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专项资金自查报告3篇

自查报告 时间:202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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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专项资金自查报告3篇

扶贫专项资金自查报告1

  按照都财发【20xx】79号文件和20xx年8月6日扶贫资金专项清理工作会议要求,我镇认真开展了扶贫资金专项清理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根据相关要求,我镇及时召开了扶贫资金专项清理工作会议,研究布置了我镇专项清理工作,组建了清理工作小组,由镇长罗健勇同志任组长,副镇长郑恩昌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具体负责涉农资金专项清理工作。

  二、政策执行、项目推进和资金管理情况

  我镇认真执行扶贫资金政策,强化了公开公示工作,严格按照项目和范围使用资金;

  根据都江堰农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都扶贫办[20xx]5号)《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市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文件精神,我镇龙凤村被列入都江堰市20xx—20xx年贫困村并启动帮扶。为充分发挥农村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认真选准、选好龙凤村20xx年农村扶贫开发项目,该村于20xx年6月14日在村委会召开了村民议事会议,共有龙凤村议事会成员19人参会。在广泛听取该村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议事会决定:利用20xx年市级财政扶贫村专项资金对村3、4组的道路路面进行铺设、垮塌处进行浆砌保坎,以方便村民出行和车辆通行,也为下一步农业产业化发展奠定基础。

  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资金,无截留、挤占、挪用资金问题,无滞留和资金使用率低等问题;没有多头申报、虚假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

  三、具体工作做法

  1、梳理扶贫专项资金:扶贫资金共5万元(财政已支付2。5万元),涉及龙凤村3、4组的道路路面铺设,垮塌处浆砌保坎项目,长约1。5公里,宽4米。该项目工程现已全面完工。待市上验收合格后,划拨余下2。5万元扶贫资金。

  2、对照项目进行检查:工作小组按照实施的.项目到村组进行检查:一是查看公示公开和档案管理情况,二是查看项目实施进度情况,三是查看项目后期管理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

  通过自查,我镇扶贫专项资金严格按照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无违规使用扶贫资金。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公示和公开工作,以保障扶贫资金效益的最大发挥。

扶贫专项资金自查报告2

  根据《XX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自查自纠的通知》(桂扶领发〔20xx〕3号)文件精神,我县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力量,召开相关部门工作会议。专门成立了由县长担任组长、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的XX县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组,扶贫办、发改局、民族宗教事务局在审计、财政、监察、纠风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下,对照通知要求的检查内容,本着“清理、整改、完善、提高”的工作目标,逐一查找问题,逐项逐条梳理,对20xx-2013年度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专项自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20xx-2012年度财政扶贫资金下达及项目实施情况

  20xx-2012年度县扶贫办共累计获得中央和地方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525.62万元。

  (1)按资金来源分: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866.45万元(20xx年974.37万元,20xx年1269.48万元,20xx年2622.6万元);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59.17万元(20xx年50万元,20xx年30万元,20xx年579.17万元)。

  (2)按年度分:20xx年共计1024.37万元,其中:776万元用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29.25万元用于沼气池建设项目;84万元用于发放猪苗等产业开发;8万元用于农民实用技术培训;100万元用于小额到户贷款贴息;9.2万元用于项目管理费;17.92用于工作经费。20xx年共计1299.48万元,其中:977万元用于屯级道路和桥梁建设、人畜饮水项目以及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151万元用于种植麻竹、东魁杨梅,发放猪苗等产业开发;8.55万元用于农民实用技术培训;21万元用于龙头企业贷款贴息;60万元用于小额到户贷款贴息;26.93万元用于项目管理费,55万元用于贫困户识别工作经费。20xx年共计3201.77万元,其中:2407万元用于屯级道路和桥梁建设、人畜饮水项目以及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521万元用于种植麻竹、东魁杨梅,发放猪苗等产业开发;49.67万元用于雨露计划农民实用技术培训,17.5万元用于贫困家庭子女高校本科生教育试点补助;42万元用于龙头企业贷款贴息;100万元用于小额到户贷款贴息;64.6万元为扶贫项目管理费。

  (3)按投向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160万元;沼气池建设项目29.25万元;重点产业开发项目756万元;农民实用技术培训项目66.22万元;“雨露计划”贫困家庭大学生试点教育资金项目17.5万元;龙头企业贴息贷款63万元;小额到户贴息贷款260万元;项目管理费100.73万元;工作经费72.92万元。

  资金使用成效:

  三年来,共实施743个项目。其中:20xx年实施110个项目;20xx年实施243个项目;20xx年实施390个项目。

  (1)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共新建和硬化村屯道路557条374.35公里;人饮项目工程182处,独立桥41座558.5延米,小型水利建设32处,建设沼气池150座,累计受益群众521106人次。

  (2)重点产业开发方面:共发放猪苗6966头;扶持种植杨梅431亩;扶持种植麻竹4100亩;扶持种植糖蔗1180亩。

  (3)农民实用技术培训方面:接受培训的`农民共计12707人次。我县荣获20xx-2012年度度自治区扶贫培训先进单位。

  (4)“雨露计划”贫困家庭大学生试点教育方面:20xx年共扶持35名贫困家庭大学生,每位补助5000元。

  (5)龙头企业贷款贴息方面:20xx-2012年扶持广西XX县银龙工艺品有限公司获得贴息贷款2100万元,共获得贴息资金63万元。

  (6)小额到户贴息贷款方面:20xx-2012年共争取扶贫到户贷款资金指标5200万元,财政贴息资金260万元,惠及81个贫困村。在县信用社的支持和配合下,到20xx年12月底止,累计为贫困村20xx户贫困户发放小额到户贷款5200万元,累计收回到逾期扶贫到户贷款1675户,金额3169.02万元,到期回收率89.82%。

  (二)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下达及项目实施情况

  1.资金下达情况

  20xx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为2955.6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595万元,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60.6万元),其中:

  (1)安排基础设施项目2140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890万元,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50万元);

  (2)安排城乡风貌项目10万元;

  (3)安排产业开发项目583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23万元,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0万元);

  (4)安排扶贫培训项目72.6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2万元,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0.6万元);

  (5)安排扶贫到户贴息项目150万元。

  2.项目实施情况

  (1)基础设施项目:项目主要安排在全县28个乡镇159个村,总共330个项目。其中:投入资金206.2万元新建砂石路36条19.91公里;投入资金1656.3万元升级硬化路221条55.523公里;投入资金43万元建设桥梁12座100延米;投入资金234.5万元建设人饮工程61处2555立方米。目前,已完成道路建设86条,25.35公里,占计划33.6%,受益人口21102人;已完成桥梁建设4座33延米,占计划33.3%;完成人饮工程20处,占计划33.6%,受益人口16821人。预计20xx年6月底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以及报账工作。

  (2)城乡风貌建设项目:硬化浪平乡茂龙村和六路口至茙景屯路0.4公里,项目建成后受益人口983人。项目正在施工过程中。

  (3)产业开发项目:扶持贫困村养猪、养鸡和种麻竹、油茶等4个项目。目前,已完成发送猪苗3292头,占任务80.5%;预计12月底全面完成任务。已完成发送鸡苗30200羽,占任务100%。预计20xx年春季完成种植麻竹和油茶项目。

  (4)扶贫培训项目:20xx年自治区下达我县贫困村农民实用技术培训资金56.6万元,培训贫困农民5780人次。我县计划培训贫困农民11250人次(党员不少于20xx人次)。目前,已完成培训109期11282人。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培训任务。

  (5)扶贫到户贴息项目:20xx年贷款资金指标为3000万元,贴息资金由财政扶贫到户贷款贴息资金150万元中安排解决。据统计,截止9月底累计发放876户,发放金额为5609万元;本年应收1085户,3492.6万元;实收814户2958.8万元,回收率为84.72%。

扶贫专项资金自查报告3

  根据县纪委《关于对扶贫领域项目专项资金、物资使用情况迅速开展核查的紧急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迅速抽调人员成立专项工作组,对近年来的省贫困归侨扶贫救助补助资金和精准扶贫资金开展了专项检查工作,现将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收到市财政下拨20xx年度贫困归侨扶贫救助专项补助资金7.6万元;收到市财政下拨20xx年贫困归侨扶贫救助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第一批5.926万元,第二批1.75万元,两批共7.676万元;收到省财政下拨20xx年省贫困归侨扶贫救助专项补助资金扶持资金第一批0.34万元,第二批0.95万元,两批共1.29万元;收到省财政下拨20xx年省贫困归侨扶贫救助补助资金第一批1.55万元。

  (一)20xx年度

  20xx年发放特困归侨生活补助2人,6000元;发放困难归侨临时救助金35人,70000元;两项共37人76000元,均已发放到位,没有结余资金。我局已于20xx年7月30日完成20xx年度贫困归侨扶贫救助专项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

  (二)20xx年度

  20xx年第一批发放特困归侨生活补助2人,6760元;困难归侨临时救助金35人,52500元;两项共35人592600元。第二批发放困难归侨临时救助金35人,17500元。目前我局共发放特困归侨生活补助2人6760元,困难归侨临时救助金70人70000元,两项共发放72人次76760元,没有结余资金。第一批扶贫资金发放工作已于20xx年7月30日完成,第二批扶贫资金已于20xx年10月30日发放完毕。

  (三)20xx年度

  20xx年度第一批发放特困归侨生活补助2人,3400元;第二批发放困难归侨临时救助金15人,9500元;两批共发放17人次12900元,没有结余资金。第一批扶贫资金发放工作已于20xx年3月15日完成,第二批扶贫资金已于20xx年9月21日发放完毕。

  (四)20xx年度

  20xx年度第一批发放特困归侨生活补助2人,6000元;发放困难归侨临时救助金13人,9500元;两项共发放15人次15500元,没有结余资金。该项扶贫资金已于20xx年7月13日发放完毕。

  二、省贫困归侨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情况

  由于扶持贫困归侨的专项资金是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的民生大事,所以我们局非常重视该项工作的开展,务求

  将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不能浪费一分一毫。在该笔资金的报批和使用过程中,我局严格按照工作流程的规定,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上报使用计划,核实贫困归侨情况,对资金发放名单进行5天公示,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依法依规把专项资金全部发放到所有已申请的符合使用条件的贫困归侨手里,没有截留、挪用和挤占专项资金,没有以实物形式发放,也没有其他违规使用资金的情况。经过入户走访,贫困归侨们纷纷表示,该项资金改善了他们的`生产生活,真正起到了雪中送炭的作用,获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精准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我局负责江屯镇石坳村委会的精准扶贫挂钩工作,实行分户包扶方案,落实驻村联户帮扶机制,按照每个干部结对帮扶要求,对扶贫工作责任进行了分解,让帮扶干部一对一制定帮扶计划。按照扶贫户的实际情况及意愿,制定好每一户的精准扶贫工作计划,落实扶贫项目资金。根据20xx年8月20日在江屯镇府召开的挂钩单位领导的联席会议要求,由9个帮扶挂钩单位筹集20.8万元,用于江屯镇精准扶贫工作经费。我局于20xx年11月8日转账划拨给江屯镇人民政府1万元。截止20xx年8月15日,挂钩单位筹集的20.8万元经费,已使用12.05万元,剩下8.75万元。该项资金主要用于扶贫挂钩单位驻镇工作人员日常办公经费开支,购买节日扶贫慰问品等。

  20xx年9月9日到江屯镇石坳村对我局结对帮扶的9户精准扶贫户开展中秋节慰问活动,发放月饼、大米、花生油慰问品共1746元,慰问金900元。所有慰问品、慰问金由我局工作人员送到扶贫户家里发放。

  20xx年1月12日到江屯镇石坳村对我局结对帮扶的9户精准扶贫户开展春节慰问活动,发放大米、花生油慰问品一批(由江屯镇人民镇府负责统一购买),慰问金1800元。所有慰问品、慰问金由我局工作人员送到扶贫户家里发放。

  四、下一步工作

  通过自查,我局扶贫专项资金严格按照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无违规使用扶贫资金。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公示和公开工作,以保障省贫困归侨扶贫救助补助资金效益的最大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