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用工合同范本最新5篇

合同 时间:2024-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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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用工合同范本 篇1

  合同编号:

  甲方(用工单位):

  地址: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现聘用 (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劳动合同制职工,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 年,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工作岗位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工作。

  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等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乙方需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乙方有权提出调整岗位的要求,甲方视情况决定是否调整。

  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务。

  第三条 工作条件的劳动保护

  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人身安全及在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照甲方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条 教育培训

  在乙方被聘用期间,甲方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内部培训。甲方根据情况可安排一些其他专业培训。

  第五条 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每周工作五天,四十小时,每天8小时工作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

  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带薪假日。

  甲方确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时,按照北京市和甲方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或安排相应时间的补休。

  第六条 劳动报酬

  按甲方现行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月基本工资为 元。其余各类津贴、奖金等发放按公司规定及经营状况确定;试用期工资为: 元。

  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时,乙方的工资待遇按甲方规定予以调整。

  每月 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上月度的工资。

  第七条 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甲方按照乙方本人意愿及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

  甲方在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的情况下,可为乙方购买商业保险.在保险期内,甲方有权变更或撤销商业保险。

  第八条 劳动纪律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程序。

  乙方对工资、薪金结构及工作中涉及到的业务资源等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按奖惩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等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不得解除的规定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 在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 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三)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 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 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 甲方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企业转产、经营方式调整等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确需裁减人员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 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 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四) 因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五)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甲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公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解除后的补偿或违约金的承担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及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第十条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大小,依据国定的有关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承担一定的经济赔偿责任。

  乙方违约或因乙方违约、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致使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需承担在本合同期内由甲方出资培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商业保险费、并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 劳动争议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劳动争议时,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从仲裁裁决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次日起十五天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甲方:

  乙方:

  日期:

公司用工合同范本 篇2

  甲方(聘用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离休时间,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可以延长(推迟)退休年龄(时间)的,可在乙方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再根据规定条件,续订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3、属于职等(组长级)含以上人员,未能于一个月前提出辞职而自行离职者,愿被扣发相当于半月薪资之违约金。

  4、属于职等(组长级)含以下人员,未能于十五日前提出辞职而自行离职者,愿被扣发相当于半月薪资之违约金。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3、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工作报酬

  1、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为元人民币。

  2、甲方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按照乙方实际工作绩效,调整乙方的工资。

  3、乙方享受甲方规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第五条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4、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

  第六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公司形象、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因公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1、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见习期),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算工龄(年资)为一年。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甲方单位被撤销的,甲方应在被撤销前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数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资)。

  5、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不满聘用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当月基本工资作为的违约金给甲方。

  6、乙方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

  第八条其它事项

  1、因应本国下岗职工众多,已经购买个人或其他保险者占大多数,未避免国家、公司、个人资源浪费,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于发放工资中支付有关职务津贴,即付个人保险相关费用的规定,不再要求公司提供其他保险津贴,个人不得挪做它用,乙方自行交纳保险费,并每年按时提供保险公司付费单据证明(复印件),提交公司稽核与相关单位检查。

  2、本人同意在离职两年内,不从事与物流有限公司之同性质行业与工作,如果违反此条例,愿意放弃法律先抗辩权,并接受公司的任何赔偿要求。

  3、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四页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5、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身份证(字号):

  户籍地址所在:

  签约时间:年月

公司用工合同范本 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点:本公司或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地点。

  三、工作时间

  1、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

  2、甲方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

  四、工资支付

  1、甲方每月以转账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综合工资元人民币,于次月15日前发放。

  2、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双方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2、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的规定为乙方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六、规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单位规章制度,并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告知乙方。

  2、乙方服从甲方工作管理,并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七、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双方若有一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七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甲方应在满十五日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在此期间乙方应坚守岗位。

  八、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1、甲乙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公司用工合同范本 篇4

  甲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表人:

  职务:

  乙方:

  所在学校及院系:

  所在专业年级:

  性别:

  年龄:

  学生证号码:

  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实习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本合同于终止。

  实习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实习内容

  甲方应该在乙方实习期间,为乙方指派一到两名实习指导老师,负责指导乙方进行实习。

  甲方指派为乙方指导老师,指导乙方在实习期间的工作。

  乙方在实习期间,应该听从指导老师的安排,认真完成指定的任务。

  乙方在实习期间,应该虚心学习,发扬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精神,展现浙大学子风貌。

  乙方同意根据双方协商,在岗位进行实习。

  三、实习期间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进行实习,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周至少休息两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乙方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1小时。

  甲方为乙方在实习期间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在乙方实习期间,甲方享有对乙方在安全、卫生生产方面进行管理、保护的权利、义务。

  甲方负责对乙方在正式实习前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实习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七条乙方在实习期间,甲方是否支付乙方报酬,由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决定。

  第八条如果甲乙双方就支付实习期间报酬的达成一致意见的,甲方以每(小时/日/月)元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工资于(每月日/每日)统一结算。

  实习期间加班时段的报酬标准参照本条前款之规定执行。

  五、实习期间的保险福利待遇

  第九条甲方在乙方实习期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甲方保证乙方在实习期间的安全与保险待遇。乙方在实习期间,享有同甲方临时雇用员工在卫生、安全等方面的同等的待遇及在发生损害时,同等的损害补偿标准。

  同时,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六、实习期间的劳动纪律

  第十条乙方在实习期间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

  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一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的,乙方的指导老师,可予与教育纠正。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二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八、本合同争议处理

  第十五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助的精神进行协商解决,在必要时浙江大学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可以介入并提供参考解决意见。

  九、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还就以下事项达成约定:

  1、

  2、

  3、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公司用工合同范本 篇5

  用工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维护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满足甲方电力线路维护用工需求,确保电力网络安全稳定运行,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安排电力线路维护工人承担甲方部分电力线路维护工作,现将电力线路维护相关事宜签订以下协议:

  一、电力线路维护人员基本条件

  1、男性,年龄在18—45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有一定的电工基础知识,能熟练操作电力线路维护各项工作,并经甲方考核合格;

  3、取得国家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并依法年检合格;

  4、身体健康,经县级医院体检无妨碍工作的病症;

  二、协议的期限

  1、本协议期限暂定为五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每年度根据可变因素调整电力线路维护费用标准。

  2、乙方安排的线路维护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

  三、电力线路维护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1、乙方负责按照上述条件组织电力线路维护人员,人员一经确定,由甲乙双方拟订《电力线路维护人员清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由乙方与电力线路维护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对电力线路维护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修改《电力线路维护人员清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3、甲方需要辞退电力维护人员,应提前30个工作日将辞退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更换电力线路维护人员并办理其终止与解除劳动合同等事宜。

  四、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电力线路维护费用包括:

(1)电力线路维护人员的劳务报酬;

(2)电力线路维护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

(3)电力线路维护服务管理费用。

  2、费用标准

(1)电力线路维护人员的劳务报酬按甲乙双方共同的标准执行;电力线路维护人员试用期劳务报酬按基本工资和浮动工资的80%进行考核兑现,试用期满合格后基本工资及浮动工资按标准的100%进行考核兑现。

(2)电力线路维护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按 省上年度平均工资标准的60%执行。

(3)电力线路维护服务管理费用按电力线路维护人员劳务报酬总额的20%收取。

(4)各项费用的标准和明细详见附件。

  3、费用支付方式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按下列要求,按各供电所使用的电力线路维护人员数量,将电力线路维护费用(不含甲方直接支付费用)分解至各供电所,并具电力线路维护费用发票,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后支付。

(1)电力线路维护人员的基本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服务管理费(经甲方核实后,按参保后人数支付费用),甲方应于每月最后五个工作日支付给乙方;

(2)电力线路维护人员的浮动工资,甲方应于季度对电力线路维护人员进行考核后,按考核结果于每季度次月前20个工作日支付给乙方。

(3)甲方为电力线路维护人员购臵保险费为 元/份〃人的意外保险。

(4)按国家每年新公布的社会保险缴费标准执行,若缴费标准有所增长,应按本年度固定公布的最新标准将差额部分进行补充。

  五、甲方权利与义务

  1、负责安排电力线路维护人员的具体岗位和工作地点,监督、检查、考核电力线路维护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

  2、对电力线路维护人员是否适合要求有最终决定权。

  3、电力线路维护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乙方: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

(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3)严重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不能继续从事电力线路维护工作的;

(6)劳动者患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工作的。

  4、有权要求电力线路维护人员提供国家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和电力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否则甲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乙方。

  5、确因生产经营变化需减少或退回乙方电力线路维护人员时,应提前3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须按被退回电力线路维护人员实际工作日结清本协议第四条第一项1、2、3、4款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与被退回电力线路维护人员办理有关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经济补偿手续。

  6、因甲方原因造成电力线路维护人员与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给电力维护人员的经济补偿;或者甲、乙双方五年合同期满不再签订合同,导致乙方不能再与电力维护人员续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给电力维护人员的经济补偿,都由甲方承担,乙方积极配合。

  7、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8、对电力线路维护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要求、工作要求、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督查的义务。

  9、为电力线路维护人员在工作点提供必需的工作生活条件和劳动器具,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10、甲方有权查看乙方发放电力线路维护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如果乙方出现违规现象,甲方可以依法向乙方提出改正意见,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给予甲方赔偿。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本协议条款规定,安排不少于 名符合条件的电力线路维护人员到甲方从事线路维护等工作,并服从甲方统一安排。(如少于规定数量应在1个月内补齐,反之按少一人扣减一人的%管理费),只针对未补齐一人的%管理费。对于甲方按本合同相关条款停止电力线路维护工作并返回乙方的电力线路维护人员,应方应予以接收并负责处理与电力线路维护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等后续工作;避免对甲方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因此而发生劳动争议和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2、与电力线路维护人员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提供给甲方备案。乙方有义务把甲、乙双方签订电力线路维护协议的事实告知电力线路维护人员,并作乙方和电力线路维护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一项条款。

  3、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4、全面负责电力线路维护人员的劳动用工管理、工资支付、劳务纠纷处理和各项社会保险的办理,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负责电力线路维护人员的档案管理;负责建立、转接电力线路维护人员的档案。

  5、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电力线路维护人员基本工资收入,并提供给甲方备案,不得无故托欠,如未能按期办理,造成与电力维护人员的劳动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如甲方未按月将工资转入乙方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6、应按国家和 省有关规定为电力线路维护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并将依法保险费等凭证复印件定期送达甲方备案,如因未能按期办理造成与电力线路维护人员的劳动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

  7、对电力线路维护人员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根据情况向电力线路维护人员索赔后支付给甲方,且乙方应承担担保责任。

  8、乙方违背劳动法规定给电力线路维护人员造成损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9、负责电力线路维护人员的日常生活、工作的协调处理工作,教育电力线路维护人员严格遵守甲方工作制度,始终保持有电力线路维护人员在岗,不得因电力线路维护人员离岗而中断甲方正常工作的连续性;并指定专人定期到甲方了解电力线路维护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劳动遵纪情况以及对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应尽力提供最佳服务。

  10、电力线路维护人员应遵守甲乙双方的规章制度,在甲方工作期间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与管理,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结束电力线路维护工作的,应提前30日向甲、乙双方同时书面申请。待批准并办理完毕与甲方的移交手续后方可离职,其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

  七、电力线路维护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电力线路维护人员的考核由甲方负责,甲方按月对电力线路维护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合格、基本合格、较差三个等级,考核结果作为工资发放依据。考核结果为合格,全额支付浮动工资;基本合格,浮动工资支付50%;较差,浮动工资全额扣除。

  八、工伤事故处理

  1、甲方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2、电力线路维护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承担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及协调工作,甲方应积极配合。

  3、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束后,甲乙双方协调配合处理好相关事宜,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承担各自的责任的义务。

  4、电力线路维护人员工生工伤,在接受治疗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甲方按月支付。

  九、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满即终止。甲、乙任何一方如拟变更本合同内容或提前终止本合同的,都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合同终止后,甲方仍继续使用电力线路维护人员的,则视为本协议继续有效,合同期顺延,甲、乙双方应当及时补办协议手续。

  3、甲乙双方任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十、争议解决

  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请 劳动仲裁部门或法院解决。

  十一、其他事项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协议有关内容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不一致的,甲乙双方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修订本协议。

  2、本协议书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协议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电力线路维护人员费用明细表

  2、电力线路维护人员清单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