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贷合同【精品9篇】

合同 时间:202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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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借贷合同 篇1

  甲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保证人):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本合同号:

  第一条具体约定:

  (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

  (二)、本合同借款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借款月利率为____‰

  (四)、本合同借款期限___月,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到期应还款额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五)、甲方选择的还款方式为

  (六)、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_个人无限连带保证反担保_(见第二条保证条款)。

  (七)、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第二条、保证条款:(当甲方信用较高时,可无保证人)

  (一)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

  (三)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在借款期内,保证人发生被宣告破产、被依法撤销、解散、资不抵债等丧失担保资格和能力的变故时,保证人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应提供新的担保。

  (五)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第三条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一)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三)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四)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五)合同履行期间,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或者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要求恢复原状、提供担保遭拒绝;

  (六)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中断、撤销乙方要求投保的保险;

  (七)保证人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或者拒绝乙方对其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保证条款或丧失担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

  (九)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贷款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一)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最低为到日期本息和的10%;

  (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质押物以清偿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三)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四条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同意采取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签字):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

个人借贷合同 篇2

  保证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债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以下称“债务人”)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保障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保证范围

  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按以下第___________种方式确定。

  壹:_________________甲方承担的担保责任的范围包括:_________________主债权(包括全部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和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差旅费、律师费等)。

  贰:_________________甲方承担的担保责任的范围包括:_________________本金(币种)________________(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和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差旅费、律师费等)。

  第二条保证方式

  风险提示:_________________

  保证责任方式分为连带清偿责任和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时,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担保责任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而一般保证只有在债务人不能履行(与不履行有区别)债务时,才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当事人应根据担保目的的不同来确定保证方式,降低风险。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条保证期间

  风险提示:_________________

  现很多担保公司对于担保期间的设定并不重视,有的保证合同不设定保证期间,有的设定早于主债务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的期间,这种设定都是被视为未约定保证期间。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因此,在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情况下,债权人的权利实现期间就会大大缩短,极易因一时疏忽而使债权无法得到实现。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甲方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若乙方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乙方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两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第四条保证合同的独立性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部分无效或被撤销、被解除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如主合同被确认为不成立、不生效、无效、部分无效或被撤销、被解除,则甲方对于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也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主合同变更

  (一)如果乙方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变更偿还币种、还款方式、贷款账号、还款账号、用款计划、还款计划、起息日、结息日、在债务履行期限不延长的情况下债务履行期限的起始日或截止日变更),甲方同意对变更后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一)费、_r—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甲乙双方经协但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与债务人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或增加债权本金金额的,甲方仅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对变更前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甲方的保证责任不因出现下列任一情况而减免: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或债务人发生改制、合并、兼并、分立、增减资本、合资、联营、更名等情形;

  2、乙方委托第三方履行其在主合同项下的义务。

  (三)主合同项下债权或债务的转移行为未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甲方仍按照本合同对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六条保证责任

  风险提示:_________________

  违约责任条款的设定通常情况下是为了促使合同各方当事人信守约定、严格履行合同的保障性举措,但是,对债权人而言,它又是变通、确保债务人不履行借款合同时,对合同借款期限届满后超出法律规定利息部分实现的重要手段和杠杆。违约责任即可以强化债权人的权利。但约定不当的,也可能使债权人受偿范围受限。

  (一)如果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或者乙方根据主合同的约定或法律规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债务人未按时足额履行,或者债务人违反主合同的其他约定,甲方应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无论乙方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信用证等担保方式),不论上述其他担保何时成立、是否有效、乙方是否向其他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也不论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担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也不论其他担保是否由债务人自己所提供,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均不因此减免,乙方均可直接要求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将不提出任何异议。

  (三)如果甲方只对主合同项下的部分债务提供保证,则甲方同意,即使因债务人清偿、乙方实现其他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原因导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部分消灭,甲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在保证范围内对尚未消灭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四)如果甲方只为主合同项下的部分债务提供保证,在其承担保证责任后主合同项下的债务仍未获完全清偿,则甲方承诺,其向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主张(包括预先行使)代位权或追偿权,不应使乙方利益受到任何损害,并同意主合同项下债务的清偿优先于甲方代位权或追偿权的实现。

  1、甲方同意不向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主张代位权或追偿权;如因任何原因,甲方实现了上述权利,则应将所获款项优先用于清偿乙方尚未获偿的债权;

  2、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如有物的担保,甲方同意不以行使代位权为由或任何其他原因对该担保物或其处分后所得价款提出权利主张,上述担保物及所得价款应优先用于清偿乙方尚未获偿的债权;

  3、若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为甲方提供了反担保,则甲方基于上述反担保而获得的款项应优先用于清偿乙方尚未获偿的债权。

  (五)甲方已充分认识到利率风险。如果乙方根据主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的利率政策变化而调整利率水平、计息或结息方式,导致债务人应偿还的利息、罚息、复利增加的,对增加部分,甲方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六)如果除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外,债务人对乙方还负有其他到期债务,乙方有权划收债务人在_____________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所管辖的任何一个营业网点开立的账户中的人民币或其他币种的款项首先用于清偿任何一笔到期债务,甲方的保证责任不因此发生任何减免。

  第七条甲方的其他义务

  (一)甲方应对债务人借款使用情况(包括用途)进行监督。

  (二)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其财产情况和个人信用等有关资料,并保证上述资料的准确、真实、完整与有效性;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三)甲方发生国籍变更、住所地变更、婚姻情况变动、重大疾病、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涉及重大民事法律纠纷、财务状况恶化,或者因任何原因丧失或可能丧失担保能力,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并按照乙方要求落实本合同项下保证责任的承担、转移或承继,或者为主合同的履行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

  (四)甲方作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企业发生合并、分立、股权变动、增减资本、合资、联营等情形,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第八条其他条款

  (一)应付款项的划收

  对于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应付款项,乙方有权从甲方在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所管辖的任何一个营业网点开立的账户中划收人民币或其他币种的相应款项,且无须提前通知甲方。需要办理结售汇或外汇买卖手续的,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________________汇率风险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信息的使用

  甲方同意乙方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个人信用数据库或有关单位、部门及个人查询甲方的信用状况,查询获得的信用报告限用于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用途。甲方还同意乙方将甲方信用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个人信用数据库。甲方并同意,乙方为业务需要也可以合理使用并披露甲方信息。

  (三)公告催收

  对甲方的违约情形,乙方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有权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告催收。

  (四)乙方记录的证据效力

  除非有可靠、确定的相反证据,乙方有关本金、利息、费用和还款记录等内容的内部账务记载,乙方制作或保留的债务人办理提款、还款、付利息等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单据、凭证及乙方催收贷款的记录、凭证,均构成有效证明主合同项下债权债务关系的确定证据。甲方不能仅因为上述记录、记载、单据、凭证由乙方单方制作或保留,而提出异议。

  (五)权利保留

  1、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并不影响和排除其根据法律、法规和其它合同所享有的任何权利。对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贷款人未提出异议或者未以书面形式施以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的,均不能视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或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认可,也不影响、阻止和妨碍对该权利的继续行使或对其任何其它权利的行使,也不因此导致乙方对甲方承担义务和责任。

  2、即使乙方不行使或延缓行使主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未用尽主合同项下的任何救济,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并不因此减免,但是乙方若减免主合同项下债务,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相应减免。

  (六)债务人解散或破产

  甲方知道债务人进入解散或破产程序后,应当立即通知乙方申报债权,同时自己应及时参加解散或破产程序,预先行使追偿权。甲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进入解散或破产程序,但未能及时预先行使追偿权的,其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尽管有本条第(五)款第2、项的约定,在债务人破产程序中,如果乙方与债务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同意重整计划,本合同项下乙方的权利不因和解协议或重整计划而受到损害,甲方的保证责任不予以减免。甲方不得以和解协议、重整计划规定的条件对抗乙方的权利主张。乙方在和解协议、重整计划中对债务人作出让步而未能获得清偿的债权部分,仍有权要求甲方继续予以清偿。

  (七)甲方的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动,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八)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___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_________________

  壹:_________________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贰:_________________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九)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甲方或授权代理人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字、按押):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个人借贷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____________

  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在平等 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借款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具体约定:

  (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元整,即¥___元,于订立本合同之同时,由乙方给付甲方,不另立据。

  (二)甲方借款用途为,乙方有权监控甲方此笔借款的使用情况。

  (三)甲方借款期限为个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四)本合同借款月利率为‰,利息总额为元整,即¥元。

  (五)借款到期当日,甲方须一次性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本息或有违约责任出现(见第三条违约责任),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元整,即¥元。

  (六)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见第二条保证条款)。

  (七)本合同同时为借款人收讫借款的法律凭证。

  (八)乙方可以在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将本债权转让给他人,甲方不得干涉。

  (九)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 乙方各执一份。

  第二条保证条款:

  (一)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下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同

  对债权人(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人自愿为本借款提供担保,自愿以现在和将来的私人财产及所有收益为此笔借款提供连带借款偿还责任保证。

  (二)保证责任的发生:如果甲方在约定还款日未按约定向乙方进行清偿,乙方有权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乙方向保证人提出履行保证责任的`要求,保证人不得援引任何理由加以抗辩和拒绝,并无条件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三)保证人确认: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

  限为借条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偿还期限届满后两年时止,担保范围及于所有借款本息 违约金 赔偿金 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仲裁费 公证费 律师费 执行费 财产保全费 差旅费 评估费 拍卖费 送达费 公告费 处置费 过户费等),因债务人,保证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本确认条款的效力独立于借条,借条无效不影响本确认条款的法律效力。

  (四)在借款期内,保证人发生被宣告破产 被依法撤销 解散 资不抵债等丧失担保资格力的变故时,保证人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应提供新的担保。

  (五)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第三条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1.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3.甲方提供的证明 资料等文件有虚假 非法的情况。

  4.甲方死亡 被宣告死亡 被宣告失踪 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 受遗赠人 财产代管人 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 受遗赠人 财产代管人 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5.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保证条款或丧失担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

  6.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借款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1.要求甲方立即归还全部借款,并按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

  2.要求连带责任担保人立即履行保证责任。

  3.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四条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方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各方同意采取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出借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个人借贷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人): 签订地点:

  乙方(居间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一条 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甲方委托乙方联系、介绍有借款能力的出借人,甲方向出借人借款人民币 万元(大写:),用于,

  民间借贷居间协议-借款人

  1.

  2.

  3.

  4. 乙方应利用其广泛的社会关系,积极向甲方提供借款机会; 乙方应确保出借人有足够的能力为甲方提供借款; 乙方应协助甲方与出借人订立借款协议; 乙方全面协调甲方与出借人之间的关系。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1.

  2.

  3.

  4. 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身份资料或者企业工商信息资料; 提供真实的借款用途,并保证严格按照所提供的借款用途使用款项; 按照出借人的要求提供担保所要求的材料; 严格按照借款协议约定按时还款付息,

  第三条 居间期限

  从年月日至年月

  日。

  第四条 预付款

  本合同订立之日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人民币万元。此预付款可用于充抵居间报酬或居间费用。

  第五条 报酬及支付期限

  乙方促成甲方与出借方借款合同成立的,报酬为促成借款合同金额的

%(大写:)。甲方应在合同成立后的日内支付报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第六条 居间费用的负担

  乙方促成甲方与出借方借款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负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必要费用元(大写:)。

  第七条 其他费用的负担

  甲方应出借人要求提供担保所支出的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 本合同双方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 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本合同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 本合同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 本合同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甲方应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居间报酬或者居间费用,逾期一天,按照促成合同成立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均对本合同有保密义务,不得将本合同的内容以及在签订合同中所获取的相关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用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目的。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 甲方(章): 甲方(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银行及账号:

个人借贷合同 篇5

  个人借贷担保标准合同范本(一)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个人借贷担保标准合同范本(二)

  贷款方:

  借款方:

  一、借款用途

  张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万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间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个人借贷担保标准合同范本(三)

  立合同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因借款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甲方愿贷与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于订立本约之同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不另立据。

  二、借贷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利息每万元月息________元,乙应于每月____日给付甲方,不得拖欠。

  四、届期未能返还,乙方除照付利息外,并按利率一倍加计的违约金给付甲方。

  五、本契约书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

  六、乙方应觅保证人一名,确保本契约的履行。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本利的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借贷合同 篇6

  贷款方(甲方):

  借款方(乙方):

  保证人:

  第一条: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元。

  第二条:借款利息:自支付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借款期限内的借款利率为。乙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

  第三条:借款期限:乙方保证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甲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第四条:保证条款:

  (一)乙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甲方的贷款,甲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三)乙方保证人,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与乙方连带返还借款本息。

  第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第六条:本合同自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保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保证人(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

个人借贷合同 篇7

  甲方(借款人):______(写明借款人的基本情况)

  乙方(贷款人):______(同上)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______元,于__年__月__日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约定具体的利息,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公民之间也可以无息借款)

  三、借款期限(写明具体的年、月、日)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本协议自__年__月__日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签字、盖章)

  乙方:______(签字、盖章)

  __年__月__日

  借据

  今借到______(姓名)人民币伍千元整,__年__月__日前归还,月息按银行——(某种)存款计算。

  借款人:______(签字、盖章)

  __年__月__日

个人借贷合同 篇8

  出借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借款方:

  保证方:

  借款方为经营活动,向出借方申请借款,并聘请 作为保证人,经三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借款用途 借款人因 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第三条:借款利率 月利率为 ,利息每月结算一次,借款方应于每月 日前支付给出借方。

  第四条:借款期限 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

  第五条:保证条款

  抵押

  1、借款方愿意将坐落在房屋作借款抵押,并到国土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如借款方不还清借款本息,出借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用以清偿借款本息,不足部分出借方仍有权向借款方追偿。

  2、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拍卖费、出借方律师的代理费等)。

  3、抵押期间,无论何原因使抵押物价值减少,借款人应在 日内向出借人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保证人

  1、 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保证人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完毕。

  第六条:借款方有义务接受出借方的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出借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每月利率收取利息。借款方蓄意隐瞒出借方使用借款进行非法活动,出借方不负任何责任。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出借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每月 利率收取利息。

  3、借款方如不按期支付每月利息,借款方需向出借方支付违约金 元,且出借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出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借款方提前清偿本息,合同解除。如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在日内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2、合同附件:借条。

  3、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四)份,出借方、借款方、保证人、(公证处)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方 借款方 保证方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个人借贷合同 篇9

  编号:特别提示为了维护您的利益,请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本合同的各条款,并特别注意如下事项:1.本合同中关于借款人义务及违约的责任承担条款;2.应确保您提交的申请借款文件及资料真实、合法、有效;3.您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

  编号:

  特别提示

  为了维护您的利益,请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本合同的各条款,并特别注意如下事项:

  1.本合同中关于借款人义务及违约的责任承担条款;

  2.应确保您提交的申请借款文件及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3.您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承诺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4.请用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需要您填写的内容。

  如您对本合同有疑问,可向中信实业银行咨询。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所:

  联系电话:邮编: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联系电话:邮编:

  抵押人: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所:

  联系电话:邮编:

  出质人: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所:

  联系电话:邮编:

  保证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所:

  联系电话:邮编: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拟同意。

  为明确甲、乙双方借贷权利与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

  详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一款。

  第二条借款用途

  详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二款。

  第三条借款利率

  一、借款利率详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

  二、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调整,借款利率按有关规定调整与执行,乙方将在营业场所对贷款利率调整情况进行公告,不再另行书面通知甲方。

  第四条借款期限及还款总期数

  一、借款期限详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

  二、实际借款发放日与本合同约定的日期不一致时,以实际借款发放日为准计算借款期限。

  三、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按期还款,确定还款总期数,详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

  第五条借款发放

  一、乙方发放借款的前提是甲方提供了符合乙方要求的证明材料,履行了乙方要求的申请借款和担保手续,签署了申请借款所需法律文件并经乙方审查同意。

  二、甲方授权乙方在审查同意后,将借款直接划入甲方指定并经乙方认可的账户(账户名称、账号详见第十四条第五款),即为乙方依约履行了向甲方提供借款的义务。

  三、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发放后,甲方就所购商品或服务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乙方无关,本合同应正常履行。

  第六条借款偿还

  一、甲方应根据乙方相关贷款办法规定,在下述四种还款方式中选择一种方式归还借款本息,甲方选择的还款方式详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六款:

  (一)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法;

  (二)等额本息还款法;

  (三)等额本金还款法;

  (四)其他还款法。

  二、甲方应当于乙方规定的每期还款日(详见第十四条第六款)前,将当期应偿还的借款本息及逾期的罚息、复利等足额存入在乙方开立的还款账户(账户名称及账号见第十四条第六款),并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于当期还款日直接从该账户划收应收款项。

  三、甲、乙双方同意遵循先还息后还本的原则,乙方按照“期前逾期本息、罚息和复利—当期利息—本金”的顺序扣划甲方还入款项。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乙方有权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对逾期借款加收罚息。

  甲方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偿还借款利息时,乙方有权按人民银行的规定对甲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第七条提前还款

  甲方如欲提前还款,应于拟提前还款日前三十日将提前还款申请书及还款计划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经乙方审核同意后即为不可撤销。

  甲方经乙方审核确认甲方未有拖欠借款本息及已还清当期本息后方可提前还款。

  提前还款日前已计收的利息不作调整。

  提前还款,乙方有权按提前还款金额的%计收损失补偿金。

  第八条借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

  甲方对借款提供的担保可选择如下方式,详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八款。

  一、抵押担保

  (一)抵押人自愿将本合同附件一“抵押物清单”所列明的财产(以下简称抵押物)抵押给乙方,作为甲方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

  (二)本合同抵押物的共有权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作抵押,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三)抵押担保范围: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为实现债权和抵押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产生的律师费、抵押物处置费)。

  (四)抵押人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物的登记手续。

  抵押人向乙方提供该抵押物的所有权证明文件及有关资料,抵押登记证明文件正本交乙方保管。

  (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行使抵押权:

  1.甲方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乙方未受清偿或未受完全清偿的;

  2.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乙方宣布提前收回借款,乙方未受清偿或未受完全清偿的;

  3.抵押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处分抵押物,或实施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行为,乙方要求抵押人恢复原状或者提供担保遭拒绝,乙方可以提前行使抵押权。

  (六)乙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实现抵押权:

  1.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受偿;

  2.拍卖受偿;

  3.变卖受偿;

  4.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

  (七)抵押人应向乙方提供抵押物的权利证书及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和相应资料,经乙方确认后,由乙方保管。

  (八)甲方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及其它应付款项,并履行了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则抵押关系终止。

  (九)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应将其所知道或应当知道的对抵押权产生或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十)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对抵押物应当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持抵押物完整无损的义务并随时接受乙方的监督与检查。

  (十一)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该行为,并要求抵押人在十日内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十二)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可以将抵押物出借、(在抵押行为成立后)出租;抵押人在从事上述行为前,均需及时通知贷款人,若上述行为影响债权安全,贷款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禁止实施上述行为。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变更、赠与抵押物。

  (十三)抵押权存续期间,经乙方同意的抵押物转让所得价款,应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或转为定期存款质押。

  (十四)抵押人应当按照乙方的要求购买抵押财产等保险并以乙方为优先受偿人,且不得约定任何有损乙方权益的条款。

  保险期限应长于借款期限,如本合同借款展期,抵押人同意继续办理抵押物延长投保的手续。

  保险单和续保单正本由乙方保管。

  如抵押人拒绝办理续保手续,乙方可以代替抵押人直接办理续保手续,续保费用由抵押人承担。

  (十五)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不得中断或者撤销上述保险。

  (十六)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物发生保险事故,保险赔偿金应当用于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的债务。

  (十七)乙方与甲方变更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金额、期限、利率、结息方式、还款方式,还款期数、每期还款额),只要不加重抵押人的责任,无须征得抵押人同意,抵押人仍承担担保责任。

  二、质押担保

  (一)出质人自愿将本合同附件二“质押物清单”所列明的动产/权利(以下简称质物)质押给乙方,作为甲方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

  (二)本合同质物的共有权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质物作质押,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三)质押担保范围: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行使质权:

  1.甲方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乙方未受清偿或未受完全清偿的;

  2.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收回借款,乙方未受清偿或未受完全清偿的;

  3.质物价值减少,出质人未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担保的,乙方可以提前行使质权。

  (五)乙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实现质权:

  1.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受偿;

  2.拍卖受偿;

  3.变卖受偿;

  4.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

  (六)甲方与乙方变更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金额、期限、利率、结息方式、还款方式、还款期数、每期还款额),只要不加重出质人的责任,无须征得出质人同意,出质人仍对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七)出质人应将质物或质押权利凭证交乙方保管。

  甲方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及费用或出质人代甲方清偿所担保的债权,乙方应将质物及其相关证明文件返还出质人。

  三、保证担保

  (一)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

  (三)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在借款期内,保证人发生被宣告破产、被依法撤销、解散、资不抵债等丧失担保资格和能力的变故时,保证人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应提供新的担保。

  (五)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四、保证保险

  (一)甲方办理保证保险,负责缴纳保险费,并指明乙方为被保险人。

  保险单据交乙方审核保管。

  (二)保证保险的期限应长于借款期限。

  第九条其他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保证提供的申请借款文件是真实、有效、合法的,并接受乙方的监督和检查。

  二、甲方应定期或随时应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真实反映甲方财务状况或收入情况的文件或证明。

  三、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在变化发生后十日内通知乙方。

  四、甲方不得挪用借款。

  甲方借款不用于购买或退掉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或服务,应按提前还款与乙方结算,否则,视为改变借款用途挪作他用。

  五、本合同履行期间,担保人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其担保能力的变化,甲方应当在变化发生的五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应当在十日内提供新的、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或者采取乙方认可的补救措施。

  六、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求投保保险并以乙方为保险的优先受偿人。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中断、撤销保险。

  七、本合同项下的按揭律师服务费、保险费、评估费、公证费等费用按照相关规定或由甲乙双方协商承担。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一)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三)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四)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五)合同履行期间,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或者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要求恢复原状、提供担保遭拒绝;

  (六)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中断、撤销乙方要求投保的保险;

  (七)保证人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或者拒绝乙方对其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保证条款或丧失担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

  (九)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贷款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一)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

  (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质押物以清偿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三)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十一条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的,应承担甲方未按期还款承担的罚息及复利相当的责任。

  第十二条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同意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由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二)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三)其他约定:。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自甲方签字、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需要交付的,自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

  需要登记的,自办妥登记之日起生效。

  至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四条附则

  一、与本合同相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乙方提交的申请借款文件、资料、证明、凭证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本合同份数,详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九款。

  第十五条具体约定

  一、本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

  二、本合同借款用于。

  三、本合同借款月利率为‰。

  四、本合同借款期限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还款总期数为期。

  五、账户一名称:;账号:;开户行:。

  账户二名称:;账号:;开户行:。

  六、甲方选择的还款方式为。

  每期还款日为。

  甲方在乙方开立还款账户,账户一名称:,账号:;账户二名称:,账号:。

  七、违约金为。

  八、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

  九、本合同一式份,甲、乙方各份。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一、。

  二、。

  三、。

  四、。

  甲方(签字):

  乙方(公章):

  乙方负责人(签字):

  抵押人(签字):

  出质人(签字):

  保证人(公章):

  保证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合同附件一:抵押物清单

  抵押房屋:

  抵押人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电话抵押物地址

  建筑面积原值评估值

  房屋产权证编号

  单位:平方米

  抵押人(签字):

  共有权人(签字):

  乙方(公章):

  乙方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合同附件二:质物清单

  单位:元

  出质人电话

  身份证件名称号码

  质物名称质物面值

  出质人(签字):

  共有权人(签字):

  乙方(公章):

  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