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3篇

自查报告 时间:2023-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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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3篇(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1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报告资金专项财政中央 根据《江西省发改委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委对我县201X年 201X年度环资类项目进行了督查,并形成了以下自查报告:

  一、江西万泰铝业年产10万吨再生铝制品综合利用项目 该公司年产10万吨再生铝制品综合利用项目于 201X年8月正式启动,该项目不新增用地,主要新建熔化浇注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材料堆棚、铝灰处理车间、机加车间、变配电房、空压机房等 平方米,购置安装主要生产、检测设备及配套的水电路环保等设备共87台,总投资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万元,项目建设期两年。

  1、配套资金落实情况

  该项目银行贷款和自筹资金已于项目开工建设期间全部到位,201X年9月底崇仁县财政局将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补助款项950万元拨付到该公司专用账户,本项目目前已完成万元的工作量。

  2、开工进度情况

  本项目201X年8月份正式开工建设,现已完成熔化精炼车间、铝灰处理车间、成品仓库、原料仓库、材料堆棚及变配电房等所有土建工程,购置了四套圆形熔解炉、侧井式熔解炉等及其他熔炼设备,进口直读光谱仪、金相检测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仪等检测设备也已全部安装到位,新增整条ADC12Z浇包预热装置生产线及其它附属设施,完成部分公用工程改造、变电房、循环冷却水池、机修房,理化室建设面积达1050m2。项目现已进入设备安装调试阶段,预计201X年3月份该项目将试生产运行。

  3、批复组织实施情况

  该项目专门成立了由总经理任总指挥的项目指挥小组,经协调指挥、促进工程的进度。本着 抓质量、促进度、保安全、控价格 的原则,严格按照备案批复所批准的建设规模和标准进行建设。

  4、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由于该企业是民营企业,在土建工程、设备采购过程中严格按照 货比三家,择质优价廉 原则操作,未进行公开招投标,崇仁县纪检就该公司在该项目中未进行公开招投标事项进行了通报批评。

  5、国债资金使用情况

  该公司在中国银行开设了专用账户,单独建账,该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补助款项均由该专户进出,严格按协议及审计决算支付。

  二、崇仁县垃圾填埋场二期项目

  我县垃圾填埋场二期项目总投资为3274万元,其中:

  中央财政拨款8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2474万元,目前已完成招投标工作,于201X年12月23日签订施工合同。时下正在进行工业场地平整工作。

  附送:

  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自查报告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报告查自纠工作报告资金专项财政林业中央

  国家林业局:

  为进一步规范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厅积极部署开展了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厅领导高度重视本次自查自纠工作,成立了以厅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林业部门和厅直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保质保量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明确自查范围。确定本次自查自纠时间为201X年11月23日 12月5日,检查范围为201X年 201X年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主要包括:

  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林业生产救灾资金、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湿地保护补助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林木良种、造林、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林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专项资金。

  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管理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制度。为加强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的规范和有效使用,我厅及时转发了

  国家林业局的各项管理制度,并积极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出台了《福建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等各项制度。二是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对各项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进行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切实做到 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要求各市林业系统及项目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设立专户、实行分账核算,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监管工作。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我厅每年都有针对性地选择部分资金进行抽查,及时发现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抓好整改,确保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安全运行和规范使用。

  资金申请情况。我省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申报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的有关规定执行,即由项目单位提出申请,经县财政部门与林业部门审核、筛选后,由县财政部门与林业部门向设区市财政部门与林业部门提出申请,再由设区市财政部门与林业部门向省林业厅、财政厅申报,最后由省林业厅、财政厅转报国家林业局、财政部。在资金申报过程中,做到层层把关,保证项目申报的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

  资金拨付情况。201X 201X年,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预算下达我省数为 万元,各县林业部门实际已到位 9424 万元,其中:

  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4635

  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万元、林业生产救灾资金1699万元、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1180万元、湿地保护补助资金750万元、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3900万元、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3120 万元、林木良种补贴资金 2660万元、造林补助资金 2475万元、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727 万元、林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专项资金.43万元。资金使用情况。从本次自查情况看,各市林业系统及项目单位都能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有关规定合理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的效益性。

  201X 201X年,各项目建设单位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累计已支出.8766万元,其中:

  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 3349 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131 67万元、林业生产救灾资金万元、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62 万元、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2480 万元、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万元、林木良种补贴资金206 万元、造林补助资金 万元、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458 万元、林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专项资金2302 万元、湿地保护补助资金3 万元。

  资金使用效益。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为我省林业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促进了我省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的快速发展,各项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明显。一是生态效益逐步显现。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造林补助资金、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等资金的支出,进一步优化了林分结构、改善了林木的生长环境、提高了林农与护林员保护森林资源的积极性,使生物多样性得到了保护。二是经济效益进一步提高。造林补助资金、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林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专项资金等直接降低了林业生产成本,提高了林农造林的积极性,增加的林业生产者的经济收入。三是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等支出,改善了基层林业单位的生产、生活环境,安定了一线林业生产者人心,有利于保护林业持续发展。四是社会效益得到实现。各项林业专项资金的支出,有利于吸引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林业生产,解决就业问题,为农村的安定稳定创造良好的局面。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部分县资金到位不及时。个别项目建设进展缓慢。

  林业专项资金投入不足,补助标准较低,补助覆盖范围较小。针对自查自纠中存在的问题,我厅将及时督促整改:

  一是督促有关县与财政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将林业专项资金拨付到位,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加强项目管理,要求项目单位合理安排人员、设备、资金,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林业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建议

  建议中央专项资金能够及时下拨,避免专项资金结余过大。

  建议中央加大对我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森林抚育及造林补贴试点资金、林木良种建设等项目资金的投入。

  对林木良种、造林抚育、林业科技推广等工程,应编制完善中长期发展规划,持续给予补助,力争取得更明显的成效。

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2

  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巩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成果,落实各级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认真查纠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问题,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安全性,根据省、市、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文件精神,我镇制定了《xx年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并由镇财政所组织业务人员对xx至xx年的专项资金的来源、性质、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现将我镇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我镇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区XX局、XX局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切实做到专户储存、专人负责、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和安全,做到俩个坚持:(一)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

  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任何手法挤占和挪用。一是救灾救济资金分配。以保障灾民基本生活为依据,根据灾害大小、损失程度、自救能力,突出重点,不搞特殊化,不搞平均主义,无挪用、坐支、截留等违纪行为。在发放过程中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公开发放的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坚持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审核,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无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挤占、挪用、虚报等情况,坚持客观、公平、合理,实行动态管理。坚持按季度发放制度,实行银行打卡发放,无擅自扣留低保金现象,确保贫困家庭保障金的足额发放,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农村医疗救助金按照农村医疗救助政策严格审批程序,做到对象明确、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救助科学,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二)坚持情况反馈、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专项资金真正落实到人民群众身上。一是坚持层层公开制度。结合村务公开工作,将各项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纳入公开内容,从村、小组层层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坚持逐级反馈制度。资金的分配情况,逐级反馈上报,切实加强监督。三是定期进行检查。每年镇财政所都要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深入到各村入户核对检查看是否落实到户到人,是否使用得当,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等现象和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专项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二、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二)粮食补。xx年共下拨粮食补.80元。

(四)汽车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5月区财政下拨汽车下乡补助.25元,我镇共下发.40元,余额元。(五)水库移民补。xx年至xx年3月,我镇共计对水库移民补助5100元。

(六)教育补贴助学资金。xx年区财政拨款元,实际发放元。xx年区财政拨款元,实际发放元。两年共计发放元。(七)新农合医疗资金。

  三、自查情况

  三年来,我镇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的发放,无截留、挪用、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标准的行为,各专项资金按规定报帐制,严格管理,会计核算真实规范。

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3

  张家口市宣化区庞家堡镇

  关于财政专项资金综合治理的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巩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成果,落实各级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认真查纠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问题,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安全性,根据省、市、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文件精神,我镇制定了《2011年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并由镇财政所组织业务人员对2008至2010年的专项资金的来源、性质、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现将我镇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我镇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区民政局、财政局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切实做到专户储存、专人负责、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和安全,做到“俩个坚持”:

(一)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

  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任何手法挤占和挪用。一是救灾救济资金分配。以保障灾民基本生活为依据,根据灾害大小、损失程度、自救能力,突出重点,不搞特殊化,不搞平均主义,无挪用、坐支、截留等违纪行为。在发放过程中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公开发放的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坚持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审核,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无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挤占、挪用、虚报等情况,坚持客观、公平、合理,实行动态管理。坚持按季度发放制度,实行银行打卡发放,无擅自扣留低保金现象,确保贫困家庭保障金的足额发放,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农村医疗救助金按照农村医疗救助政策严格审批程序,做到对象明确、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救助科学,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情况反馈、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专项资金真正落实到人民群众身上。一是坚持层层公开制度。结合村务公开工作,将各项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纳入公开内容,从村、小组层层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坚持逐级反馈制度。资金的分配情况,逐级反馈上报,切实加强监督。三是定期进行检查。每年镇财政所都要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深入到各村入户核对检查看是否落实到户到人,是否使用得当,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等现象和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专项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二、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一)家电下乡补。2009年6月至2009年12月,区财政下拨家电下乡津贴元,实付.90元。2010年

  区财政下拨.75元,实付元。2009年至2010年区财政共计下拨.75元,我镇实付.75元。我镇家电下乡资金全数实时地按要求经由“一卡通”形式,对全镇村民进行了补贴。

(二)粮食补。2008年共下拨粮食补.80元。

(三)退耕还林补。2008年共下拨元、2009年共下拨元、2010年共下拨元。3年共计元。

(四)汽车下乡补。2009年6月至2011年5月区财政下拨汽车下乡补助.25元,我镇共下发.40元,余额元。

(五)水库移民补。2008年至2009年3月,我镇共计对水库移民补助5100元。

(六)教育补贴助学资金。2009年区财政拨款元,实际发放元。2010年区财政拨款元,实际发放元。两年共计发放元。

(七)新农合医疗资金。

  2009年门诊补偿涉及2371人,上级拨款.45元,我镇实际发放.45元;住院补偿涉及526人,上级拨款.72元,我镇实际发放.72元;二次补偿涉及400人,上级拨款.86元,我镇实际发放.86元。2010年门诊补偿涉及8853人,上级拨款.55元,我镇实际发放.55元;住院补偿涉及617人,上级拨款.12元,我镇实际发放.12元;二次补偿

  涉及581人,上级拨款.14元,我镇实际发放.14元。两年来上级共计拨款.84元,我镇共计发放.84元。

(八)农村最低生活保证金。2009年上级拨款元,我镇按照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850人次,实际发放金额元。2010年上级拨款元,我镇按照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62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元。

(九)五保供养资金。2009年上级拨款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元。2010年上级拨款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元。

  三、自查情况

  三年来,我镇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的发放,无截留、挪用、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标准的行为,各专项资金按规定报帐制,严格管理,会计核算真实规范。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监督、管理好专项资金。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化管理水平,保证专项资金安全有效的使用,促进我镇事业全面发展。

  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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