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款合同3篇

合同 时间:2023-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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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款合同3篇(民间借款合同范本)

民间借款合同1

  甲方: 身份证: 电话:

  乙方: 身份证: 电话:

  保证方: 身份证: 电话: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借给乙方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乙方用于建房投资,甲方于20xx年4月23日将现金壹拾万元整交付于乙方(乙方以出据为准)。

  二、借款利息:按月息1%(即壹拾万元每月利息壹千元)计算。

  三、借款期限:20xx年4月23日20xx年4月23日。

  四、还款日期及违约责任、有关事项:

  ①乙方需在20xx年4月23日将到期借款壹拾万元和资金利息壹万贰千元共计壹拾壹万贰千元按时交付给甲方(甲方以出据为准)。

  ②如遇特殊情况在该合同到期后乙方不能还清时,该合同即顺延,但在顺延期间的借款利息按月息2%计算(每半年结息一次)至本息结清、还清后,该合同即终止。

  ③乙方承诺用家庭财产及住房(实物)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甲方的本金及利息,甲方有权(申请)处理抵押品家庭财产及房产;乙方到期如数归还甲方的本金及利息,抵押权终止。

  五、保证条款:

  ①乙方按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不得用于违法活动。

  ②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③甲方有向保证人追偿的权利,保证人有履行连带责任的义务。

  ④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乙方追偿的权利,乙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六、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及保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地址:

  乙方(签字): 地址:

  保证方(签字): 地址:

民间借款合同2

  甲方(出借人):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借款人):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丙方(担保人):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因资金周转需要,现向甲方借款,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达成如下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出借人民币(大写) 小写: ¥ 。

  2、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乙方承诺自借款之日起按月利率25‰支付利息,借款到期日本息一并支付。

  4、乙方自愿承担因乙方逾期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导致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合理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

  5、丙方自愿对乙方的借款及利息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息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合理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

  6、如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通过本合同签订地法院诉讼解决。

  7、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8、乙方、丙方应向甲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该复印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注: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已向乙方实际支付上述借款,故乙方不再出具收据。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担保人):

  合同签订地:

  时间: 年 月 日

民间借款合同3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签字)

  借款方:(签字)

  保证方:(签字)

  民间借贷合同范本(抵押借款合同)

  借款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借款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甲方因资金周转困难,向乙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 )(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在借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借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内容

  1.借款总金额: 元,大写:

  2.借款用途:甲方保证借款用于合法经营,不得使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期限: 个月,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借款利息:

  5.借款的支取: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时,由乙方一次性支付。

  6.借款的偿还:甲方保证在借款到期前,一次性偿还全部借款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抵押物名称:

  抵押期限: 个月(或为: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甲方。

  (二)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款。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追偿已贷出的全部借款,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 ,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偿全部借款。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全部借款。

  3.甲方如不按期还款,乙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借款为止。

  第五条 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立即收回发放的借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乙方偿付借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国的法律、法规,若发生争议:

  1.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请有关部门调解;

  3.调解不成,向北安农垦法院起诉。

  第七条 其他事项

  本合同系在( )公证处公正后生效(),有强制执行力,如甲方违约在约定时间内还款,则乙方有权直接提请有管辖权的法院要求强制执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