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税会计工作总结共3篇(税务局退税工作总结)

总结 时间:2022-08-01
【www.wendang123.cn - 总结】

  在写工作总结的时候要实事求是,具体到各个细节,这样才能提升自己的工作效率,那么相关的工作总结该如何写呢?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退税会计工作总结共3篇(税务局退税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

退税会计工作总结共3篇(税务局退税工作总结)

退税会计工作总结共1

  出口退税企业会计实务主讲人:杨虹伟主要内容 出口免退税概述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确认与计量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出口退(免)税

  为鼓励出口,对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或免税,以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增值税、消费税等)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提高本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是国际通行做法。

  我国的出口退(免)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在国内各生产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对增值税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对消费税出口货物免税。

  第一讲

  出口免退税概述

一、出口退(免)税基本政策

  我国根据本国的实际,采取出口退税与免税相结合的政策。

  我国目前的出口货物劳务税收政策分为以下三种形式:

(一)出口免税并退税 出口免税是指对货物在出口销售环节不征增值税、消费税,这是把货物出口环节与出口前的销售环节都同样视为一个征税环节; 出口退税是指对货物在出口前实际承担的税收负担,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后予以退还。

(二)出口免税不退税 出口免税是指对货物在出口销售环节不征增值税、消费税;出口不退税是指适用这个政策的出口货物因在前一道生产、销售环节或进口环节是免税的,因此,出口时该货物的价格中本身就不含税,也就无须退税。

(三)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出口不免税是指对国家限制或禁止出口的某些货物的出口环节视同内销环节,照常征税;

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货物范围

(一)一般退(免)税的货物范围

1.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

(二)特准退(免)税货物范围

  在出口货物中,有一些虽然不同时具备上述四个条件的货物,但由于这些货物销售方式、消费环节、结算办法的特殊性,以及国际间的特殊情况,国家特准退还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三)特准不予退税的免税出口货物 1.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2.避孕药片和用具、古旧图书;

3.有出口卷烟经营权的企业出口国家出口卷烟计划内的卷烟;

三、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主要方法

(一).出口货物免退增值税的方法 1 .“先征后退”办法 2 .“免、抵、退”税办法

(二).出口货物免退消费税的方法 1 .免税

2 .免退税

四、出口货物退税率

  出口货物退税率是出口货物的实际退税额与退税计税依据的比例。 增值税的出口退税率

  我国现行出口货物的增值税退税率有17%、14%、13%、11%、9%、5%等。 消费税的出口退税率

  出口货物应退消费税的退税率(或单位税额)与其征税率相同,即出口货物的消费税能够做到彻底退税。

  第二讲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确认与计量

一、出口货物增值税退税的计算 两种退税计算办法:

  第一种是“免、抵、退”办法

  主要适用于自营和委托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 第二种是“先征后退”办法

  目前主要用于收购货物出口的外(工)贸企业

(一)出口货物的“免、抵、退”办法

  根据规定,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

  实行免、抵、退税办法中

“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

“抵”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具体计算方法与计算公式: 1.免:免征出口环节增值税

2.抵:国家本应退还的增值税改为先抵扣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即国家少佂了税,变相的退还给了企业。

  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1)如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0 则: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2)如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0 则:先剔

  剔:当期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中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是指当出口货物征、退税率不一致时,因退税率小于征税率而导致部分出口货物进项税额不予抵扣和退税,需从进项税额中转出进成本的税额。

  即——从全部进项税额中剔除一部分调增出口产品的成本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对涉及使用免税购进原材料(如进料加工业务)的生产企业,还要根据进料加工业务的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和出口货物征、退税率之差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①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②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①和②合并为以下公式: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牌价-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再抵

  抵:国家本应退还的增值税改为先抵扣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即国家少佂了税,变相的退还给了企业。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要点: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的计算

  免:免征出口环节增值税

  剔:从全部进项税额中剔除一部分调增出口产品的成本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抵:国家本应退还的增值税改为先抵扣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即国家少佂了税,变相的退还给了企业。

  退:是指上面未抵扣完的余额,用退税指标(免抵退税额)来衡量。 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要点: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的计算例题

  例题:某企业既有内销又有外销,当期全部进项税额为100万元,假设调整成本部分为20万元。 计算步骤:

  免:外销“免”增值税

  剔:全部进项税额中调整成本的部分(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万元

  抵:全部进项税额减去调增成本后的余额到内销销项税额中去抵扣(100 – 20 = 80万) 假设:

  内销销项税额110万:110 – 80 = 30,国家不办理退税,企业只要缴纳30万元税款 内销销项税额80万: 80 – 80 = 0,国家不办理退税,企业应纳税款为0 内销销项税额60万: 60 – 80 = -20万,20万元作为“退”税,需要和退税指标比较 需要再进一步计算:

3.退:是指上面未抵扣完的余额,用退税指标(免抵退税额)来衡量。

  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其中:购进免税原材料,在计算免抵退税额时应予以抵减。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3)当期应退税额和当期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①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②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额=0 要点: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的计算例题

  例题:某企业既有内销又有外销,当期全部进项税额为100万元,假设调整成本部分为20万元。 计算步骤:

  内销销项税额60万:60 – 80 = -20万,20万元作为“退”税,需要和退税指标比较 退税指标:免抵退税额 = 离岸价 * 退税率 - 抵减额 假设退税指标为30万,则20万全退

  假设退税指标为15万,则只能退15万,余下5万留到下月继续抵扣

“免、抵、退”税的计算举例

  以下按实际操作中的三种不同情况进行举例,帮助理解“免、抵、退”税的计算: 1.没有使用免税购进料件,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当期免抵退税额的计算举例。 2.没有使用免税购进料件,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当期免抵退税额的计算举例。 3.使用免税购进料件且征、退税率不一致的综合计算举例。

【例题1】:没有使用免税购进料件,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当期免抵退税额情况

  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2013年3月的有关经营业务为: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4万元通过认证;上月末留抵税款3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为200万元。 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答案』

(1)免征出口销售环节的增值税

(2)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200×(17%-13%)=8(万元)

(3)当期应纳税额=100×17%-(34-8)-3=﹣12(万元) (4)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3%=26(万元) (5)按规定,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12(万元)

(6)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26-12=14(万元)

【例题2】:没有使用免税购进料件,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当期免抵退税额情况

  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2013年5月的有关经营业务为: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4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68万元通过认证;上月末留抵税款5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为200万元。 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答案』

(1)免征出口销售环节的增值税

(2)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7%-13%)=8(万元) (3)当期应纳税额=100×17%-(68-8)-5=﹣48(万元) (4)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3%=26(万元) (5)按规定,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26(万元)

(6)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26-26=0(万元) (7)5月期末留抵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税额为=48-26=22(万元) 【例题3】:使用免税购进料件且征、退税率不一致的情况

  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2013年7月的有关经营业务为: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4万元通过认证;当月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100万元;上期末留抵税款6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为200万元。 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答案』

(1)免征出口销售环节的增值税

(2)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100×(17%-13%)=4(万元)

(3)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7%-13%)-4=4(万元) 或:(2)式、(3)式合并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00)×(17%-13%)=4(万元) (4)当期应纳税额=100×17%-(34-4)-6=﹣19(万元) (5)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材料出口货物退税率 =100×13%=13(万元)

(6)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3%-13=13(万元) 或:(5)式、(6)式合并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00)×13%=13(万元) (7)按规定,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13(万元)

(8)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13-13=0(万元) (9)7月期末留抵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税额为=19-13=6(万元)

(二)“先征后退”办法

1.外贸企业“先征后退”的计算方法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增值税的计算应依据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注明的进项金额和退税率计算。

  应退税额=外贸收购不含增值税购进金额×退税率

  2 .外贸企业收购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增值税的退税规定

①凡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持普通发票特准退税的抽纱、工艺品等12类出口货物,同样实行销售出口货物的收入免税,并退还出口货物进项税额的办法。 其计算公式为: 应退税额=[普通发票所列(含增值税)销售金额]/(1+征收率)×退税率

②凡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出口货物,按以下公式计算退税:

  应退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退税率

  3 .外贸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报关出口的货物,按购进国内原辅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金额,依原辅材料的退税率计算原辅材料应退税额。 支付的加工费,凭受托方开具货物的退税率,计算加工费的应退税额。

【例题4】:某进出口公司2012年3月出口美国平纹布2000米,进货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单价20元/平方米,计税金额为元,退税率13%,计算其应退税额。 『答案』2000×20×13%=5200(元)

二、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

(一)、出口退税率的规定

  计算出口应税消费品应退消费税的税率或单位税额,依据《消费税暂行条例》所附《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表》执行。这是退(免)消费税与退(免)增值税的一个重要区别。 当出口的货物是应税消费品时,其退还增值税要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其退还消费税则按该应税消费品所适用的消费税税率计算。

  企业应将不同消费税税率的出口应税消费品分开核算和申报,凡划分不清适用税率的,一律从低适用税率计算应退消费税税额。

(二)、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政策

  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消费税在政策上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出口免税并退税

  适用这个政策的是: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口,以及外贸企业受其他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 2.出口免税但不退税

  适用这个政策的是: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自营出口或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的应税消费品,依据其实际出口数量免征消费税,不予办理退还消费税。

  这项政策规定与前述生产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退(免)增值税的规定是不一样的。 其政策区别的原因是:

  消费税仅在生产企业的生产环节征收,生产环节免税了,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就不含有消费税了;

  而增值税却在货物销售的各个环节征收,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时,已纳的增值税就需退还。

3.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适用这个政策的是:除生产企业、外贸企业外的其他企业,具体是指一般商贸企业,这类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一律不予退(免)税。

(三)、出口应税消费品退税额的计算

1.属于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应依照外贸企业从工厂购进货物时征收消费税的价格计算应退消费税税款。 其公式为:

  应退消费税税款=出口货物的工厂销售额×税率

  上述公式中“出口货物的工厂销售额”不包含增值税。

2.属于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应依货物购进和报关出口的数量计算应退消费税税款。 其公式为:

  应退消费税税款=出口数量×单位税额

(四)、出口应税消费品办理退(免)税后的管理

  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办理退税后,发生退关,或者国外退货进口时予以免税的,报关出口者必须及时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补缴已退的消费税税款。

  纳税人直接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办理免税后,发生退关或者国外退货,进口时已予以免税的,经批准,可暂不办理补税,待其转为国内销售时,再申报补缴消费税。 第三讲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一、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免抵退增值税会计账户的设置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明细项目

“出口退税”明细账户“进项税额转出”明细账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已交税金”专栏企业上缴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生产企业以自产的货物出口,在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条件下,出口货物的销项税额免征,进项税额先用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抵扣,未抵扣完的再申报办理退税。

“出口退税”专栏用来记录企业出口货物,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而计算的免抵退税额。

“进项税额转出”专栏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退税差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一、生产型企业出口货物免退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1、根据采购的原材料: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等

2、根据实现的出口销售收入:

  出口销售收入=1,000,000×=7,750,000(元) 借:应收账款—外汇账款(国外客户)7,75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外销收入 7,750,000

3、根据实现的内销销售收入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XX公司

  2,34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内销收入 2,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00

4、

  根据计算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000,000××(17%-13%)=310,000(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31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10,000

5、计算应退税额、免抵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340,000-(800,000-310,000)=-150,000(元) 即:本月产生期末留抵税额150,000元

  免抵退税额=(1,000,000-400,000)××13%=604,500(元) 注:生产企业在办理免抵退税时须提供以下凭证:

  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出口收汇核销单

  出口发票

  由于期末留抵税额小于免抵退税额,所以,应退税额=期末留抵税额=150,000(元)免抵税额=604,500-150,000=454,500(元)根据主管退税机关审核确认后的3月份《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及附表,在4月作账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1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

454,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604,500

【例题2】:若该企业2012年4月采购原材料4,705,882,当期进项发生额80万元人民币;出口销售额(FOB价)80万美元,其中,当月出口有30万美元未拿到出口报关单(退税专用联),当月收到2012年3月出口货物的报关单(退税专用联)20万美元;内销销售收入(不含税价)200万元人民币。该企业销售的货物的征税税率适用17%,退税率适用13%,美元汇率为,则当期会计处理:

1、根据采购的原材料:

  借:原材料

  4,705,88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00,000 贷:应付账款

  5,505,882

2、根据本月实现的出口销售收入:800,000×=6,184,000(元) 借:应收账款—外汇账款(国外客户)6,184,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外销收入

6,184,000

3、根据实现的内销销售收入:

  借:应收账款--XX公司

2,34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内销收入 2,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00

4、根据计算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800,000××(17%-13%)=247,360(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247,36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47,360

5、计算应退税额、免抵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340,000-(800,000-247,360)=-212,640(元) 即:本月产生期末留抵税额212,640(元)

  注:生产企业在办理免抵退税时须提供以下凭证: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发票本题:4月份出口销售中有30万美元为出口未收齐单证,不并入当月的“免、抵、退”税计算。

  4月份收齐3月份的单证为20万美元,应并入4月份的“免、抵、退”税计算。 免抵退税额=(800,000-300,000+200,000)××13%=703,430(元))

  由于期末留抵税额212,640小于免抵退税额703,430 ,所以,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212,640(元)

  免抵税额=703,430-212,640=490,790(元)

  根据计算的应退税额经主管退税机关审核确认后,在下月初(即5月份)作账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212,64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490,79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703,430

二、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免退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1、外贸企业购进货物时,应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 借: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等)

2、出口销售货物的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应收外汇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销售收入 结转出口商品成本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

3、申报出口退税的会计处理外贸企业按照规定退税率计算应退的增值税: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对于购入出口货物时发票上记载的进项税额与应退增值税税额的差额,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实际收到出口退税款时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三、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特准退税出口货物的会计处理

1、申报退税时: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收到出口退税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例3】: 某土产进出口公司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麻纱一批用于出口,金额60 000元,小规模纳税人开来普通发票。土产公司已将该批货物出口完毕,有关出口应收的全套凭证已经备齐。作会计分录如下:应退税额= 6 0000÷(1+3%) ×3%=(元)

四、出口货物应退消费税的会计处理出口货物应退消费税一般指外贸企业生产企业销售时,反映应缴消费税(消费税是价内税,生产企业可通过定价将税负转嫁给购买者)自营出口的外贸企业

1、根据采购商品: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等

  出口销售:借:应收账款—外汇账款-(国外客户)

  贷:主营业务收入--外销收入 结转出口商品成本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 申请退税时。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消费税) 贷:主营业务成本

  实际收到退款时。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消费税)

【例4】:某外贸公司从国内某摩托车厂购入摩托车500辆,价款2,500,000元,增值税425,000元,厂方已计算缴纳消费税税额250,000元,款项已付。外贸公司将该批摩托车销往国外,并按规定申报办理消费税退税,退税款已收到。做出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在国内采购时,

(1)借:库存商品

  2,5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25,000 贷:银行存款

  2,925,000 (2)计算应退税额时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 250,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250,000 (3)收到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250,000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

  250,000

  谢谢!

  退税财务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非税会计工作总结

  税务会计工作总结

  涉税会计工作总结

  税收会计工作总结

退税会计工作总结共2

  出口退税完整会计分录大全

  目前,我国对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的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

①、“免”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免征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

②、“抵”是指以本企业本期出口产品应退税额抵顶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③、“退”是指按照上述过程确定的实际应退税额符合一定标准时,即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搜索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成的部分予以退税。

  税法上,对“免、抵、退”税办法有三步处理公式:

一是,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售货物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当期留抵税额;

二是,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

三是,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相应在会计账务处理上,实行“免、抵、退”政策的账务处理也相应有三种处理办法。

一、应纳税额为正数,即免抵后仍应缴纳增值税,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即没有可退税额(因为没有留抵税额)。此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二、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期末有留抵税额,对于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不做会计分录;当留抵税额大于“免、抵、退”税额时,可全部退税,免抵税额为0。此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补贴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三、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期末有留抵税额,对于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不做会计分录;当留抵税额小于“免、抵、退”税额时,可退税额为留抵税额,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留抵税额。此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补贴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通过以上三种情况的分析与处理可看出,如果不计算出“免抵税额”,会计处理上将无法平衡。

  举例:复兴公司是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对自产货物经营出口销售及国内销售。该企业2010年1月份购进所需原材料等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500万元,所有发票已经按规定期限在1月份进行了认证,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85万元。内销产品取得销售额300万元(不含税),出口货物离岸价折合人民币2400万元。假设2009年12月留抵税款10万元,增值税税率17%,出口产品退税率15%,则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第一种情况,应纳税额为正数的情况。

1.外购原辅材料、备件、能源等,分录为:

  借:原材料等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产品外销时,免征本销售环节的销项税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3.产品内销时,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月末,计算当月出口货物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人民币外汇牌价×(征税率-退税率)=2400×(17%-15%)=48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计算应纳税额。本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款-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金额)=51-(85+5-48)=9万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6.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第二种情况,期末留抵税额大于免抵退税额。依上例,如果本期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为140万元,其他不变,则1至4步分录同上,其余账务处理如下:

5.计算应纳税额或当期期末留抵税额。本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款-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金额)=300×17%-〔140+5-2400×(17%-15%)〕=-46万元。由于应纳税额小于零,说明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46万元,不需作会计分录。

6.计算应退税额和应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2400×15%=360万元。当期期末留抵税额46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360万元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46万元,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360-46=314万元。

  借:应收补贴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7.收到退税款时,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补贴款

  第三种情况,期末留底税额小于免抵退税额。依上例,如果本期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为494万元,其他不变,则1至4步分录同上,其余步账务处理如下:

5.计算应纳税额或当期期末留抵税额。本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款-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金额)=300×17%-〔494+5-2400×(17%-15%)〕=-400万元,不需作会计分录。

6.计算应退税额和应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2400×15%=360万元。当期期末留抵税额400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360万元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360万元,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360-360=0万元。

  借:应收补贴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7.收到退税款时,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补贴款

退税会计工作总结共3

  涉税会计处理-外贸企业出口退税

  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购进用于出口的商品,其出口方式有二种:自营出口和委托出口.1,企业出口物资所获得的增值税退税款,应冲抵相应的”进项税额”或”已交增值税税金”,不并入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2,外贸企业自营出口获得的消费税退税款,应冲抵”商品销售成本”,不直接并入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一,自营出口

  例:兴隆外贸公司

  购进时: 借: 商品采购

  100万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万

  贷: 银行存款

  117万

  商品验收入库时:

  借:

  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100万

  贷:

  商品采购

  100万

  出口报关销售时:

  借:应收外汇账款

  123万

  贷:商品销售收入-----出口销售收入123万

  结转出口商品成本: 借:商品销售成本

  100万

  贷: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100万

  申报出口退税时:本环节应退增值税额150**9%*100=元;转出增值税额=17万-=, 本环节应退消费税=100万*8%=8万.

  应退的增值税处理:

  借: 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进项税额转出时: 借:商品销售成本

  贷:应缴税金----应交增值税

  收到增值税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

应退消费税处理:

  借:应收出口退税----消费税8万

  贷:商品销售成本

  8万 收到消费税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8万

  贷应收出口退税----消费税8万

  二.委托出口,假定兴隆公司(具有进出口权)其他条件不变,并按销售客1%直接提取手续费:

发出委托代销品时:

  借:库存商品---委托出口商品100万

  贷:库存商品100万

  收到代销单时:

  借:应收账款123万

  贷:商品销售收入---出口销售收入123万

  收到蓝天外贸公司交来的贷款时:

  借:银行存款

  销售费用

  贷:应收账款123万

  结转委托出口商品成本:

  借:商品销售成本100万

  贷:库存商品----委托出口商品100万

申报出口应退增值税,消费税,转出不予抵扣的增值税的分录同自营出方式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