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网友“dkgcb47503”整理的国际技术服务合同精选10篇,以供参考。
国际技术服务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以下指定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事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指定土地概况 土地座落: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 土地面积: ㎡。
第二条 委托事项 甲方在实地考察土地并接受土地证相关参数后,就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事宜,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居间服务,并协助甲方完成对该土地使用权的受让。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及居间费用事宜
1. 在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受让过程中,乙方协助甲方做好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签订、转让款的支付、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登记等事项。
2.土地使用权转让依法应履行的审批手续等各项事宜,由买卖双方各自完成,与乙方无关;依法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由买卖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与乙方无关。
3. 在签订买卖双方土地交易合同当日,甲方有义务按约定的标准及方式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乙方有权按该标准及方式收取居间服务费。
4.支付方式:在签订买卖双方土地交易合同当日,甲方将乙方应收取的上述居间服务费人民币 元(大写: 整)无条件划付到乙方指定的专用银行帐户(开户行: ;账号: ;开户姓名: )。
5.履行本协议所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由甲、乙双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履行本协议第三条第3款和第4款的约定,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有损失。
第五条 其他事宜
1.上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否具备法定转让条件,以及因此而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依法应由甲方自行评估、认定及承担,与乙方无关。
2.对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履行情况、违约责任等,除货款的支付及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登记事项外,与乙方无关,应由该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若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不能按照转让合同约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的,责任不在乙方,应由有过错方承担相关责任。
3. 甲、乙双方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知的属于对方、以及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4. 若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
年月日
国际技术服务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那么,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信息系统效劳关系,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关系
甲方为电脑及网络等信息系统使用者,即。
乙方为电脑及网络等信息系统外包效劳供给商,即。
二、效劳方式
1.甲乙双方在签署正式效劳合同后,乙方每日会对甲方效劳器软件和网络进行远程维护治理。具体内容包括效劳器操作系统优化、数据库备份、核心文件备份、网络性能优化、网络安全控制、防火墙、邮件系统治理等等。
2.如甲方设备在使用中发生故障,可电话通知乙方。乙方先以电话、电子邮件、远程登录等方式提供解决方案,如无法解决,乙方在最短时间内上门维护,也可根据甲方约定的时间上门维护。
3.乙方可以为甲方提供设备采购的建议,但所发生的费用应由甲方承当。软件故障应由乙方解决,而不另外收取费用。
4.乙方还可以帮忙培训甲方指定人员,进行一些简单的维护和问题解决,以能够尽快尽好地解决问题,使信息系统故障时间减至最低。
三、效劳标准
1.乙方通过事前精心维护和事后及时响应,尽最大努力保障甲方信息系统设备的稳定运行。
2.乙方并严格保守甲方一切的商业机密,配合甲方数据信息的安全使用。
3.乙方可以为甲方提供软件方面的技术支持效劳,但不对甲方自主购置软件的使用和维护负任何责任。
四、效劳内容
信息系统安全规划
1.操作系统的安全修补
2.应用软件的安全修补
3.病毒防治软件的安装和定期自动检测、自动升级策略的设置
4.用户权限设置,密码统一保管
5.数据、邮件定期备份
6.系统安全漏洞分析及解决方案
7.企业网站、邮件系统安全检测
日常维护
1.软硬件维护,包括电脑、效劳器、网络交换器、路由器
2.系统优化,包括d等。
3.网络系统优化,包括性能优化、易操作易治理优化
4.员工在使用电脑及相关设备时所碰到问题解答
其它
1.乙方可以为甲方提供设备采购的建议,包括提供采购设备的品牌及采购的方式。
2.乙方可以辅导甲方指定人员,进行一些简单的电脑操作维护和问题的解决。
五、合同执行
1.本合同最短有效期限一般为年,实际有效期限应以实际签署日期为准, 甲乙双方合同执行时间从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的当日进行算起。
2.甲方应在合同期内每月日准时支付乙方效劳费人民币元整;甲方也可以以持续月份方式支付乙方效劳费人民币元整;甲方也可以年度方式支付乙方效劳费人民币 元整。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需修改、增删合同条款内容,应在双方都认可的情况下参加本合同附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双方合同执行中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提交仲裁委员会解决。
5.其它备注。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传真件有效。
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签订地点:
国际技术服务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租用甲方会议室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用地点 甲方为乙方提供位于贰沙XX名为聚贤厅的会议室,给乙方举行 会议。
二、使用期限年月日 时至20年月日 时止。
三、使用费用
a) 场地费用: 元整( 元);
b) 场地费用包含音响、投影仪、24张桌子、60张椅子、白板;
c) 支付方式:口现金 口刷卡
四、费用须知
a) 乙方须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支付场地费用;
b) 如产生其他费用,乙方须在会议结束后当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费用;
c) 其他费用:
1、桌子:30元张天(不足一天按一天算);
2、椅子:20元张天(不足一天按一天算);
3、横幅:20元米(包安装,需提前一天预订);
4、座位牌(水牌)2元个
5、笔:2元支;
6、草稿纸:8元本;
7、饮用水:5元支;
8、养生茶:50元壶(含杯子);
9、商务药膳餐:68元份;
10、药膳餐:1500元围(10人座);
1、打印:黑白2元张,彩色3元张;
2、茶果糕点:200元份(需提前一天预订);
3、设备损坏赔偿:投影仪4000元、投影幕1000元、调音台3000元、音响3000元个、椅子200元、桌子400元、地毯600元。
五、乙方责任
a) 乙方保管会议室内财务的安全,注意防火、防盗,会议期间不影响甲方的正常办公;
b) 保持会议室内场地的清洁卫生,严禁在会议室范围内乱吐痰、乱扔垃圾,未经甲方同意不能在使用场地内搭设座架;
c) 乙方不得擅自将该会议室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方,或和第三方交换使用;
d) 请于使用前如实提供会议内容,不得在会议室内进行非法违纪活动,如经发现即停止服务并做报警处理。
六、甲方责任
a) 甲方在双方议定的租用期限内向乙方提供场地,并提供照明、投影、话筒、桌椅等完好设备供乙方使用
b) 当乙方会议期间,甲方应严禁在过道其他公共区域大声喧哗、嬉戏打闹,避免影响乙方培训;
c) 乙方要求提供其他服务,甲方视具体情况尽力予以协助,并另行收取相关费用。
七、违约责任
a) 如果甲方在双方议定的租用期限内不能提供场地给乙方,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0元;
b) 乙方在租用期间会议室内设备如有损坏,按设备标价赔偿。
八、争议解决办法
九、双方严格执行协议,如有异议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其他: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名:
乙方: 签名:
国际技术服务合同 篇4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甲乙双方就汽车废物的安全处置,本着符合环境保护规范的要求和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1、甲方作为汽车废物的产生单位,特别委托乙方进行汽车废物的处置。乙方作为专业汽车废物的.处置单位,必须依据环保规范进行安全处置。针对甲方提供的废物资料,乙方应提出符合环保规范的处置方案和合理的处置费用,并在甲方确认后作为合同必备附件。
2、甲方提供的汽车废物必须按照不同性质进行分类包装、贮存,并标识清楚。不明废物不属于本合同范围。乙方应负责到甲方指定的贮存场所提取汽车废物并运输到乙方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置。对于当前无法处置的汽车废物,乙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封存保管。
3、乙方应在约定时间收集甲方汽车废物。废物出厂时,甲乙双方对数量、种类进行确认,以便跟踪管理及结算。
4、乙方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甲方的汽车废物进行安全无害化处置。乙方人员及车辆进入甲方厂区,需遵守甲方厂区的规定进行作业。
5、甲方应为乙方指定专门的工作联系人,负责通知乙方收取汽车废物、核实种类和数量,并负责结算。乙方应为甲方指定专门的项目经理,负责与甲方的联络协调工作。
6、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即接受甲方通知与安排,进行汽车废物交接及运输工作。
二、结算方式:
总费用为人民币(大写:)。付款方应在日内审核无误后付款。
三、双方约定:
1、乙方若未在甲方通知的72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提取汽车废物,将给甲方造成生产上的困扰。同时,若乙方未按规范要求进行汽车废物处置,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如情节严重,甲方可根据民法典规定,索取相应赔偿。甲方应将所有废物全部交由乙方处置,并不得擅自转移。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如情节严重,乙方可根据民法典规定,索取相应赔偿。
2、协议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甲方产生超出本合同核定的废物,应当另行处理。
4、甲、乙双方需对于本合同内容和因本合同而知晓对方的任何业务资料予以保密,在本合同终止后仍需遵守此义务,保密期限为本合同终止后的一年。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署并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持一份。
6、本合同有效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乙方:
签字:签字:
日期:日期:
国际技术服务合同 篇5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服务方(以下称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项目名称:。
第二条甲方的主要义务
1.在合同生效后日内向乙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样品:;
2.在接到乙方关于要求改进或更换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样品的通知后天内、及时做出答复;
3.按约向乙方支付报酬元,乙方开户银行帐户为。支付方式为:。
(1)合同生效后日内向乙方支付报酬总额的%;
(2)合同履行完成后(验收合格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报酬余额。
(3)其它方式:。
4.协助乙方完成下列配合事项:。
第三条乙方的主要义务
1.在年月日前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2.依照下列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3.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工作条件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应在合同生效后天内通知委托方改进或者更换;
4.应对甲方交给的技术资料、样品等妥善保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继续工作对材料、样品或设备等有损坏危险时,应中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委托方;工作完成后应归还上述技术资料、样品,不得擅自存留复制品。
第四条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应对各自提供的下列技术资料、数据承担保密义务:。保密期限为:。
第五条技术成果收益归属在履行本合同中,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甲方所有,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乙方所有。(注:当事人还可以有其他不同的约定)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样品和工作条件,影响工作质量和进度的,应当如数支付报酬。逾期二个月不提供约定的物质技术条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
2.甲方迟延支付报酬,应当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逾期二个月不支付报酬或者违约金的,应当交还工作成果,补交报酬,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
3.甲方迟延接受工作成果的,应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和保管费。逾期二个月不领取工作成果的,乙方有权变卖、处理工作成果,从获得的收益中扣除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后,剩余部分返还甲方,所获得的收益不足抵偿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的,有权请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擅自不履行合同,应当免收报酬并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
2.未按约定的期限完成工作的,应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
3.未按质按量完成工作的,应当负责返工改进或如数补。如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4.在工作时间,发现对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工作条件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未按约定期限通知委托方,造成技术服务工作停滞、延误或不能履行的,应酌减或免收报酬;
5.在工作期间,发现委托方提供的物品有受损的危险,未按约定期限通知委托方,应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6.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将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或工作成果引用,发表或提供给
第三人,应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
7.对甲方交付的样品,材料及技术资料保管不善,造成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或者损坏的,应赔偿损失。
第八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标准: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技术指标;
2.验收方法:由甲方组织有关同行业专业技术人员验收,写出验收报告;
3.验收费用由方负担。
第九条保证期为(年 月)。在保证期内发现服务质量缺陷的,乙方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但因甲方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问题除外。
第十条有关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方(盖章):服务方(盖章):委托方负责人(签字):
服务方负责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担保人(盖章):担保人(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国际技术服务合同 篇6
委托方(甲方):
服务方(乙方):
签订时间:
为了明确双方在技术服务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技术服务内容:由甲方变电站至吉林鑫达铸造有限公司变电站架设一条10KV高压线路。距离大约5公里。
第二条技术服务方式:大包交钥匙工程
第三条工程执行标准:《冶金电气设备工程安装验收规范(GB-20)》和《电气装置电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实验标准(GB-20)》
第四条甲方要求:
1)、线路为10KV架空线路,采用水泥杆,杆高12—15M。水泥杆埋设深度按国家标准执行,设计要以现场实际而定,必须保证安全可靠,符合国家标准。
2)、导线采用95mm2聚乙烯绝缘钢芯铝绞线架空电缆,必须为国标线,型号:JKLGY—95/15。
3)、镀锌金具、横担70×8×1400、15KV复合硅胶绝缘子。
4)、从钢厂变电站出口到电杆、从电杆到铸造变电站进入线用10KV/300mm2高压电缆引入(电缆及终端头由甲方提供)。
5)、线路有四处分支,要求各分支安装跌落开关、避雷器及接地极。(A)、2号井、(B)、钢渣厂、(C)、3号、5号、6号井(D)、搅拌站。
6)、线路安装2—3组避雷器(Y5WS—17/50)。
第五条委托方提供的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委托方负责提供钢厂变电站出口至电杆、从电杆至铸造变电站入口电缆和电缆终端头。
2、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用地的协调工作。
第六条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
1、本合同解除的条件:本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完毕合同自然解除。
2、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计35天。雨天无法施工时,顺延工期。
3、合同履行地点:吉林省东丰县横道河镇。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委托方的权利
1、委托方有接受服务方完成的技术服务项目成果的权利;
2、委托方有接受服务方传授解决技术问题知识或者操作技术的权利;
3、服务方逾期不完成工作成果的,委托方有权利解除合同。
(二)委托方的义务
1、委托方按合同的约定为服务方提供工作条件,完成应配合的工作;
2、委托方按期向服务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
3、委托方按合同规定向服务方提供技术资料。
二、服务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服务方的权利
1、服务方有权接受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的权利;
2、服务方交付工作成果后,有收取技术服务报酬的权利;
3、委托方不提供工作条件的,服务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服务方的义务
1、服务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完成服务内容,解决技术问题,保证工作质量;
2、向委托方交付达到质量要求的服务成果;
3、服务方向委托方交付的服务成果不符合质量标准或有缺陷的应当无偿返工。由此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八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一、服务方在工程完工自检合格后,以书面形式向委托方申请验收。
二、执行的标准及验收标准:
1、《电气装置电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实验标准(GB-20)》
2、《冶金电气设备工程安装验收规范(GB-20)》
三、主控项目
1、高压绝缘子应按《电气装置电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实验标准(GB-20)》的规定试验合格。
2、变压器中性点接地装置应按设计规定的低压配电系统进行施工,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四、一般项目
1、杆坑、拉线坑深度应符合以下标准:
(1)10KV电杆坑深允许误差-50--+100mm。
(2)电杆垂直度(即杆稍倾斜位移,D为电杆稍径)。
(3)导线弛度实际与设计值误差±5%,同一档内导线间弛度差为50。
2、横担、绝缘子及金具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横担与电杆间接触紧密、安装牢固,绝缘子与电杆、导线金具连接可靠,金具规格与导线匹配,部件防腐及镀层完好。
(2)高压瓷件表面严禁有裂纹、破损缺陷,耐张悬垂绝缘子串上的弹簧销、螺栓及穿钉安装正确。
(3)横担与中心线的角度正确,导线连接必须紧密牢固,连接处严禁有断股和损伤,导线的连接应在压接或校直后严禁有裂纹。
3、导线架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导线和绝缘子固定可靠,导线无断股、扭绞和死弯。
(2)导线间及导线对地及交叉跨越最小安全距离必须按设计规范施工。导线紧线后,电杆稍无明显偏移。
(3)拉线撑杆与电杆的尖角位置正确,金具齐全,连接牢固,同杆的各条拉线均受力均匀。
(4)导线与拉线、电杆与构架之间布置合理整齐,导线间连接走向清楚,安装后的净空间距离不应小于200mm。
4、杆上的电气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柱上开关分合闸操动灵活,机械锁定可靠,分合闸三相同期性好,接地可靠,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Ω。
(2)杆上避雷器排列整齐,间距不小于350mm,引线截面选择正确。
(3)避雷器及接地装置安装应符合规定。
第九条报酬标准及结算方式
一、本合同总价款
人民币:¥万元大写:壹佰壹拾伍万元整。
二、付款方式:
1、承兑结算;
2、合同签订后,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30%(叁拾肆万伍千元)的预付款;
3、施工用料全部进厂开始施工后,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的30%(叁拾肆万伍千元);
4、工程施工完毕,送电成功后,乙方开据合同全额%的东丰县地税建筑安装发票后,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的30%(叁拾肆万伍千元);
5、余下合同总金额10%(壹拾壹万伍仟元)的工程款作为质保金,自线路投运之日算起运行满一年,甲方向乙方一次性结清余款;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委托方的违约责任
1、委托方不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数据及工作条件,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给服务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委托方按损失予以补偿给服务方。
2、委托方不支付报酬或支付报酬不足的,服务方有权要求委托方限日支付。
二、服务方的违约责任
1、服务方不履行技术服务合同或延迟交付服务成果并由此给委托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服务方按实际经济损失赔偿给委托方。
2、服务方交付的服务成果有缺陷,给委托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服务方承担损失。
3、服务方对委托方交付的技术资料造成损失或损坏的,由服务方负责承担损失。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在执行工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其他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简易技术服务合同范本3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服务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项目名称:
(注:本参考格式可以应用于产品设计、工艺编制、测试分析、计算机程序编制、工程计算等辅助性技术服务活动)。
第二条甲方的主要义务
1.在合同生效后日内向乙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样品:。
2.在接到乙方关于要求改进或更换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样品的通知后天内、及时做出答复;
3.按约向乙方支付报酬元,支付方式如下:
合同生效后日内向乙方支付报酬总额的%;合同履行完成后(验收合格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报酬余额。(注:双方可约定由乙方实报实销或包干使用等方式)
乙方开户银行帐户为。
4.协助乙方完成下列配合事项:。
第三条乙方的主要义务
1.在年月日前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2.依照下列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3.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工作条件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应在合同生效后天内通知委托方改进或者更换;
4.应对甲方交给的技术资料、样品等妥善保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继续工作对材料、样品或设备等有损坏危险时,应中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委托方;工作完成后应归还上述技术资料、样品,不得擅自存留复制品。
第四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应对各自提供的下列技术资料、数据承担保密义务:。保密期限为:。
第五条技术成果收益归属
在履行本合同中,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甲方所有,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乙方所有。(注:当事人还可以有其他不同的约定)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样品和工作条件,影响工作质量和进度的,应当如数支付报酬。逾期二个月不提供约定的物质技术条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
2.甲方迟延支付报酬,应当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逾期二个月不支付报酬或者违约金的,应当交还工作成果,补交报酬,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
3.甲方迟延接受工作成果的,应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和保管费。逾期二个月不领取工作成果的,乙方有权变卖、处理工作成果,从获得的收益中扣除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后,剩余部分返还甲方,所获得的收益不足抵偿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的,有权请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擅自不履行合同,应当免收报酬并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
2.未按约定的期限完成工作的,应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
3.未按质按量完成工作的,应当负责返工改进或如数补。如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4.在工作时间,发现对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工作条件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未按约定期限通知委托方,造成技术服务工作停滞、延误或不能履行的,应酌减或免收报酬;
5.在工作期间,发现委托方提供的物品有受损的危险,未按约定期限通知委托方,应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6.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将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或工作成果引用,发表或提供给第三人,应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
7.对甲方交付的样品,材料及技术资料保管不善,造成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或者损坏的,应赔偿损失。
(注:技术服务合同的标的短期难以发现缺陷的,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保证期,在保证期内发现服务质量缺陷的,服务方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但因委托方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问题除外。)
第八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标准: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技术指标;
2.验收方法:由甲方组织有关同行业专业技术人员验收,写出验收报告;3.验收费用由方负担。
第九条有关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国际技术服务合同 篇7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办以下工程,为明确双方责任,分工协作,相互配合,确保本工程如期完成,特根据“合同法”及其它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至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火灾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元器件。
第四条工程总额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捌拾伍万元整
2、付款方法: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总金额的%,计元。设备进场完毕,付总金额的%,计元。竣工后再付总金额的%,计元。调试验收后付%,计元。一周内付清,延迟付款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预留维修保证金保留一年%,计元,到期后一周内付清。
3、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须用货记凭证或开具乙方全称支票转帐,否则不予认可。
第五条工程量等变更:
1、甲方修改设计的,需与原设计单位共同签署修改通知单,并征得乙方同意,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工程量变更,应经双方同意,竣工时按实结算,如遇材料调价,费率调整,工程总金额也相应调整。
第六条工程质量及保修:
1、乙方必须按国施工,质量符合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标准,双方应及时做好隐蔽工程及试压的验收,签证工作。
2、乙方提供的设备,对其质量负责,应经上海市消防局认可。
3、凡工程不符合验收标准造成返工,以及竣工验收后一年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返工修复,并承担其费用。如属甲方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的,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工程期限:
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在施工中因非乙方造成的原因延期,工期顺延。
第八条工程验收: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填报验收通知单及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甲方接收期间,甲方有责任保护设备的完好。
第九条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加强安全教育,执行安全施工规则,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发生事故,由责任方负责,乙方人员发生的工伤或急病,甲方提供方便,协助抢救之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双方均需认真执行,如有一方违约,须向对方赔偿由此而发生的实际损失。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本合同所订条款如与国家颁布的新规定有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于20年月日填写,如15日内未签约时,应另行核算,填写。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份,其中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正副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后生效,竣工验收,经费结清后(除保修条款外)失效。
第十四条附则: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联系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签约日期:20年月日签约日期:20年月日
国际技术服务合同 篇8
委托单位(甲方):
受托单位(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邮电部《中国国用计算机互联网国际互联网管理办法》,签定本协议书,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一、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和义务:
提供专人与乙方联络。
提供所有需要放到网上的资料交给乙方,并保证资料的合法性。
按照合同的要求,及时支付费用。
甲方将在著作权法的范围内使用本合同标的及相关作品、程序、文件源码,不得将其复制、传播、出售或许可给其它第三方。
甲方对本合同标的中的网页、图像享有排他的使用权。
及时向乙方提供维护与更新互联网站所需的全部文字、图片资料;
为乙方的维护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协助。
甲方对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使用的技术、软件、设备等所涉及的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法律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权利和义务:
提供专人与甲方联络。
按合同的要求,使用甲方资料,进行网站的开发。
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网站的开发,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在验收期内,对不合格地方进行修改。
本合同标的及相关作品、程序、文件源码的版权属乙方所有。
乙方有权在甲方网站署名。
在甲方网站服务器或网络通信出现故障后采取及时、准确、适当的措施进行维护和补救。
在甲方提出维护/更新网页的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料后一个工作日内作出反应。
9、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互联网站维护与更新的网页副本,网页副本以数字形式保存到由甲方指定的电脑。
10、乙方应保证甲方网站运行的连续性、可靠性,在没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情况下,网站在线率不低于99%。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文字及图片资料中所涉及的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法律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合同结束时,在相同合同条件下,乙方有为甲方提供互联网站维护服务的优先权。
二、违约责任
甲方如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因甲方原因(如付款不及时等)造成用户争议,由甲方负责。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虚拟主机服务中断或开通不及时由乙方负责(乙方因服务器升级或备份的情况除外)。
三、免责条件
因电信部门检修等原因造成服务中断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服务中断,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四、验收标准
甲方可以通过任何上网的计算机访问这个网站。
主页无文字拼写及图片(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为准)错误。
网络程序正常运行。
验收期为5天时间
五、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在履约过程中获悉的对方之商业秘密及技术秘密承担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不受本合同期限的限制。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文字及图片资料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
六、项目服务体系
注:
1、选择按网站套餐制作网站的,请在服务内容一栏填写所选择的是何种套餐。
2、网站验收合格后,网站有20天的调试期,甲方可根据网站的使用情况向乙方提出对网站的修改要求。
调试期过后,乙方继续对甲方提出的局部网页修改、功能完善、更换图片提供免费服务。
七、合同附则
1、合同终止:
一方需提前一个月向另一方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
甲方未按规定期限为其业务向一方付款;
甲方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2、在甲方每年交纳维护费的情况下,本合同保持其延续性和有效性。
3、甲乙双方经办人员因故离开原单位的,甲乙双方都承认合同的延续性、有效性。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都必须向对方赔偿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5、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合同签定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按司法程序解决。
6、双方涉及的电子商务解决方案不在此列。
7、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友好协商解决。
乙方:(盖章)甲方:(盖章)
代表:代表:
开户名:单位地址:
开户行:邮编:
帐号:电话:
单位地址:传真:
邮编:邮编:
日期:日期:
国际技术服务合同 篇9
在注册成立的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中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年月日签订本技术服务合同:
第一条
1、应甲方邀请,乙方同意派遣名工程师组成的中国技术服务组。于年月日赴(甲方国名)的(市)(或某工地);
2、在(甲方国名),受甲方邀请的乙方中国技术服务人员应有准备,并且愿意同甲方的公司共同工作。
第二条
乙方人员在(甲方国名)期间,应服从甲方国家的法律,受甲方的管理规章制度约束。
第三条
1、(1)甲方负责向乙方人员支付乙方提出的每个每月(币别)的免税技术服务费。
(2)上述免税技术服务费的.%应以美元(或英镑)支付。
(3)本条(1)款提及的技术服务费自乙方人员到达(甲方国名)之日起开始计算。
2、(1)在甲方服务期间,乙主人员在工作或业余的全部时间内,应保证行为端正。
(2)甲方对乙方人员在甲方服务期间的犯罪行为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
甲方负担乙方人员往返中国和(甲方国名)的国际旅费和第人不超过20公斤的超重行李费,并负责安排机票。
第五条
1、第三条1(1)款中所提的技术服务费的%应以币(即甲方的国币)支付给在的中国技术服务组,其余%应由甲方按银行当日公布的况率折成美元(或英镑)。
2、所折成的美元(或英镑)应电汇(如伦敦)中国银行转汇北京(或其它中国城市)中国银行营业部公司(即乙方公司)号帐户。
3、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将汇款情况通知中国驻甲方国大使馆经参处。
第六条
甲、忆双方执行合同期间,甲方同意:
1、为乙方技术服务组人员免费提供设备齐全的住宿;
2、为乙方技术服务组人员免费提供交通工具;
3、免费提供乙方必要的充分的劳保用品;
4、为乙方技术人员免费提供人寿保险;
5、为乙技术服务人员免费提供足够的办公设施和用品;
6、在指定的医院或诊所为技术服务组人员提供免费医疗,但不包括镶牙、配镜和性病的治疗。
7、乙方技术服务组人员因公出差,应按照甲方人员待遇,发给出差补助费,以币(甲方国币)支付给乙方技术服务。
第七条
合同期间,乙方技术人员享受中(甲方国名)两国的全部公共假日。
第八条
1、乙方人员第年享受三十天的休假,工资照发(从开始工作之日起算起工作十一个月,第十二个月为休假)。休假期间工资应全部以美无(或英镑)支付。
2、乙方技术人员每年应得元(甲方国币)的奖金,奖金的%以美元(或英镑)支付。
3、在甲方服务期间,甲方为乙方技术人员回国休假提供往返经济舱机票。
第十条
在合同期间内,乙技术人员由于家庭不幸和/或其它原因,可请紧急事假十天。
1、准予乙方人员事假时,甲方不负责:
(1)乙方事假人员旅费;
(2)本合同第三条1(1)款中所规定的技术服务费;
(3)因乙方人员事假期满后不能返回(甲方国名)而换人时所需费用。
3、(1)在合同期间内,由于甲方或所在国原因,致使乙方人员不能工作时,甲方同意:向乙技术人员支付双方同意的技术服务费(见第三条1(1)款);
(2)因甲方原因终止合同、甲方违反合同或阻挠合同履行时,甲方同意:
a、按合同规定费用,向乙方人员支付三个月的技术服务费(见第三条1(1)款):
b、执行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
第十一条
1、乙方技术人员因身体不好或工伤,在两个月内不能痊俞时,乙方同意:
(1)从中国另行派人替换上述人员;
(2)承担替换人员从中国到(甲方国名)的旅费。
(3)甲方同意承担因病或工伤返回中国人员因工伤致残或死亡,甲方同意:
2、在合同期间内,技术服务组人员工伤致残或死亡,甲方同意:
(1)处理事故,工伤或死亡的一切善后事宜;
(2)负担所产生的费用;
(3)按(甲方国名)现行的工人补偿法向死者伤残者支付抚恤金和/或补偿费。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尺事宜,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双方对本合同的解释如有不同意见,发生分歧和争执,或由本合同产后或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事项,应根据(甲方国名)的现行法律,提交双方均能接受的唯一仲裁解决。
第十三条
本合同的执行从年月日开始,有效期限共年,此为经一阶段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应进一步商定延续合同期限和与之有关的条件。
第十四条
本合同共两份,分别用中、文写成,双方各执一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甲乙双方于上述日期签字盖章为证。
甲方签字人:
甲方公司名称:
见证人姓名:
地址:
职务:
签名: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字人:
乙方公司名称:
见证人姓名:
地址:
职务:
签名:
签订日期:年月日
国际技术服务合同 篇10
甲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国籍:
乙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国籍: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技术服务协议。
第一条 技术人员
1.应甲方邀请,乙方同意派遣名工程师组成的技术服务组,于年月日赴(甲方国名)的市(或某工地);
2.在(甲方国名),受甲方邀请的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应有准备,并且愿意同甲方的公司共同工作。
第二条 法律约束
乙方人员在(甲方国名)期间,应服从甲方国家的法律,受甲方的管理规章制度约束。
第三条 费用支付
1.
(1)甲方负责向乙方人员支付乙方提出的每人每月(币别)的免税技术服务费。
(2)上述免税技术服务费的%应以美元(或英镑)支付。
(3)本款(1)项提及的技术服务费自乙方人员到达(甲方国名)之日起开始计算。
2.
(1)在甲方服务期间,乙方人员在工作或业余的全部时间内,应保证行为端正。
(2)甲方对乙方人员在甲方服务期间的犯罪行为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 旅费
甲方负担乙方人员往返和(甲方国名)的.国际旅费和每人不超过20公斤的超重行李费并负责安排机票。
第五条 汇兑
1.第三条1款(1)项中所提及的技术服务费的%应以币(即甲方的国币)支付给在的乙方技术服务组,其余%应由甲方按银行当日公布的汇率折成美元(或英镑)。
2.所折成的美元(或英镑)应电汇银行转汇(乙方所在城市)银行营业部公司(即乙方公司)号帐户。
3.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将汇款情况通知乙方国驻甲方国大使馆经参处。
第六条 权利和义务
甲、乙双方执行协议期间,甲方同意:
1.为乙方技术服务组人员免费提供设备齐全的住宿;
2.为乙方技术服务组人员免费提供交通工具;
3.免费提供乙方必要和充分的劳保用品;
4.为乙方技术人员免费提供人寿保险;
5.为乙方技术服务组人员免费提供足够的办公设施和用品;
6.在指定的医院或诊所为技术服务组人员提供免费医疗,但不包括镶牙、配眼镜和性病的治疗。
7.乙方技术服务组人员因公出差,应按照甲方人员待遇,发给出差补助费,以以币(甲方国币)支付给乙方技术服务组。
第七条 休假
协议期间,乙方技术人员享受、两国的全部公共假日。
1.乙方人员每年享受30天的休假,工资照发(从开始工作之日算起工作11个月,第12个月为休假)。休假期间工资应全部以美元(或英镑)支付。
2.乙方技术人员每年应得元(甲方国币)的奖金,奖金的%以美元(或英镑)支付。
3.在甲方服务期间,甲方为乙方技术人员回国休假提供往返经济舱机票。
第八条 移民费用
甲方同意为乙方人员办理移民手续,其中包括:
1.办理出入境签证;
2.为乙方人员办理协议规定雇用期间的长期居住许可;
3.承担本条1、2款所产生的费用。
第九条 事假
在协议期间内,乙方技术人员由于家庭不幸和/或其他原因,可请紧急事假10天。
1.准予乙方人员事假时,甲方不负责:
(1)乙方事假人员旅费;
(2)本协议所规定的技术服务费;
(3)因乙方人员事假期满后不能返回(甲方国名)而换人所需的费用。
2.乙方应负责:
(1)从国内另行换人,替换不能返回甲方服务的技术人员;
(2)承担换人所需的全部费用;
(3)因乙方人员事假期满后不能返回(甲方国名)而换人所需的费用。
3.
(1)在协议期间内,由于甲方或所在国原因,致使乙方人员不能工作时,甲方同意:向乙方技术人员支付双方同意的技术服务费;
(2)因甲方原因终止协议、甲方违反协议或阻碍协议履行时,甲方同意:
a.按协议规定费用,向乙方人员支付3个月的技术服务费;
b.执行本协议第四条的规定。
第十条 工伤、事故及人员更换
1.乙方技术人员因身体不好或工伤,在2个月内不能痊愈时,乙方同意:
(1)从中国另行派人替换上述人员;
(2)承担替换人员从(乙方国名)到(甲方国名)的旅费。
(3)甲方同意承担因病或工伤回国的乙方人员的旅费。
2.在协议期间内,技术服务组人员因工伤致残或死亡,甲方同意:
(1)处理事故、工伤或死亡的一切善后事宜;
(2)负担所产生的费用;
(3)按(甲方国名)现行的工人补偿法向死者伤残者支付抚恤金和/或补偿费。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双方对本协议的解释如有不同意见,发生分歧和争执,或由本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其他事项,应根据(甲方国名)的现行法律,提交仲裁机关解决。
第十二条 期限
本协议的执行从年月日开始,有效期限共年,此为第一阶段。
年协议期满后,双方应进一步商定延续协议期限和与之有关的条件。
第十三条 本协议共两份,分别用中、文写成,双方各执一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甲方公司名称:
乙方公司名称:
代表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