薯饼、冷冻马铃薯坯、冷冻油炸马铃薯条等)。

饲料类:麦麸、豆饼、豆粕等。

其他类:植物栽培介质(不包括陶瓷土粉和植物生长营养液《不含动物成分或未经加工的植物成分和有毒有害物质》)。 检疫审批规定:

(1) 经检疫发现感染一类危险性病虫害的,整批货物作除害处理,无有效处理方法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2) 发现二类危险性病虫害的作除害处理,或在确保除害效果的前提下,采用防疫或限制措施,防止病虫害传播扩散,如无有效处理方法的,作退回处理;

(3) 发现三类危险性病虫害,有有效处理方法的,作除害处理,无有效处理方法但通过限制措施能达到防疫目的的,采取限制措施; (4) 感染特别严重或已失去使用价值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五、进境植物及植物物产品报检程序的环节及内容如何 防止动植物疫病疫情传入、传出国境,保护农、林、牧、渔业生产和人体健康,促进对外贸易发展是《检疫法》的立法宗旨。动植物检疫的主要内容是对进出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 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装载容器、包装物,以及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运输工具实施检疫,防止动物传染病、寄生虫和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及其他有害生物的传入传出。

下面以进境动物、动物产品为例,简单介绍我们的执法程序:

一、检疫审批。

对输入或过境运输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必须提前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取得进境许可证,以防止进口企业不了解国外疫情和我国法律的具体规定,盲目进口,在货物抵达口岸时因违法违章而被退货或者销毁,造成经济损失。通过实施地方局预审和总局审批的两级审批制度,有效降低了带疫货物入境的几率,避免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二、境外预检。

对进境种用动物,派出专家到输出国了解产地疫情情况,监督输出国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动物健康议定书,是进境动物检疫工作中一项非常重要的措施,对防止动物疫病疫情传入起到了非常积极、有效的作用。目前该项措施已逐渐引申到其他高风险、敏感动物产品和植物、植物产品。

三、检疫报检。

对进境或过境的动物、动物产品必须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报检。对报检单证的审核是货物入境查验的第一关,我局制定了严格的报检规定和程序。通过对许可证和国外官方检疫证书的审核,绝不允许不符合规定的货物通关入境。

四、现场检疫和隔离检疫。

对进境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是整个动物检疫的主要环节。在货物抵达进境口岸时检疫人员登机、登船或到货物停放地进行现场检疫,通过核对货证、查验运输记录、现场检查和实施防疫消毒处理,将不合格货物阻截于国门之外。对输入动物的,通过现场检疫不能完全确定货物是否带疫,还将实施隔离检疫,必要时按规定抽样进行实验室检疫,使通过进境动物传播疫病疫情的风险降至最低。

五、检疫监督。

它是动物检疫的延续,对虽经检疫但仍然存在传播疫病疫情风险的某些动物、动物产品,有必要对其进境后的生产、加工、存放过程实行检疫监督。通过对生产、加工、存放单位实行注册登记制度、控制加工流程、建立健全防疫体系和管理体系等,确保进境动物、动物产品的安全卫生。

六、检疫处理。

它是对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采取的强制性处理措施。通过采取除害、扑杀、销毁、退回等手段,有效阻止带有疫病疫情的货物入境或造成疫情传播。

六、进境植物及植物物产品检疫监督管理具体表现在哪几个方面

1、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

(1)货主、物主或其代理人应当在水果进境前或进境时向入境口岸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并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以及输出国家官方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及产地证书、贸易合同、发票等证单。

(2)进境水果无输出国家或者地区政府动植物检疫机关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的,或者未依法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入境口岸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作退回或者销毁处理。

(3)经港澳地区中转进境的水果,应按照原箱、原包装和原植物检疫证书(简称“三原”)进境。

(4)国家质检总局对向中国输出水果的国外果园、加工、存放单位实行注册登记制度。

2、进境植物繁殖材料检疫审批:引种单位、个人或其代理人应在植物繁殖材料进境前7日持必要的证单向指定的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3、进境栽培介质检疫审批

(1)国家质检总局对向我国输出贸易性栽培介质的国外生产、加工、存放单位实行注册登记制度。

(2)输入栽培介质的货主或其代理人,应当在进境前持检疫审批单向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3)带有栽培介质的进境参展植物,在参展期间由参展地检验检疫机构进行检疫监管;展览结束后需要在国内销售的,应按有关贸易性进境栽培介质检疫规定办理。

4、特许检疫审批

1、办理特许检疫审批的条件

(1)引进的禁止进境物确属科学研究等特殊需要

(2)引进单位应具有符合检疫要求的监督管理措施

2、提交的资料

(1)《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申请表》

(2)申请单位法人资格证明

(3)书面申请报告,详细说明进口禁止进境物的用途、进境后的防疫措施等

(4)省部级科研立项报告和证明文件

3、审批程序

(1)引进单位提交有关证明,到当地检验检疫机构领取《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申请表》

(2)引进单位报当地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初审,合格的,出具初审意见,加盖公章报国家质检总局审批。初审不合格的,出具未获批准通知,告知引进单位

(3)国家质检总局根据特批物进境后的特殊需要和使用方式,决定批准的数量,提出检疫要求,指定进境口岸,并委托有关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核查和监督使用。

第3篇:商检知识

第二章

一、单项选择题

1、某商品的检验检疫类别为”M/”,检验检疫机构对其实施( ) A.出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 B.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 C.进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 D.进口商品检验

2、报检单编码栏应该填写几位数字?( ) 位 位 位 位

3、以下所列,不属于出入境检验检疫范围的是( )。

A.出境动物产品的检疫 B.入境旧机电产品的检验

C.进出口药品的质量检验 D.装载非法检货物集装箱的检疫

4、入境货物通关后经检验检疫不合格需退运的,报检人凭哪种证单办理退运手续?( ) A.入境货物通关单 B.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C.检验检疫处理通知单 D.出境货物不合格通知单

5、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中,某商品的海关监管条件为“A/”,则其检验检疫类别可以是( )。

/ B./N /S /Q

6、产地检验、口岸报关出境的货物,企业应向产地检验检疫机构哦申请出具( )。 A.出境货物换证凭单或换证凭条 B.出境货物通关单 C.出境货物调离通知单 D.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

7、珠海某公司委托深圳某公司进口一批设备,拟从广州口岸入境,最终运至东莞某加工厂。该批设备申请检验的地点是( )。

A.广州 B.深圳 C.珠海 D.东莞

8、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须实施出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的商品,其商品编码对应的“检验检疫类别”应包含代码( )。

9、《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机构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中的“检验检疫类别”代码“R”和“Q”分别表示( )。 A.进口商品检验;进境动植物检疫

B.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出境动植物检疫 C.出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出境动植物检疫 D.进境动植物检疫;出境动植物检疫学易网

10、某商品的“检验检疫类别”为“/Q”,该商品出境时应实施( )。 A.商品检验和食品卫生监督检验 B.动植物检疫和食品卫生监督检验 C.动植物检疫

D.食品卫生监督检验

11、以下所列,不属于检验检疫类别代码的是( )。

12、某企业分批进口一成套设备,其中部分设备和零配件对应的编码不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内,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 A.目录外的设备无须报检 B.目录外的零配件无须报检

C.目录外的设备和零配件均无须报检 D.目录外的设备和零配件均须报检

13、某企业进口一批货物(检验检疫类别为M/N),经检验检疫合格并取得( )后,

方可销售、使用该批货物。

A.入境货物通关单 B.入境货物调离通知单 C.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D.检验检疫处理通知单

14、某公司进口一批货物,因生产急需,办理通关手续后未经检验检疫即用于加工。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 A.该公司的行为是正常的生产行为,不会受到行政处罚

B.该公司的行为已违反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规定,将受到行政处罚 C.该公司的具体责任人员将受到行政处罚,该公司不会受到行政处罚 D.如果该公司对该批货物立即停止加工使用,该公司不会受到行政处罚。

15、出境货物的检验检疫流程一般为( ) A.报检——签发检验检疫证单——实施检验检疫 B.签发检验检疫证单——实施检验检疫——报检 C.签发检验检疫证单——报检——实施检验检疫 D.报检——实施检验检疫——签发检验检疫证单

16、《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

A.目录内的每一种商品,出境和入境时均须办理报检手续 B.目录所列商品就是法定检验检疫的全部商品 C.未列入目录的商品,检验检疫机构不再抽查检验

D.未列入目录但法律法规规定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的商品也须报检

17、出境货物受理电子报检后,报检人应按受理报检信息的要求,在( )提交报检单和随附单据。

A.通关放行后 B.通关放行时 C.实施检验检疫时 D.实施检验检疫前

18、某公司从印度进口一批液晶显示器(检验检疫类别为/N),贸易方式为一般贸易,报检时须提供( )。

A.质量许可证 B.型式试验报告

C.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D.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19、对未列入《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必须实施标识查验的纺织品,海关凭( )验放。

A.产地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出境货物换证凭单》

B.产地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出口纺织品标识查验放行单》 C.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在报关单上加盖的检验检疫专用章 D.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出境货物通关单》

二、多项选择题

1、以下所列须办理检验检疫手续的有( )。

A.进口用于玩具生产线上的探针仪 B.出口保鲜萝卜 C.邮寄入境的向日葵种子 C.来自国外的邮轮

2、以下属于“检验检疫类别”代码的有( )。

、Q、N 、W、L 、B、D 、S、M

3、以下关于通关单的表述,正确的是( ) A.通关单是检验检疫机构准予法检货物出入境的凭证

B.《出境货物通关单》是出境法检货物检验检疫合格准予入境的凭证 C.《入境货物通关单》是入境法检货物检验检疫合格准予销售使用的凭证

D.通关单是办理法检货物报关手续的必要凭证

4、关于法定检验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类别为M/N),以下表述正确的有( )。 A.应向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B.应在目的地申请检验

C.海关放行后,即可销售、使用 C.未经检验合格的,不准销售、使用

5、某企业进口一批法检货物,以下表述正确的有( )。 A.货物通关放行后,企业应及时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检验 B.货物通关放行后,企业即可将货物投入使用 C.货物须经检验检疫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D.货物未经检验检疫就投入使用的,企业将受到行政处罚

6、关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以下表述正确的有( )。

A.该目录由国家质检总局制定、调整并公布实施

B.该目录按《商品分类和编码协调制度》的分类方法编排 C.该目录内的商品属于法定检验检疫范围 D.该目录外的商品均不属于法定检验检疫范围

7、某种商品的检验检疫类别为/,出口时,检验检疫机构对其实施的检验检疫内容有( )。

A.商品检验 B.动植物检疫

C.食品卫生监督检验 D.民用商品入境验证

8、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流程包括( )。

A.抽样 B.检验 C.受理报检 D.签发证书

三、判断题

1、《法检目录》的基本结构由“商品编码”、“商品名称及备注”、“计量单位”、“海关监管条件”和“检验检疫类别”五项组成。( )

2、进口成套设备的各组成部件,应按照其对应商品编码的检验检疫类别来确定是否办理报检手续。( )

3、某公司进口一批红酒,取得《入境货物通关单》后即可将该批红酒投放市场销售。( )

4、输入国家或地区规定必须凭检验检疫证书方准入境的货物,均须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

5、《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中检验检疫类别为“M/N”的进出口商品,均须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

6、法定检验检疫货物的 报检手续应在报关前办理。( )

7、某公司进口一批电子仪器,货物从广州口岸入境,目的地为西安,该公司应持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到西安办理通关手续。( )

8、检验检疫机构对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入境货物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9、未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商品,检验检疫机构凭货主或其代理人的申请试试检验。( )

10、未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进出口商品,都无须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通关单办理通关手续。( )

11、检验检疫机构只受理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内的进出口商品的报检业务。( )

12、出口货物在口岸检验建机构办理换证手续时,可持《出境货物换证凭单》复印件办理。( )

13、报检单上填写的编码英语当年海关公布的商品税则中的编码一致。( )

14、检验检疫机构对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出境货物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 )

15、办理出境查验换证时,提交“出境货物检验检疫换证凭单”正本及正本复印件,方可办理。( )

16、《入境货物通关单》正本由报检人持有,共海关通关。( )

第4篇:商检证书

商检证书

商检证书,是各种进出口商品检验证书、鉴定证书和其他证明书的统称,是对外贸易有关各方履行契约义务、处理索赔争议和仲裁、诉讼举证,具有法律依据的有效证件,也是海关验放、征收关税和优惠减免关税的必要证明。商检证书的种类 和用途主要有:

1.品质检验证书,是出口商品交货结汇和进口商品结算索赔的有效凭证;法定检验商品的证书,是进出口商品报 关、输出输入的合法凭证。商检机构签发的放行单和在报关单上加盖的放行章有与商检证书同等通关效力;签发的检验情况通知单同为商检证书性质。

2.重量或数量检验证书,是出口商品交货结汇、签发提单和进口商品结算索赔的有效凭证;出口商品的重量证书, 也是国外报关征税和计算运费、装卸费用的证件。

3.兽医检验证书,是证明出口动物产品或食品经过检疫合格的证件。适用于冻畜肉、冻禽、禽畜罐头、冻兔、皮 张、毛类、绒类、猪鬃、肠衣等出口商品。是对外交货、银行结汇和进口国通关输入的重要证件。

4.卫生/健康证书,是证明可供人类食用的出口动物产品、食品等经过卫生检验或检疫合格的证件。适用于肠衣、罐 头、冻鱼、冻虾、食品、蛋品、乳制品、蜂蜜等,是对外交货、银行结汇和通关验放的有效证件。

5.消毒检验证书,是证明出口动物产品经过消毒处理,保证安全卫生的证件。适用于猪鬃、马尾、皮张、山羊毛、羽毛、人发等商品,是对外交货、银行结汇和国外通关验放的有效凭证。

6.熏蒸证书,是用于证明出口粮谷、油籽、豆类、皮张等商品,以及包装用木材与植物性填充物等,已经过熏蒸灭 虫的证书。

7.残损检验证书,是证明进口商品残损情况的证件。适用于进口商品发生残、短、渍、毁等情况;可作为受货人向 发货人或承运人或保险人等有关责任方索赔的有效证件。

8.积载鉴定证书,是证明船方和集装箱装货部门正确配载积载货物,作为证明履行运输契约义务的证件。可供货物 交接或发生货损时处理争议之用。

9.财产价值鉴定证书,是作为对外贸易关系人和司法、仲裁、验资等有关部门索赔、理赔、评估或裁判的重要依 据。

10.船舱检验证书,证明承运出口商品的船舱清洁、密固、冷藏效能及其他技术条件是否符合保护承载商品的质量和 数量完整与安全的要求。可作为承运人履行租船契约适载义务,对外贸易关系方进行货物交接和处理货损事故的依据。

11.生丝品级及公量检验证书,是出口生丝的专用证书。其作用相当于品质检验证书和重量/数量检验证书。

12.产地证明书,是出口商品在进口国通关输入和享受减免关税优惠待遇和证明商品产地的凭证。

13.舱口检视证书、监视装/卸载证书、舱口封识证书、油温空距证书、集装箱监装/拆证书,作为证明承运人履 行契约义务,明确责任界限,便于处理货损货差责任事故的证明。

14.价值证明书,作为进口国管理外汇和征收关税的凭证。在发票上签盖商检机构的价值证明章与价值证明书具有同 等效力。

15.货载衡量检验证书,是证明进出口商品的重量、体积吨位的证件。可作为计算运费和制订配载计划的依据。

16.集装箱租箱交货检验证书、租船交船剩水/油重量鉴定证书,可作为契约双方明确履约责任

和处理费用清算的凭证。

第5篇:商检证书

商检证书

商品检验证书(Commodity Inspection Certificate)

什么是商品检验证书

进出口商品经过商检机构进行检验或鉴定后,由该检验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称为“商品检验证书”。此外,在交易中如果买卖双方约定由生产单位或使用单位出具检验证明,则该证明也可起到检验证书的作用。

在国际贸易中,由国家设置的检验机构或由经政府注册的、独立的,第三者身份的鉴定机构,对进出口的商品的质量、规格、卫生、安全、检疫、包装、数量、重量、残损以及装运条件、装运技术等所进行的检验、鉴定和监督管理工作。进出口商品检验是货物交接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经检验合格的,发给检验证书,出口方即可报关出运;检验不合格的,可申请一次复验,复验仍不合格的,不得出口。商品检验证书的作用

商检证书关系到有关各方的经济责任和权益,其作用表现为:

1、作为卖方所交付货物的品质、重量、数量、包装及卫生条件等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依据。

2、作为买方对品质、数量、重量、包装等提出异议、拒收货物、要求赔偿的凭证。

3、作为卖方向银行议付货款的单据之一。

4、作为出口国和进口国海关验放的有效证件。

5、作为证明货物在装卸、运输中实际状况、明确责任归属的依据。

商品检验证书起着公正证明的作用,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结算货款和处理索赔、理赔的主要依据,也是通关纳税、结算运费的有效凭证。

1.证书,是商品交货结汇和进口商品的有效凭证;法定商品的证书,是进商品报 关、输出输入的合法凭证。商检机构签发的放行单和在单上加盖的放行章有与商检证书同等通关效力;签发的 情况通知单同为商检证书性质。

2.重量或数量证书,是商品交货结汇、签发提单和进口商品的有效凭证;商品的重量证书, 也是国外征税和计算运费、装卸费用的证件。

3.兽医证书,是证明动物产品或经过检疫合格的证件。适用于冻畜肉、冻禽、禽畜罐头、冻兔、皮 张、毛类、绒类、猪鬃、肠衣等商品。是对外交货、银行结汇和进口国通关输入的重要证件。

4.卫生/证书,是证明可供人类食用的动物产品、等经过卫生或检疫合格的证件。适用于肠衣、罐 头、冻鱼、冻虾、蛋品、等,是对外交货、银行结汇和通关验放的有效证件。

5.消毒证书,是证明动物产品经过消毒处理,保证安全卫生的证件。适用于猪鬃、马尾、皮张、山、羽毛、人发等商品,是对外交货、银行结汇和国外通关验放的有效凭证。

6.熏蒸证书,是用于证明粮谷、油籽、豆类、皮张等商品,以及装用木材与植物性填充物等,已经过熏蒸灭 虫的证书。

7.残损证书,是证明进口商品残损情况的证件。适用于进口商品发生残、短、渍、毁等情况;可作为受货人向 发货人或承运人或保险人等有关责任方的有效证件。

8.积载鉴定证书,是证明船方和集装箱装货部门正确配载积载货物,作为证明契约义务的证件。可供货物 交接或发生货损时处理争议之用。

9.财产价值鉴定证书,是作为对外关系人和司法、验资等有关部门、评估或裁判的重要依 据。

10..船舱证书,证明承运商品的船舱清洁、密固、冷藏效能及其他技术条件是否符合保护承载商品的质量和 数量完整与安全的要求。可作为承运人租船契约适载义务,对外关系方进行货物交接和处理货损事故的依 据。

11.生丝品级及公量证书,是生丝的专用证书。其作用相当于证书和重量/数量证书。

12.产地证明书,是商品在进口国通关输入和享受减免关税优惠待遇和证明商品产地的凭证。

13.舱口检视证书、监视装/卸载证书、舱口封识证书、油温空距证书、集装箱监装/拆证书,作为证明承运人履 行契约义务,明确责任界限,便于处理货损货差责任事故的证明。

14.价值证明书,作为进口国管理外汇和征收关税的凭证。在发票上签盖商检机构的价值证明章与价值证明书具有同 等效力。

15.货载衡量证书,是证明进商品的重量、体积吨位的证件。可作为计算运费和制订配载计划的依据。

16.集装箱租箱交货证书、租船交船剩水/油重量鉴定证书,可作为契约双方明确履约责任和处理费用清算的凭证。

第6篇:商检流程

如何办理商检

商检是对商品的检验,商检是较繁琐的程序,但并不适用于任何的贸易活动。如在eBay全球交易网站上的卖家,无需对商品进行检验过程,只是买方可以对有质量商品进行退换货。

在国际贸易中,需要对进出口的商品进行检验。商检是一道较繁琐的程序,但并不适用于任何的外贸企业。如在eBay全球交易网站上的卖家,无需办理商品检验过程,只是消费的一方在接收到卖家发出的货物时候,进行开包检查货物的完整性和无损性。如有商品质量问题,可进行及时的退换货处理。

然而,办理商检作为国际贸易中重要的一环不可忽视。因此,需要办理商检的企业需要明确如何办理商检,以及在商检过程中,需要提交哪些材料,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

办理商检流程

1、商检局办理:首先进行电子报检,先在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拿单证去商检,商检局有一定工作人员会进行查货,已经通过的可以出证。

2、需要准备商品检验的文件:如报检委托书、外销合同、纸箱证等单据,并填写出口商品检验申请单向当地的商检局申请出口检验。

3、若检验合格,商检局会出具相关换证凭单,方便商品报关时使用。

4、一般在装柜前,需要拿到商检的资料。

如果委托工厂申请做以自己外贸公司为抬头的商检,自己外贸公司进行商检注册的资格和手续是:有自营进出口权,到中国检验检疫网站下载登记表,填好后带上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外贸许可登记备案表,海关注册证等复印件到商检局注册即可。

如何做商检办理

一、签订合同后,要求对方汇款。

二、等汇款期间,可安排商检。上电子口岸申请核销单、条码章、IC卡去外汇局领核销单,领回来后再上电子口岸备案。

报检需备用的资料:合同、箱单、包装性能检验单、报检单、厂检单。

三、把报关委托书传真给货代,款到就可以发货了。

核销的程序

货物发出后,一个月左右,要催促货代把核销单、报关单寄回来办理核销。HS编码查询、信用证、广交会,单证下载。

核销部门:外汇管理局

需准备资料:核销单、凭核销单去开户行领取收汇单、登记单、报关单核销联。

总之,商检是国际贸易中不可缺少的一道环节,同时商检也是有效维护了消费者的利益。但是作为外贸企业而言,值得注意的是,在办理商检过程中,需要明确商检需要提交的一些材料和如何做商检的流程。这样可以提高外贸工作的办事效率。

商业证明

商事证明书

住改商证明

婚检证明

质检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