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工程合同(锦集13篇)

合同 时间:202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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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工程合同

工程工程合同 篇1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概况

  1、甲方工程项目系合法审批。

  2、工程施工地点:

  3、工程承包方式:

  4、总价款: 元,大写(人民币):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工程款按成本价向甲方计收。

  5、工期: 天。即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

  第二条 工期

  一、甲方要求比合同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期的相应费用。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三、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四、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及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工期相应顺延。

  五、因乙方原因,工期每延误日,乙方应按工程总造价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

  第三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一、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在约定时间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以承认。如甲方提出复验时,乙方按要求办理复验,如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停工损失且工期顺延。隐蔽及中间,乙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

  二、乙方须在交付前一星期交付工程质量验收整改通知单给甲方,以便对不合格项目提前维修完善。

  第四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一、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或返工,其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二、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7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面积核实、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人工费,看管费每天100元人民币。

  三、材料在使用前,乙方应提供给甲方样品,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使用。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自觉接受用户监督,严格按照装修设计方案施工,装饰材料应严格按照预算表中规定的材质及价格采购,保质保量,装饰材料中面板、防火板、大理石、地板砖在甲方参与采购并认可后按报价规定价格购进并使用。如发现装修期间与合同规定的材料和工艺不相符,甲方有权要求拆除重做所浪费的材料及人工均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出具的施工图须经甲方签字认可后方可施工,如施工过程中或施工完毕甲方对原设计方案提出不同意见,已施工所耗材料和人工由甲方自付,甲方必须在合同规定期间在签署合同地向乙方支付装修费。

  五、根据合同要求,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装修任务,如甲方在装修期间对原方案提出修改意见,须及时向乙方提出修改方案,甲乙双方认可后按修改方案施工、验收、结算。

  六、乙方施工过程中的所有施工图,需经甲方签字认可后,方可施工。

  七、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火灾及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七天内,支付工程款总额 %,计为元整;

  2、工程进展到 ,支付工程款总额%, 计为元整;

  3、工程进展到 ,支付工程款总额%, 计为元整;

  4、工程验收合格一周内支付工程总额的% ,计为元整;

  5、按工程总额的%为质保金,计为元整;

  第六条 其它

  一、乙方施工完毕后,做到人走场清,让客户满意。

  二、施工完毕甲乙双方可按实际施工面积和项目进行工程结算。

  三、甲方如不按合同的约定付款,乙方有权按工程总价的.5每日收取滞纳金。

  第七条 保修的约定

  一、保修期限为 天,自通过甲方的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二、乙方保修范围是指因乙方施工质量或加工工艺不当等因素所造成的质量问题(非竣工验收后人为造成的损坏视为质量问题)的维修,如不属于以上问题造成的维修,除材料由甲方本身购买外,乙方将收取相应的人工费。

  三、如乙方怠于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另行委托

  第三方进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工程工程合同 篇2

  发包人(全称):(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现就年月日签订的工程名称为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付款方式

  乙方材料进场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三十万元,施工工程完成50%后甲方支付工程款二十万元,工程完工后甲方支付工程款二十万元,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工程款二十七万元。剩余工程款五万元作为质保金,该质保金于第一年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支付。

  乙方负责提供正规发票。

  二、承包方式

  除按照上海大众规定的《上海大众汽车VW品牌意向特许经销商展厅建设装修材料及配套设施清单》之外,由乙方包工包料,上海大众指定品牌由甲乙共同确认,由乙方购买,费用包含在工程款内。

  三、施工安全

  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给甲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如因施工引起的安全事故造成乙方员工或甲方、第三方损害由乙方负者。

  四、竣工验收

  本工程需经上海大众公司、甲方及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视为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如因乙方原因无法通过工程竣工验收致使不能按期完工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本补充协议效力

  本补充协议与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六、其他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本协议未涉及问题,双方可另行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因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本协议产生争议,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本补充协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工程合同 篇3

  甲方:公司

  乙方:公司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公司职工住宅小区配电房安装工程达成如下协议,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权利、责任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公司职工住宅小区配电房安装工程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公司职工住宅小区配电房安装工程施工设计图所有工程范围。

  四、工程价款及工程结算:

  乙方的报价是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部分设计图纸进行的报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工程结算以施工图工程量为基础,根据最终完成的工程量及单价进行结算。

  五、工程工期:

  根据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在年月日开始施工,

  年月日前完成配电房所有机、电(含接地网)设备安装及调试工作。在乙方安装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自然因素,工期顺延。如非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则相应责任方按照每月元人民币为标准赔偿乙方人员误工费。

  六、付款方式:

(1)工程预付款:

  在本合同签订后天内,甲方按合同总价的%支付工程预付款,便于乙方组织生产、生活设施及人员进场。

(2)工程进度款:

  按进度实际完成工程量(甲方派出现场人员验收合格)和合同单价支付工程款,并按照比例扣去工程预付款,留足%的保修金后支付。保留金在工程竣工验收未发现质量事故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后甲方一次性结算付清给乙方。

  七、双方责任:

  甲方:

  1、提供技术资料一套(或现场口头交待乙方),并组织乙方进行施工现场及技术交底。

  2、甲方提供乙方在施工现场的施工用电(有需要时)。乙方:

  1、严格按设计施工图纸及有关电力安装规程、规范及甲乙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设计,若出现责任事故其责任及经济损失一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在施工期间,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尊重单位驻派人员,并处理好与各施工单位的关系。

  4、乙方不得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其他单位施工。

  八、质量验收:

  1、乙方在配电房机、电(接地网)设备的安装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和有关规范、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图纸和标准要求。

  2、设备安装单元质量检查、验收的签证单,作为工程款结算支付的依据。

  3、由乙方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必须保证质量可靠、进货渠道正常,配置合理,主要零部件必须提供生产及相关厂家的合格证及相关资料并备案。坚决杜绝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4、全部工程完工后保证相关部门验收一次通过并出具其盖有公章的验收合格证明;否则由此耽误的工期损失由乙方赔偿给甲方。

  九、安全管理:

  1、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高度责任感,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机构,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并接受甲方和有关安检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2、加强施工现场对特殊工种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坚持持证上岗;以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保证施工现场安全。

  3、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配备防护用品,对于危险地段,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安全哨和防护设施。

  4、乙方必须重视施工现场的文明生产和消防防火工作,杜绝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如果施工中发生因乙方原因的人员伤害、机械设备损坏及材料损失,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

  负责,甲方不给予经济补偿。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对第三者的伤害和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违约、仲裁:

  1、甲、乙各方不得无正当理由(除不可抗拒因素外)拒不履行合同。如一方违约,对方有权按《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追究其经济责任,违约方必须赔偿对方经济损失。违约金按工程承包总价5%进行处罚。

  2、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当不能协商时,可在甲方当地,按法律有关程序执行,其发生的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十一、其他:

  1、下列文件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设备安装工程单元质量评定表、记录表。

  2)设计变更通知等技术文件。

  2、乙方必须对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保险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工程工程合同 篇4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规模: 结构形式: 工程立项、规划批准文件号: 资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拟从 年 月 日开始施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完成。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大写): ;

  (小写):。

  项目单价:□详见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招标工程);

  □详见经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施工图预算书(非招标工程)。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合同的文件及其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 款赋予的规定一致。

  七、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 条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和方法支付工程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十、合同生效

  订立合同时间:年 月 日

  订立合同地点:

  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于 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工程工程合同 篇5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马桥河镇禧水秀苑小区水暖工程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及面积:

  三、 工程承包内容及范围:工程图纸中设计的给排水、采暖和双方另行约定的相关事宜。

  四、 工期:开工时间:年月日,竣工时间:年月日。

  五、 工程质量:乙方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技术方案、施工验收方案有计划的组织施工,工程要达到国家标准和行业的相关规定,且必须经质监部门验收合格。

  六、 工程价款: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

  七、 工程承包方式:(主要约定原材料供应和工人工资由谁支付)

  八、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必须经甲方及监理认可,否则不得使用。

  九、、乙方要具备施工资质,严格按国家操作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精心组织施工,并按甲方的 施工计划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施工。

  十、乙方在工作中必须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安全规定,落实安全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相应安全设施,确保施工安全,乙方人员在工作中出现的一切伤亡事故均有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并支付相关费用。

  十

  一、乙方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出现罚款、停工等情况由乙方自行协调并承担费用及损失。

  十

  二、甲方不定期的.对乙方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综合治理等方面进行安全教育、监督、指导和验收。

  十

  三、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整个水暖工程全部结束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双方统一结算,甲方用本小区(注明顶账楼房位置、面积、单价及总价款)顶抵全部工程款,差价以现金形式多退少补。

  十

  四、质XX:乙方向甲方交付整个水暖工程总造价5%的现金作为工程质XX,两个采暖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维修、更换;两个采暖期过后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返还。

  十

  五、工程中如因其他工种延误水暖工程,或因不可抗力、工程图纸设计变更等原因延误工程,本合同工期按实际延误天数顺延;否则,乙方延误工期每日按工程总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

  六、甲方委派

  为施工现场的负责人,乙方委派

  为施工现场的负责人,进行现场监督、指导,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约定。

  以上协议双方自愿达成,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违约,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法定代理人:

  乙方:

  负责人:年月日

工程工程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拟委托(以下简称乙方)安装办公楼亮化轮廓灯,为明确责任,保证质量,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一、规格:材质采用104颗粒非透明外管黄色、白色护栏管对其办公大楼进行亮化,主线路采用国标6平方防老化线,支线分别采用4平方、平方国标铜线。另在新楼二三层窗户下安装彩色灯管。

  二、工程造价为元,后附预算明细及安装图,完工后由甲方后按实际测量结果及明细价格进行结算。

  三、制作期限:自签订之日日起,于年元月日止完工;若乙方逾期,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四、质量保证:安装时,乙方不得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同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义务及权利:乙须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大楼亮化工程并交付甲方。经甲方验收无误后;由乙方开具正式票据结算。甲方应一次性付清货款,不得拖欠;

  六、乙方义务及权利: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首先要确保安全,同时按照本协约要求采用优质材料制作,因乙方违规操作引发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乙方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报请甲方验收;

  七、本工程完工之日起年内由乙方负责保修、更换配件,如出现短路、色泽暗淡、灯管损毁,由乙方全面承担责任;年后,如故障,乙方须在第一时间内提供免工时费服务;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应。

  甲方:农业委员会(章)

  负责人签字:

  乙方:公司(章)

  开户行:

  账号:

工程工程合同 篇7

  发包人:江苏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 乙方承包甲方位于县海洋区汇联铝业回填土方工程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工程名称 江苏XX公司工地工程项目之土方回填工程

  二、承包方式及范围

  1、包工包料、包机械、包质量、保安全、包文明施工

  2、乙方提供土方(小块风化石)、运输(自卸车)、推土机 到甲方工地回填,甲方提供的回填区域:汇联厂房长300 宽

  三、合同工期 整个项目土方回填总工期共月至年月日止(包括法定节假日),如遇大雨等人力不 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工期顺延。

  四、回填土方质量要求

  1、土料:小块风化石

  2、 回填土方中的风化石块直径不宜大于厘米,大于 厘米的风化石块量不得大于土方总量的千分之零点五。

  3、回填土方必须经推土机平整压实,土质及回填质量应得 到甲方认可。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承包单价元 3(含税价),综合报价包含土方工料费、运输费及按要求回填平整压实的费用,运输距离不作为承包价格的计量因素。

  2、工程价款支付:工程期间甲方无需付款,为乙方全垫资,工程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六、施工要求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指定地点回填,回填土方质量必须经过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认可方可回填,并须保证土方运输的连续性。

  2、在回填过程中,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3、安全文明施工:乙方应对其现场操作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并配齐全套劳动保护用品。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含第三者)或甲方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七、违约

  1、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面终止合同,均属单方违约,毁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回填地坪后的绝对标高应达到甲方要求,若达不到甲方要求的回填高度,甲方按实量给予扣减。

  3、乙方应按期完工,每延迟一天,付合同总价款5%违约金。

  八、争议 如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付清后失效。

  甲方:江苏XX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工程工程合同 篇8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民族:

  住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a;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4工程资料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带给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二、三)。

  1、6工程期限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1、7工程款和报价单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金额大写:

  (2)报价单应当以四川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a;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a;,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带给:

  (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带给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带给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双方带给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务必贴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a;(gb-)的要求。

  3、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

  3、4双方不得将对方带给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甲方工作

  4、1开工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带给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定。

  4、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7凡务必涉及

  4、6款所列资料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资料。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职责。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X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透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带给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资料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材料供应

  7、1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a;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资料进行带给。

  (1)应当由甲方带给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应当由乙方带给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3)双方所带给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务必贴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a;,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一方对对方带给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5)甲方所带给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职责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状况。

  8、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职责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状况。

  8、3因乙方职责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4决定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职责的依据。

  第九条质量标准

  9、1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a;(gb-)的标准执行。

  9、2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项标准执行:

  (1)四川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a;(db1-43-);

  (2)四川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a;(db01-27-)。

  9、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职责方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

  10、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10、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

  10、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年。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工程款支付比率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开工日前50%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45%

  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5%

  1、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1、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第十二条违约职责

  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职责;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职责由职责方承担。

  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职责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2、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

  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

  2、4由于乙方职责延误工期的,每延误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2、5由于乙方职责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务必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务必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职责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合同的工程全部价款;甲方对不达标也负有职责的,乙方可相应减少返还比例。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附则

  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4、3双方能够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职责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4、5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职责;主办单位承担职责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4、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市场主办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工程工程合同 篇9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人/职务:

  营业执照注册号:

  开户银行/帐号:

  地址:

  邮编:传真:

  电话: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人/职务:

  营业执照注册号:

  开户银行/帐号:

  地址:

  邮编:传真: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职责,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工程项目:

  工程名称:道路修缮工程。

  工程地点:丰台区樊家村

  承包范围:按照北京丰台区建筑市政设计所设计的施工图纸施工。

  工期:

  (1)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

  (2)开工日期:20xx年月日

  竣工日期:20xx年月日

  工程做法:

  质量等级:

  合同价款:元(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人民币(大写)(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第二条甲方职责:

  甲方负责将水准点、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然后并于现场交验;

  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和设计、监理等单位进行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做好会审、交底纪要,并按图纸的份数发给乙方。

  第三条甲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任命驻工地现场总代表及其委托的代理人,然后务必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担任,若甲方代表易人,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其后任务必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职责。

  甲方代表或其代理人的指令、通知,须经其本人签署并以书面形式递交乙方后生效。

  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第四条乙方工作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然后拟定施工方案或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并送交甲方;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然后严格按照图纸和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竣工图等文件移交甲方;

  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治,做到“工完场清、道路畅通”。

  工程竣工未移交给甲方之前,乙方负责保护,然后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出资修复。

  在竣工后规定的保修期内,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的三天内无条件进行保修。属设计或甲方使用及其它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可给予返修,但返修费用由职责方承担;

  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除甲方人员自身职责外,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职责,并立即报告甲方。

  第五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任命的驻工地的总负责人或总代表,应书面通知甲方,然后若乙方代表易人,须提前七天通知甲方,其后任务必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职责;

  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的要求、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递交甲方后生效。

  第六条工期顺延

  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经甲方代表确认,然后工期相应顺延:

  (1)设计变更,工程量超多增加;

  (2)不可抗力:是指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双方职责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以及六级以上台风、大雨、暴雨、地震等;

  上述状况发生后两天内,乙方就延误的资料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五天内予以确认并答复。

  非条款所列出各种原因,工程未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职责。

  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完成工程,每延误一天乙方需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七条工程质量等级

  工程质量要求到达北京市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工程质量不贴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第八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合同价款为有条件之可调价款,有下列状况之一者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修改和施工现场签证;

  (2)甲方代表签认的工程量增减;

  上述状况发生后,由乙方编制调整预(结)算书送甲方审核后,报送工程造价审查部门审定,确定合同价款的增减。

  第九条工程预付款及竣工结算

  合同生效后五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为工程预付款;铺装铺油前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后,甲方付至95%;质量保证金为结算总款的5%,质保期满后20天内支付。

  乙方在向甲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自签收之日起天内将结算审核完毕,审定后的结算书作为双方结算工程款的有效依据。

  第十条竣工验收

  乙方认为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应于竣工验收前十五天内向甲方带给完整竣工资料(一式肆份)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代表收到报告后十天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五天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修改意见修改,并承担由乙方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竣工日期的认定:竣工日期为乙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中的日期,若要修改才能到达竣工要求的,应为修改后乙方重新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

  经验收贴合国家质量标准,验收完毕后,若乙方在五天内未向甲方移交,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工程竣工验收贴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乙方不得任何理由而拒绝交付。

  第十一条保修

  1保修期限: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甲方在验收证书签字之日起计算,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沥青砼路面及人行道为年。

  1保修职责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中人为损坏,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凡属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及验收后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力造成工程范围各部位损坏、脱落、开裂等,均属乙方保修职责范围。

  1保修资料包括:合同价款(含补充合同价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资料。

  1保修费用:从工程结算款中截留,即结算总价款的5%,若发生的累计保修费超过所截留保修费总额,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支付。

  1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在保修费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保修期满后二十天内,甲方将剩余保修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就合同条款的解释、执行及工程密切相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应友好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履行地即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违约职责

  1违约的处理: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违约造成工期延误职责分担:甲方违约,工期相应顺延;乙方违约,工期不得顺延。

  1违约金的标准: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单方提出终止合同,均属单方毁约,毁约方除承担赔偿因此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务必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金。

  1赔偿经济损失的范围:乙方不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导致甲方经济损失。

  损失的计算方法:实际直接损失加间接损失。

  因乙方原因中止合同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理解与本工程有关属于乙方在现场的一切设施、材料、设备和器件的权利。

  第十四条安全施工

  1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职责和发生的费用。

  1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建设主管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为抢救带给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职责方承担。

  1乙方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道附近及交通要道施工之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其防护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原因和因素的认定标准:

  (1)六度以上的地震;

  (2)六级以上的持续一天台风;

  (3)30MM以上的持续24小时的大雨、暴雨;

  (4)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

  (5)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非甲乙方职责造成的爆炸等)。

  1上述不可抗力因素出现,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甲方报告损失状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若灾害呈间歇形式发生,乙方应每隔三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状况,直到灾害结束。

  因1所列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乙方设备、机械、车辆等现场施工用具及人员停工、窝工,机械、设备停置损失,由乙方承担;

  (4)清理、修复工作的职责与费用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

  第十六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关于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或废除均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采取书面形式进行。

  第十七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附加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条款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本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工程工程合同 篇10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民族:

  住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工程户型:

  1. 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二、三)。

  工程期限 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 7工程款和报价单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

  (2) 报价单应当以《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 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20xx)的要求。

  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

  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 甲方工作

  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定。

  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凡必须涉及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工程工程合同 篇11

  委托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保证工程设计任务的顺利完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和《湖南省经济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第一条 工程任务名称

  工程量清单编制。 第二条 勘察设计任务依据 受甲方委托。 第三条 工程概况

  本合同设计路段为,全长km,拟建为 级公路,设计车速 公里/小时,汽车荷载等级:公路-级。

  本次设计内容为:工程量清单编制 第四条 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在乙方进行清单编制时,负责协调关系,并提供协助。 2.提供当地的主要工程材料、人工价格。 3.按双方签定的`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工作费用。

  (二) 乙方责任

  1.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编制要求,进行工程量清单编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编制成果,并对其负责。

  2、负责解释编制文本相关技术问题。

  3、按规定对清单工作进行保密,不将成果数据外泄。4、按业主要求的时间提交清单编制成果资料一式陆份。

  第五条 设计费金额和费用付拨办法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 元整(¥ 元)作为本次工作费用。

  合同签订后五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40%设计费,计元,乙方交付设计成果后,甲方付清全部设计费用,不留余款。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方: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办理。

  乙方: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办理。 第七条 其它约定

  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 双方签章

工程工程合同 篇12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小区内一期管线敷设、灯具底座、灯具安装。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上述工程内容中设备材料供应、管线安装、附件安装和管井砌筑、灯光及高层上泛光照明调试。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管线敷设工期总日历天数20天、灯具安装日历天数30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必须全部优良(如因工程质量未达到标准,所造成的返工损失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合同价款

  1、金额(大写):管线敷设、安装及调试费用:(固定总价)¥:元

  2、灯具价格:另行商定,甲方保留可增加权力,暂定左右(此项费用另行签署补充合同。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立即进行现场按图纸及甲方意见实际测绘,并敷设各种路灯管线,待管线、灯杠(柱)基础完成以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即RMB元,灯具进工地并安装完毕后,再支付合同价款的20%,即RMB元,通电调试完毕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即RMB 元,剩余工程设备款,一年后结清。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工程合同 篇13

  发包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丙三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项目二期14#、15#楼桩基工程

  工程地点: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装、包安全、包验收通过的一揽子承包方式承揽本工程。

  工程承包范围:14#、15#楼桩基图纸范围内的桩基工程施工的全部工序。

  第二条工程工期

  开工日期以甲方工程部所发开工通知为准。工程工期为45天日历天数。

  第三条工程质量标准

  乙方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文件及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或专业质量检测评定标准的合格等级,工程桩的合格率为100%,如质量达不到合格,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材料供应

  乙方在预应力混凝土管桩进场的同时,应及时通知甲方或甲方代表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作为支付材料款的依据。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产品的出厂合格证、混凝土构件的强度报告及其汇总表和有关材料的检测报告等一切有关材料的证明资料,同时应按工程所在地建筑材料质量监督站所规定的要求执行。

  第五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工程量及单价

  1)本项目工程量约:8310米(本工程总根数为277跟,桩长暂按30米)。

  2)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PHC),采用徐州管桩,用锤击法或静压法施工,PHC—500(125)AB—C80:综合单价按194元/米;此综合单价包含材料费、人工费、辅助费、机械设备费、检测费用、截桩费,小型机具,配件费用、临时设施费、缺陷修复费、送桩费、物质的运输、装修、堆放,领用、保管、二次搬运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赶工措施费、冬雨季施工费、夜间施工费、水电费、损耗、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配合费用、风险费用等与桩基工程施工相关的一切费用。

  3)本项目桩基工程的综合单价不含桩基检测费用,桩基检测费用为万元(小写:元),计入竣工结算。

  2、付款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工程款支付,桩基成功后施工完毕后,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至已完工程量的50%,工程桩静载、动力测试合格,资料齐全,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合格,竣工结算完成后甲方付至结算价的95%,余5%作为质保金,待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15日内付余下工程款(不计利息)。

  3)工程款支付时,优先用一套商品房作为工程款抵扣给乙方。

  第六条竣工验收及工程资料

  1)打桩完毕后,乙方应尽快做好竣工验收的一切准备工作,随时接受甲方、监理单位及建设主管部门的竣工验收。基坑开挖后3个日历天内,乙方提供全部工程资料给甲方。

  2)竣工资料乙方自行负责,按本工程所在地所管辖的质监站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并需符合本工程所在地档案管理部门的整理要求和分数要求(不得少于三份,其中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

  第七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应在施工前确保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负责办理施工所需的各种证件及相关手续,并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勘探报告等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应在施工前提供图纸一份,并组织乙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3)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4)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的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协调处理好施工现场周边的群众关系,解决施工现场周围群众阻挠施工问题。

  5)甲方提前7日通知乙方进场

  2、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纸要求做好各项施工准备,且如若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不当造成的爆桩或桩身破碎,由此造成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服从甲方、监理单位的管理,时刻注意本机组人员的安全,在PHC管桩运输过程中及到施工现场后的卸桩期间和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人身、机械、安全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3)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安排。按甲方要求的人员、设备、进场日期进场,每延期一天罚款2000元,并视工程情况有权清退出场。保证机械的正常运转,从人员到设备合理组织,不影响工程的正常施工。

  4)乙方应严格按照标准、规定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人员及委派人员的检查,把好质量关。乙方加工的管桩送到施工现场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供这批管桩的出场合格证、混凝土构件的强度报告及其汇总表和有关材料的检测报告等一切有关材料的证明资料,同时应按工程所在地建筑材料质量监督站所规定的要求执行。

  5)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修复,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工程损失等一切费用。未经报验的工程质量及工程量不予任何。

  6)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每天上报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的施工进度。

  7)乙方应遵守国家、行业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接受各方监督,预防环境破坏,不断改善施工环境。

  8)桩基检测中,若存在不合格桩,乙方需补桩处理及承担相应的费用。因乙方原因桩在施工中出现超送现象,导致基础变深或其他基础处理费用,根据设计院处理意见及设计变更单,由甲方、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出具处理意见,以签证形式通知,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非乙方原因,由甲方、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经济签证处理。

  9)乙方在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后,应当无条件3天内退场并及时清理场地内的垃圾及临设施,保持工程现场清洁,不得影响甲方下一步施工。否则乙方要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桩基中间验收

  1)工程覆盖前,如桩焊接质量、桩入土前的实际位移、桩垂直度等,乙方自行检验后立即通知甲方和监理单位参加验收,经甲方代表和监理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继续施工,甲方代表和监理实行旁站跟踪施工监督管理。

  2)乙方必须按设计图纸施工,在施工压桩过程中若出现桩身断裂及补桩,乙方必须在桩基未离开桩位前通知甲方和监理单位,并保持现场状态,因乙方机械设备原因或工人操作不当引起的断桩偏桩及爆桩,乙方则承担该爆桩的桩费(如桩偏位超出规范范围需变更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经甲方许可停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无条件七日内退场,双方于乙方退场后按验收合格工程造价的80%结算,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2)工期延误或出现大质量事故,而乙方又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或无力按质量标准返修者,甲方有权责成乙方停止施工并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质量事故、工期延误等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乙方逾期开工、逾期竣工或逾期履行其他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均应当向甲方承担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金,逾期达十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对乙方故意或疏忽导致的材料和施工工艺不符合技术规范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无论工程是否已验收合格、交付,均自甲方或使用人知道之日起两年内享有对乙方的索赔追偿权利。

  第十条其他条款

  1)本工程发生的所有经济签证须在发生之日起3天内报送完毕,逾期报送的经济签证均视为无效签证。

  2)本合同的未尽事项,必要时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合同,经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提交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委托代表:委托代表: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