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具采购合同(汇总14篇)

合同 时间:2024-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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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是网友“gusuweiditu”收集的灯具采购合同(汇总14篇),供大家阅读。

灯具采购合同

灯具采购合同 篇1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为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质量标准、和产品质量承诺

  按国家行业标准执行,以甲方指定的产品及规格为标准,产品在正常使用下所供的.电子产品质保为1年,保修期内,电子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应由乙方提供质量保修。

  第二条: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按甲方所供灯具应由乙方送至甲方使用工地,乙方负责安装。

  第三条:付款方式:

  本合同总货款计人民币:(见附表及清单)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货到工地安装完后付清全部货款。

  第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样生效。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年月日

灯具采购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材料品牌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价 交付时间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在紧急情况下,先行电话通知并承诺在特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

  处理意见。

  第二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3.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第三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2.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四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五条 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灯具采购合同 篇3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应方):

  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电脑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采购标的及价款

  1、甲方向乙方采购电脑的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元整¥:;采购电脑的品牌、型号、配置、数量、单价、总价等详见下表:

  二、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2、乙方交货时间:

  3、乙方交货地点:

  4、乙方交货方式:乙方负责送货并承担送货费用。乙方采取合理、安全的方式将电脑送至交货地点,并当场进行安装、调试,使电脑能正常使用。

  三、产品的验收、售后服务及质保

  5、验收标准:

(1)乙方电脑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如无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应符合地方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如无地方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应符合行业标准。

(2)单证齐全:乙方电脑应有产品(选配件)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使用说明、保修证明、发票和其它应具有的单证;

(3)乙方向甲方说明电脑的配置,核对电脑配件品牌、型号,开箱检验(如甲方要求),正确调试,保证电脑符合产品使用说明明示的配置和产品的质量状况,经甲方确认,当面向甲方交验电脑,并介绍产品的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以及三包方式,明示三包有效期,提供三包凭证。

  6、售后服务及质保:

(1)乙方对其所提供的电脑产品及各选配件,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按生产商提供的质保期为准,向甲方提供质保服务。

(2)自乙方交付电脑之日起7日内,电脑整机或配件出现性能故障或其他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形,甲方可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甲方要求退货时,乙方负责免费为甲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性退清货款。

  自乙方交付电脑第8日至第15日内,电脑整机或配件出现性能故障时,甲方可选择换货或修理。甲方要求换货时,乙方负责3日内为甲方调换新的同品牌同型号同规格电脑;同品牌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停产时,负责调换新的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电脑,差价由乙方负担。

  甲方选择退、换货或修理的,乙方应当上门履行退、换货、修理服务并自担费用。

(3)自乙方交付电脑第16日起至三包有效期届满前,电脑出现质量问题或其他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形,乙方负责及时上门免费维护、修理,最迟不超过12小时,并保证修理后的电脑能正常使用30天以上。

(4)质保期届满后,电脑出现不能正常使用情形,甲方要求乙方继续维修的,乙方应当为甲方上门提供后续维修服务,且收取的维修费用或硬件更换费用按市场价或乙方门店价(两者取其低)的90%优惠收取。

  四、货款支付

  7、乙方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电脑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当在15日内支付全部合同款。

  8、甲方将合同金额支付至乙方下列账户:

  开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五、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9、乙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向甲方供货。如因电脑品牌、型号、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由乙方负责退货、调换或修理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10、乙方有在合同规定的售后服务时间内为甲方提供服务。

  11、因为乙方电脑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其他瑕疵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2、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货款。

  六、争议的解决

  13、因电脑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委托具有合法鉴定资质的单位或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电脑存在质量问题或其他瑕疵,由此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鉴定费、律师费等由乙方承担。

  14、本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附则

  1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月日

灯具采购合同 篇4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为了提高经济效益,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 工程灯具加工订货一事委托给乙方完成。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灯具的名称、规格、型号、电压等级、质量(技术指标)等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验收规范制作。灯具规格、型号、电压等级、单价详见下表:

  注:1、此表内的数量均为暂估量,结算以实际送货量为准。

  2、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加工订货单及时组织生产。

  3、本合同灯具指定为“ ”品牌产品,均包含节能灯管、节能灯泡。

  第二条 产品包装规格 灯具出厂时,附产品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第三条 验收方法 监理工程师及甲方工程师按国家规定的相关验收规范对产品进行抽查验收,对达不到验收标准的甲方拒绝接收。

  第四条 货款、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乙方灯具送到现场甲方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办理结算单作为结算依据,在次月月底甲方支付至上月送货实际货款的95%,预留总货款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交货规定 1、 2、 3、 4、

  交货方式: 汽运到施工现场 交货地点: 交货日期: 20xx年 月 日开始供货,保证工程进度需要。 运输费: 乙方承担

  第六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因灯具数量较多只能抽验。在使用中,如果发现产品的规格、型号、电压等级和质量等不符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5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保管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货款。

  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5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 经济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如果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需按合同规定收货。

  2、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进行验收后,未提出书面质量异议的,即视为默认符合规定。对于提出质量异议,或因其它原因拒收,应负责妥善保管,等候处理,不得动用。一经动用,即视为接收,甲方应按期向乙方付款。

  (二)乙方责任

  1、产品型号、规格、电压等级、质量等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接收的,按质论价。不同意接收的,乙方应负责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导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1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5 %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果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果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20 %的违约金。

  3、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合同规定时,每延期1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 5 %的违约金。

  4、灯具在正常使用中,确因灯具自身质量问题引起的火灾、触电等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第八条 质量标准:

  1、乙方所供的灯具质量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检验质量标准,如达不到此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其运费由乙方承担。

  2、各型灯具的规格、型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应有合格证、“CCC”认证标志和认证证书复印件。

  3、灯具的绝缘性能、导电性能和阻燃性能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检验质量标准。

  4、灯具板面和支吊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灯具板面应平整,无弯翘变形等现象,并有产品合格证。

  第九条 产品价格为固定价格,不考虑市场价格波动因素。

  第十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果要求全部或者部分终止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有的还应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终止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终止合同部分总额 10 %的补偿金。

  第十一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果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果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依法取得相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保修期:乙方供应的所有灯具保修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建设单位后 两 年。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48小时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或同一问题两次修理不好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在正常使用中,对于由乙方灯具自身质量问题造成的客户索赔,应根据其实际损失或评估价值,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并经甲方验收无误、按本合同规定保修期满保修金付清后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若有未尽事宜,须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 纠纷的处理

  本合同发生纠纷的,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共一式 六 份,由甲方执 四 份,乙方执 二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灯具采购合同 篇5

  购货单位(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简称乙方):

  合同编号: 签定地点:

  为确保甲乙双方利益得到保护和责任得到履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之内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LED照明灯具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产品名称、型号、单价、数量等)

  注:上表中,“属性”为功率、色温等参数;“单价”为含税单价。

  第二条 付款时间及方式

  1、签订合同后,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做为首付款,甲方开始向乙 方供货。

  2、甲方按合同量完成供货后,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65%。

  3、合同总价的5%做为质保金,期满一年,甲方如无违约,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

  第三条 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甲方支付首期款后 5 工作日内交货。

  2、交货地点: 梧州市路灯管理处

  3、货运方式: 汽车运输

  第四条 质量标准、要求及保修

  1、符合国家、部委、地区、行业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2、甲方如有要求,以封样为准;

  3、包装标准:标准包装;

  4、质量保证:自收货之日起,因产品本身质量引起故障,免费保修期为3 年;保修期内,由于产品质量需要维修或更换的产品,乙方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产品的维修或更换。如由于火灾、水灾、地震等不可抗拒原因及甲方人为破坏因素造成损坏,乙方可进行有偿维修,设备材料等成本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合同变更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第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乙方所辖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第八条 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灯具采购合同 篇6

  需方: (以下称甲方)

  供方: (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

  1、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等参考合同附表。

  2、计价办法:“雷士牌”灯具单价按附表单价执行,附表中没有的产品双方协商定价后进行采购结算;“天基牌”开关、插座产品按厂家 年报价书下浮65%执行,“TCL罗格朗”开关插座产品按厂家 年报价书下浮65%执行。并附“天基牌” “TCL罗格朗”报价书作为合同附件。如甲方需发票,提供发票则按上述单价上调2%执行,乙方提供普通货物发票。

  3、供应数量:订货数量以合同附表为参考依据,实际送货数量以甲方下单通知数量为准。

  4、合同金额:大写人民币 (¥ 元),上述金额包括运输费、税费及现场卸货等一切费用。实际结算金额已最发生数量及双方约定单价最终统计结算为准。

  二、交货期限:常规开关插座类乙方接到甲方订货通知后 2 天内送货到达现场,雷士牌照明产品于接到通知后 15 天内送达现场,部分未确定产品双方另行协商。

  三、产品的质量标准和保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先后采用部门标准、行业标准、同类产品的通用标准)。

  四、货物保用期限:

  1、灯具的照明功能保用 24 月光源保用 12 月;插座、开关面板保用 12 年。

  2、出现质量问题,供方在接到质量投诉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负责查明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并严格按照质量承诺的内容兑现。

  五、质量检验

  甲方从收到合同货物后直到装配过程结束发现乙方供货质量有缺陷,则甲方在发现质量缺陷后十日内通知乙方,乙方应更换有缺陷的合同货物。

  1、验货方式:根据甲方事先提供的货物样品或双方签字在确认的样品为实物标准进行全面验收。

  2、验货标准:根据甲方事先要求标准或采用产品本身的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先后采用部门标准、行业标准、同类产品的通用标准)。

  3、货物交付验收时乙方必须提供完整的产品资料:包括货物清单、产品出厂检验报告、材料质量检验报告、环保检验报告、质保书、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应具备的所有资料。

  六、付款期限:

  1、本合同签订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贰 元作为预付款。

  1、乙方在每批货物交付时,并经甲方检验合格后七日内再支付该批货物价款的 70 %。

  3、乙方全部交付货物并经甲方检验合格,通电试用后 7 天内结清全部货款。

  七、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逾期供货,则按逾期交货部分货物价款的30%支付违约金,并应赔偿逾期供货造成的甲方损失。乙方供货质量有缺陷、供货不足或错发货等,应按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执行,并承担逾期供货的违约责任。

  2、应甲方所订货品种、数量等在产生误差,乙方接受甲方灯具类该规格产品总量 5 %内的退换要求;按受甲方开关插座类该规格产品总量 5 %内的退换要求;超过以上数量乙方不负责退换。

  3、由于甲方原因逾期付款,则乙方向甲方收取相应的利息,利息按逾期付款金额的2%月计取,直到结为止。

  八、由于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或请求,均提交由湘潭市仲裁委员会或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 二 份,各执 一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附表、附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表、附件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则以本合同的内容为准。

  十、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由丙方予以见证。本协议一式 份,各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它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灯具采购合同 篇7

  甲 方(采购方):

  乙 方(供应商):

  为确保甲乙双方利益得到保护和责任得到履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之内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LED照明灯具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等)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详见甲方每次具体的货物采购定单)

  第二条:合同价格

  本合同为非固定总价合同,甲方采购价格是指乙方出售的现场交货价格,具体包括原材料费、加工费、包装费、运费、税率和可能出现的保险费、知识产权费。乙方提供的货物的运输人员费用、邮资费用以及随货物品工具、配件材料费用包含在本合同甲乙双方商定的价格之内,甲方无需另行支付乙方费用。本合同价格还包括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本合同具体价格以甲乙双方每次交易确认的甲方物品采购定单为准。乙方必须提供出售给甲方的货物合格证明、质量保质保修证明、货物使用说明书、货物自检报告书、有效发票;

  第四条:质量保证

  1.乙方承诺其出售给甲方的货物质量保证期为 24 月,自甲方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的质量和技术规格应与甲方采购定单中所提出的质量要求和技术规格相一致;若甲方对货物质量技术性性能无特殊说明的,则乙方货物质量应达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范。

  3.质保期满,在乙方不存在违约情形时,甲方应返回质保金或扣除双方确认的质保金后将剩余质保金返还给乙方,质保金不计利息。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更换不符合甲方要求的货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由此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乙方赔偿甲方所产生的实际损失后,仍需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

  第七条、货物的结算与支付

  1、暂定总合同价人民币 (¥ 元)(含税),按实际安装数量计算。

  2.支付方式:

  a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先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 %做为合同定金,即 元。 b货到达甲方指定的地点并验收合格后即付合同的 % ,即 元。

  c所有产品安装调试完成,经过项目方验收合格后, 日之内即付清合同款剩余的 %,

  d 质保金为 ,在甲方验收合格后 个月内的 个工作日内付清。

  第八条、保修方式

  1.自货品经过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因产品本身质量引起故障,免费保修服务期限为 2 年。

  2.保修期内,甲方如在安装使用过程中出现非人为的质量问题,乙方在收到甲方反馈的信息后,由乙方按破损数量、型号全部换新,换货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保质期内发生的非人为的所有质量问题,如果乙方在甲方通知之日起48小时以内未处理,甲方有权交第三方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额负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期按约交货或部分交货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乙方货款和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付的物品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保修、包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的,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的其它相关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所产生的损失。

  4.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无故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所造成的损失。

  5.乙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因乙方擅自解除合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致使甲方产生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双方交易金额 30% 的违约责任,甲方因此还造成其它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其它相关经济损失。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甲 方: (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灯具采购合同 篇8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为了提高经济效益,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 工程灯具加工订货一事委托给乙方完成。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灯具的名称、规格、

  型号、电压等级、质量(技术指标)等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验收规范制作。灯具规格、型号、电压等级、单价详见下表:注:1、此表内的数量均为暂估量,结算以实际送货量为准。

  2、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加工订货单及时组织生产。

  3、本合同灯具指定为“ ”品牌产品,均包含节能灯管、节能灯泡。第二条 产品包装规格灯具出厂时,附产品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第三条 验收方法 监理工程师及甲方工程师按国家规定的相关验收规范对产品进行抽查验收,对达不到验收标准的甲方拒绝接收。

  第四条 货款、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乙方灯具送到现场甲方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办理结算单作为结算依据,在次月月底甲方支付至上月送货实际货款的95%,预留总货款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交货规定 1、 2、 3、 4、

  交货方式: 汽运到施工现场交货地点: 交货日期: 20xx年 月 日开始供货,保证工程进度需要。运输费: 乙方承担

  第六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因灯具数量较多只能抽验。在使用中,如果发现产品的规格、型号、电压等级和质量等不符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5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保管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货款。

  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5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 经济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如果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需按合同规定收货。 2、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进行验收后,未提出书面质量异议的,即视为默认符合规定。对于提出质量异议,或因其它原因拒收,应负责妥善保管,等候处理,不得动用。一经动用,即视为接收,甲方应按期向乙方付款。 (二)乙方责任

  1、产品型号、规格、电压等级、质量等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接收的,按质论价。不同意接收的,乙方应负责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导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1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5 %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果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果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20 %的违约金。 3、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合同规定时,每延期1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 5 %的违约金。

  4、灯具在正常使用中,确因灯具自身质量问题引起的火灾、触电等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第八条 质量标准:

  1、乙方所供的灯具质量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检验质量标准,如达不到此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其运费由乙方承担。

  2、各型灯具的规格、型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应有合格证、“ccc”认证标志和认证证书复印件。

  3、灯具的绝缘性能、导电性能和阻燃性能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检验质量标准。 4、灯具板面和支吊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灯具板面应平整,无弯翘变形等现象,并有产品合格证。

  第九条 产品价格为固定价格,不考虑市场价格波动因素。

  第十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果要求全部或者部分终止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有的还应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终止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终止合同部分总额10 %的补偿金。

  第十一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果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果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依法取得相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三条 保修期:乙方供应的所有灯具保修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建设单位后 两 年。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48小时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或同一问题两次修理不好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在正常使用中,对于由乙方灯具自身质量问题造成的客户索赔,应根据其实际损失或评估价值,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并经甲方验收无误、按本合同规定保修期满保修金付清后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若有未尽事宜,须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 纠纷的处理

  本合同发生纠纷的,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共一式 六 份,由甲方执 四 份,乙方执 二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电 话 电 话

  年月 日年月 日

灯具采购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达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订购下表所列商品

  二、付款方式

  材料进场后交安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付清全款。

  三、交付地点

  甲方指定的乙方交付地点为:陕西横山县魏墙煤矿1、2#公寓楼库房。

  四、违约责任

  1、乙方所供灯具未经甲方允许不得选用其它品牌产品、材料材质必须符合甲方订购要求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2、乙方所供灯具必须全部达到质量技术标准,如经国家相关质检机构检测不合格,视为乙方违约。

  3、在本合同规定工程完工前,乙方单方解除合同或中止供货,视为乙方违约。

  4、出现以上三条违约情况,甲方终止支付乙方已供货未付款的货款,追回已付预付款,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等额的违约赔偿金。

  5、乙方不能按约定时间交货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按元/天对乙方罚款,罚款金额在货款中扣除。

  五、供货期限

  合同签定预付款到达乙方帐户之日起天交货。

  六、质量保证

  1、甲方、施工单位对到货灯具的数量、规格型号、出厂合格证清点接收;

  2、施工期间均为产品异议提出期,施工单位指定专人代表甲方进行收货,并可对供货产品质量提出异议;如拆箱中发现破损件应及时拍照并向乙方发送,签订无误后,由乙方补发;

  七、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所送货物齐全。

  2、甲方若需乙方派人安装指导,则乙方给予协助。

  八、仲裁

  若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合理协商,若双方协商不成时,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九、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双方签字盖章,自签字盖章日起正式生效,本合同各项条款执行完毕后自动失效。本合同约书正本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灯具采购合同 篇10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订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合同内容的金额:见附件清单。

  二、 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交货安装地点为:

  三、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

  2、月天内付款

  3、工程全部完工后

  四、 工程要求

  工程质保期: (从工程完工开始算)不扣质保金。

  五、 验收

  1、 合同灯具安装且启用后,乙方向甲方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验收期为乙方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后三天内;

  2、 验收合格后,甲方在《工程竣工报验单》上签字及加盖单位印章。如甲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验收或不验收,超过本合同验收期的,则视为合同产品及安装已通过甲方验收合格。

  六、 乙方应履行的责任

  1、 乙方按时安装合同产品,并保证工程质量;

  2、 乙方免费补正、补齐包装或运输或安装过程中造成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或损坏、遗失;

  3、 工程质保期内有质量问题(不可抗拒除外),乙方无偿维修。

  七、 甲方应履行责任

  1、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及安装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准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货款;

  3、 产品运抵达交货地点后,甲方应立即派人员对产品进行验收及签收;

  4、 甲方验收产品时,如发现货物的品种、数量、规格、型号不符,应在到货时间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异议,以查明产品缺损原因。乙方不承担任何超期的诸如以上问题的异议。

  5、 产品保质期内,甲方应承担其责任及疏忽所造成的损失。

  八、 违约责任

  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5‰每天的.违约金。

  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屣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十日内向双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 产品所有权

  甲方未向乙方付清产品货款前,产品所有权属于乙方,其它债权不得与此对抗。

  十一、合同附件

  1、xx

  2、xx

  3、 经双方签字盖章的产品技术图(与合同配置不符处,以本附件为准); 甲乙双方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而达成的纪要,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争议解决

  1、xx

  2、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如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协商未果,由原告方所在地法院判决。

  十三、合同生效

  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预付款后,即行生效;

  2、xx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日 期: 日 期:

灯具采购合同 篇11

  照明灯具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等)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详见甲方每次具体的货物采购定单)

  第二条:合同价格

  本合同为非固定总价合同,甲方采购价格是指乙方出售的现场交货价格,具体包括原材料费、加工费、包装费、运费、税率和可能出现的保险费、知识产权费。乙方提供的货物的运输人员费用、邮资费用以及随货物品工具、配件材料费用包含在本合同甲乙双方商定的价格之内,甲方无需另行支付乙方费用。本合同价格还包括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本合同具体价格以甲乙双方每次交易确认的甲方物品采购定单为准。乙方必须提供出售给甲方的货物合格证明、质量保质保修证明、货物使用说明书、货物自检报告书、有效发票;

  第三条:质量保证

  1.乙方承诺其出售给甲方的货物质量保证期为 24 月,自甲方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的质量和技术规格应与甲方采购定单中所提出的质量要求和技术规格相一致;若甲方对货物质量技术性性能无特殊说明的,则乙方货物质量应达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范。

  3.质保期满,在乙方不存在违约情形时,甲方应返回质保金或扣除双方确认的质保金后将剩余质保金返还给乙方,质保金不计利息。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更换不符合甲方要求的货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由此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乙方赔偿甲方所产生的实际损失后,仍需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

  第四条、货物的结算与支付

  1、暂定总合同价人民币 (¥ 元)(含税),按实际安装数量计算。

  2.支付方式:

  a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先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 %做为合同定金,即 元。 b货到达甲方指定的地点并验收合格后即付合同的 % ,即 元。

  c所有产品安装调试完成,经过项目方验收合格后, 日之内即付清合同款剩余的 %,即 元

  d 质保金为 ,在甲方验收合格后 个月内的 个工作日内付清。

  第五条、保修方式

  1.自货品经过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因产品本身质量引起故障,免费保修服务期限为 2 年。

  2.保修期内,甲方如在安装使用过程中出现非人为的质量问题,乙方在收到甲方反馈的信息后,由乙方按破损数量、型号全部换新,换货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保质期内发生的非人为的所有质量问题,如果乙方在甲方通知之日起48小时以内未处理,甲方有权交第三方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额负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期按约交货或部分交货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乙方货款和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付的物品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保修、包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的,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的其它相关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所产生的损失。

  4.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无故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所造成的损失。

  5.乙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因乙方擅自解除合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致使甲方产生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双方交易金额 30% 的违约责任,甲方因此还造成其它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其它相关经济损失。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甲 方: (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灯具采购合同 篇12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订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合同内容的金额:见附件清单。

  二、 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交货安装地点为:

  三、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

  2、月天内付款

  3、工程全部完工后

  四、 工程要求

  工程质保期: (从工程完工开始算)不扣质保金。

  五、 验收

  1、 合同灯具安装且启用后,乙方向甲方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验收期为乙方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后三天内;

  2、 验收合格后,甲方在《工程竣工报验单》上签字及加盖单位印章。如甲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验收或不验收,超过本合同验收期的,则视为合同产品及安装已通过甲方验收合格。

  六、 乙方应履行的责任

  1、 乙方按时安装合同产品,并保证工程质量;

  2、 乙方免费补正、补齐包装或运输或安装过程中造成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或损坏、遗失;

  3、 工程质保期内有质量问题(不可抗拒除外),乙方无偿维修。

  七、 甲方应履行责任

  1、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及安装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准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货款;

  3、 产品运抵达交货地点后,甲方应立即派人员对产品进行验收及签收;

  4、 甲方验收产品时,如发现货物的品种、数量、规格、型号不符,应在到货时间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异议,以查明产品缺损原因。乙方不承担任何超期的诸如以上问题的异议。

  5、 产品保质期内,甲方应承担其责任及疏忽所造成的损失。

  八、 违约责任

  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5‰每天的违约金。

  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屣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十日内向双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 产品所有权

  甲方未向乙方付清产品货款前,产品所有权属于乙方,其它债权不得与此对抗。

  十一、合同附件

  1、xx

  2、xx

  3、 经双方签字盖章的产品技术图(与合同配置不符处,以本附件为准); 甲乙双方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而达成的纪要,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争议解决

  1、xx

  2、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如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协商未果,由原告方所在地法院判决。

  十三、合同生效

  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预付款后,即行生效;

  2、xx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日 期: 日 期:

灯具采购合同 篇13

  甲方(采购单位):

  乙方(供货单位):

  甲乙双方 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采购的物品内容和成交价格(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 交付时间:20xx年5月6日。

  2、交付地点:采购单位仓库。

  3、乙方负责物品的运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4、验收时间:甲方必须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后?

  3? 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甲方验收合格后应当出具验收报告。

  5、验收标准::应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发票和其它应具有的单证。

  第二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甲方不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物品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包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第三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法律及有关规章规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双方无条件服从该鉴定的结论。

  2、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采购单位(甲方):供货单位(乙方):

  年月日:

灯具采购合同 篇14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将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产品数量及要求

  详见“订购明细表”。

  第二条:质量标准

  1、不锈钢底盘用料厚度不小于mm,LED灯珠为白光。

  第三条:交货方式及交货时间

  1、乙方将货物送至托运部,运输费用为甲方承担。

  2、订货总周期为收到定金起天,分两批发货,第一批订货周期为天,第一批发货的数量须大于总订货数量的% 。

  第四条:付款方式

  1、本合同总价人民币元整(¥)元。

  2、根据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自合同签订之日,甲方预先支付乙方货物总额的30%,即元整(¥)元(汇款)。乙方将灯具产品发往甲方指定的货运部并附带货品清单,甲方根据货品清单对货物进行清点确认无误后,支付乙方到货部分总额的%,由货运部代收,总额为元整(¥)元,按货品清单计算每笔应支付的.金额。

  第五条:售后服务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灯具预算表”生产。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合同签订后拖延交货时期,乙方则按照本合同总额3%偿付甲方作为违约金。

  2、如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付款,乙方则按照本合同向甲方收取按照合同总金额的3%作为利息。

  第七条:协商事项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应出具相关权力机关证明并及时通报对方,进行协商处理,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解决争议书之日起三十五日内争议的不到解决,则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终止

  双方执行本合同且无争议或争议经有关部门裁决已获执行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九条:本合同附件“灯具预算表及图纸”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20年月日 2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