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总结(共5篇)

总结 时间:2021-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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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三大举措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

三大举措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

提高认识 明确责任 坚决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三大举措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及公平正义,关系到政府的威信和形象,一直是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热点、难点问题,临近岁末年尾,为了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到位,切实规范辖区企业用工行为,区人社局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行动,召集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召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题会议,重点传达了省、市通知要求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从“落实监管职责、集中排查隐患、欠薪联合惩戒”等方面,对全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一、落实监管职责。各办事处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发挥基层力量,把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抓实抓牢,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成员单位要相互配合,做好信息的收集、研判,实现资源共享,履行好“谁主管,谁负责”的行业监管职能,不推不拖、不等不靠,主动出击,沟通协调,形成优势互补、齐抓共管的工作态势,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责任到位。

二、集中排查隐患。充分发挥“两网化”优势,对辖区内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地毯式排查,不留死角,紧盯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突出在建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企业,全面排查治理欠薪问题和欠薪隐虑,一旦发现不稳定因素,及时汇报、研究对策,纠正整改,提前做好监控和预防,决不能让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小事情拖成大事件。

三、欠薪联合惩戒。依法惩处欠薪行为,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责令改正;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欠薪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无故拖欠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惩处的同时,还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并记入相关“黑名单”,努力形成“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格局。

第2篇: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自查报告

---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体现。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根据文件要求,成立了相关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职责,设立专门办公室,并制定了农民工工资支付预防处理机制和应急处理预案,工作总结保障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大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组织法治工作人员深入林区开展法律法规宣活动,并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向工人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以及《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知识,提高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促使项目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帮助农民工学法、懂法,使其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通过正确方式和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营造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

2 --- 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xxx市林业局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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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集团公司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总结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总结

为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2018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集团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决策部署,始终把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2018工作要点》(豫保支【2018】1号)文件精神,并结团公司实际情况,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工作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集团公司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集团公司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2018工作要点》文件精神,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抓好落实工作,成立了由分管副总经理任组长,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计划财务部、劳务管理部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对集团公司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

二、完善制度、加强责任落实。

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2018工作要点》和《***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的基础上,集团公司制定下发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劳务用工实名制暨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等文件,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和清欠工作进行详细规定,确定了各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和清欠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处理,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项目负责人承担管辖范围内农民工工资支付和清欠工作。另外,对讨薪的几个重点欠薪项目,明确一名责任人、一个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调领导小组、一套化解措施、一包到底的“四个一”要求,逐一明确责任,实行责任包保机制。早协调、早处置,一项一项化解,安排专人跟踪解决,确保在今年全面完成清欠工作任务,确保不发生因讨薪而引起的恶性案件,确保不发生群体性堵门、堵路事件,确保不发生农民工赴省进京上访。

三、注重平时,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打好基础。

在集团公司所属工程项目上,利用农民工学校平台,大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高劳务管理者以及农民工法律意识,引导所属项目及分包劳务公司依法用工、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引导农民工树立正确的维权意识。

四、严格落实制度,建立民工资支付工作的长效机制。

严格要求集团公司所属项目严格贯彻落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劳务用工实名制暨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文件精神。

1、签订劳动合同。

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制度要求,在农民工进场前,各项目所属劳务分包单位跟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切实保护农民工的正当权利。并将劳动合同在项目部进行备案。对项目部自己雇佣的农民工,要求与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及打卡考勤制度。

集团公司所属工程项目、新开工的建筑规模3万平方米以上或投资规模5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加装考勤设备,建立电子台账并进行动态管理。在劳务单位进场时,要求劳务分包单位提供本项目员工花名册并为其员工办理实名制IC卡每日上下班刷卡进出施工区域,并根据刷卡情况建立电子台账,进行动态管理。采集劳务单位派遣员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籍贯、家庭地址、文化程度、教育培训、技能水平、不良及良好行为记录等信息;对进场员工进行普法教育培训及安全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在施工过程中按规定进行交底。

3、农民工工作支付情况上墙公布。

在集团公司所属项目上,要求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每月上墙公布,并公布项目部监督电话,避免劳务管理者克扣、挪用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发生。

4、工程项目部配备老子专管员。

结合项目规模等实际情况,集团公司所属项目部配备了专(兼)职劳资专管员负责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建立能动态反应每日用工实际的花名册、考勤册和工资册等实名管理台账,实现施工现场劳务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出勤记录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清。

五、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自查,并根据国资委相关要求进行书面报告。 在每季度集团公司检查组的巡查中对各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和清欠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各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避免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根据《省政府国资委关于报送应付民营企业账款及农民工工资情况的通知》规定,定期的通过不同的方式对现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对存在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的项目进行详细调查,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限时处理,将拖欠情况及处理情况根据要求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省国资委进行报告。

2018年12月24日

第4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责任书

附件1

南宁市(县、区)非政府工程项目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责任书(模板)

项目名称: 项目开工时间: 项目所属行业: 项目地址: 建设单位: 施工总承包企业: 劳务分包企业:

使用农民工人数(人):

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无拖欠,南宁市(县、区)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与XX项目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按合同约定规范工程款支付和施工过程结算。

二、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三、按规定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

四、按规定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

五、按规定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制度。

- 1附件2

南宁市(县、区)政府工程项目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责任书(模板)

项目名称: 项目开工时间: 项目所属行业: 项目地址: 建设单位: 施工总承包企业: 劳务分包企业:

使用农民工人数(人):

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无拖欠,南宁市(县、区)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与XX项目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按合同约定规范工程款支付和施工过程结算。

二、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三、按规定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

四、按规定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

五、按规定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制度。

六、由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在银行设立的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向农民工代发工资。

七、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八、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九、不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极端事件。

十、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内容齐全)。

十一、严禁以施工企业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

二、本责任书一式六份,南宁市(县、区)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留存两份,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各留存一份。

南宁市(县、区)解决企

财政部门责任人签章: 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

责任人签章:

行业主管部门责任人签章:

2018年8月

建设单位责任人签章:

施工总承包企业责任人签章:

项目经理签章:

项目劳资专管员签章:

2018年8月

第5篇:关于做好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讲话稿

武侯区关于做好2016年春节前保障

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讲话

2015年12月 日

同志们: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深入落实《成都市建设领域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建设领域企业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工作的试行意见》,结合当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形势,切实抓好2015年全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和开展治理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百日专项行动”等工作,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我区社会和谐稳定。下面就做好2016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我提几点要求:

一、清醒认识当前我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面临的形势 依法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公平正义和稳定,是政府的重要职责。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部门通力协作、相互配合,建立了以源头治理为主的全程欠薪治理体系;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日常巡查、季度排查、专项检查、案件专查和欠薪犯罪打击活动,强化日常监管,我区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已连续多年保持了总体稳定,有效维护了农

1 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

但是,也必须看到,受经济下行、农民工群体转型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的深刻影响,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长期性、复杂性、反复性的态势和特征没有根本改变,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任务仍然艰巨繁重。今年前11个月,全区劳动监察机构累计为1200余名农民工等劳动者追讨工资600余万元;区仲裁委受理农民工争议案件397件,涉及人数861人,数据均较去年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当前,我区拆迁地块上市并陆续开建,鞋业制造、家具生产等传统劳动密集型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有可能进一步凸显,巫敏书记、林丽区长多次作出批示,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对此,我们高度重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责任、严格履职,采取扎实有力措施,努力做好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应得工资。

二、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益

(一)扎实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XX月XX日,人社、建设等8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各单位要以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集中多发的建筑工地、装修工地,金花、簇桥、武侯新城鞋材制造企业,华兴、簇锦家具制造企业为重点,组织力量集中开展检查活动。一是逐一排查工程建设与装修项目以及重点企业。对生产经营困难、工资支付不正常以及发生过拖欠工资问题的企业,实施重点

2 监控,及时了解掌握工资支付情况,发现存在欠薪隐患的,要建立台账,采取有效措施限时化解,做到问题不解决不销账;二是全面清查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要继续按照有关要求,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进行清查,切实解决存在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全社会做出表率;三是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实行举报投诉24小时值班制度和首问责任制,认真受理农民工反映的拖欠工资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四是加大跨区域欠薪案件查处力度。各部门要加强对跨地区欠薪案件查处工作的衔接协调,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协助,对重大违法案件要及时查处,及时汇报。

(二)分类快速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各有关部门要区分情况,分类处理,及时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一是对因经营困难等原因引发的一般欠薪案件,要依法从速调查取证,督促企业积极筹措资金,及时兑付拖欠的工资;二是源头性欠薪案件要及时移送主管部门查处。经查实属因挂靠承包、违法发包分包、层层转包、拖欠或追加工程款、计量计价或结算争议等源头性欠薪案件,人社局要及时移送建设施工项目主管部门牵头处理或协调,相关主管部门要积极介入,依法妥善处理。三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本级政府予以清偿;对因解决问题不及时,造成恶劣影响或引发严重群体性事件的,要按照相关规定

3 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责任;四是恶意欠薪案件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有关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检察和法院的沟通协调,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等恶意欠薪行为,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犯罪行为。

(三)快速处理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争议案件。人社局要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指导工作,努力将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化解在基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要继续开辟争议处理“绿色通道”,简化办案程序,改进办案方式,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开庭、及时裁决、快速结案。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要适用简易程序,实行当庭裁决;对小额争议案件,依法适用终局裁决;对符合裁决先予执行条件的,可依农民工申请裁决先予执行。对涉及10人以上、涉案金额较大的集体劳动报酬争议案件,继续实行仲裁委员会主任挂牌督办制度,在法定期限内力争尽快结案。加大裁审工作衔接力度,畅通农民工寻求司法救济的渠道,提高争议案件执行效率。协调司法、工会等部门落实法律援助制度,为有需求的农民工维权及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四)稳妥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人社局要在区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迅速介入,及时稳妥处置和处理,涉及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建设

4 局要牵头处置。对已缴纳工资保证金的,要及时动用保证金兑付工资;对拖欠数额大、没有工资保证金且一时难以清偿,或者企业主欠薪逃匿的,要及时帮助农民工解决生活困难。同时,要耐心做好劝解疏导工作,努力使事态不升级、不激化,坚决防止蔓延扩大。在处置过程中,发现确系以讨薪为名讨要工程款的,由行业主管部门介入协调处理,并可引导有关当事人通过司法等渠道解决其诉求。对采取非法、极端方式讨薪或讨要工程款,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同时主动向社会和公众说明情况,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各部门要重视宣传舆论,加强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对媒体披露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线索,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并按规定公布相关信息,掌握舆论主动权。

(五)全面落实我区以责任制为核心的欠薪治理体系。各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川办发[2012]70号文件、川府发[2014]30号文件、川府发[2015] 21号文件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人社、发改、住建联合下发的川人社发[2015]13号文件规定,牢牢抓住主管部门这个政府“牛鼻子”和总承包企业这个市场“牛鼻子”,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代偿”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明确谁是用人单位的行业主管部门,谁就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主体责任部门,明确谁是用人单位税收(租金)的受益主体,谁就是用人单位产生欠薪后果的代偿主体,把主管部门源头性

5 (欠薪)问题处理责任制、总承包企业农民工工资直接发放责任制、各街道的属地化管理责任制落到实处,确保我区建设领域欠薪治理可防可控、常态长效、持续好转。

三、从严从细抓好工作落实

一要切实落实责任。坚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各有关部门、各街道的工作责任,形成政府总体牵头、人社部门综合牵头、主管部门具体牵头、相关部门协作配合、街道属地化防控的工作格局。人社、建设、公安、交通运输等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部门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强化部门源头监管,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健全和完善长效治理机制。要进一步发挥部门联席会议作用,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形成共同推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工作合力。要严格实行行政问责制,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对措施不得力、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要树立为民形象。农民工工资是农民工生存权的重要保障。城市建设与环境改善离不开农民工的辛勤付出,临近春节,农民工对合法劳动报酬正常获取的愿望更加迫切,各有关部门、各街道从事农民工支付保障工作的同志要满腔热情地抓落实,想

6 农民工所想,急农民工所急,用过硬的作风和实实在在的成效,树立党和政府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三是加强检查督查。近期,中央、省、市都将组织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督查,并将对重大案件进行督办指导。各部门也要加强我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检查督查,组成督查组,督促检查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对欠薪问题突出地区和单位进行重点监督,及时有效查处欠薪案件,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春节前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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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做好保障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通知

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计划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通知

保障农民工资支付情况工作汇报(共8篇)

全县2021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