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合作合同(精华15篇)

合同 时间:2024-01-18
【www.wendang123.cn - 合同】

投资合作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丙方:

  以上三方单称时为本协议一方,合称时为本协议各方。鉴于甲方拟对项目与项目进行投资,乙丙两方意愿与甲方共同投资,以上各方经友好协商,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丙三方投资份额、事务执行及利润分成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投资项目具体情况项目,位于;项目,位于,前述两个项目甲方预计投资人民币万元,具体投资额以最终结算的投资额为准。风险提示:

  投资协议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资问题,因此一定要在协议中载明出资的方式,以此方式认缴的出资额是多少,确定该出资额所占的出资比例等。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出资实际缴付的时间确定。实践中不乏有投资人在签订出资协议后,因各种原因而迟迟不予缴付出资,从而导致整个合作项目进程延缓。若未在协议中对此约定,或使迟延履行出资义务人逃脱责任。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在两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中,甲方出资人民币万元,占出资总额的80%;乙方出资人民币万元,占出资总额的%;丙方出资人民币万元,占出资总额的%,总投资超过预计万元的,各方同意按出资比例同时追加出资。

  第三条 三方应按照项目开展进度要求,依据甲方指令按出资比例同时履行出资义务,各方出资应在年月日或两项目完成前支付全部出资。一方的出资应经其他两方确认,并将资金交给甲方财务或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出资后任何一方不得抽回投资。风险提示:

  在盈余分配问题上,投资人通常不会忽略,但对于投资项目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分担上,投资人往往会出现疏漏。虽然各投资人对外承担责任的范围和内容是一致的,但对投资人内部责任分担以及追偿问题很大程度上是依据协议约定确定的。若因约定不明,会使得无过错投资人要与过错投资人共同承担责任,甚至数倍于有过错投资人。

  第四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各方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投资项目债务先以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偿还时,以出资额度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五条 利润分配期限各方同意在两项目最终清算后,被投资项目将投资利润分配给甲方后30天内,乙丙方可要求甲方按三方出资份额分享投资利润。

  第六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执行投资日常事务,对外全权与第三方签订投资协议等法律文书;

  2、甲方以外的其他投资人有权了解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但不得干涉甲方对共同投资事宜的处理;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以下共同投资事务须由共同投资人同意即为有效。

  (1)投资人转让共同投资项目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第七条 投资的转让

  1、任一方均不得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

  2、各方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风险提示:

  为避免发生潜在风险,合同各方将违约责任条款作出明确约定,就会使签约人谨慎签约,全面系统的估计自己的履约能力,防止签约人故意违约,提高签约人履行合同的自觉性,并在履约过程中积极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使合同风险消弭于签约阶段。

  其次,合同中,许多当事人常约定因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确忽略对具体违约金的确定,而在后续纠纷争议中,守约方又对损失的大小无法确切举证,而造成无法弥补全部损失,因此在设置违约责任条款时应当多费些心思。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投资人未按期缴纳或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十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

  2、投资人私自以其在约定共同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出投资项目处理,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是指,将其已投入的出资额予以返还(具体内容各方协商)。

  第九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3、本协议一式份,甲乙丙各执份,份交甲方公司留存,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乙方(签字盖章):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丙方(签字盖章):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投资合作合同 篇2

  第一条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以上各方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承包分公司,并作为负责人参与分公司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元,占出资总额的60%;乙方出资元,占出资总额的40%。

  第三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分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分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若有投资人其中一方承接的业务,按业务收入的30%扣除业务费用给业务承接方。

  第四条事务执行

  1.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乙方在执行事务时必须严格依照《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规范管理行为,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1)转让共同投资于分公司的股份;(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6.乙方负责日常分公司日常事宜,按每月4000元计。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乙方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分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分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分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若发现乙方在执行事务的过程中存在重大的无法消除的隐患,有可能对公司造成不良记录或重大影响及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收回乙方的执行权,同时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20xx年月日20xx年月日

  签订地点:

投资合作合同 篇3

  甲方:广州市XX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同意在号合作开设XX餐馆,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特签订合作合同如下:

  一、上述地址合作期为年,自200年月日至200年月日止。

  二、上述地址总投资由乙方单方全付,包括租金、工人工资、装修费、所有设备等所有费用;合作期满后店铺及设备属于乙方所有。

  三、乙方须付甲方加盟费人民币伍万元;签订合作合同当天乙方即付甲方启动资金人民币贰万元,其余可在店盈利每月付人民币壹万元。

  四、双方签约后,甲方有专门班子协助乙方筹建门店,提供:

  1、有偿:门店设计图纸及广告内容(也只有甲方负责设计);物料、器具、服装样品。

  2、无偿:《XX营业手册》一套;物资采购计划;对加盟门店的主要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考核,使其工作能力达到开业要求。

  五、工人工资在营业额的15%内甲方有权调整。

  六、乙方在以下情况须向甲方支付管理费:

  1、每月店的营业毛利率达40%至44%,乙方付甲方管理费为当月营业额的3%;

  2、每月店的营业毛利率达45%至46%,乙方付甲方管理费为当月营业额的.5%;

  3、每月店的营业毛利率达47%以上,乙方付甲方管理费为当月营业额的6%;

  七、每月的净利润属于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投资合作合同 篇4

  甲方: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公司(以下简称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乙方占出资总额的%。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职责,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职责。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构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状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职责,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职责;

  5、共同投资人能够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务必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违约职责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带给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带给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状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职责。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投资合作合同 篇5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万元。

  5、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万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万元

  (1)甲方出资万元,占启动资金的%。

  (2)乙方出资万元,占启动资金的%。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账号:),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万元

  (1)甲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2)乙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

  2、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万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万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个月第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4、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九、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十、其他

  1、本协议自之日起生效,至之日起终止。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签订时间:月日

  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月日

投资合作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公司(以下简称 )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乙方占出资总额的%.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甲方:xx 身份证号:

  乙方:xx 身份证号:

  丙方:xx 身份证号:

  丁方:xx 身份证号:

  戊方:xx 身份证号:

投资合作合同 篇7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上二方单称时为“本协议一方”,合称时为“本协议各方”。

  鉴于:

  甲方拟对 项目进行项目投资,乙方意愿与甲方共同投资,以上各方经友好协商,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各方投资份额、事务执行及利润分成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项目,位于 ;项目甲方预计投资人民币 万元,具体投资额以最终结算的投资额为准。

  第二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在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中,甲方出资人民币 万元,占出资总额的 ;乙方出资人民币 万元,占出资总额的 ;总

  投资超过预计 万元的,各方同意按出资比例同时追加出资。

  第三条 各方应按照项目开展进度要求,依据甲方指令按出资比例同时履行出资义务,各方出资应在 年 月 日或项目完成前支付全部出资。

  一方的出资应经另一方确认,并将资金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出资后任何一方不得抽回投资。

  第四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各方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投资项目债务先以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偿还时,以出资额度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五条 利润分配期限

  各方同意在项目最终清算后,被投资项目将投资利润分配给甲方后30天内,乙方可要求甲方按双方出资份额分享投资利润。

  第六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执行投资日常事务,对外全权与第三方签订投资协议等法律文书。

  2、甲方以外的其他投资人有权了解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但不得干涉甲方对共同投资事宜的处理;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乙方损失时,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以下共同投资事务须由共同投资人同意即为有效。

  (1)投资人转让共同投资项目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第七条 投资的转让

  1、任一方均不得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

  2、各方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投资人未按期缴纳或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十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

  2、投资人私自以其在约定共同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出投资项目处理,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是指,将其已投入的出资额予以返还(具体内容各方协商)

  第九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投资合作合同 篇8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双方共同出资设立 等有关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设立分公司概况

  1、申请设立新公司的名称拟定为“ ”。

  2、分公司住所地拟设在:

  3、分公司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二条 分公司出资状况、出资形式

  1、甲方以固定资产装修出资,甲乙双方认可价值为人民币65万(大写:陆拾伍万元整),占分公司55%股份。

  2、乙方以现金出资人民币35万元 (大写:叁拾伍万元),占分公司45%股份。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甲乙双方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即甲方55%,乙方45%。

  2、甲乙双方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分公司承担责任,甲乙双方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息为双方的共有财产,由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第四条 股份的取得、增加与转让

  1、对于分公司员工工作成绩优异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增加员工股,员工股份比例从甲乙双方个人股比例中等额转让,转让同时等额减少个人股份。

  2、转让股份应在清算红利和亏损后执行,有盈余符合公司退款要求的,一年后退还本金及兑现红利。

  3、股东对外转让其在分公司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

  第五条 分公司股东权利和义务

  1、股东享有收益权及分红权。

  2、股东以投资额为限对分公司共同承担经营风险。只有在分公司利润有剩余的情况下,股东才能分配红利。若企业经营不善,造成亏损,则股东应按照持股比例承担损失。

  3、股东负责决策分公司运营方向,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4、股东与员工一律平等,无任何特殊待遇,遵守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本岗位工作。

  5、股东转让分公司股权或退出分公司经营的,一年内不得在本地参与同行业或相关类似行业的工作或投资。

  6、股东有权查阅分公司财务资料,但不得复印拷贝各类财务信息。

  7、分公司财务人员每年向股东成员口头公开一次相关信息。

  8、股东须遵守保密原则,泄露分公司财务信息由股东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9、股东委托经理人全权管理分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由甲方派人管理。

  10、股东确定职业经理人的经营思路、分公司发展运营方向,确定职业经理人的工作程序、工作职责。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各方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一方违约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乙双方未按合同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出资额的 %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投资协议。

  3、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 ”分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声明与保证

  1、甲乙双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签订本协议。

  2、甲乙双方投入“ ”分公司的资金,均为双方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甲乙双方向“ ”分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八条 保密

  甲乙双方在缔约、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而获悉的其他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重大信息,未经对方同意均不得不正当使用或者泄露给第三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正当使用或者泄露商业秘密和其他的重大信息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当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

  本条款不因本协议的无效、中止、终止、解除而丧失法律效力。

  第九条 争议管辖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各方均有权利向分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捺印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两份,分公司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签署如下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投资合作合同 篇9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传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于20xx年9月18日-19日在北京举办的“20xx风险投资扶持中国企业新加坡上市双赢模式推介会”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合作内容:

  甲方发起并主办“20xx风险投资扶持中国企业新加坡上市双赢模式推介会”乙方作为本次推介会的代理合作单位与甲方合作,推介会举办地点为北京、举办时间为20xx年9月18日—19日。

  第二条双方合作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本次推介会的招商文案策划、演讲嘉宾的联系和确认、场地的落实与布置、对会场进行总体控制与协调,并负责保障本次推介会圆满顺利完成。

  2、甲方为乙方提供招商之宣传材料。

  3、甲方负责合作项目的媒体支持。

  4、甲方对本次推介会的招商文案,演讲嘉宾及用于招商的宣传材料,享有独立的知识产权。

  5、乙方利用本身掌握的客户资源为本次推介会作招商工作,以付费客户为准。

  6、乙方招商收入,由乙方或参会人员直接以电汇形式在开会前一周内将会费汇入甲方指定帐户。

  7、乙方招收参会人员的会费,甲方按标准对招商价格7折与乙方进行结算。(注:甲方标准的对外招商价格为人民币3000元/人)。甲方扣除乙方收入的应缴税金。

  8、乙方对外招商应保持和甲方一致或高于甲方价格,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降价,如甲方发现乙方有降价行为,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合作代理资格。

  第三条法律责任:

  1、推介会期间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受到参会代表起诉,中国科技财富杂志社负责解决有关纠纷并承担责任。

  2、推介会期间如因法定的`不可抗力事由而非协议约定的事由导致本次推介会无法举办或无法如期举行,则协议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但代理方有义务协助主办方处理事宜,包括退票和协调。

  第四条保密条款:

  双方在合作或合作之外从对方获得任何有价值的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批漏或泄露,也不得擅自许可别人使用,违反本条将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一切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协议之不可转让性:

  本协议约定之权利义务具有不可转让性,任何一方在取得对方明确的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就本协议书部分或全部内容进行转让,否则实施转让方将视为严重违约,转让行为无效。

  第六条争议解决

  双方协议书发生争议或纠纷,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被告方所在地有管辖权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等同。

  2、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定补充协议予以确定。

  双方签署如下:

  甲方:

  (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签署时间:签署时间:

投资合作合同 篇10

  甲 方:

  驻地地址 :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乙 方:

  驻地地址:

  法 人: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优势互补、真诚合作的原则,就共同合作由甲方投资、乙方拍摄、制作影片《 》的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原则

  1. 本合同各项条款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等各种法律法规。

  2. 合作双方保证各方完全拥有法律权利、能力和许可签署此合同书,并履行本合同项下各自所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3. 乙方负责本剧的预算、制作团队、摄制日程,以及本剧的拍摄制作等项工作,甲方负责本剧的投资工作。

  第二条 基本条款

  一、概况

  1. 剧名:《幸福,擦肩而过》(暂定名)

  2. 剧长:25分钟

  3. 类型:数字微电影公益短片

  4. 摄制周期:一个月。

  5. 后期制作周期(至完成校正拷贝)二个月。

  6. 总成本:约 万元人民币(大写: 万元人民币,以实际支出为准),由制作费、宣传费及不可预见费四部分组成。

  二、就电影《 》的拍摄、制作,甲方的投资额为人民币约万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以实际支出为准)。

  三、《 》的拍摄、制作事宜由乙方负责,乙方保证并承诺其系依法设立并具备合法的电影拍摄、制作资格的法律主体,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足以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工作并实现对本项目的的投资回报。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本协议的约定,为乙方工作提供投资款总计:约人民币 万元(大写:人民币万元,以实际支出为准),投资款到位方式为:

  A、本协议正式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汇入乙方指定专用帐户总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

  B、本协议签订三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汇入乙方指定专用帐户总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人民币万元)。

  2、有权派员出任下列职务:

  (1) 出品人(第三顺序人)

  (2) 监制人(第三顺序人)

  (3) 策划人(第二顺序人)

  3、作为电影《》的摄制单位在完成片上版权处列第一署名。

  4、完全按照本协议所约定投资款额和条件投资本剧,如遇乙方拍摄超支(超出人民币万元)甲方概不追加,由乙方自行解决超支部分的资金;如甲方有特殊要求导致剧组拍摄超支,超支部分由甲方支付。

  5、有权利监督、督促乙方依照约定如期完成工作并保证作品(工作)质量,在乙方违约情形下,有权利视情况要求改正,中止、解除本协议并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电影《 》的策划、拍摄、制作的全部工作,保证该剧的艺术水准和质量,有权出具全部工作方案,并就其出具方案的合法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实施对甲方负责,保障甲方投资及收益的安全。

  2、有权决定并派员出任剧组涉及所有艺术和创作以及管理职务。

  3、有权在电影《》完成片版权处列第二署名和承制方第一署名。。

  4、负责电影《》摄制组的组建和管理等艺术创作及决定电影制作过程中的一切行政事务,并视实际情况有权决定本剧的开关机时间。

  5、负责本剧的报批和审片工作。

  6、乙方保证本协议签署后履行期间工作团队的稳定性,不发生主要成员和演艺人员中途退出和更换的情形(除签约人员不胜任工作外以及违反剧组相关纪律的)。

  第三条 违约处理

  1、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均应认真履行协议,不得违约,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责任并要求赔偿相应的实际经济损失,向对方索赔以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甲方如不能按本协议约定条件履行自己的义务,不按时和拖延给乙方支付投资款,造成剧组工作延误和影响开机时间,甲方则应该相应追加因甲方拖延支付时间而使乙方和剧组造成的实际经济投入和损失。如确实因甲方无力继续投拍本剧,甲方应当书面允许乙方另行寻找投资人共同投资继续本剧的制作,甲方作为共同投资人继续参与本剧的制作。如因甲方原因发生投资结构变化,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

  3、乙方如不能按本协议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逾期两月以上不能完成阶段性工作计划;或者发生可能导致不能保证该电影如期拍摄完成并投放市场的情形均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4、本协议若因双方以外的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预计、抗拒并克服的情形致使制作进度受阻,不属违约行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亦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等有效;协商不成,以甲方所在地为司法管辖地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五条 因本协议签署及履行发生的送达,以双方在协议中留存的地址及方式为准,一方如有变更,须于3日前书面通知对方为有效。

  第六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后成立生效。经双方认可的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投资合作合同 篇11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充分协商,就双方共同投资购买物业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甲乙双方共同投资

  购买一套位于南昌市 建筑面积: 房产总价款万元人民币

  二、出资金额、出资比例

  甲方出资 元人民币 乙方出资 元人民币; 甲方、乙方各出资50%

  三、产权比例

  甲方享有共同所购物业50% 的产权; 乙方享有共同所购物业50% 的产权.

  四、购置物业法律文件签署、款项支付、购房手续办理及委托授权

  甲方委托乙方由乙方全权办理购房定金、首付款、及其他购置房产相关款项的支付、《房产预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签署、房产抵押按揭贷款办理、房产交接、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等所有购房相关手续.

  五、房地产权证署名、办理、保管

  所购物业甲乙各享有50%的房屋产权,房地产权证由乙方依法办理并由乙方妥善保管.

  六、物业装饰装修由乙方负责办理,所需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50%

  七、购置物业税费承担

  购房及按揭贷款、产权登记所支出的公正费、保险费、房产交易税费、产权登记税费、律师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费、中介费(委托中介出租物业)、房屋租金税费等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并以现金支付.

  八、物业管理、出租及收益分配比例

  由乙方负责所购房产的管护、维护、出租、收取房屋租金等物业管理事务,乙方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金后应及时归还银行按揭贷款本息,余额视为房产收益由甲乙双方各分享50%,每12个月结算一次.因本房产的市场增值部份属于双方共同享有.

  九、 物权行使

  甲乙双方共同行使所购房产的占有、出租、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 房产买卖、抵押、担保必须有双方书面同意. 任何一方不得因个人债务导致共有房产所有权受影响,否则应赔偿另一方所产生损失.

  十、物业出卖及优先购买权行使

  如甲乙双方共同决定出售所购房产,应依法进行并办理相关手续,盈利或亏损均由甲乙双方各自享有或承担50% 在同等条件(市场价或评估价下,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有优先购买权.

  十一、甲乙双方以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物业,具体约定如下:

  1、购房首付款(包括定金人民币(房款总价款的%) 由甲乙双方各付50%现金支付;

  2、主贷人为乙方先生; 按揭贷款的期限为;

  十二、本协议变更或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不得变更或解除.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

  3、本协议壹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投资合作合同 篇12

  甲方:

  代表人:

  电话:

  地址:

  乙方:

  代表人:

  电话:

  本着敬老爱老的精神,以爱心照顾长者,让老年人享受高品质晚年生活的愿望,打造全球最新理念,适于华人老年高端旅游、度假、养老、医疗、养生、康复、休闲为一体的大型国际养老新城。双方就为国际旅游养老新城项目投资担保事宜达成以下共识:

  一、甲方与公司。合资注册万美金,公司主要用于国际旅游养老新城项目的开发与建设。

  二、目前,乙方在香港汇丰银行帐户中存有储备美金。(详见后附文件)用于全球老年事业发展。甲方向乙方申请,乙方向甲方提供美金的担保,用于甲方所开发的国际旅游养老新城项目。首次银行担保函不得低于一亿美金,用于甲方在大连汇丰银行抵押贷款使用。

  三、乙方为项目提供投资担保,不参与甲方所开发项目的管理与股份分配。在甲方用乙方提供的担保抵押银行贷款后,收取甲方贷款额,如需继续转贷,收。

  四、乙方向甲方提供企业执照一套、汇丰银行资金证明一份,存款交易表一份,担保函样本一份。并承诺投资担保事宜按不可撤销原则实施。

  五、项目合资公司的营业执照、外资使用证及项目其它的手续均由甲方负责,手续完善后乙方出具投资担保函,并协助银行抵押贷款。

  六、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将新城项目配合好,共同为老年事业尽微薄之力。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补充协议按本协议同等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20xx年11月2日

投资合作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丙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资合作经营饲料销售项目,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协议,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合作项目

  1、三方共同出资经营的项目是位于会泽县田坝乡,甲方的名义而成立的饲料销售点;

  2、三方共同投资经营此饲料销售点,按照三方商定的经营规模来确定销售网点的扩张和经营品种的调整等;

  3、本合作项目期限:自年月日到年月日止,到期日三方协商续签以否。

  第二、三方的出资及盈亏责任

  第一条、出资:

  1、三方确认本合作项目的投资额为¥元(玖万元整),每方各出资¥元(叁万元整)。

  2、其它资金如供货公司垫资,新合伙人投资等。

  3、甲方在合作之前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自行处理,不参与三方合作项目范畴。

  第二条、盈亏责任分配

  1、三方在指定的销售点(,其它销售点除外),经营销售,所销售的浓缩料、乳猪料利润中先给予甲方提出300元/吨的市场资源及管理费用(按当月实际销量计算,每月底最后一天现金结给甲方)

  2、剩余利润根据实际销售情况,由三方共同享有,并造册入帐,用于正常销售动作;

  3、经营期间所产生的费用,如招待费、运费、工人工资等由三方共

  同承担,三方协商后解决;

  4、经营期间用户欠款等应由三方知晓,三方共同拥有债权,并设立欠款明细帐。

  第二、经营管理

  1、合作三方是销售点的管理者和决策者,均拥有决策权力,如遇招聘人员,网点扩张,费用支付等问题应由三方共同协商解决;

  2、合作三方设立资金管理岗位:由甲方管理帐薄(册),建立进出货流水帐、库存帐、现金流水帐等,丙方管理现金。三方共同监督管理合作资金动作情况;

  3、每月至少开2次销售及资金状况通报会,讨论合作运转等情况,并做出盈亏报表;

  4、如需增加投资,三方确认后,在商讨期限内增加。

  第四、合作责权及违约责任事宜

  1、自本协议签订起,三方所投入的资金需到合作期限满后方可提出利润分配和拆资请求,如中途要求拆资,则按20%违约金扣除投资本金及利润;

  2、合作期限满后,三方协商处理利润、债务,并确认是否续签合作;

  3、合作期间利润均用于投资及经营,如需借支等需三方确认;

  4、合作期间债权、债务均由三方享有和承担。

  第五

  1、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2、未尽事宜,可拟定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丙方:

投资合作合同 篇14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丙方:

  住所:

  联系电话:

  甲方拟对项目和项目进行投资,乙丙两方意愿与甲方共同投资,以上各方经友好协商,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丙三方投资份额、事务执行及利润分成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项目,位于;项目,位于,前述两个项目甲方预计投资人民币万元,具体投资额以最终结算的投资额为准。

  第二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在两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中,甲方出资人民币万元,占出资总额的%;乙方出资人民币万元,占出资总额的%;丙方出资人民币万元,占出资总额的%,总投资超过预计万元的,各方同意按出资比例同时追加出资。

  第三条、三方应按照项目开展进度要求,依据甲方指令按出资比例同时履行出资义务,各方出资应在年月日或两项目完成前支付全部出资。一方的出资应经其他两方确认,并将资金交给甲方财务或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出资后任何一方不得抽回投资。

  第四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各方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投资项目债务先以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偿还时,以出资额度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五条、利润分配期限

  各方同意在两项目最终清算后,被投资项目将投资利润分配给甲方后天内,乙丙方可要求甲方按三方出资份额分享投资利润。

  第六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执行投资日常事务,对外全权与第三方签订投资协议等法律文书。

  2、甲方以外的其他投资人有权了解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但不得干涉甲方对共同投资事宜的处理。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以下共同投资事务须由共同投资人同意即为有效。

  投资人转让共同投资项目股份。

  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第七条、投资的转让

  1、任一方均不得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

  2、各方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投资人未按期缴纳或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

  2、投资人私自以其在约定共同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出投资项目处理,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3、本协议一式份,甲乙丙各执份,一份交甲方公司留存,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订地点:

  年月日

  乙方:

  签订地点:

  年月日

  丙方:

  签订地点:

  年月日

投资合作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投资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原则,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

  一、项目资金

  1.本项目的投资主体为甲乙双方,甲方投资比例为项目总投资的,乙方投资比例为项目总投资的%。

  2.甲乙双方按照项目进程投资,按阶段结算。

  甲乙双方的具体投资金额以双方结算为准,实行多退少补。投资金额未达到其投资比例的一方,应当在双方结算完成后三日内,向另一方补足。

  如双方就投资金额退补事宜协商不成的,则项目经营所得或拆迁补偿款等收益的分配比例自动以实际投资比例为准。

  3.项目建设过程中如因资金不足向第三方借款筹资的,该借款系投资者一方的个人借款,计入其投资金额。借款一方不得允诺第三方参加项目的建设、经营管理、分红等事宜。

  二、项目建设

  项目建设过程中,甲乙双方实行分工合作,具体如下:

  1.甲方负责办理本项目的土地使用审批等其他依法应当办理的相关手续;负责与当地村委会、村民等协调涉及土地的一切事宜。

  2.乙方负责财务管理、人事管理;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材料、设备及其他物品采购。

  3.甲乙双方共同管理项目具体施工建设、施工安全等其他事宜。

  三、经营管理

  项目投入使用,由甲乙双方共同决定项目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乙方负责财务、人事等日常经营管理。

  四、收益分配

  1.甲乙双方以实际投资比例分配项目经营所得的净利润收益。

  本协议所称净利润为项目经营过程中除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需缴纳的税费以外的净收入总额。

  2.本项目如因国家政策等原因被征收、拆迁,所得款项由甲乙双方按照实际投资比例分配。

  五、债务承担

  1.因项目建设或经营管理产生的合理债务,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2.因其中一方个人原因产生的债务,由其独自承担,另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任意一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缴纳投资金额,应当补足差额,并按照应缴纳投资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

  2.任意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实施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七、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因本协议产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项目所在地法院管辖。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