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师风建设目标责任分解(共3篇)

综合文章 时间:202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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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师德师风建设目标责任

师德师风建设目标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师德师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塑造我校教师良好的形象,根据全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的要求,明确对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学校与教职工个人签订本目标责任书。

1、认真学习领会《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的精神实质,不断提高职业道德修养、法律意识、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关爱学生,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不得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能训斥、羞辱学生家长,不能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或交办私事,不准向学生推销书籍、教辅资料、音像制品或其他物品。

3、严格执行收费制度,不得乱办班、乱收费、乱补课,不准在家庭或租用场地招收任何形式的补习生、特长生进行有偿家教。

4、严肃考风考纪,端正教风学风,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5、教师上班时间应着装整洁、严谨。男教师不得穿背心、短裤、拖鞋进入教室;女教师不得穿吊带裙、超短裙、怪型鞋、浓妆艳抹以及其它奇装异服进入教室。

6、教学上要力求创新,积极参与新课改,不能敷衍塞责,不准擅自调课、停课和缺课。

7、严肃纪律,酒后不准上课,上课时不准抽烟或使用移动通讯工具;不准搞封建迷信活动和传播低级庸俗的思想文化;要养成良好的职业行为习惯,做一个合格的、人民满意的教师。

8、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师德师风情况的监督和评议。严禁教职工参与赌博、变相赌博等不健康活动。

9、坚决杜绝教职工性犯罪伤害学生的违法案件的发生。严禁教职工私自租房让学生住宿或让学生在校外私自租房住宿;严禁教职工把异性学生

带入寝室或其它偏僻地方,或单独滞留办公室、教室及其它场所。

10、教职工对学生负有保护责任,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学生的政治思想、法制教育,教育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抵制不法侵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1、恪守职业道德,对自身师德师风负直接责任,对其他人的师德师风负有监督、举报的责任。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人和事要及时向学校报告,不得瞒报和擅自处理。

12、学校将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师学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按照《江西省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试行办法》对教师进行师德师风考核,同时还要与教师晋职、晋级、工资奖金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努力把师德师风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13、建立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对违反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和本责任书规定的,当年考核为不合格,在教职工聘任中不予聘用;对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建议上级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取消教师资格、开除出教师队伍的处分,触犯刑律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4、对袒护、包庇严重违反师德师风道德建设规定的人和事或对触犯刑律的人和事知情不报者,按本责任书第13条规定追究责任。

15、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教职工和学校各存一份。

学校(盖章)教职工(签名):

校长(签名):

二00八年九月十日

第2篇:师德师风建设目标责任制度

新密市第一高级中学 师德师风建设目标责任制度

1、为了增强广大教师为人师表的自觉性,树立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鹤岗市教育局师德建设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目标责任承诺书。

2、每学期开学初学校与每一位教职工签定师德师风建设目标责任书,把师德师风建设责任落实到每一位教师人头,做到师德建设无死角、无漏洞、无空白。

3、承诺内容:职业道德、劳动纪律、教风建设、师德师风、会风建设

4、学校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由校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负责对教师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要经常组织教师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师德规范,要在学校网站上设立师德师风监督信箱收集信息

5、学校要成立督查组对师德师风建设活动进行指导、检查、总结。重点检查教师的劳动纪律、有偿补课、乱定复习资料等问题。

6、政教处要对学校教师在接待家长的态度、安全工作的履行、值周工作的到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等问题进行检查和考核。

7、教务处要对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情况、课外有偿补课进行检查和考核。

8、工会要对教师工作之余的娱乐活动进行指导和检查,严禁教师在工作之余参与“黄、赌、毒”

9、教职员工要严格执行目标责任承诺书内容,学校将组织督查组不定时的进行检查,对于违纪违规的人和事,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人和事要上报教育局。

新密市第一高级中学 2018年9月

第3篇:师德师风建设目标

师德师风建设目标

通过师德建设活动,广大教师形成“敬业爱生、明礼诚信、平等合作、勤学致教、廉洁奉献”的师德风尚。进一步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起平;以优良的师风,带动教风,促进学习,优化行风,使教师成为公民道德的楷模,使学校成为风气正、形象好、文明程度高的示范和标杆,让学生满意、家长满意、社会满意。

睢宁县师德规范十不准

1、

2、

3、

4、

5、不准有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言行。 不准工作午间和酒后驾车、私驾公车。 不准侮辱、讽刺、歧视或变相体罚学生。 不准在课堂上吸烟、外出及使用通信工具。

不准乱收费和强制学生购买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以外的书籍资料或向学生推销商品。

6、

7、

8、

9、不准接受学生家长宴请或索要财物。 不准乱补课、乱办班、搞有偿家教。

不准在考试、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和有偿招生。 不准穿奇装异服、浓妆艳抹。

10、不准拉帮结派、破坏团结。

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

长:王德军

负责全面工作

副组长:顾士刚

具体落实各项工作,协调各处室

周光席

负责教务处考核工作

负责总务处考核工作 成

员:周本之

朱启东

任云美

卓磊

宋崇付

邢怀臣

张超

各年级组长

各班主任

注:领导小组办公室:副校长顾士刚 监督电话:

师德师风建设目标责任制

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目标责任书

小学 师德师风建设目标责任书

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目标责任制度

高校师德师风建设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