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合作合同(汇总5篇)

合同 时间:2024-03-23
【www.wendang123.cn - 合同】

  下面是热心会员“juqian”分享的加盟合作合同(汇总5篇),供大家赏析。

加盟合作合同

加盟合作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甲方同意乙方加盟经营饭店,特订立本合同,以共同信守。

  第一条加盟经营项目

  分部许可加盟店实施的特许经营项目为.

  总部根据经营(制造/销售)的成功经验,建立起以商标(品牌)为代表的特许经营系统,并许可分部以分许可的形式发展加盟店。

  第二条特许经营关系

  分部基于与总部签署的《区域特许经营合同》,获得总部的许可,在区域范围内发展加盟商,许可其设立加盟店。

  分部与加盟商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加盟店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对外开展经营活动,执行本合同。加盟店应当遵守法律的要求,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总部对分部与加盟商之间签订的本合同的审查,总部依据本合同对加盟店享有的权利,以及在实施本合同过程中对加盟店的管理与监督行为,并不表示总部与加盟商之间存在直接的特许经营合同关系,总部不是本合同的当事人。

  在本合同中涉及的总部的特许经营权,除本合同有明确规定之外,均由分部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总部不对加盟商(加盟店)承担任何义务与责任,加盟商不得依据本合同向总部主张权利。

  在总部与分部之间的区域特许经营合同关系终止时,总部有权决定本合同继续履行或终止。总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临时行使分部依据本合同享有的权利,加盟商(加盟店)应当直接向总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加盟店不是分部或总部的代理人或业务代表。加盟店不得以分部或总部的名义缔结合同,或约定其他义务,或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使分部或总部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第三条加盟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如需续签合同,乙方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双方协商续签,乙方享有续签优先权。

  第四条餐饮加盟合同的特许范围

  

  第五条餐饮加盟的条件与要求

  1、餐饮加盟者必须具备的条件:

  

  2、加盟店应注册为,并以其名履行本合同;

  3、营业场所的要求:

  

  第六条餐饮加盟的培训职责

  加盟提供者的提供以下的培训及承担以下的义务

  第七条利益分配及送货

  

  第八条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该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

加盟合作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拥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和经营管理经验,现愿意将自己的品牌授权给乙方,共同开展外卖店加盟业务。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并执行。

  一、合作内容

  1. 甲方授权乙方在指定区域开设外卖店,并使用甲方的品牌名称、商标、装修风格等相关形象。

  2. 乙方负责店铺的选址、装修、设备采购等工作,并按照甲方的统一标准进行经营管理。

  3. 甲方提供给乙方相关的经营管理培训、市场推广支持等服务,并保证提供优质的产品供应。

  二、费用及分成

  1. 乙方加盟店的加盟费用为元,加盟费用一经支付不可退还。

  2. 乙方每月需按照甲方规定的标准向甲方支付一定的管理费用和品牌使用费用。

  3. 乙方与甲方按照一定比例分享加盟店的利润,具体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经营管理

  1.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经营管理规定,确保店铺的正常运营和服务质量。

  2. 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统一的采购和供应,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口感。

  3. 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市场推广和促销活动,提升加盟店的知名度和销售额。

  四、期限及解约

  1.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到期后双方如无特殊情况,可续签新合同。

  2. 若乙方违反了本合同的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保密条款

  1.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涉及到的商业机密和商标信息等,均须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2. 乙方在合同解除后,不得擅自使用甲方的商标和形象,否则甲方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六、其他条款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的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加盟合作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兹因甲方经营销售业务,乙方愿提供店面成立连锁店,双方同意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特许店名称及营业所在地、时间、营业项目、商圈范围。

  一、基本资料

  店名: (以下简称该店)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营业执照注册号:

  二、加盟费元。

  四、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变更特许经营店的营业所在地。但在授权期限内,若因租约终止致该店无法于该地继续营运,乙方应于该租约终止前一个月另觅甲方认可的地点让该店继续营运。

  五、门店内的营业天数、每日的营业时间及营业项目,依总公司规定办理。除不可抗力外,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交更或暂停营业。

  第二条 合同期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共计五年。

  第三条 合同继续与延长期间

  一、合同届满前六个月,如无任何一方书面通知他方终止合同,本合同期间自动延长壹年。

  二、合约继续延长期间届满前三个月,任何一方如无书面通知他方终止合同者,本合同再延长期间壹年,之后以此类推延长期间壹年。

  三、所有自动延长期间内双方的权利义务,遵守本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名词定义

  除本合同内另有规定外,本合同内的名词或用词,以本公司特许经营管理制度内所写为准,如为上面规章所未定义的名词或用词,双方发生分歧时,则以甲方的解释为准。

  第五条 合同范围

  一、双方同意由乙方提供资金,甲方提供商品服务、经营技术辅导等并由乙 方提供管理及服务,以从事本业的经营。

  二、双方为执行前项合同事宜,乙方应于年月日之前,依有关法令的规定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三、乙方应于签订本合约后一个月内提供坐落于 的房屋作为特许经营店面及营业场所,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任意变更地址,如擅自变更地址,以违约论,甲方有权中止本合约,并没收签约金,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六条 履约保证金

  如乙方有积欠款项(包括贷款、违约性惩罚金时),甲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抵扣。

  第七条 特许经营权利金、管理费及广告费

  一、乙方应于签合同当日交付甲方人民币万元整,作为特许经营权利金,合同届满、终止或解除时,甲方无需退还。

  二、乙方每月现金支付甲方人民币元整为管理月费,及人民币元整为整体广告促销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还上述费用。

  六、乙方需要与甲方配合的事项:

  第十一条 权利转让

  一、合同期间如因重大事故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无法经营,经甲方书面同意后,由乙方指定或法定继承人继承,继承人除须至总公司接受为期壹周的职前训练外,双方必须重新订立合同。

  二、乙方不得私下转移经营权给第三者,如擅自转移,甲方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可不经乙方同意而终止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十七条 同行竞争的禁止及保密的义务

  一、乙方及乙方受雇人及直系亲属、非直系亲属在本全同期间内,或合同期满双方同意终止、解除后三年内,不得在该商圈内投资、参与、教导、受雇赍事或合伙经营类似的商店,如有违反,乙方须将其(含投资人)所得的利益,交付或归甲方所有,甲方并可要求乙方赔偿人民币元整。

  或乙方投资人不得泄露商业机密。否则甲方除可要求乙方赔偿人民币元整,还可根据所受的损害程度再要求乙方作出赔偿,乙方不得有异议。

  三、本条的规定,于本合同关系结束后三年内仍具拘束乙方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连带保证人

  乙方连带保证人承认上述所有条款的法律效力,并愿担负所有乙方违约时的连带保证责任。

  第二十三条 合意管辖

  甲乙双方均同意如本合同涉讼时,以甲方公司所在地的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乙方:

  法定代表人:

  邮编:

  地址:

  电话:

  连带保证人:

  邮编:

  地址:

  电话:

  年月日

加盟合作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为发展黑龙江爵士烤肠,有利于黑龙江爵士烤肠特色饮食文化的推广,运用独特技术配方和工艺,借助自身的品牌优势和媒体宣传,面向全国进行招商合作。

  乙方对该项目进行认真考察了解,通过全面论证后,自愿申请加盟合作。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信、规范、互利互利、共同发展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甲方同意乙方使用甲方的管理模式和技术,并授权乙方在 省 (市、县) (区、乡或镇) 路开设壹家“黑龙江爵士烤肠”特色小吃系列之 专营店。

  二、加盟费3800元一次性付清。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操作技术授权给乙方。

  2、甲方对乙方进行理论加实践的技术培训模式,学会为止。

  3、甲方赠送相关设备、系统用品、广告布等。

  4、甲方对乙方所在经营地限额批准加盟店,确保乙方的经营利益。甲方对乙方经营区域保护的距离为省级市最低为1500米。

  5、甲方有权利对乙方专营店的内外形象、物品、产品包装作统一要求。

  6、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损害“黑龙江爵士烤肠”的品牌形象、泄露技术、专用配料供他店使用不良行为,做出处理方案。

  7、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未经许可跨区域开设分店或其他加盟商恶性竞争等不良行为,采取警告、通知、制止其不规范操作。警告无效者,无条件终止合同。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使用带有“黑龙江爵士烤肠”品牌的所有物品和企业

  17、乙方在开设分点时,必须向甲方补办加盟合作合同,同时缴纳相关费用。如未经许可私自开设开店,甲方将视其为侵权行为,按原价1:20赔偿金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18、乙方自本合同签订三日起60天内,向甲方提供开业后门店照片三张,甲方用于存档管理。三个月以内甲方没收到乙方开业照片的,视为乙方放弃加盟权益。甲方有权在该地区再发展其他加盟商。

  19、乙方有权对自营店正常经营活动进行管理、财务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六、其他事项

  1、在乙方未来经营过程中,根据乙方的传真或电话接受订货。乙方在订货时,应将合计款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后,甲方给予发货,每次发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支付。

  2、乙方在未来的经营过程中所带来的所有民事、刑事行为均有乙方自负。

  3、签约双方应严格遵守合约规定。如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均作违法处理。甲方如有违反,应退还乙方所缴费用;如乙方违约,则本合同自行终止。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修改补充并签字盖章的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乙方在2个月之内未向甲方进酱料,等于放弃加盟权。甲方有权在该地区重新招加盟商,设立加盟商。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电话:

  单位公章: 通讯地址:

加盟合作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为发展黑龙江爵士烤肠,有利于黑龙江爵士烤肠特色饮食文化的.推广,运用独特技术配方和工艺,借助自身的品牌优势和媒体宣传,面向全国进行招商合作。

  乙方对该项目进行认真考察了解,通过全面论证后,自愿申请加盟合作。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信、规范、互利互利、共同发展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甲方同意乙方使用甲方的管理模式和技术,并授权乙方在 省 (市、县) (区、乡或镇) 路开设壹家“黑龙江爵士烤肠”特色小吃系列之 专营店。

  二、加盟费3800元一次性付清。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操作技术授权给乙方。

  2、甲方对乙方进行理论加实践的技术培训模式,学会为止。

  3、甲方赠送相关设备、系统用品、广告布等。

  4、甲方对乙方所在经营地限额批准加盟店,确保乙方的经营利益。甲方对乙方经营区域保护的距离为省级市最低为1500米。

  5、甲方有权利对乙方专营店的内外形象、物品、产品包装作统一要求。

  6、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损害“黑龙江爵士烤肠”的品牌形象、泄露技术、专用配料供他店使用不良行为,做出处理方案。

  7、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未经许可跨区域开设分店或其他加盟商恶性竞争等不良行为,采取警告、通知、制止其不规范操作。警告无效者,无条件终止合同。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使用带有“黑龙江爵士烤肠”品牌的所有物品和企业

  17、乙方在开设分点时,必须向甲方补办加盟合作合同,同时缴纳相关费用。如未经许可私自开设开店,甲方将视其为侵权行为,按原价1:20赔偿金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18、乙方自本合同签订三日起60天内,向甲方提供开业后门店照片三张,甲方用于存档管理。三个月以内甲方没收到乙方开业照片的,视为乙方放弃加盟权益。甲方有权在该地区再发展其他加盟商。

  19、乙方有权对自营店正常经营活动进行管理、财务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六、其他事项

  1、在乙方未来经营过程中,根据乙方的传真或电话接受订货。乙方在订货时,应将合计款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后,甲方给予发货,每次发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支付。

  2、乙方在未来的经营过程中所带来的所有民事、刑事行为均有乙方自负。

  3、签约双方应严格遵守合约规定。如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均作违法处理。甲方如有违反,应退还乙方所缴费用;如乙方违约,则本合同自行终止。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修改补充并签字盖章的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乙方在2个月之内未向甲方进酱料,等于放弃加盟权。甲方有权在该地区重新招加盟商,设立加盟商。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电话:

  单位公章: 通讯地址: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