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协议书范本(共5篇)

综合文章 时间:202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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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合伙出资协议书合伙出资协议书合伙出资协议书合伙出资协议书合伙出资协议书合伙出资

协 议 书:合伙出资协议书范文

来源: 作者: 日期:10-03-13

协 议 书

甲方:西峡县富田矿业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从西峡县丹水镇袁店保鲜冷库(以下简称西峡冷库)方取得了卢氏县横涧乡毛沟铁矿(以下简称毛沟铁矿)的开采使用权,由于甲方资金短缺,无力投入生产,甲方愿以人民币 250万元把毛沟铁矿的开采使用权一应转让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已取得的毛沟铁矿的开采使用及本协议签订之前甲方的全部资产以上述

价款一次性转让给乙方。

二、乙方同意以250万元人民币从甲方手中取得毛沟铁矿的开采使用权及本协议签定前

甲方的全部投资资产。

三、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甲方应把从西峡县冷库方取得的一应合同手续,全部交付给

乙方,并保证其相关合同手续合规合法无争议。

四、甲方保证在上述权力出让给乙方前、上述矿区的开采使用权与西峡冷库方无任何争

议,出现争议时由甲方负责解决,否则甲方应全额赔偿乙方损失。

五、本协议签定前与地方的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本协议签定后出现的一切纠纷由

乙方负责解决,甲方概不负责。

六、本协议所称毛沟铁矿的开采使用权包括:对铁矿的开采权、使用权、转让权、出售

权、经营权、管理权等一应权力。

七、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乙方对毛沟铁矿拥有独立的开采、使用、转让、出售、经营管

理权力,甲方无权干涉。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西峡县富田矿业有限公司

乙方:

年 月 日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协议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我们各股东经过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

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协议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并有不同字号的被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公司主要经营行业。公司住所拟设在市区路号楼(房)。

三、公司股东共个,其中自然人个,企业法人个,社会团

体个,事业法人个,国家授权的部门个。分别为:(),现住,身份证号码。()公司,住所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学会(协会、联谊会等),住所在。()团体法人编号为。()研究所(中心等),住所在。

四、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协议书;

()出资()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出资万元。

五、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

六、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

七、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八、全体股东同意指定(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

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

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九、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办法承担。

股东签名、盖章:签订协议地点:签订协议时间:

出资协议范本

第一条出资方

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出资证明书者。

1、本协议中出资方是指承认公司章程、认缴出资额,公司设立后持有经公司登记、法

2、签订本协议的股东是:

A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B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第二条公司设立方式及法定事项

1、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拟注册名称:

中文:C有限责任公司

英文:

3、注册地址、营业地址、邮政编码:

4、法定代表人、职务:

5、注册资本:

6、公司宗旨:

7、公司经营范围:

8、公司经营方式:

(上述事项,在工商登记时如有变更,以工商登记为准。)

第三条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1、A公司以货币现金出资人民币万元,以出资人民币万元,共计占C公司注册资

本%。

2、B公司以货币现金出资人民币万元,以出资人民币万元,共计占C公司注册资

本%。

A、B公司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自应缴纳的货币出资打入C公司筹委会账

户(账户由负责监管),其余资产的转移事宜,按本协议第五条办理。

第四条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责任

1、权利

(1)出资人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额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权益。

(2)出资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出资人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3)出资人可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转让其在C公司的出资。

(4)出资人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名称。

(5)如公司不能设立时,在承担发起人义务和责任的前提下,有权收回所认缴的出资。

(6)出资人有权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出资义务的出资人和故意或过失损

坏公司利益的出资人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2、义务

(1)出资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出资人应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发给出资人的出资证明书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仅作为公司内部分红的依

据。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3、责任

(1)出资人违反本协议,不按规定缴纳出资,应向已足额缴纳出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按其应出资额的%承担违约责任。出资人不按规定缴纳出资导致公司不能成立的,按

其应出资额的%向其他出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2)出资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故意或过失侵害公司利益的,应向公司或其他出资人承

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手续办理

经股东共同协商,一致同意由A公司具体负责办理设立公司的有关手续和起草有关文

件,并负责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其他具体事务。

第六条协议的退出

股东退出本协议,放弃股东资格,或者增加新的股东,都必须经过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方为有效,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股东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加以规定;但退出协议的股

东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股东会

1、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由董事会负责召集。

2、股东会的职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

第八条董事会

1、董事会是公司日常经营决策机构,由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名。

事长、副董事长由控股股东推荐,董事会选举产生。

2、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

故解除其职务。

3、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秘书办协助以上各

委员会和董事会工作。

4、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其职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

第九条总经理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其职权按《公司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行

使。

公司总经理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提出其薪酬建议。聘任或者

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人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并决定其薪酬事项。

第十条监事会

C公司设名监事,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职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

关规定行使。

董事、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利润的分配

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2、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

再提取;

3、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益金;

4、暂按利润的5%提取列入任意公积金,可以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状况,经股东会同意后予以

调整;

5、支付股东股利;

6、转增资本(或股本)。

第十二条公司未能设立情形

1、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设立:

(1)该协议未获得批准;

(2)出资人一致决议不设立公司;

(3)出资人违反出资义务,导致公司不能设立的;

(4)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不能设立的。

2、公司不能设立时,出资人已经出资的,应予以返还。对公司不能设立负有责任的出

资人,必须承担完相应法律责任的,才能获得返还的出资。

第十三条本协议经发起人、发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经

批准后生效。

第十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以今后补充协议为准。本协议每股东各持一份。

第十五条本协议签订时间为:年月日

第十六条本协议签订地点为:

A公司:(盖章)代表人:(签字)B公司:(盖章)代表人:(签字)

第2篇:出资协议书

合同编号:

出资协议书

甲方(出资人):

乙方(出资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甲方(出资人):

法定代表人:

地: 电

话:

真: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 号:

开户银行地址: 乙方(出资人):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话:

真: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 号: 开户银行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

关规定,经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意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

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1.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

甲乙双方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暂定为 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甲乙双方即到公

司登记机关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

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2.公司的经营范围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 3.公司住所

公司住所拟设在 ,公司住

所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住所为准。 4.公司出资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法定代表人: ,公司住所: 。

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法定代表人: ,公司住所: 。

(提示:出资人为自然人的,应写明该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

龄、民族、住所和身份证号) 5.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出资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

资额,双方约定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 甲乙双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甲方的出资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圆整),其中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以实物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元(大写: 圆整)。甲方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乙方的出资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圆整),其中以货币方式出资 元(大写: 圆整),以实物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元(大写: 圆整)。乙方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应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甲乙双方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股东的权利义务、股权转让、利润分配和亏损承担等事项,由公司章程作出规定,公司章程未作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 6.出资期限和验资

甲乙双方应在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完毕之日起银行开设验资账户。 出资人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验资账户开设之日起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验资账户。 出资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委托双方共同认可的资产

评估机构核实财产并评估作价。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依法办理相应的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甲乙双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手续。 7.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足额缴纳其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若违约金未能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承担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诉讼费、公证费、律师费等)。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缴纳其认缴的出资,逾期超过30日的,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一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收回其已缴纳的出资,由违约方独自承担甲乙双方因设立公司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金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一方补足其差额;公司出资不实导致设立时的其他股东由此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不实的股东应对其他股东因此所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8.公司的设立登记手续办理

甲乙双方同意指定 (身份证号: )为代理人,负责办理双方出资的委托验资工作,以及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事项。甲乙双方应保证其所提交办理公司设立登记的文件、证件真实、有效和合法。 9.通知及送达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出的全部通知,均须采取书面形篇2:股东出资协议书(最新公司法版本) 股东出资协议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经过各股东慎重研究,一致 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公司,现就具体事项制定协议如下,供各方共同信守:

一、申请设立的公司名称为“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公司主要经营 行业。公司住所拟设在 市 区 路 号 楼 室。公司的经营宗旨是 ,公司的经营期限以工商部门核准的为准。

三、公司股东共 个,其中自然人 个,法人 个,分别为: ,现住 ,身份证号码 。 ,现住 ,身份证号码

,现住

,身份证号码 。 ,现住 ,身份证号码 。 公司,住址为 ,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四、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1、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方式出资 万元。认缴出资时间为 2、出资 万元, 其中以货币方式出资 万元。认缴出资时间为 3、出资 万元, 其中以货币方式出资 万元。认缴出资时间为 4、出资 万元, 其中以货币方式出资 万元。认缴出资时间为

五、公司的组织机构

1、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并运行。 2、公司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每届任期为3年。董事分别

为、,董事长即法定代表人由 担任。 3、公司设监事会(或监事),由 担任,每届任期为3年。 4、首任总经理1名,由 担任,由公司董事会聘任。首届经理

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续聘连任或由公司董事会公开向社会招聘

产生。

5、在公司成立后,按照公司章程有关的规定,组织机构行使其权利

及义务。

六、各股东须按公司章程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七、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账户。股东以

实物出资的,须提供评估证明文件,并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各方均承诺《股东出资协议》项下的资产权属清楚,不存在任何

形式的抵押、担保或第三者权益,办理产权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

八、股东不按协议及公司章程缴纳认缴的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

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九、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权时,须经其他股东过半

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股东在接到转让股权

的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

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

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十、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按实缴的

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承担风险及损失。

十一、股东的权利为:

1、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

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2、分享公司利润。 3、公司事项的表决权:(注: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股东

另有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除外。)

十二、股东的义务为:

1、按协议及公司章程足额缴纳出资。 2、分担公司经营风险及损失。 3、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损害公司

或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十三、本协议未约定的事项,参照公司章程中的规定执行。 十四、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 认缴出资比例承担。

十五、违约责任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违约: 1)不按本协议约定及公司章程出资; 2)股东出资后中途抽回出资; 3)因股东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 4)任何股东有实质性内容未予披露或披露不实,或违反承诺和

保证,或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均被视作违约。 2、守约方有权通知违约方限期予以修正或补救,同时有权要求违约

方赔偿因其违约而造成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六、争议的解决 1、友好协商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任何争议、争辩或索赔,各股东首先

应以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2、诉讼

1)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协议签订地的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在诉讼过程中,出争议部分外,本协议其余条款应继续履行。 十七、上述协议与工商局备案的公司章程相冲突的,以公司章程为准。 十八、本协议经全体股东签字后生效,每位股东各执一份,公司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全体股东(签章):

年 月 日篇3:股东出资协议书—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投入新公司的_ ___应于_____ __年_____ __月_____ _日前办理完毕过户手续。

第五条 出资评估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以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_ ___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所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第六条 出资证明

本公司成立后,足额缴付出资的发起人有权要求公司向股东及时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登记日期;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第七条 股份转让

任何一方股东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份时,必须经过其他股东同意,且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以公司章程规定为准。 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八条 公司登记

全体股东同意指定_ ___(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九条 公司治理结构

1、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 2、公司董事会由_ 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 ___名,乙方委派_ ___名,董事长即法定代表人由甲/乙方委派的董事担任。 3、公司监事会由_ ___名监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 ___名,乙方委派_ ___名,监事会主席由甲/乙方委派的监事担任。 4、公司设总经理_ 1 _名,副总经理_ ___名,均由董事会聘任。

第十条 各发起人权利

1、申请设立本公司,随时了解本公司的设立工作进展情况。 2、签署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文件。 3、审核设立过程中筹备费用的支出。 4、推举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候选人名单,各方提出的执行董事候选人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5、提出本公司的监事候选人名单,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6、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其他股东应享有的权利。

第十一条 各发起人义务

1、及时提供本公司申请设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 2、在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受到损害的,对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发起人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缴纳出资的,除向本公司补足其应缴付的出资外,还应对其未及时出资行为给其他发起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成立后,发起人不得抽逃出资。 5、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担各自应承担的义务。 第十二条 费用承担 1、在本公司设立成功后,同意将为设立本公司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列入本公司的开办费用,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 2、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按各发起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摊。

第十三条 财务、会计 1、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3、公司在每一营业年度的前三个月,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4、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5、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6、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7、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8、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9、公司应当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10、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十四条 合营期限

1、公司经营期限为_ ___年。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2、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甲乙各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按甲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合同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其他方支付出资额的_ ___%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的,其他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十六条 声明和保证

本发起人协议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发起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发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发起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发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十七条 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 ___年。

第十八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 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甲方通讯地址:_ _ __。 乙方通讯地址:_ 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 _日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 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 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 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二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_ ___份,甲、乙双方各_ 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 ___ 乙方(签字):_ ___ 签订地点:_ ___ 签订地点:_ _ __ 签订时间:_____ _年_____月____ 日 签订时间:_____ _年_____月____ 日篇4:出资协议书范文版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协议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我们各股东经过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 , 自愿出资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协议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 号的被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公司主要经营 行业。公司住所拟设在 市 区 路 号 楼(房)。

三、公司股东共 个,其中自然人 个,企业法人 个,社会团体 个, 事业法人 个,国家授权的部门 个。分别为: ( ),现住 ,身份证号码 。 ( )公司,住所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 ( )学会(协会、联谊会等),住所在 。

( )团体法人编号为 。

( )研究所(中心等),住所在 。 四、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 万元。

( )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

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出资 万元。

五、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 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 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 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 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在公司预先核准登记后 天内,依照法律法规完成对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作价评估以及财产权的转移。

六、转让出资和变更注册资本的规定股东向另一股东转让出资时应通知其他股东,向股东外的组织、个人等转让出资应得到公司过半数的股东的同意, 股东不同意的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否则视为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公司可在法定最低出资额内变更注册资本。

七、组织管理体制

公司成立后,不设董事会,由 担任执行董事,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公司成立后,由 担任总经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公司成立后,不设监事会,由 担任监事,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八、公司的财务管理

公司成立后,由 担任财务负责人,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的财务工作负管理、领导责任,对公司股东会负责,接受执行董事、总经理领导,接受监事监督。

九、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东依据其出资比例行使在股东会上的表决权,依据其出资比例享受公司的分红以及亏损。

十、股东未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责令其及时补足,未能补足或不与补足的,依据其实际出资重新确定出资比例,同时应要求其赔偿因为其违约导致其他股东的损失,并且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支付违约金 元。

十一、全体股东同意指定 (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办理登记手续。

十二、申请设立公司过程中各种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在公司成立后予以报销,列为成本支出。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三、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四、不可抗力

任何一股东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股东,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十五、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各股东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股东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经各股东签字后生效,协议期限为 。 本协议一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

股东签名、盖章:

签订协议地点: 签订协议时间:篇5:股东出资协议书(范文) 股东出资协议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经过各股东慎重研究,一致

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

公司,现就具体事项制定协议如下,供各方共同信守: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 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公司主要经营 行业。公司住所拟设在 市 区 路 号 楼

室。公司的经营宗旨是 ,公司的经营期限以工商部门核准的为准。 三、公司股东共 个,其中自然人 个,企业法人 个,分别为: ,现住 ,身份证号码 。 ,现住 ,身份证号码

,现住

,身份证号码 。 ,现住 ,身份证号码 。

公司,住址为 ,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四、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1、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方式出资 万元。 2、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方式出资 万元。 3、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方式出资 万元。 4、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方式出资 万元。

(注: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三十。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公司在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五、公司的组织机构

1、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并运行。 2、公司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每届任期为3年。董事分

别为、,董事长即法定代表人由 担任。 3、公司设监事1名,由 担任,每届任期为3年。 4、首任总经理1名,由 担任,由公司董事会聘任。首届

经理班子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续聘连任或由公司董事会公开向

社会招聘产生。

5、在公司成立后,按照公司章程有关的规定,组织机构行使其

权利及义务。

六、各股东须按期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七、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 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

临时账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账户开设后 天内,

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股东以实物出资的,须提供评估

证明文件,并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各方均承诺《出资协议》项下的资产权属清楚,不存在任何

形式的抵押、担保或第三者权益,办理产权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

八、股东不按协议缴纳认缴的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

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

为 。

九、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权时,须经其他股东

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股东在接到转让 股权的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

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十、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按实

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承担风险及损失。

十一、股东的权利为:

1、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

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2、分享公司利润。 3、公司事项的表决权:(注: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

股东另有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除外。) 4、(注:此处或可按实际情况填写股东各自不同的权利内容。) 十二、股东的义务为: 1、按期足额缴纳出资。

2、分担公司经营风险及损失。 3、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损害

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4、(注:此处或可按实际情况填写股东各自不同的义务内容。)

十三、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

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

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各股东对公司登记

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当责任。

十四、本协议未约定的事项,参照公司章程中的规定执行。

十五、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

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 办法承担。

十六、违约责任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违约: 1)不按本协议约定出资; 2)股东中途抽回出资;

3)因股东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 4)任何股东有实质性内容未予披露或披露不实,或违反承诺和

保证,或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均被视作违约。 2、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限期予以修正或补救,同时有权

要求违约方赔偿因其违约而造成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七、争议的解决 1、友好协商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任何争议、争辩或索赔,各股东首先应以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2、诉讼 1)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在诉讼过程中,出争议部分外,本协议其余条款应继续履行。 十八、本协议一式六份,经全体股东签字后生效,每位股东各执一份,公司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篇:出资协议书

公司出资协议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我们各股东经过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协议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备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公司主要经营行业。公司住所拟设在。

三、公司股东共个。分别为:,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整(¥)。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现金出资人民币万元整(¥),占投资总额的%;现金出资人民币万元整(¥),占投资总额的%;

五、本协议签订后,股东应当在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指定帐户。

六、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七、方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

八、方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

九、甲乙双方同意公司运营后,根据财务状况每月分配一次。

十、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投资比例承担。

十一、其它

股东签名:

签订协议地点:

签订协议时间:

第4篇:出资协议书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协议书

甲方:乙方:

住址:住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职务:职务: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为寻求合作发展,合作各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如下协议,作为各方发起行为的规范,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公司概况

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拟定为(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公司名称以公司住所拟设在号楼(房)。

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承担:甲、乙方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

本公司的经营宗旨为:。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主营,兼营。

第三条注册资本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元人民币,出资为(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形式,其中:

甲方:出资额为元,以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乙方:出资额为元,以货币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四条出资时间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甲方投入公司的资产(经评估)应于年月日前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乙方投入公司的款项应于年月日前存放在公司指

定的帐号。

第五条出资评估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用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甲方的土地使用权出资评估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出资证明

本公司成立后,足额缴付出资的发起人有权要求公司向股东及时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 公司名称:

(2) 公司登记日期:

(3) 公司注册资本:

(4)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5) 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第七条出资的转让

任何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须经其他股东同意。任何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八条公司登记

全体股东同意指定(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九条公司组织结构

1、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

2、公司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董事长即法定代表人由丙方担任。

3、公司监事会由名监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丙方委派名,监事会主席/召集人由甲/乙方委派的监事担任。

4、公司设总经理名,副经理名,均由董事会聘任。

第十条各发起人的权利

1、申请设立本公司,随时了解本公司的设立工作进展情况;

2、签署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文件;

3、审核设立过程中筹备费用的支出;

4、推荐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候选人名单,各方提出的执行董事候选人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5、提出本公司的监事候选人名单,经本公司股民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6、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其他股东应享有权利。

第十一条发起人的义务

1、及时提供本公司申请设立所必需有文件材料。

2、在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受到损害的,对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发起人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缴纳出资的,除向本公司补足其应缴付的出资外,还应对其未及时出资行为给其他发起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成立后,发起人不得抽逃出资。

5、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的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担其他股东应承担的义务。

第十二条费用承担

1、公司不能设立,为设立本公司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2、在本公司设立成功后,同意将为设立本公司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列入本公司的开办费用,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

3、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按各发起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摊。

第十三条财务、会计

1、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3、公司在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的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4、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5、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6、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7、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确认,可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份比例分配的除外。

8、股东会或者董事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不得分配利润。

9、公司应当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帐薄、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10、公司除法定的会计帐薄外,不得另立会计帐薄。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第十四条合营期限

1、公司经营期限为年。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2、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甲乙丙各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按(甲乙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合同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其他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支付出资额的%作为违约金。

2、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十六条声明和保证

本发起人协议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发起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并拥有合法有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发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发起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发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十七条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第十八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时,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取消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的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担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三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乙方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第5篇:出资协议书 版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协议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我们各股东经过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 , 自愿出资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协议如下:

?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 号的被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 二、公司主要经营

行业。公司住所拟设在

楼(房)。

??? 三、公司股东共

个,其中自然人

个,企业法人

个,社会团体

个, 事业法人

个,国家授权的部门

个。分别为: (

),现住

,身份证号码 。

)公司,住所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 ( )学会(协会、联谊会等),住所在

。 (

)团体法人编号为 。

)研究所(中心等),住所在

??? 四、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

)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

万元。

)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 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出资

万元。

???? 五、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

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 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

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在公司预先核准登记后 天内,依照法律法规完成对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作价评估以及财产权的转移。

???? 六、转让出资和变更注册资本的规定股东向另一股东转让出资时应通知其他股东,向股东外的组织、个人等转让出资应得到公司过半数的股东的同意, 股东不同意的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否则视为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 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公司可在法定最低出资额内变更注册资本。

???? 七、组织管理体制

??? 公司成立后,不设董事会,由 担任执行董事,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公司成立后,由 担任总经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公司成立后,不设监事会,由 担任监事,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八、公司的财务管理

???? 公司成立后,由 担任财务负责人,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的财务工作负管理、领导责任,对公司股东会负责,接受执行董事、总经理领导,接受监事监督。

????? 九、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东依据其出资比例行使在股东会上的表决权,依据其出资比例享受公司的分红以及亏损。

????? 十、股东未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责令其及时补足,未能补足或不与补足的,依据其实际出资重新确定出资比例,同时应要求其赔偿因为其违约导致其他股东的损失,并且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支付违约金

元。

????? 十一、全体股东同意指定

(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办理登记手续。

? 十二、申请设立公司过程中各种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在公司成立后予以报销,列为成本支出。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 十三、补充与变更

????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 十四、不可抗力

??? 任何一股东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股东,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 十五、争议的解决

???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各股东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股东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经各股东签字后生效,协议期限为 。

??????本协议一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

????????????????????????????????????????????????????????????????????? 股东签名、盖章:

???????? 签订协议地点:

???????? 签订协议时间:? ?

合资协议书范本

工资协议书范本

出资协议书

投资合作协议书范本

融资合同协议书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