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优秀11篇

合同 时间:2023-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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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房屋租赁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码

  丙方(中介方)身份证号码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房屋坐落,面积平方米,装修设施,设备。

  二、租赁期限:,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每月元,乙方应每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一次乙方应于甲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甲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应提前个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元,到期结算,多余归还。

  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

  3、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

  入住日抄见:水度,电度,煤气度。所有费用乙方应按时付清。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后,乙方应立即办好租赁登记、暂住人口登记等手续。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负后果。

  5、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需开具房租发票,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支付。

  7、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本合同经签字(盖章)生效,本次租赁中介即告成功,乙方应立即支付丙方中介费元,逾期天不付将被视作乙方违约,乙方除按约立即支付丙方中介费外,自愿另行支付丙方中介费等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丙方损失的,乙方须另行给予丙方赔偿。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发生变更,中介费不得退回。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有违约情况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元,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须另行追加赔偿。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丙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书 篇2

  转出租方

  受转租方

  现经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

  面积房间.

二、租赁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

  每月大写,受转租方应每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一次受转租方应于转租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转租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受转租方应提前一个月付清。此合签订同时受转租方已经付房租大写.

四、租房押金:

  受转租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转租方押金大写,到期结算,多余归还。

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身份证等证件。

  2、转租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受转租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

  3、水、电、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卫生费、采暖费等所有费用都由转租方,受转租方共同分担支付。所有费用受转租方应按时付清。

  4、房屋只限受转租方本人使用,受转租方不得私自转租、合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

  5、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7、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房租转租。

  8、本合同经签字(盖章)生效。

  9、其他约定事项:。

  双方中任一方有违约情况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大写,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须另行追加赔偿。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出租方:(签字):

  受转租方:(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实用 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承租甲方所有的【XX市XX路XX室】事宜达成以下一致条款,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房屋描述

  第一条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XX市XX路XX室(以下简称租赁房屋)。租赁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XXX。

  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房屋系指本条

  第二条该房屋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套内专有建筑面积 平方米。双方确认,前述面积即为本合同项下计租面积,不再调整。

  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房屋系指本合同建筑面积及公共地方、附属设施(包括外墙)。

二、租金

  第三条租赁房屋租金采用固定方式计收租金,每月元。乙方按每个月交纳租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首月,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押金。

  第五条租赁期间内,租赁房屋的物业费、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本合同所称的物业费、水电费是指物业公司、供水单位、供电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的管理、使用费用。上述费用的收费方式及缴纳标准按租赁房屋所在地物业管理公司、供水单位、供电单位公布的价格为准。

  第六条乙方根据本合同应支付的租金可以银行转帐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开户银行:

  收款人名称:

  银行账号:

  物业费、水电费由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供水单位、供电单位支付。

三、租赁权

  第七条该房屋租赁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八条租赁房屋自本合同签订当日交付乙方使用。

  甲方保证租赁房屋交付时装修完善,水电均可正常使用,并保证租赁房屋能够正常居住、使用。

  第九条甲方应结清租赁房屋交付前所有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物业费等)。任何人以任何名义提出的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及债务与乙方无关,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租赁期限内,甲方应负责对租赁房屋所在的建筑物内的共用地方及其共用设施进行日常维修、保养,并保证其始终处于正常运作状态。若甲方拒不履行维修保养责任的,乙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代为维修或保养,但一切相关的费用以及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甲方同意乙方可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十二条本合同租赁期满时,乙方选择续租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十三条在租赁期内,甲方如出售租赁房屋,应保证不影响对租赁合同所有条款的效力,同时应提前1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四、附随义务

  第十四条双方约定,在租赁期间内,甲方提供一个停车位供乙方使用。

  第十五条乙方有权根据自身需要在本合同使用场所内悬挂招牌、广告及其他设施。

  第十六条甲方负责对租赁房屋的出租情况向物业管理公司、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因甲方未及时办理备案登记,因此造成的法律后果及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甲方的违约情形:

(1)甲方不能提供房屋或房屋不符合约定或法定条件,影响正常使用的;

(2)租赁期间,租赁房屋发生所有权变动,影响租赁房屋使用的;

(3)甲方未尽修缮义务,影响正常使用的;

(4)甲方未向乙方如实披露租赁房屋抵押情况,抵押权人要求行使抵押权的;及甲方抵押租赁房屋,未书面通知乙方的;

(5)甲方迟延交付房屋达10日的;

(6)租赁房屋存在纠纷、涉及诉讼、或存在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相关权利的,影响到乙方使用的;

(7)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

(8)甲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的约定事项。

  第十八条本合同任何一方若有违约行为,均应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后三天内予以更正,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未能更正,另一方要求违约方支付本合同约定2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九条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租赁房屋遭到破坏,导致租赁房屋已无法满足乙方的使用要求,乙方应有权经书面通知甲方后终止本合同。

六、合同效力

  第二十条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情形之一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可以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向甲方另外支付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补偿而提前解除本合同。如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的,乙方无需支付补偿费。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乙方依据前述条件单方终止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要求甲方返还押金,退还多收的预交款项并赔偿损失。

  第二十一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通过书面协议,可提前终止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双方各持一份,备案登记壹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七、争议解决

  第二十三条本租赁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其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及受其管辖。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长期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篇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地址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地址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六安市寿县南门外宾阳大道与明珠路交叉口宾阳小区---春申佳苑28号楼3单元505室的房屋单间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合租),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单间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季度/年)初3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度/年)租金元。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额负担,按时向有关部门支付水电等各种由租房者使用带来的消费。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并通知甲方。如果没有交清各种费用,包括房租费、水电费等,擅自离开,甲方有权向有关主管部门报案、起诉。租赁结束时,乙方要通知甲方,甲乙双方需当面检查房主提供的物品和房屋破损情况,如有损坏,需按相关标准赔偿。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单间房屋租赁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两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一个月的违约金。

  六、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在租房期间,发生液化气爆炸、漏气,插座、拖地线漏电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七、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并提供相应的必备简单生活设备,在房租费按时交纳的前提下,由甲方交纳物业费。

  八、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5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证件编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三)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二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每个月¥:元/月),房屋押金:押一付三(个月,¥ 元)待合同期满或特殊情况导致的合同结束,乙方退租后返还。

(二)支付方式:现金(□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个人简历每月 日前支付。

  第三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进行维修。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五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条补充协议: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6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房地产市场不断发展,与此相应,商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据徐汇法院房产庭统计,商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约占该庭受理的房地产案件的三分之一,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和建筑装潢工程纠纷案件基本呈三足鼎立之势。分析商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基本情况、争议焦点和重点环节,有助于促进正确审判该类房地产纠纷案件,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完善。

  一、商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基本情况

  1.从诉讼主体看,原告为出租人、被告为承粗人的占大多数;原告为承租人、被告为出租人的较少;部分案件因存在转租等情况而需要追加第三人。

  2.从诉讼请求看,以给付欠租最为普遍,一般还伴有给付水、电、煤等其他费用、终止合同、收回房屋、支付违约金等其他诉讼请求,此种情况与原告为出租人的居多这一情况吻合;原告为承租人的,诉讼请求则以要求赔偿损失的居多。

  3.从合同形式看,普遍为非标准合同,合同内容较为简单、不规范,有的缺乏必要条款,有的合同名称为合作合同、联营合同,租金则以补偿金、净利润等名义,合同普遍未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4.从合同效力看,无效房屋租赁合同占有相当比例,无效的原因主要是租赁房屋为法规、规章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其中以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占多数。

  5.从审理期限看,不少案件审理期限较长,造成审理期限较长的原因主要有涉及转租的需要追加第三人,涉及装潢费处理的需要进行审计,或者被告下落不明或拒不应诉。与其他房地产案件相比,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被告下落不明或拒不应诉的比例较高。

  二、商用房屋租赁台同纠纷案件的争议焦点

  1.租赁房屋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但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此类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一种观点认为,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而建设的房屋,不同于违法建筑,其建设是合法的,是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方式之一。颁发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对建设房屋取得所有权的进一步确认.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以前,建设者对房屋仍然是具有财产所有权的。民法通则第七十一条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而出租则是收益的主要方式。故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但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租赁合同是有效的。

  另一种观点认为,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而建设的房屋,尽管建设是合法的,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以前可以认为具有房屋所有权。但是具有房屋所有权并不等于可以出租房屋,根据《上海市城镇公有房屋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出租公有房屋必须具有租赁房屋所有权证。”《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见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是出租房屋的必要条件,民法通则第七十一条规定的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一规定中有“依法”的限制词。故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但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租赁合同是无效的。

  2.判决收回房屋的,当事人未在诉讼中提出要求处理装潢费的,法院应否对装潢费一并处理?

  一种观点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八十七条规定“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退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法院对装潢费用应一并处理;而且,如果法院对装潢费用不予一并处理在收回房屋后,出租人成其他使用人对装潢可能有拆改,承租人另行起诉,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另一种观点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八十七条规定的是对装潢费用的处理原则,而法院对装潢费用处理的前提是当事人在诉讼中提出主张,如果当事人未在诉讼中提出主张,根据不告不理原则,不应处理,法院进行处理则超越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法院如判决收回房屋并处理装潢费用后,至判决生效和执行完毕的一段时间承租人仍在使用房屋,装潢仍需要进行折旧,这样出租人的权益就未能得到充分保障。

  3.房屋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是否只能采取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的方式处理财产?

  一种观点认为,根据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房屋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只能采取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的方式处理财产。

  另一种观点认为,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房屋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除采取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的方式处理财产外,如果承租人无过错且实际使用房屋和水、电、煤、电话等设施和接受服务的还应当根据公平、等价有偿原则以补偿或其他形式处理财产争议。

  三、商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重点环节

  商用房屋租赁同合同纠纷案件的审判,应当遵循合同自由、鼓励交易、尊重当事人诉权、法院有限干预等原则,注重以下几个重点环节:

  1.审查合同效力。审查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完全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条件,是否属于民法通则和经济合同法规定的无效的民事行为,租赁房屋是否属于《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出租的房屋。一般情况下,可以认定有效的,不应认定无效;可以认定部分无效的,不应认定全部无效。

  2.审查过错责任。审查当事人对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或者违约有无过错,是一方过错还是混合过错,是重大过错还是轻微过错,以及过错对继续履行、财产处理,赔偿损失等方面的影响程度。

  3.审查合同应否继续履行。对于无效房屋租赁合同,当然不再继续履行,对于有效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鼓励当事人继续履行,如一方因过错而造成违约,另一方坚持终止合同,双方确实没有继续履行的诚意和可能的,应当判决合同终止履行。

  4.审查装潢费处理。如果合同终止履行,当事人对装潢费处理提出主张的,应当要求一方当事人提交装潢工程的决算书和原始单据,并由双方当事人根据合同约定、折旧因素等协商报价。如果协商报价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当委托审计。

  5.审查租费处理。对于房屋租金和水、电、煤、电话、服务、押金等其他费用,当事人提出主张的,应予一并处理。

  6.审查约定违约金处理。当事人约定违约金的,应当依照约定违约金处理;如果约定违约金显失公平的,可以判决变更。

  7.审查是否需要追加第三人。如果涉及转租的,可能终止合同的,应当将房屋使用人追加为第三人。对于产权人和房屋使用人愿意直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可引导双方另行签订附条件的房屋租赁合同。在判决终止原房屋租赁合同的判决生效后新的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以鼓励交易,减轻当事人的损失。

  8.扩大审判的社会效果。对于未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继续履行的,应责令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对于房屋租赁合同不规范的,可引导当事人采用标准合同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对于房屋租赁合同无效且严重损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应当追缴当事人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财产。

房屋租赁合同 篇7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出租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且甲乙双方在相互知悉房屋及有关其他相关事宜情况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 甲方同意将坐落在 的房地产出租给乙方作 用途使用,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三条 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由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该物业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 元),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在每月的第 日前按 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纳人民币 元整(¥ 元)保证金,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 退回乙方。

  第五条 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义务。

  2.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甲方如转让该房屋或抵押该房屋时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赔偿两个月租金。

  2.发现乙方撤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一个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如乙方因特殊原因转租该物业但必须告知甲方,同时保证不会使甲方承受任何经济损失。

  2.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应承担实际使用该物业而产生的水费/电费/物业费等一切与使用该屋有关的杂费。

  3.依时交纳房租。逾期交付租金超过15日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租赁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定合同。

  第八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九条 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该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广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8

  出租商:

  地 址:

  承租人:

  联系电话:

  本商场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本酒店有关规定,在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制订,租约条款如下:

  一、酒店将位于酒店内大堂二楼的商场(约90平方米)租给租户营业使用,租期壹年,从20xx年3月18日至xxxx年3月17日止,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其中租金已包括空调费和电费。

  二、经营范围:

  古今字书、四大名绣、宜兴紫砂、金石雕刻、文房四宝、景德陶瓷、翡翠玉器、木刻雕件、字书装裱及各种工艺美术品

  三、租户不得超出以上经营范围,同时不能和酒店经营或出租的商品有抵触,若违反,酒店有权收回经营地点,不另行补偿;酒店有义务保障租户的经营不受侵犯。

  四、承租人向酒店承诺以下各项:

  1、租户需于每月18日前将当月租金和其他应付费用一次性付给酒店,逾期不付,每逾期一天,酒店将收取3%的滞纳金。

  2、如客人用信用卡结算,则由酒店代收,酒店向承租人收取卡面额5%的手续费。

  3、营业时间在早上7:00至晚上12:00之间。

  4、如承租人要求安装酒店分机电话,酒店则按电信局标准收费。

  5、租户如欲更改场地的装修或悬挂对外宣传广告物品时,必须事先得到酒店书面同意后,才可进行,否则按违约处理。

  6、承租人必须维持承租区域的整洁和完好,并承担租赁区域的`一切维修费用。

  7、承租人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服从酒店的管理,不得将任何非法物品及易燃品带入酒店。

  8、租户任何时间都不得在承租范围内制造噪音(包括公共广播、电视机、收音机)。

  9、租户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承租范围任何部分从事不合法或不正当行为。

  10、租户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酒店相关管理人员的协调管理。

  11、该承租范围不得分租或转租。

  12、如非因酒店有关人员的人为疏忽而造成租户任何财物损坏或损失,概由租户自行承担。

  五、酒店向租户承诺以下各项:

  1、酒店为酒店大楼的安全管理负责,并提供承租范围内持续电力服务。

  2、租户每月可在本酒店购买饭票解决员工的膳食问题,饭票价格按每日10元/人执行。

  3、酒店可提供制服洗涤服务给租户,收费按酒店对外价格的七折执行。

  六、押金:

  在该合同签订后的七天内承租人应付给酒店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作为租用押金,合同期满或经双方友好协商提前终止时,如租户已付清所有租金,并遵守合同的规定,酒店将退回押金,但不付任何利息,押金不可以用作租金交付。

  七、违约责任:

  承租人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酒店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或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从押金中扣除损失费用。

  八、合同终止:

  1、租户如逾期十天不交租金,酒店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由租户所负责的一切经济责任。

  2、如酒店或租户任何一方提出提前终止此租约时,必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终止方需负责对方的经济损失。

  九、续约:

  1、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续约权,但租户应于租约届满时提前三个月向酒店发出续约的书面通知。

  2、租户如不续签租约,本合同至xxxx年3月17日即终止,届时租户必须搬出酒店,逾期不搬届时将按酒店酌情制定的租金标准计算场租,并需赔偿酒店一切有关损失。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商定后另行补充,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其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商: 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盖 章: 签字盖章:

  日 期: 日 期:

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 篇9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将XXX路XX#XX单元XXX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的面积、设施情况

  1、出租房屋面积共XXX平方米(建筑面积)。

  2、该房屋现有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乙方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三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壹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居家住房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房屋每年租金为XXX元(大写: XXXXX)。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租金XXXX元整,同时缴纳押金XXX元,押金在租赁期满乙方归还钥匙并缴清水、电、气等费用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第五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水、电、气、数字电视等的使用费及日常维修保养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附件中所列物品。如有损坏的,乙方应照价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所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2、

  第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九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XX年X月X日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下载 篇10

  出租人(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人(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乙方为合法住宿之需要,就租用甲方房屋事宜,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合同条款。

  一、租赁物及用途

  甲方愿意将拥有完整所有权及处分权的坐落于面积约为平方米的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愿意承租上述房屋,保证在约定范围内使用房屋,并不得进行违法活动及超经营范围从事活动。

  二、租赁期间

  乙方租赁甲方房屋的期限为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赁费用及给付

  乙方租用甲方房屋的月租金为元/月,采取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按月缴纳。下一次租金需提前天内交纳。

  乙方所用水、电、煤气、物管、清洁等相关生活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时缴纳,逾期造成停水停电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采暖费由方承担。

  四、乙方对房屋进行任何装修或增设他物可能影响甲方房屋结构或安全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不得破坏房屋结构。

  五、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规经营或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书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书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范本 篇11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交。每月月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联系电话: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