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销售的合同买卖协议书 篇1
甲方:太原心赢销服装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劲霸经销商20xx年进货指标达成返点协议 甲方出于对专卖店的重视和对乙方的高度信任,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有条件支持政策如下:
1、 乙方在20xx年春夏进货时,20xx年春夏季货品进货总金额达到万元(五点五折),且回
款正常的情况下,甲方按乙方实际进货额的5%进行返点。
2、 乙方在经营期内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定与章程。如在经营期内发现乙方通过其
他不正当手段完成甲方规定的进货额任务,甲方有权利单方取消对乙方任何奖励,且取消乙方特许经营权。
此补充协议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兹守信。
甲 方:太原心赢销服装商贸有限公司 店铺名称:
甲方代表(盖章):乙方(盖章):
产品销售的合同买卖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为共同开发,销售悬索定向投光集鱼灯(暨灯具),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
1、甲方成立鱼业照明事业部,研发和生产及销售均在甲方工厂。
2、乙方协助甲方共同开发悬索定向投光集鱼灯(暨灯具),甲方负责悬索定向投光集鱼灯(暨灯具)的生产,销售。
3、以甲方的名义对外销售双方合作开发的悬索定向投光集鱼灯(暨灯具)产品。
第二条: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悬索定向投光集鱼灯(暨灯具)的开发和设计,乙方应确保所开发的产品具有可靠性,实用性。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私自生产和销售悬索定向投光集鱼灯(暨灯具)。
3、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悬索定向投光集鱼灯(暨灯具),进行相关的可行性测试。测试结果达不到预期目标,甲方有权不生产和销售该产品。
4、甲乙双方在悬索定向投光集鱼灯(暨灯具)项目合作期间,相关产品的知识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甲乙双方在没有征得对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单方将该知识产权转让或者委托,授权第三方使用。
5、悬索定向投光集鱼灯(暨灯具)的生产和销售,均由甲方负责,乙方可以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和建议。
6、悬索定向投光集鱼灯(暨灯具)项目合作期间,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干预甲方经营,
7、悬索定向投光集鱼灯(暨灯具)项目合作期间,乙方有权查看该项目的财务数据,但不得复制或拷贝。
8、乙方除与甲方合作外,不得在其他公司从事相关产品研发的兼职业务。
第三条:利润分配
甲乙双方在悬索定向投光集鱼灯(暨灯具)项目合作期间,
利润分配采取按年度分红方式,按以下方式分配
1、利润指税后利润.以年度核算,总收益减去总开支。
2、个人所得相关税费,乙方自行承担。
3、利润的40%用于投入下一年的研发和扩大生产,销售60%用于甲乙双方分配,甲方有该60%利润中的70%分配权,乙方有该60%利润中的30%分配权。
第四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乙方设计的产品不具有可靠性,可销售性,或者乙方设计的产品投入市场后未能到达双方预期的销售数额。
2、如果将乙方设计的产品进行生产或销售,可能给甲方带来重大经济损失的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
4、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5、由于一方违约,致使合同履约成为不必要
6、因情况变化,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
7、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
各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2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产品销售的合同买卖协议书 篇3
经销商: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期限、区域和销售任务
1、承包期限: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2、销售区域:
3、销售基本任务:
二、承包形式
1、铺货业务或开车送货司机 与甲方签署铺货线路承包责任书,缴纳货物保证金 元。保证金到签订的合同期限终止时,双方无其它争议,甲方无条件退还给乙方,并按双方共同约定的获取销售提成,甲方不再承担上述人员的基本工资、保险、福利补贴及铺货过程中产生的其它费用(注:若合同期限未满时,乙方中途退出,甲方不退保证金,并将其作为甲方市场损失。)
2、甲方给乙方提供的车辆维修费及燃油费由甲方承担;过路费、生活费、搬运费以及在销售过程中产生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3、铺货过程中车辆的违章罚款、驾驶员扣分等违法行为由乙方全部负责,与甲方无关。若乙方酒驾或违法违章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的货物及车辆损失。
4、铺货过程中所产生的货物残、损、丢失、过期产品等由乙方照价赔偿给甲方(注:过期产品处理只限铺货业务员)。
5、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统一安排和管理,一切行为以大局为重,上下班时间:春夏季:早上7点至7:30分,下午7点左右;秋冬季:早上7:30分至8点,下午6点左右,每月至少上满28天班,迟到超过10分钟以上,必须说明理由,超过三次者,每次罚款10元。
三、提成标准
1、月销量达到甲方规定的基本任务按总销量的 %提成,未达到基本任务的,实际销量在 万元至 万元之间按 %提成;总销量在 万元以下的按%提成(注:总销量要超过基本任务的销量,超出的部分才能增加提成,基本任务的提成不变)。
2、提成结算以每月月底结算,次月十日发放承包提成金额,以实际回款金额为准,如有退货需扣回乙方提成。
3、如果每年年底,甲方代理的品牌都完成了公司规定的销量,则甲方给乙方500元作为奖金(注:每完成一家公司总任务,甲方奖给乙方500元,多完成就多奖励),每条线路上的铺货业务员和送货司机,若全年都共同合作,共同努力,尽职尽责的完成公司全年任务,公司另外给予最佳团队合作奖,奖金多少年终结算议。
4、在铺货过程中,乙方每开发一家新客户甲方给20元现金作为奖励(单次开货金额达200元以上);若得罪一家老客户则乙方要给甲方100元现金作为罚款。
四、对承包人的相关要求
1、承包人员在承包期间要按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操作标准店,每条线路上的`合格标准店必须保持在50家以上,做好产品的分销和陈列,物料的使用等工作,积极做好新产品上市的铺货工作,积极响应和落实各项促销政策。
2、参照集团公司的物料使用要求,做好堆头、端架、价格牌、海报、围布、铺货联系卡等物料的使用,若公司检查发现物料使用不到位的,按每50元罚款处理。
3、严格按照见店就铺的扫街模式进行铺货,县城或乡镇的门店铺货率必须达到90%以上。
4、应设置合理的铺货线路和铺货周期,一般来说,销量较大的门店铺货周期不得少于7天一次,销量一般的门店铺货周期不得少于10天一次,其它门店的铺货周期不得少于15天一次。
5、应将一些位置好、面积大、人气旺的重点门市做成样板形象店。
6、承包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价格销售,不得擅自加价或低价销售,不得破坏产品标识和进行跨区域销售,不得虚报相关市场费。若有特殊情况,乙方须及时同甲方商量,共同处理,绝不允许在铺货过程中乙方顺带其它非甲方的产品或行人,一经发现,立即解除承包协议,没收保证金,并作辞退处理。
7、承包人员负责做好该区域内所有门店的原始资料维护,更新工作,门店信息若有变动及时收集并上报甲方内勤。
8、乙方销售的产品必须全额收回货款,否则甲方从乙方的提成中扣出。若乙方连续两个月未完成甲方规定的基本任务,则取消乙方的承包权。
五、对发包方(甲方)的相关规定
承包提成标准确定后,甲方不得擅自更改,每月必须在约定的时间支付乙方的销售提成,不得拖延和克扣。
六、本合同履行中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等均构成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七、为明确承包人和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承包责任书;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日
产品销售的合同买卖协议书 篇4
甲方: **家俱有限公司 乙方:
传真: XXX 电话: 0XXX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区*乡XX科技创新园1栋 电话:**1(*生)
为更好地推广甲方销售的办公家俱及其配套产品之隔墙. 进口灯具. 方块地毯等, 甲方在保证产品质量和价格优势的条件下, 乙方大力介绍推广甲方产品,就双方的长期合作, 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最新的.产品图册资料,便于乙方向客户介绍推荐甲方产品,由甲
方全力配合做方案及报价同生意跟进。
二、乙方需保证提供的信息及介绍的客户项目真实。
三、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或提供信息的客户达成签约后,甲方将至少以销售总额的3%作为乙方的提成, 提成的结算方式为逐单逐期结清, 甲方在每单工程相应款项收回后三天内, 将乙方应得提成转入乙方帐户。
四、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或提供信息的客户签约后, 甲方负有全部履约责任。客户在使用甲方产品的过程中, 如发生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五、 如有与本协议不适用的工程协议, 由甲乙双方根据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在无其它特殊规定的情况下, 则以此协议为准;
六、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署):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产品销售的合同买卖协议书 篇5
甲方:
乙方:
为共同开发,销售悬索定向投光集鱼灯(暨灯具),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
1、甲方成立鱼业照明事业部,研发和生产及销售均在甲方工厂。
2、乙方协助甲方共同开发悬索定向投光集鱼灯(暨灯具),甲方负责悬索定向投光集鱼灯(暨灯具)的生产,销售。
3、以甲方的名义对外销售双方合作开发的悬索定向投光集鱼灯(暨灯具)产品。
第二条: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悬索定向投光集鱼灯(暨灯具)的开发和设计,乙方应确保所开发的产品具有可靠性,实用性。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私自生产和销售悬索定向投光集鱼灯(暨灯具)。
3、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悬索定向投光集鱼灯(暨灯具),进行相关的可行性测试。测试结果达不到预期目标,甲方有权不生产和销售该产品。
4、甲乙双方在悬索定向投光集鱼灯(暨灯具)项目合作期间,相关产品的知识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甲乙双方在没有征得对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单方将该知识产权转让或者委托,授权第三方使用。
5、悬索定向投光集鱼灯(暨灯具)的生产和销售,均由甲方负责,乙方可以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和建议。
6、悬索定向投光集鱼灯(暨灯具)项目合作期间,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干预甲方经营,
7、悬索定向投光集鱼灯(暨灯具)项目合作期间,乙方有权查看该项目的财务数据,但不得复制或拷贝。
8、乙方除与甲方合作外,不得在其他公司从事相关产品研发的兼职业务。
第三条:利润分配
甲乙双方在悬索定向投光集鱼灯(暨灯具)项目合作期间,
利润分配采取按年度分红方式,按以下方式分配
1、利润指税后利润.以年度核算,总收益减去总开支。
2、个人所得相关税费,乙方自行承担。
3、利润的40%用于投入下一年的研发和扩大生产,销售60%用于甲乙双方分配,甲方有该60%利润中的70%分配权,乙方有该60%利润中的30%分配权。
第四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乙方设计的产品不具有可靠性,可销售性,或者乙方设计的产品投入市场后未能到达双方预期的销售数额。
2、如果将乙方设计的产品进行生产或销售,可能给甲方带来重大经济损失的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
4、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5、由于一方违约,致使合同履约成为不必要
6、因情况变化,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
7、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
各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2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产品销售的合同买卖协议书 篇6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快思聪继电器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购买产品清单:
合计(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伍仟元整
二、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甲方保证所供货物质量符合乙方要求。
2、甲方负责更换已经烧毁的继电器,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三、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如期支付货款给甲方。
四、运输和安装:
甲方负责将设备运输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并负责安装更换,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
乙方需预付合同总金额的60%,合计RMB:元给甲方,设备到场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再付总货款的30%,合计RMB:元,剩余20%,待甲方安装调试完成后,3日内支付完毕,合计RMB:元给甲方。
六、售后服务:
甲方销售之产品,质保期为一年。甲方销售之产品,如属甲方选用其他厂家之产品由甲方系统集成,则按照该厂家的售后服务条款执行。
以上条款若属乙方使用不当或由不可抗因素造成,则不属于质保范围。甲方销售之产品实行10年保修,质保期后相关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甲方产品安装调试后节电率达不到预期效果,节电率每下降一个百分点,售价也同比例下调。
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条款支付货款,如拖延不付,甲方有权拆走设备,乙方必须赔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给甲方。
八、其它事项: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备注条款:
甲方:
银行帐号:
公司地址:
签订人
日期:
乙方:
银行帐号:
公司地址:
签订人
日期:
产品销售的合同买卖协议书 篇7
甲方:
统一信用代码: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真诚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产品的市场推广、销售一事达成共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合作形式
乙方通过自身渠道在全国推广甲方产品,按照甲方确定的销售条件寻找交易相对人,协助甲方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协议。
甲方与交易相对人订立协议或进行实际交易的,甲方依照协议约定比例向乙方支付佣金。
乙方在本协议期间内,促成的甲方与交易相对人购销关系存续时间大于本协议期限的,甲方应按照其与交易相对方持续交易期间继续向乙方支付佣金费用,直至甲方与交易相对方合作交易关系终止。
针对甲方不同产品和不同交易相对人,双方可另行书面确认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名称、交易相对人名称、产品数量、销售价格等。
二、佣金报酬及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甲方以甲方与交易相对人销售产品全部金额的%向乙方支付佣金,双方另行书面约定佣金支付比例的,以另行约定为准。
甲方应在交易相对人收到甲方产品后5个工作日内将乙方佣金支付至指定银行账户。若乙方对佣金结算金额有异议的,双方应另行协商确定结算金额,异议结算不影响其它交易的结算。
乙方账户为:
开户名:
开户行:
帐号:
甲方与交易相对人签署或约定的协议、订单或其它载明产品金额的书面内容相互有冲突的,应以金额最高者为准。
协议所涉所有税费均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知晓并授权乙方对甲方产品进行市场推广和销售工作。
甲方保证所有提供给乙方的产品质量、价格条款等相关产品信息均真实有效,并承诺一旦条件成就,愿意与乙方寻找的交易相对人缔结契约。如因甲方提供信息不真实造成交易相对人损失的,甲方应独立承担相关责任。
甲方不得在与交易相对方合作后以任何方式直接或变相终止向乙方支付佣金且继续与交易相对方进行合作。
甲方交付交易相对方的产品存在瑕疵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变更产品相关信息,但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指派专门联系人负责与乙方进行沟通,具体信息如下:
姓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获得利益。
乙方有权就每一笔潜在的交易在甲方与交易相对人订立协议后,要求甲方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名称、金额、数量、佣金比例等进行书面确认。
乙方不得在推广过程中损害甲方声誉,不得做任何负面的推广和宣传。
五、保密条款
本合同的条款的任何内容特别是合作方式、价格以及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均属于商业秘密。一方必须对自另一方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在未事先取得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同时保证因为工作需要接触商业秘密的该方员工严格保密。如果由于一方的原因导致本合同的任意条款内容遭到泄漏,另一方有权随时终止该合同的执行,并追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本合同终止时,如任何一方要求,另一方应将履行本协议而取得的另一方的资料不迟延地返还于对方。
六、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
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充分地向对方以书面形式发通知,并告知对方该类事件对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双方于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七、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其它条款另有约定的违约行为及违约责任外,其它违约行为的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在3个工作日内停止并改正其违约行为。如在上述3个工作日未改正其违约行为的,违约方要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佣金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所涉交易佣金的 %做为违约金,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除支付违约金和协议剩余期限乙方预期利益外,应另行支付预期利益%的赔偿金,乙方预期利益无法核算的,应以乙方之前一年最多可得佣金做为核算标准。
八、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甲乙双方均同意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
九、期限和终止
本协议有效期年,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协议有效期满双方无异议的,协议自动延续一年。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书面确认方可解除或终止。若任一方有特殊原因,欲提前终止本合约时,应于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得到对方书面同意后,终止本合约。
十、未尽事宜及其他
本合同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均必须以书面形式写成,以传真、专人派送(包括特快专递)或航空挂号邮件形式发送。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所签署的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签字)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年月日
签署日期:年月日
产品销售的合同买卖协议书 篇8
甲方: **家俱有限公司 乙方:
传真: XXX 电话: 0XXX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区*乡XX科技创新园1栋 电话:**1(*生)
为更好地推广甲方销售的办公家俱及其配套产品之隔墙. 进口灯具. 方块地毯等, 甲方在保证产品质量和价格优势的条件下, 乙方大力介绍推广甲方产品,就双方的长期合作, 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最新的产品图册资料,便于乙方向客户介绍推荐甲方产品,由甲
方全力配合做方案及报价同生意跟进。
二、乙方需保证提供的信息及介绍的客户项目真实。
三、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或提供信息的客户达成签约后,甲方将至少以销售总额的3%作为乙方的提成, 提成的结算方式为逐单逐期结清, 甲方在每单工程相应款项收回后三天内, 将乙方应得提成转入乙方帐户。
四、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或提供信息的客户签约后, 甲方负有全部履约责任。客户在使用甲方产品的过程中, 如发生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五、 如有与本协议不适用的工程协议, 由甲乙双方根据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在无其它特殊规定的情况下, 则以此协议为准;
六、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署):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产品销售的合同买卖协议书 篇9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买方和卖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全面履行:
第一条:买卖双方所签订的产品品名、品牌、规格、数量及金额(人民币)
第二条:交货时间与地点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第三条:付款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甲方货到 月 日后,送货到乙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经乙方授权代表当场试验货合格后,乙方收到产品向甲方付 %设备款, 月 日结清全部货款。如乙方违约拖欠甲方货款,每月付甲方总货款 %的管理费。
第四条:质量保证
1、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 的质量符合国家产品质量规定的性能、技术参数的要求。
2、卖方提供厂家生产证明,保证正厂真货。
第五条:售后服务
1、合同中所订 ,售后服务按照国家"三包规定"执行: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七天内如有质量问题可包退、十五天可包换。其它售后服务按照相应产品保修手册三包凭证执行。
2、买方维修 需保存好保修卡和购机发票。丢失保修卡或购机发票,后果由买方自负。
3、由于买方和消费者人为损坏(如摔坏、雷击、其它物件受潮、灰尘、通风不好、散热不良毁坏)或其它自然灾害毁坏,不在保修范围内。(买方必须在二个至三个月内清扫一次灰尘)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第七条:其它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设备不会直接或间接导致侵犯任何国家、地区的第三人拥有的或使用的知识产权。
第八条:合同生效、修改及终止
1、本合同一式四份,买卖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2、本合同适用于中国法律。
3、本合同的任何改动、修改、补充,须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进行,并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4、任何经买、卖双方同意的有关合同的改动、修改、补充的书面文件均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部份。
卖方(盖章) 买方(盖章)
法定(或授权) 法定(或授权)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产品销售的合同买卖协议书 篇10
本合同于年月日,由(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在经过友好协商签订,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及费用清单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价(元):
合计(元):
总金额(大写):
第二条 包装
由乙方按国家标准进行包装。任何因包装不善所致之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交货期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验收合格之日止天。
第四条 交货地点和方式
1.交货地点:.
2.交货方式:乙方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乙方负责办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包括保险和储存在内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在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 作为预付款;
2.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合同总价的全额销售发票,甲方在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合同全部余款。
第六条 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1.乙方承诺所提供甲方的产品质量具有可追溯性,产品质量保证期为天,自交付之日起计算。
2.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免费维修或更换;如属甲方人员使用不当不能正常使用,乙方也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但甲方应承担乙方人员的差旅费和材料成本费用。
第七条 合同的修改
任何对本合同条款的变更、修改均须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书。变更后的内容与本合同(被修改部分除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期交货、甲方延期付款,除双方协商同意免责外,均按未交付/未支付本合同价款日的%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端的解决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不能解决,各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应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预付款到达乙方指定账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产品销售合同协议书范本(二)
甲方:
乙方:
甲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产品,现乙方愿以自身优势帮助甲方开展该产品的销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1.经销商。
要求:管理规范有一定规模的销售、服务网点,首批进货套以上,其中外机套,内机套。
享受政策:由总代理直接供货,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和奖励。
2.代销商。
由甲方提供各种型号产品共计个的首批铺货,该批产品乙方无需立即付款,但是该批货物如出现损坏或丢失,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产品价格
全国统一零售价:元/套。
乙方提货价:元/套。
三、订货及结算方式
乙方根据需要由专人向甲方提出订购要求:包括具体型号及数量等。提货时付清货款。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乙方随时了解产品库存,做到及时发现所缺型号,起码提早一天向甲方订货。不得向其它有总代理的区域进行销售,违者将取消经销的资格。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工作,并保证好产品的质量。
五、其它
为了充分体现平等互利,实现合作双赢,甲方提供以下优惠政策,支持乙方的工作。
1.甲方把乙方每月总销售量的%作为推广费返还给乙方。
2.乙方的月销售量达到个以上,甲方按当月乙方销售额的%进行返利。
3.乙方可介绍和发展下级经销、代销商。乙方发展的下级经销、代销商直接由乙方供货,如要求甲方供货的,甲方按其当月总销售量的%奖励给乙方。
4.乙方一次性提货套以上甲方可免费提供广告位。
注:以上销售量均以当月提货量为准,返利形式一般是产品。代销商不享受以上返利政策。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