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锦集7篇)

合同 时间: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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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本文是热心网友“ydmtq21”分享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锦集7篇),供大家参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鉴证编号

  转出方(甲方):

  住所:永安镇股河新村

  受让方(乙方):

  住所: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法规条例规定,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同意订立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在双庆何北部地块家庭承包地亩以转包出租方式,从20xx年10月10日起至20xx年10月10日止,流转给乙方用于种植农业经济作物。

  第二条 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该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2、不得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与经营。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l、享有该土地的自主生产经营使用权及产品处置收益权;

  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第三条 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一)土地流转期间乙方向甲方须支付土地流转价款为每年900斤/亩小麦,以当年国家小麦保护价计算,支付的时间为: 每年10月10日前支付 元人民币(: 元)。

  (二)经营使用期间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标的按时兑现,否则,逾期一天加罚乙方应兑付总额%的.滞纳金。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服从国家及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土地的需要,并均不负责违约责任。

  (二)合同一经签订,所有条款双方应严格认真履行,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应向对方偿付违约金,并赔偿给付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五条其他事宜:

  (一)本合同不因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变动而变动,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严重毁损该土地,造成合同无法履行除外。

  (二)合同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乙方如需继续经营,享有优先承包权。如不再使用,应清理所有承包土地的地面设施,将土地整平后交给甲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三)土地流转的期限超过家庭承包期剩余期限的,超过的时间无效。

  (四)流转期满,乙方应保证流转的土地达到流转时土地等级和质量。

  (五)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在补充栏目中完善,完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本合同自20xx年10月10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发包方、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分中心各一份。

  甲方: (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20xx年10月10日

  发包方: (签字盖章)

  鉴证机关: (签字盖章)

  鉴证人: (签字盖章)

  签证日期: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篇2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条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土地的用途;

  (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七)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关补偿费的归属;

  (八)违约责任。

  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甲方(流出方):

  乙方(流入方):

  双方同意对甲方享有承包经营权、使用权的土地在有效期限内进行流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正、平等、自愿、互利、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县(市)乡(镇)村组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乙方从事生产经营。

  二、流转土地方式、用途

  甲方采用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用途,用于非农生产,合同双方约定。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不得超过承包土地的期限。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面积、等级、位置

  甲方将承包的耕地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位于。

  五、流转价款、补偿费用及支付方式、时间

  (一)乙方同意每年月日前分次,按元/亩或实物公斤/亩,合计元流转价款支付给甲方。

  六、土地交付、收回的时间与方式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流转土地交付乙方。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流转土地交回甲方。

  交付、交回方式为。并由双方指定的第三人予以监证。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和补偿费用,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收回流转的土地。

  (二)协助和督促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合理、环保正常使用土地,协助解决该土地在使用中产生的用水、用电、道路、边界及其他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不得将该土地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再流转。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合同约定流转的土地具有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自主生产经营权,经营决策权,产品收益、处置权。

  (二)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用及补偿费用,不得擅自改变流转土地用途,不得使其荒芜,不得对土地、水源进行毁灭性、破坏性、伤害性的操作和生产。履约期间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三)未经甲方同意或终止合同,土地不得擅自流转。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十、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交付流转土地,或不完全交付流转土地,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二)甲方违约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应支付乙方赔偿金元。

  (三)乙方不按合同规定时间向甲方交回流转土地、或不完全交回流转土地,应向甲支付违约金元。

  (四)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元。

  (五)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对土地、水源进行毁灭性、破坏性、伤害性的操作和生产,荒芜土地的,破坏地上附着物的;

  3.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一、特别约定

  1、在合同期内国家有关惠农政策(如各种补贴),由方享有。

  2、在合同期内流转土地应交纳的水费和生产统筹费用等由方承担。

  3、在合同期内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将土地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4、在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继续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受让。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辖区的土地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它约定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乡(镇)土地流转管理部门、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原发包人)各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如果是转让土地合同,应以原发包人同意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篇3

  甲 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 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为了调动农民发展农副业生产的积极性,增加集体和个人收入,提高经济效益,为城乡市场提供更多的农副产品,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副业的项目、内容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承包的特定副业项目生产经营实行监督检查。

  2.甲方必须合理分配给乙方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副业生产的化肥、农药、专项贷款和其他物资,合理安排乙方接受业务技术部门的培训。

  3.甲方应该定期公布集体的财务帐目和副业生产提成费用的支出情况,接受乙方的财务监督检查。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向甲方上交承包款元(或上交公斤,公斤),其中年月日以前上交承包款元(或上交公斤,公斤);年月日以前上交承包款元(或上交公斤,公斤);……。  (或:按乙方的收入比例分成,甲方得成,乙方得成。)

  2.对以上交承包款为承包形式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需求,自主调整生产经营项目;对以特定副业项目为承包形式者,乙方在完成承包项目规定的任务之后,有权自主调整经营项目。乙方在不违背国家政策、法律的前提下,有权自主决定生产和经营活动。

  3.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的用于发展副业生产的化肥、农药、专项贷款和其他物资,有权接受发展副业的生产技术培训。

  第五条 双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时、按量分配给乙方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副业生产的化肥、农药、专项贷款指标和其他物资,应按其价值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如不按时、按量向甲方上交承包款(或特定的农副产品),应按其价值的%,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第六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生产、经营的农副业产品损失,经调查证实后,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承担的义务。

  第七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自行失效。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合同执行期间如乙方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

  合同执行中,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亦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交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则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一份。

  甲 方:  代表人:                       年月日

  乙 方:  代表人:                       年月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篇4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七条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土地互换的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意将的亩面积与乙方在的亩面积进行互换。二、土地互换以后,双方不进行经济补偿

  三、互换的年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注:以国家自留地年限政策为基准)。

  四、互换以后,如果国家征用一方的土地,按互换以后的土地使用方享用征用的安置补偿,原与村里的承包合同解除,由未被征用土地的一方重新与村签订承包合同。

  五、互换以后,一方如果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由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方到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另一方可永久性的享受互换以后的土地使用权(国家规定不能享受的除外)。

  六、土地互换协议签定后报村委会备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篇5

  简称甲方

  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此合同。

  一、承包地点:

  二、面积:

  三、承包期20xx年4月25日至20xx年4月25日止。

  四、承包价格:每年交200元。

  五、交款方式:20xx年至20xx年交1000元;20xx年至20xx年交1000元。

  六、合同到期后续议。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篇6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

  甲方(流出方):

  乙方(流入方):

  双方同意对甲方享有承包经营权、使用权的土地在有效期限内进行流转,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正、平等、自愿、互利、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县(市)乡(镇)村组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流转给

  乙方从事生产经营。

  二、流转土地方式、用途

  甲方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1.转包2.出租3.互换4.转让5.入股

  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用途,用于非农生产,合同双方约定。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不得超过承包土地的期限。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面积、等级、位置

  甲方将承包的耕地亩、荒地亩、林地亩、其他土地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位于。(详见列表)。

  序号

  土地名称

  面积

  等级

  四至:东,南,西,北。

  五、流转价款、补偿费用及支付方式、时间

  (一)乙方同意每年月日前分次,按元/亩或实物公斤/亩,合计元流转价款支付给甲方。

  (二)乙方同意于年月日前分次,支付甲方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该土地的合理补偿金元。

  六、土地交付、收回的时间与方式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流转土地交付乙方。

  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流转土地交回甲方。

  交付、交回方式为。并由双方指定的第三人予以监证。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和补偿费用,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收回流转的土地。

  (二)协助和督促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合理、环保正常使用土地,协助解决该土地在使用中产生的用水、用电、道路、边界及其他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不得将该土地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再流转。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合同约定流转的土地具有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自主生产经营权,经营决策权,产品收益、处置权。

  (二)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用及补偿费用,不得擅自改变流转土地用途,不得使其荒芜,不得对土地、水源进行毁灭性、破坏性、伤害性的操作和生产。履约期间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三)未经甲方同意或终止合同,土地不得擅自流转。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十、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交付流转土地,或不完全交付流转土地,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二)甲方违约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应支付乙方赔偿金

  元。

  (三)乙方不按合同规定时间向甲方交回流转土地、或不完全交回流转土地,应向甲支付违约金元。

  (四)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元。

  (五)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对土地、水源进行毁灭性、破坏性、伤害性的操作和生产,荒芜土地的,破坏地上附着物的;

  3.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一、特别约定

  (一)本合同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如遇国家征用或农业基础设施使用该土地时,双方应无条件服从,并约定以下第种方式获取国家征用土地补偿费和地上种苗、构筑物补偿费。

  1.甲方收取;

  2.乙方收取;

  3.双方各自收取﹪;

  4.甲方收取土地补偿费,乙方收取地上种苗、构筑物补偿费。

  (二)本合同履约期间,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合并,负责人变更,双方法定代表人变更而变更或解除。

  (三)本合同终止,原土地上新建附着构筑物,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作补偿;

  2.归甲方所有,甲方合理补偿乙方元;

  3.由乙方按时拆除,恢复原貌,甲方不作补偿。

  (四)国家征用土地、乡(镇)土地流转管理部门、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收回原土地重新分配使用,本合同终止。土地收回重新分配给甲方或新承包经营人使用后,乙方应重新签订土地流转合同。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辖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它约定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乡(镇)土地流转管理部门、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原发包人)各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如果是转让土地合同,应以原发包人同意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乙方:

  (自然人)签字自然人)签字

  (法人)签字盖章(法人)签字盖章

  住所:住所: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年月日年月日

  乡(镇)土地流转管理部门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备案(盖章)

  年月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篇7

  甲方(转出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转入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为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合理流转,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本着优势互补、共谋发展、互惠互利、实现双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自愿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流转的土地情况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xx乡(镇)xx村xx组共计xx亩土地,流转给乙方从事xx(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二、流转形式

  采取下列第xx种流转形式,甲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乙方,双方应共同承担下列相应的义务,享有下列权利。

  1.甲方将土地流转给乙方(除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第三方),有下列五种流转形式:

(1)转包:甲方将土地经营权转包给乙方,双方签订此流转合同。甲方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原承包合同仍然有效,乙方对接转的土地在一年内不得再行转包。

(2)转让:甲方将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双方签订此流转合同。甲方经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由乙方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甲方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灭失。

(3)互换:甲方和乙方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互相交换土地承包权,并签订此流转合同。双方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原承包合同由对方履行。

  甲方调换给乙方的地块见表1;

  乙方调换给甲方的地块见表2;

(4)入股:甲方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将土地经营权作为股份流转给乙方,双方签订此流转合同。甲方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原承包合同仍然有效。

(5)出租:甲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乙方经营。甲方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继续履行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甲方将土地经营权流转给乙方(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中介组织),有下列两种流转形式:

(1)无偿转让(自愿交回土地经营权):甲方将土地经营权无偿转让给发包方,双方签订此流转合同。甲方在规定的一个调整周期内不得向发包方重新要地。

(2)委托经营:甲方将土地经营权有偿委托给发包方或中介组织,双方签订此流转合同。受委托方既可直接对委托的土地进行经营,也可再将其流转给其他经营者。

  无论采取上述哪种流转形式,甲乙双方都应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不得荒芜土地,不得从事破坏性、掠夺性经营,不得违反有关土地管理的其他规定,按时交付流转费和各种税款。在土地流转期间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

  三、流转费金额及交付办法

  1.流转费金额及交付办法采用以下第xx种方式:

(1)流转价格为xx元/年亩,年流转费金额为人民币(大写)xx(¥xx元)。每xx年递增xx%。在当年的xx月xx日前由乙方向甲方交纳。

(2)流转价格为xx元/年亩,流转期内总计人民币(大写)xx(¥xx元),由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交纳。

  2.在流转期内,如遇流转土地被征用,按实际流转时间计算流转费金额,其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第xx种方式处置。

(1)归投资者所有;

(2)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3.流转合同到期后,若继续流转,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四、保密义务

  1.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2.未经上述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根据相关规定向相关监管机构依法履行披露义务以及根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披露的除外。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赔偿金。

  2.乙方不按期交纳流转费,每天按所欠承包费(租金)的1‰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3.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即构成违约,守约方有权停止与违约方的所有合作,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且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含直接损失

  和间接损失)。

  4.一方接受对方的逾期和/或不完全履行的义务的,不等于对对方违约行为的认可,接收方仍然有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直至解除合同。

  5.在对方未履行义务前,一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的,不等于认可对方已经履行了先前的义务或同意对方可以不再履行其义务。

  6.因出现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有效及时履行的,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遭遇不可抗力方应当立即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对方,并在通知后的三日内将不可抗力的书面有效证明及本合同无法有效及时履行的书面理由提交给对方确认。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和争议解决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合同。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约定的,在对方催告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没有改正为全面履行的,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且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当于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及所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可得利益、律师费用等全部损失)。

  3.一方只主张违约责任,没有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应当继续履行。一方收到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对解除有异议的,应当在15日内向法定机关提出,否则,视为对解除无异议。

  4.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或请求有关部门进行调解。经协商、调解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附则

  1.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提供经核实的身份证明和相应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2.变更住所地(居住地)、代表人(联系人)、电话等的联络方式的,变更方在变更后24小时内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本合同载明的联络方式继续有效,和短信内容也作为双方来往文件。通知、诉讼文书等文件以邮寄方式发送的,将文件按有效联络方式交给经营特快专递的单位邮寄后,邮件被签收或拒收均视为已经送达。

  3.双方在本合同签订前的其他所有文件内容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合同约定。

  4.本合同的标题仅为便于阅读和对合同内容的理解,不作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条款。

  5.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地点:xx省xx市xx区

  签署时间:xx年xx月xx日

  甲方(签名捺印):

  乙方(签名捺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