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份合同(通用9篇)

合同 时间:202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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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份合同 篇1

  甲方(借入资金方): 乙方(出借资金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友好协商,现就证券交易资金借贷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标的基本信息

  一、 乙方提供以下股票投资账户供甲方使用:

  开户证券公司 ,资金账号: 。

  二、 乙方提供乙方股票资金账户内的自有资金人民币 元整 ( 壹仟贰佰万 元整),作为“借贷资金”,存入乙方股票账户内,借给甲方供其使用;甲方出资自有资金人民币 元整( 肆佰万 元整),作为“风险保证金”,存入乙方股票账户内。双方均得保证各自资金来源的合法性。甲方可使用的乙方上述股票账户内的初始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整(壹仟陆佰万 元整)。

  三、在甲方风险保证金未投入到上述乙方股票账户之前,乙方的股票资金账户密码由乙方掌握;甲方保证金投入到乙方股票账户之后,乙方必须将密码交给甲方。

  四、本协议的有效期为: 20 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共计12个月。协议期间如遇股票停牌,甲方可自动续约,协议顺延至该股票复牌,顺延产生的固定月利息收益由甲方负责支付。

  第二条: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可以运用乙方股票账户里授权资金的额度和证券进行证券交易。

  二、 协议期间,乙方完全不承担股票账户内任何亏损,所有亏损由甲方承担(包括买卖股票亏损、停牌或摘牌亏损等);乙方也不享受该股票账户内任何交易盈利,乙方只能收取甲方支付的固定利息。

  三、 乙方有权查询股票账户。

  四、 协议期间,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提取账户的资金、转托管、撤销指定、更改密码或销户。

  五、 协议期间,乙方或经乙方授权的代理人有权在到达平仓线或者在甲方违反本协议相关规定需要平仓处理时锁定乙方股票账户并进行平仓操作,除此以外乙方不得擅自对甲方使用资金或股票进行任何操作。

  六、 如乙方违反本条第五、第六两款规定,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收回全部自有资金且要求乙方赔偿一个月的固定回报,如股票账户有盈利,甲方应取得全部盈利。甲方如违反本条第五款规定,需赔偿乙方一个月的固定回报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固定回报等于一个月利息)

  七、 甲乙双方资金往来均通过约定的银行账户进行,并以银行转账凭证作为依据;

  八、 甲方开户行: ,帐号: ,姓名: ;

  乙方开户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帐号:6222 ,姓名:英 。

  九、当甲乙任意一方进行涉及资金出入的操作后(例如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划拨费用、甲方追加风险保证金等操作),乙方应向甲方发送包含资金调拨原因及金额、甲方最新权益等数据的账单。甲方应在发生资金变动的当日复核账单内容是否正确无误,如甲方未收到账单或对账单内容有异议,须在当日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否则视为无异议。甲方用于接收账单的电子邮箱地址或即时通信软件联系方式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第三条:交易的品种和限制

  一、 甲方的投资范围为沪深A股。

  二、 甲方买入创业板、ST、ST股票的单只市值不高于总资产的30%,不买首日上市的新股等无涨跌幅限制或具有资金杠杆作用的产品;

  三、 甲方不得买入连续跌停(两次及两次以上)后首次打开跌停板的股票(打开跌停的全日,无论反弹幅度大小,均不可买入)。如甲方违规买入,乙方有权随时按市价平仓。由此造成亏损的,亏损自担;产生盈利的,盈利部分扣除。

  四、 单只个股买入量不得超过账户资产的55%,如有特别股票要超过总资产的55%,需要通过乙方同意。

  第四条:平仓

  一、 协议期内,甲方必须保持证券资金账户总值在平仓线以上,否则乙方有权做平仓,平仓线为甲、乙初始资金总额的 85 %,即 壹仟叁佰陆拾万 元整。

  二、 当账户市值低于平仓线时,乙方有权卖出所有或者部分股票、更改密码暂时禁止甲方操作直至甲方补仓或终止协议。

  三、 若出现本协议约定之外的情形,可能危及乙方借贷资金安全或利益的,乙方有权平仓。

  四、 若平仓后,证券资金账户内的资产不足乙方的权益(包括借贷资金和利息),甲方必须在3个交易日内补足差额部分,否则以2%计算月息,并承担全部的借贷法律责任。

  五、 账户总值的计算为账户中的现金加上所有股票的市值;禁止交易的品种不计算股票总值。

  第五条:追加风险保证金

  一、 如果证券资金账户总值低于补仓线,甲方必须存入自有资金使总市值达到补仓线以上方可继续买入股票操作,补仓线为甲、乙初始资金总额的 90 %,即 壹仟肆佰伍拾万 元整。否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平仓。

  二、 如果出现平仓情况,甲方如果希望继续合作,必须在 1 日内存入保证金使资金总额达到补仓线以上,否则本协议提前终止。

  三、 如果账户总值在平仓线之上,甲方补仓不受金额限制。

  四、 追加自有资金的方式为甲方将资金存入乙方的银行账户并以银行凭证作为依据,乙方负责将资金转入股票账户,以券商和银行的记录为依据。

  第六条:支取盈利

  一、 当账户市值累计盈利超过初始甲方保证金和乙方本金总和的110%时,甲方有权提取全部盈利部分,乙方必须予以配合。

  二、 甲方向乙方下达支取盈利的指令后,乙方将盈利金额从股票账户中转出,并在三日(股市休市日不予计算)内汇款至甲方的银行账户,且划款金额以首次通知金额为准,以券商和银行的记录为依据。如乙方在接到甲方盈利划款通知七日内未向甲方转出盈利部分,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收回全部自有资金且不支付一个月的固定回报,并取得全部盈利。

  第七条:利息事项

  一、 融资借款年利率(固定利率)为15 %,利息总额为元( 壹佰捌拾万 元整)。

  二、 利息支付日:季付(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为一个季度结算,一个季度的最后一天为利息支付日)

  三、 1、甲方授权乙方以“证券保证金转银行”的方式在利息支付日从股票交易账户中扣除并提取利息(费用扣除后乙方的权益不得低于警戒线,否则应通过方式2支付);2、甲方直接向乙方银行帐户转帐支付。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

  一、协议期内,若甲方要求乙方减少借贷资金,须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减少相应的借贷资金,并按减少后的乙方借贷资金额重新计算利息、平仓线和补仓线等。

  二、若甲方要求乙方增加借贷资金,须征得乙方同意。乙方自愿同意增加相应的借贷资金的,可按增加后乙方借贷资金额重新计算利息、平仓线和补仓线等。

  三、协议期内,乙方增加或减少借贷资金,须征得甲方同意。但出现本协议规定的事由或其他可能导致乙方利益严重受损的情形除外。

  四、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或因法律法规政策原因导致合同变动,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或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到期续约

  一、 本协议到期结束后,应及时结算,结算办法按第十条执行。

  二、 甲乙均可提前五日协商继续续约,续约后资金帐户利息支付及其他事宜均按照本协议规定执行。

  三、 协议期满,甲乙任何一方如无意续约,均需至少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本协议因任何一方的上述通知而在协议到期日终止。双方各自进行资金清算,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在3天内结清双方所有款项。

  四、 甲乙双方如在本协议到期日均无收到对方终止协议的通知,本协议将默认自动续约。所有基本条款均按照本协议执行。

  五、 自动续约无时间期限,在收到甲乙任何一方的申请3天后自动终止。

  第十条:协议结算

  一、 协议结束前一日需卖出账户所有证券,优先支付乙方本金和资金帐户利息 元整(壹仟贰佰肆拾伍万元整),超出部分全部返还甲方,以银行转账凭证为法定依据。甲方从本账户所获收益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自行申报并承担税负责任,与乙方无任何关系,乙方可保持一年的追诉权。

  二、 如果账户资金不足支付乙方本息,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三、 在协议到期日前,甲方主动或者因平仓结束本协议,都须履行支付资金帐户本息的义务,同时超出乙方本金和账户利息部分全部归甲方所有。

  四、 如果账户中的证券因停牌、摘牌等原因不能卖出,在账户中现金能够足额支付乙方本息时,甲方也可要求先行结算,在优先支付乙方本息后,甲方获得剩余资金,暂时不能卖出的股票归甲方所有。

  五、 合同结算的方式为乙方将资金从股票账户转出,扣除乙方本息后,将剩余部分汇款至甲方的银行账户,以券商和银行的记录为依据。如乙方未能在合同期满三日(股市休市日不予计算)内履行义务,则应向甲方支付日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六、 甲乙双方的合法继承人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七、甲方允许乙方授权乙方的代理人行使本协议约定的乙方的权利。

  第十一条:保密义务

  乙方应对甲方的交易情况予以保密,不得借风险控制工作之便仿照甲方的交易进行买卖操作或向第三方透露甲方的交易情况(乙方授权的代理人除外)。

  第十二条:法律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协议规定,任何一方不得违反。若因为市场交易原因(如证券资金账户的总资产值低于平仓线)终止协议,甲方必须支付借贷期间的全部利息给乙方。甲乙任何一方无故违约,违约方必须支付初始资金总额的1%给守约方。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一、本协议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它条款

  一、 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 本协议可通过下述两种途径签订,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签署方式。通过下述任一方式所签订的合同均为有效合同,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一)甲乙双方到指定现场签订;(二)双方确认身份后通过传真或者电子邮件进行确认;以非现场方式签订的合同,如甲乙双方任意一方需要,可通过快递方式补签书面协议,另一方应予以配合。

  三、 甲、乙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协议附件。

  四、 甲方同意乙方授权的第三方行使本协议中乙方的权利。

  五、甲、乙双方确认下列联系方式为双方有效的联系方式:

  甲方电子邮箱地址:

  甲方其他即时通讯地址:

  甲方传真号码:

  甲方电话号码:

  乙方电子邮箱地址:

  乙方其他即时通讯地址:

  乙方传真号码:

  乙方电话号码:

  补充:如乙方签订“第三方存管限制转出”协议,甲方如违约在先,乙方有权自由解除此限制。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公司股份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 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公司(以下简称 )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乙方占出资总额的%。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3.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4.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公司股份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湖南吉首市中铁集团·世纪山水工程总承包项目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涉及的工程

  一、工程名称:世纪山水建设工程

  二、工程地址:旁边

  三、主体工程概况:中铁集团·世纪山水分六期开发,第一期为九栋11层,18层的小高层等。

  四、建筑面积:第一期约万平米

  五、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土建、安装(水、电、弱电、通讯、消防、室外附属总体、绿化、小区道路、空调安装、电梯设备安装等)室内外装饰装修。

  六、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二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股份为湖南省吉首市中铁集团·世纪山水建设工程合作项目,转让股份为总工程项目15%的股份(即甲方50%的股份),同时为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纳转让股金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第三条:自合作协议签字生效起,甲方有义务及时告知乙方工程项目的一切进展情况,并对乙方的股金及收益负责,乙方收益和甲方同步获取,如出现意外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项目出现亏损等负债情况,甲、乙双方按本项目股份50%的风险承担。

  第四条: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公司股份合同 篇4

  甲方(赠与方): 身份证号:

  乙方(受赠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公司的股份赠与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份赠与份额及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公司 %的股权计 (大写: )元出资额赠与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赠上述股份。

2、甲方以无偿的方式赠与上述股份给乙方,并由乙方任公司的 职位。

  二、双方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所增与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份,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赠与其股份后,其在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份赠与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公司章程及本合同规定,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三、盈亏分担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即召集股东会,经股东会决议同意赠与后,乙方即成为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四、费用承担

  本公司规定的股份赠与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六、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公司股东会同意并由各方签字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各方各执壹份, 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日期:

公司股份合同 篇5

  项目合作协议由:项目共同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甲:,身份证号:

  乙:,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项目,该项目位于,总投资为万元,甲乙双方各以人民币方式出资万元。

  第二条在合作期间,甲乙双方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

  第三条该项目由双方共同经营,所产生的收益归甲乙双方所有,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第四条加油站对外承包时,先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再由甲方代表双方签定经营协议。

  第五条加油站的固定资产和经营收入由甲乙双方各按50%比例共同拥有。

  第六条企业债务按照甲方50%、乙方50%比例共同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在合作期间,如果有一方转赠自己所持有的股份,应提前通知对方。

  第八条如果有一方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对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对方,对方可根据市场价格优先购买。第九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一条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双方同意终止协优议的

  3、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第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公司股份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范围和用途

  甲方将户县五竹乡周贵村所属土地约亩的土地出租给乙方使用(租地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

  乙方租赁土地的用途为。租地界址。

  二、租赁期限、租赁金额及支付办法:

  1、租赁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2、租用该地的面积、金额:该土地面积为亩;每亩年租金为1000元/亩,壹年的租金总额为元。

  3、付款方式: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的方式,由乙方于每年的月日交纳给甲方。

  三、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在五天内将乙方租用土地的界址范围划定,将地上附着物清理干净,达到乙方使用要求。

  3、租赁期限内,甲方不得将该土地再次出租给第三方使用。

  4、如因乙方开发该块土地而引起的村民纠纷和相邻权等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

  5、如果乙方改变土地用途,需要办理各种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费用。

  7、租赁期内,甲方人事等其他的任何变动不会影响此协议的执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协议的执行。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

  2、乙方在承租期间,拥有该地的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经营策划。

  3、乙方在承租期间内,可同他人联营,可转租他人经营,但租赁期不超过协议期限。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承租期满乙方有意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如逾期交纳租金30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按日向甲方支付年租金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十五的违约金。

  2、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以任何理由影响该协议的执行。否则,乙方有权拒付租金并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在开发该土地过程中引起的村民纠纷和相邻权等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在问题解决前,乙方有权延付租金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因此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如果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双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承租期满若不再续租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乙方在该土地上投入的资产甲乙双方按国家法律处理。

  八、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公司股份合同 篇7

  甲方:(共同经营人)

  乙方:(共同经营人)

  甲乙双方经好友协商,公平,公开,公正,互惠互利,自愿的原则上,就投资合作经营,位于团风县街号美容院,达成如下协议。

  一、1、乙双方自年月日起,开始合作经营。

  2、美容院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店内装修设备,产品库存,顾客欠账总投资折合万人民币。

  3、自年月日起,由乙方支付万元给甲方购买美容院股份,计甲方帐股60%,乙方账股40%。盈亏按各方投资比例分配。

  4、付款方式:乙方于支付甲方万元,余下元从店经营盈利中扣取。

  二、因美容院在年月日前由甲方经营,故乙方不承担自年月日关于美容的一切对外内欠帐费用,全部由甲方个人承担。

  三、相关约定:

  1、经双方协议,美容院以名义办理该店所有相关手续与证件,美容院的经营权和股份由甲乙双方共同拥有,合同期内美容院引发的一切债权及债务由甲乙双方共同拥有承担。

  2、为达到公平、公正的原则,美容院现金帐户存折以的名字开户并设密码。负责每一笔开支签字并对帐。店内每天所有现金营业额由当日负责人当天存入此帐户,每天预留 元现金做流动资金,店内一切开支凭票出入帐,需要用资金时,双方达成共识后,方可取款。

  3、股东被美容院聘请上班的,按美容院薪资制度发工资。

  四、1、合同期内,任何股东不得退股,如有要退股视同自动放弃股权及股份。

  2、合同期内,没有经营双方一致同意,不得随意转让股份给他人,或增加股东。否则视同放弃自己的股权及股份。

  五、股东的权力及义务:

  1、股东的权力:店内所有的支出以及收入各股东有利力知道,以及审核其真实性。

  2、股东的义务:各股东有义务为店内输送员工和提升业绩。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并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月日

公司股份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照履行:

  第一条:甲方以其所合法持有的电子商务平台技术作为无形资产入股 信息有限公司,双方同意:以协商作价的方式确定该技术价值人民币 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5%。(或者:经评估,该技术价值人民币 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二条:甲方应及时办理权利转移手续,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传授技术诀窍,使该技术顺利转移给东坊红网络信息有限公司并被公司消化掌握。

  第三条:乙方各合同人承诺对甲方因本次技术入股而提供、披露的任何技术秘密及专有资讯承担严格的保密责任,不会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占有或者使用,亦不会用于自营业务。

  第四条:技术成果入股后,甲方取得股东地位,电子商务平台技术由 信息有限公司享有。

  第五条:违约责任约定:

  第六条: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者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合同不成,应在合同签订地人民法 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本合同经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报审批机关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签章):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公司股份合同 篇9

  转让方(甲方):

  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注册地址或住所:

  电话:

  受让方(乙方):

  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注册地址或住所:

  电话:

  鉴于:

  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在注册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总股本为。甲方是目标公司的正式注册股东,持有目标公司%的股份。

  甲方愿意按本协议的约定在符合法定及目标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转让条件及程序的前提下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份(合股)(以下简称“目标股份”)转让给乙方。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股权。

  乙方愿意依据本协议的约定接受甲方转让的目标股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协议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上述股份转让事宜,达成本协议如下:

  一、股权转让价格和方式

  1、甲方同意将其在标的公司所持部分股权,即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3、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元将其在标的公司拥有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4、乙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日内与甲方就全部股权转让款以货币形式完成交割。

  二、声明、保证与承诺

  (一)甲方保证与声明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实、且合法有效;

  4、保证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

  5、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6、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方承担。

  (二)乙方声明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一条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三、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 方承担。

  四、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五、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六、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能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其义务,则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造成另一方的一切实际损失,并承担由于其违约而引起的一切经济、行政或法律责任。

  2、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因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手续的结束而解除。

  七、保密

  鉴于本协议项下交易涉及双方商业秘密,双方同意并承诺对本协议有关事宜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除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及任何一方聘请的负有保密义务的中介及服务机构外,未经对方许可,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其他方透露。

  八、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本协议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公司存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