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运营员工劳务合同12篇

合同 时间:2022-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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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运营员工劳务合同12篇

店铺运营员工劳务合同1

  甲方:(正文中简称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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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方:(正文中简称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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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聘用中国员工事宜达成本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有关乙方聘用中国员工及相关事宜,适用本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条 甲方向乙方派遣中国员工或乙方聘用中国员工的,双方应按照本合同有关约定另行订立《聘用中国员工合约》,明确乙方聘用中国员工的具体人数、姓名、聘期、聘用费等事宜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条 乙方与被聘用的中国员工之间系聘用与被聘用的劳务关系,双方可以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另行订立《聘用约定》,确定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的权利义务,《聘用约定》副本需送甲方备案。

  第四条 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因购房贷款(含担保)等民事事宜,应另行订立相关协议,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所生争议,与甲方及本合同无关,甲方不承担中国员工之连带责任。

  第五条 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因出国、培训需约定服务期限、费用、赔偿等事宜,应事前订立相关出国培训协议或者培训协议,确定各自权利义务。所生争议,甲方不承担中国员工之连带责任。

  第六条 本合同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变更而不一致的,分别以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7.1、甲方可以根据中国法律和本合同有关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用工,并有权对其违法用工、损害被聘中国员工利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和要求;

  7.2、应乙方或中国员工的要求,甲方有权对发生争议的乙方和中国员工进行调解;

  7.3、因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变更,致本合同条款与之不一致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执行该项规定;

  7.4、对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进行交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

  第八条 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8.1、 甲方应教育被聘中国员工遵守中国法律和乙方的规章制度,保守商业秘密,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8.2、 甲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规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标准,为中国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承担约定的福利待遇费用;

  8.3、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中国员工的出国(境)手续;

  8.4、 对乙方委托甲方管理驾驶关系的中国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8.5、 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中国员工评定专业技术职称;

  8.6、 甲方因业务需要搬迁办公地址,应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章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 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9.1、乙方有权对甲方推荐的人选进行选择,或在甲方推荐人选之外自行选定符合国家规定的应聘人员,须在中国员工第一个工作日前经由甲方办理聘用手续;

  9.2、对聘用的中国员工,视聘用期限规定试用期:

  ---聘用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

  ---聘用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聘用期限在三年以上不满十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聘用期限在十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9.3、 试用期内,如不符合录用条件,乙方可以解聘,但应支付试用期聘用费。试用期满,所聘中国员工自动转为正式聘用员工,其受聘期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9.4、 对严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乙方规章制度(此规章制度须事前已向中国员工公开)的中国员工,对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害的中国员工(重大损害的标准应由乙方在乙方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乙方可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但若中国员工对乙方制定的损害标准提出疑义而产生劳动争议的,须事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确认重大损失的标准有效后,乙方才能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9.5、 因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变更致本合同相关条款与之不一致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执行该项规定;

  9.6、 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进行交涉。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第十条 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0.1、 乙方应尊重中国员工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不歧视中国员工的种族和性别;

  10.2、 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和政府的规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标准,为中国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

  10.3、 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对被聘中国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并为其提高劳动技能的学习和培训提供便利条件;

  10.4、 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其政府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遵守法定工时制度,乙方安排中国员工加班的,应支付加班费;

  加班费的计算方法为:

  --工作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小时×150%;

  --休息日、带薪休假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小时×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小时×300%。

  10.5、 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保证中国员工法定节假日及婚假、产假等带薪假期。为受聘满一年的中国员工安排每年一次不少于连续15天或累计15个工作日的带薪休假。对受聘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受聘月数每月一天计算休假天数。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的,在征得受聘员工同意情况下,视为休息日加班予以经济补偿;

  10.6、 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医疗期的规定,对因病或非因公负伤的中国员工给予医疗期;

  10.7、 乙方应执行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不得剥夺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合法权益;

  10.8、 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工资的规定,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甲方或者由乙方直接支付给中国员工本人,不得克扣或拖欠工资。对受聘满一年的中国员工年终加付一个月的聘用费。当年受聘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受聘月数每工作一个月加付月聘用费的十二分之一;

  10.9、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向中国员工提供国家规定标准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卫生设施、卫生条件和健康检查;

  10.10、乙方必须为从事驾驶员工作或者驾驶机动车的中国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未予投保而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参照当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1、乙方应当为其派遣境外、国外工作或培训的中国员工投保境外人身意外险和医疗保险。未予投保而中国员工致伤(病)、致残或死亡的,由乙方参照中国员工工作或培训所在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3、乙方应当为中国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和意外医疗保险。投保额分别不低于人民币_____万元和_____万元。未予投保而中国员工致伤、致残或死亡的,由乙方参照当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4、乙方应督促中国员工办理受聘期间的有关合法工作证件,教育中国员工遵纪守法;

  10.15、因本合同第四章争议事宜引起的劳动争议仲裁或法律诉讼,并使甲方成为争议当事人的,乙方应该接受委托,作为甲方代理人之一与甲方共同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

  10.16、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有关税收的规定,依法代扣代缴中国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未代扣代缴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10.17、乙方因业务需要搬迁办公地址,应提前15日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章 解除或终止聘用的条件、程序和补偿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用中国员工:

  11.1、 被聘用的中国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的用人标准或条件的,但乙方应于试用期满前十天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中国员工和甲方;

  11.2、 中国员工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

  11.3、 中国员工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失的;

  11.4、 中国员工因卖淫嫖娼被收容教育的;

  11.5、 中国员工因吸毒被强制戒毒的;

  11.6、 中国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或终止聘用中国员工(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条情形的除外):

  12.1、 中国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乙方未另行安排过其他工作的;

  12.2、 中国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12.3、 中国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乙方未对其进行培训或者调整过工作岗位的;

  12.4、 被聘中国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12.5、 中国员工因公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

  第十三条 乙方解除或终止聘用符合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的中国员工,须支付自解聘之日起至第十二条所属情况消失期间的工资。

  第十四条 除符合本合同上述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约定的情形以外,乙方解除聘用中国员工,应以书面形式分别提前三十天通知中国员工和甲方,否则另行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管理费及中国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同时支付该员工聘用时间每满一年,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聘用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医疗期满后被解聘,除按上述标准支付补偿金外,还须支付中国员工不少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或患绝症的,还应当按国家规定标准加发医疗补助费。

  第十五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必须解除聘用中国员工,但甲乙双方应按下列约定的条件和标准执行:

  15.1、 被聘中国员工在试用期内书面提出辞职的,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15.2、 被聘中国员工提前三十天书面提出辞职的,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15.3、 被聘中国员工未提前三十天提出辞职的,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

  第十六条 中国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不按本合同第十五条解除聘用中国员工:

  16.1、 中国员工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未处理完毕的;

  16.2、 中国员工被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审查尚未结案的;

  16.3、 中国员工与乙方就出资培训、分配住房等事宜约定的服务期限未满的;

  16.4、 国家或_______市有特别规定的。

  第五章 费用及其结算

  第十七条 乙方聘用中国员工,应根据本合同约定按聘用人数每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十九条构成的聘用费。

  第十八条 聘用费经甲乙双方协商,由《聘用中国员工合约》确定,并以每月三十日前甲方的《付款通知书》为当月聘用费的结算依据。聘用费可以人民币或者等值于人民币的外币报价结算。

  第十九条 每年四月一日前,乙方应根据中国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所在地政府公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物价上涨指数、聘用员工社会保险基数的调整、社会保险福利制度规定的各种费用调整幅度,以及中国员工工作业绩和岗位变动,相应调整聘用费,具体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二十条 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从聘用费中扣除工资部分直接支付给中国员工,具体由《聘用中国员工合约》确定。

  第二十一条 乙方须于每月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并结清当月的聘用费。

  第二十二条 甲方或乙方自解除聘用中国员工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对方支付并结清本合同第三章、第四章约定的有关费用。

  第二十三条 中国员工在聘用期间发生因公致残、死亡事故时,应按国家及当地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甲方为主、乙方协助,做好善后工作,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对已按约定为中国员工支付相关保险费的,则先由保险赔款支付。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经订立,对双方即具有约束力,甲方和乙方均应自觉履行,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结清聘用费或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费用而延迟付款,并且无甲方认可的正当理由的,乙方每延迟一日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所称“中国员工”,系指乙方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合同及《聘用中国员工合约》所聘用的中国公民;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所称“聘用费”,系指乙方每月付给甲方的聘用中国员工的各种费用的总和,其中包括:

  30.1、中国员工的工资;

  30.2、为中国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30.3、医疗与保险等员工的福利费;

  30.4、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服务费。

  第三十条 本合同所称“管理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支付给甲方的除中国员工的工资以外的其他各种费用的总和。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所称“社会保险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需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规定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费用。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所称“员工福利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需按月支付给甲方的用于中国员工医疗、保险、活动、慰问等事宜的费用。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所称“服务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需按月支付给甲方的用于为中国员工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而产生的经营成本及有关税费。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所称“工资”,系指乙方因实际使用中国员工而根据中国法律及其政府规定必须由乙方承担的支付给中国员工的劳动报酬总称。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年。合同期满前30天内,如任何一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本合同,则本合同有效期自行延长。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签订,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分别以中文和_____文书就,具有同等效力。当两种文本存有不同解释时,应以中文文本为准。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店铺运营员工劳务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应甲方要求就乙方向甲方派遣员工(以下简称员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甲方的义务与权利

  第一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推荐的人选进行选择,亦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选定人员,经双方确认后,由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2.对乙方所派遣的员工,甲方可根据有关规定及派遣期限,和乙方商定试用期。

  3.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派遣关系并且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派遣关系,但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5.在不违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本合同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和员工个人另签协议

  6.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行为提出书面交涉,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两周内,应做出答复。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尊重员工的人格和合法权益。

  2.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和施?市劳动安全卫生规定的工作场所与条件及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进行安全文明生产的教育与管理。

  3.对员工进行上岗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和岗位工作规范。员工经培训后,应建立有本人签字的备档。

  4.严格执行国家和施?市规定的工作时制。在生产经营和工作必需延长员工工作时间时,应按相关规定控制加班时间,并支付加班费。

  5.保证员工在派遣期内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工伤假(含职业病)、病假(含非因工负伤)、探亲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和女员工劳动保护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施?市有关规定承担工资和相关待遇。

  6.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之内,甲方不得解除或终止派遣关系:

  (1)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经医务鉴定机构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员工若非因甲方违背法律、法规提出辞职,乙方将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回复乙方。

  第二章 乙方的义务与权利

  第三条 乙方义务

  1.根据甲方要求选荐员工,并为甲方所选定的人员

  3.依照和甲方协商确定的员工应得工资及相关收入金额,按月以货币方式向员工足额支付,并代扣和代缴个人所得税。

  4.根据当地政府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和代缴社会劳动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

  5.按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办理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手续。

  6.为甲方派遣公务出国、出境和赴边防、特区的员工,办理出国、出境和相关手续。

  7.经甲、乙双方确认,为解除和终止派遣关系的员工,办理离职、失业及相关手续。

  第四条 乙方对甲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或损害员工合法权益之行为,有权进行交涉。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两周内,应做出答复。

  第三章费用及结算

  第五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员工派遣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详见附表一。此附表为本合同之组成部分。

  第六条 员工加班费计算方法,按国家和施?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属于甲方委托乙方代办之项目,应交费用按相关部门和单位收费标准,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 员工派遣费用,每月10日之前,甲方应通过银行汇至乙方帐户。

  第九条 乙方每月应按有关部门规定之期限,缴纳劳动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及个人所得税等。

  第四章违约责任

  第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一条 甲方或乙方单方解除和中止本合同或派遣关系时,除本合同约定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外,另一方有权向责任方追索经济赔偿和损失赔偿。

  第十二条 若由甲方或乙方之原因,影响员工工资按期发放或劳动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及个人所得税等按期缴纳时,其后果应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三条 由于甲方或乙方违背法律、法规或政府规定,对员工权益造成损害或导致员工辞职的,按政府有关规定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四条 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或员工派遣关系,除本合同约定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向乙方赔偿"尚未履行的合同或派遣期限(月)乘以员工解除合同或派遣关系前六个月平均工资收入的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 员工依据本合同第二条第7项提出辞职或擅自离职,乙方应向甲方选送新的相应人雪?甲方若不能接受新的员工,应由乙方向甲方赔偿"本人未履行之派遣期限(月)乘以其离职前六个月平均工资收入的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欲解除和中止本合同,需提前30日通知对方。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五章 争议与仲裁

  第十七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若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求得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青岛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或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用合同附件,另行约定。

  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相关规定导致本合同条款必须修订时,由甲、乙双方协商修订。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____________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之内,甲、乙双方若同意延续,则另行履行续签手续。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店铺运营员工劳务合同3

  甲方:________(正文中简称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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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方:________(正文中简称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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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聘用中国员工事宜达成本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有关乙方聘用中国员工及相关事宜,适用本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条 甲方向乙方派遣中国员工或乙方聘用中国员工的,双方应按照本合同有关约定另行订立《聘用中国员工合约》,明确乙方聘用中国员工的具体人数、姓名、聘期、聘用费等事宜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条 乙方与被聘用的中国员工之间系聘用与被聘用的劳务关系,双方可以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另行订立《聘用约定》,确定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的权利义务,《聘用约定》副本需送甲方备案。

  第四条 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因购房贷款(含担保)等民事事宜,应另行订立相关协议,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所生争议,与甲方及本合同无关,甲方不承担中国员工之连带责任。

  第五条 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因出国、培训需约定服务期限、费用、赔偿等事宜,应事前订立相关出国培训协议或者培训协议,确定各自权利义务。所生争议,甲方不承担中国员工之连带责任。

  第六条 本合同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变更而不一致的,分别以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7.1、甲方可以根据中国法律和本合同有关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用工,并有权对其违法用工、损害被聘中国员工利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和要求;

  7.2、应乙方或中国员工的要求,甲方有权对发生争议的乙方和中国员工进行调解;

  7.3、因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变更,致本合同条款与之不一致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执行该项规定;

  7.4、对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进行交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

  第八条 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8.1、甲方应教育被聘中国员工遵守中国法律和乙方的规章制度,保守商业秘密,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8.2、甲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规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标准,为中国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承担约定的福利待遇费用;

  8.3、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中国员工的出国(境)手续;

  8.4、对乙方委托甲方管理驾驶关系的中国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8.5、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中国员工评定专业技术职称;

  8.6、甲方因业务需要搬迁办公地址,应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章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 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9.1、乙方有权对甲方推荐的人选进行选择,或在甲方推荐人选之外自行选定符合国家规定的应聘人员,须在中国员工第一个工作日前经由甲方办理聘用手续;

  9.2、对聘用的中国员工,视聘用期限规定试用期:

  ---聘用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

  ---聘用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聘用期限在三年以上不满十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聘用期限在十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9.3、试用期内,如不符合录用条件,乙方可以解聘,但应支付试用期聘用费。试用期满,所聘中国员工自动转为正式聘用员工,其受聘期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9.4、对严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乙方规章制度(此规章制度须事前已向中国员工公开)的中国员工,对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害的中国员工(重大损害的标准应由乙方在乙方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乙方可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但若中国员工对乙方制定的损害标准提出疑义而产生劳动争议的,须事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确认重大损失的标准有效后,乙方才能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9.5、 因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变更致本合同相关条款与之不一致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执行该项规定;

  9.6、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进行交涉。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第十条 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0.1、乙方应尊重中国员工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不歧视中国员工的种族和性别;

  10.2、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和政府的规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标准,为中国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

  10.3、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对被聘中国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并为其提高劳动技能的学习和培训提供便利条件;

  10.4、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其政府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遵守法定工时制度,乙方安排中国员工加班的,应支付加班费;

  加班费的计算方法为:

  ---工作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小时×150%;

  ---休息日、带薪休假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小时×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小时×300%。

  10.5、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保证中国员工法定节假日及婚假、产假等带薪假期。为受聘满一年的中国员工安排每年一次不少于连续15天或累计15个工作日的带薪休假。对受聘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受聘月数每月一天计算休假天数。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的,在征得受聘员工同意情况下,视为休息日加班予以经济补偿;

  10.6、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医疗期的规定,对因病或非因公负伤的中国员工给予医疗期;

  10.7、乙方应执行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不得剥夺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合法权益;

  10.8、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工资的规定,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甲方或者由乙方直接支付给中国员工本人,不得克扣或拖欠工资。对受聘满一年的中国员工年终加付一个月的聘用费。当年受聘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受聘月数每工作一个月加付月聘用费的十二分之一;

  10.9、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向中国员工提供国家规定标准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卫生设施、卫生条件和健康检查;

  10.10、乙方必须为从事驾驶员工作或者驾驶机动车的中国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未予投保而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参照当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1、乙方应当为其派遣境外、国外工作或培训的中国员工投保境外人身意外险和医疗保险。未予投保而中国员工致伤(病)、致残或死亡的,由乙方参照中国员工工作或培训所在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2、乙方应当为中国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和意外医疗保险。投保额分别不低于人民币____万元和____万元。未予投保而中国员工致伤、致残或死亡的,由乙方参照当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3、乙方应督促中国员工办理受聘期间的有关合法工作证件,教育中国员工遵纪守法;

  10.14、因本合同第四章争议事宜引起的劳动争议仲裁或法律诉讼,并使甲方成为争议当事人的,乙方应该接受委托,作为甲方代理人之一与甲方共同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

  10.15、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有关税收的规定,依法代扣代缴中国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未代扣代缴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10.16、乙方因业务需要搬迁办公地址,应提前15日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章 解除或终止聘用的条件、程序和补偿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用中国员工:

  11.1、 被聘用的中国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的用人标准或条件的,但乙方应于试用期满前十天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中国员工和甲方;

  11.2、中国员工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

  11.3、中国员工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失的;

  11.4、中国员工因卖淫嫖娼被收容教育的;

  11.5、中国员工因吸毒被强制戒毒的;

  11.6、中国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或终止聘用中国员工(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条情形的除外):

  12.1、中国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乙方未另行安排过其他工作的;

  12.2、中国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12.3、中国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乙方未对其进行培训或者调整过工作岗位的;

  12.4、被聘中国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12.5、中国员工因公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

  第十三条 乙方解除或终止聘用符合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的中国员工,须支付自解聘之日起至第十二条所属情况消失期间的工资。

  第十四条 除符合本合同上述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约定的情形以外,乙方解除聘用中国员工,应以书面形式分别提前三十天通知中国员工和甲方,否则另行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管理费及中国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同时支付该员工聘用时间每满一年,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聘用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医疗期满后被解聘,除按上述标准支付补偿金外,还须支付中国员工不少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或患绝症的,还应当按国家规定标准加发医疗补助费。

  第十五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必须解除聘用中国员工,但甲乙双方应按下列约定的条件和标准执行:

  15.1、 被聘中国员工在试用期内书面提出辞职的,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15.2、 被聘中国员工提前三十天书面提出辞职的,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15.3、 被聘中国员工未提前三十天提出辞职的,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

  第十六条 中国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不按本合同第十五条解除聘用中国员工:

  16.1、中国员工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未处理完毕的;

  16.2、中国员工被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审查尚未结案的;

  16.3、中国员工与乙方就出资培训、分配住房等事宜约定的服务期限未满的;

  16.4、国家或______市有特别规定的。

  第五章 费用及其结算

  第十七条 乙方聘用中国员工,应根据本合同约定按聘用人数每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十九条构成的聘用费。

  第十八条 聘用费经甲乙双方协商,由《聘用中国员工合约》确定,并以每月三十日前甲方的《付款通知书》为当月聘用费的结算依据。聘用费可以人民币或者等值于人民币的外币报价结算。

  第十九条 每年四月一日前,乙方应根据中国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所在地政府公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物价上涨指数、聘用员工社会保险基数的调整、社会保险福利制度规定的各种费用调整幅度,以及中国员工工作业绩和岗位变动,相应调整聘用费,具体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二十条 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从聘用费中扣除工资部分直接支付给中国员工,具体由《聘用中国员工合约》确定。

  第二十一条 乙方须于每月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并结清当月的聘用费。

  第二十二条 甲方或乙方自解除聘用中国员工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对方支付并结清本合同第三章、第四章约定的有关费用。

  第二十三条 中国员工在聘用期间发生因公致残、死亡事故时,应按国家及当地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甲方为主、乙方协助,做好善后工作,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对已按约定为中国员工支付相关保险费的,则先由保险赔款支付。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经订立,对双方即具有约束力,甲方和乙方均应自觉履行,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结清聘用费或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费用而延迟付款,并且无甲方认可的正当理由的,乙方每延迟一日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__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所称“中国员工”,系指乙方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合同及《聘用中国员工合约》所聘用的中国公民;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所称“聘用费”,系指乙方每月付给甲方的聘用中国员工的各种费用的总和,其中包括:

  29.1、中国员工的工资;

  29.2、为中国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29.3、医疗与保险等员工的福利费;

  29.4、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服务费。

  第三十条 本合同所称“管理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支付给甲方的除中国员工的工资以外的其他各种费用的总和。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所称“社会保险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需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规定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费用。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所称“员工福利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需按月支付给甲方的用于中国员工医疗、保险、活动、慰问等事宜的费用。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所称“服务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需按月支付给甲方的用于为中国员工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而产生的经营成本及有关税费。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所称“工资”,系指乙方因实际使用中国员工而根据中国法律及其政府规定必须由乙方承担的支付给中国员工的劳动报酬总称。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年。合同期满前30天内,如任何一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本合同,则本合同有效期自行延长。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签订,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分别以中文和____文书就,具有同等效力。当两种文本存有不同解释时,应以中文文本为准。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店铺运营员工劳务合同4

  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正文中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_________

  工商登记号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正文中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_________

  工商登记号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聘用中国员工事宜达成本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有关乙方聘用中国员工及相关事宜,适用本合同。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条 甲方向乙方派遣中国员工或乙方聘用中国员工的,双方应按照本合同有关约定另行订立《聘用中国员工合约》,明确乙方聘用中国员工的具体人数,姓名,聘期,聘用费等事宜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条 乙方与被聘用的中国员工之间系聘用与被聘用的劳务关系,双方可以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另行订立《聘用约定》,确定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的权利义务,《聘用约定》副本需送甲方备案。

  第四条 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因购房贷款(含担保)等民事事宜,应另行订立相关协议,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

  所生争议,与甲方及本合同无关,甲方不承担中国员工之连带责任。

  第五条 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因出国,培训需约定服务期限、费用、赔偿等事宜,应事前订立相关出国培训协议或者培训协议,确定各自权利义务。

  所生争议,甲方不承担中国员工之连带责任。

  第六条 本合同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变更而不一致的,分别以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7.1 甲方可以根据中国法律和本合同有关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用工,并有权对其违法用工,损害被聘中国员工利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和要求;

  7.2 应乙方或中国员工的要求,甲方有权对发生争议的乙方和中国员工进行调解;

  7.3 因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变更,致本合同条款与之不一致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执行该项规定;

  7.4 对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进行交涉。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

  第八条 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8.1 甲方应教育被聘中国员工遵守中国法律和乙方的规章制度,保守商业秘密,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8.2 甲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规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标准,为中国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承担约定的福利待遇费用;

  8.3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中国员工的出国(境)手续;

  8.4 对乙方委托甲方管理驾驶关系的中国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8.5 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中国员工评定专业技术职称;

  8.6 甲方因业务需要搬迁办公地址,应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

  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章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 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9.1 乙方有权对甲方推荐的人选进行选择,或在甲方推荐人选之外自行选定符合国家规定的应聘人员,须在中国员工第一个工作日前经由甲方办理聘用手续;

  9.2 对聘用的中国员工,视聘用期限规定试用期:

  聘用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

  聘用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聘用期限在三年以上不满十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聘用期限在十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9.3 试用期内,如不符合录用条件,乙方可以解聘,但应支付试用期聘用费。

  试用期满,所聘中国员工自动转为正式聘用员工,其受聘期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9.4 对严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乙方规章制度(此规章制度须事前已向中国员工公开)的中国员工,对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害的中国员工(重大损害的标准应由乙方在乙方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乙方可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但若中国员工对乙方制定的损害标准提出疑义而产生劳动争议的,须事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确认重大损失的标准有效后,乙方才能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9.5 因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变更致本合同相关条款与之不一致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执行该项规定;

  9.6 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进行交涉。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第十条 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0.1 乙方应尊重中国员工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不歧视中国员工的种族和性别;

  10.2 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和政府的规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标准,为中国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

  10.3 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对被聘中国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并为其提高劳动技能的学习和培训提供便利条件;

  10.4 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其政府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遵守法定工时制度,乙方安排中国员工加班的,应支付加班费;加班费的计算方法为:

  工作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小时×150%;

  休息日,带薪休假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小时×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小时×300%。

  10.5 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保证中国员工法定节假日及婚假,产假等带薪假期。

  为受聘满一年的中国员工安排每年一次不少于连续15天或累计15个工作日的带薪休假。

  对受聘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受聘月数每月一天计算休假天数。

  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的,在征得受聘员工同意情况下,视为休息日加班予以经济补偿;

  10.6 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医疗期的规定,对因病或非因公负伤的中国员工给予医疗期;

  10.7 乙方应执行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不得剥夺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合法权益;

  10.8 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工资的规定,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甲方或者由乙方直接支付给中国员工本人,不得克扣或拖欠工资。

  对受聘满一年的中国员工年终加付一个月的聘用费。

  当年受聘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受聘月数每工作一个月加付月聘用费的十二分之一;

  10.9 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向中国员工提供国家规定标准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卫生设施,卫生条件和健康检查;

  10.10 乙方必须为从事驾驶员工作或者驾驶机动车的中国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未予投保而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参照当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1 乙方应当为其派遣境外,国外工作或培训的中国员工投保境外人身意外险和医疗保险。

  未予投保而中国员工致伤(病),致残或死亡的,由乙方参照中国员工工作或培训所在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3 乙方应当为中国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和意外医疗保险。

  投保额分别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_元和_________元。

  未予投保而中国员工致伤,致残或死亡的,由乙方参照当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4 乙方应督促中国员工办理受聘期间的有关合法工作证件,教育中国员工遵纪守法;

  10.15 因本合同第四章争议事宜引起的劳动争议仲裁或法律诉讼,并使甲方成为争议当事人的,乙方应该接受委托,作为甲方代理人之一与甲方共同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

  10.16 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有关税收的规定,依法代扣代缴中国员工的个人所得税。

  未代扣代缴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10.17 乙方因业务需要搬迁办公地址,应提前15日通知甲方。

  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章 解除或终止聘用的条件,程序和补偿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用中国员工:

  11.1 被聘用的中国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的用人标准或条件的,但乙方应于试用期满前十天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中国员工和甲方;

  11.2 中国员工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

  11.3 中国员工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失的;

  11.4 中国员工因卖淫嫖娼被收容教育的;

  11.5 中国员工因吸毒被强制戒毒的;

  11.6 中国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或终止聘用中国员工(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条情形的除外):

  12.1 中国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乙方未另行安排过其他工作的;

  12.2 中国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12.3 中国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乙方未对其进行培训或者调整过工作岗位的;

  12.4 被聘中国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12.5 中国员工因公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

  第十三条 乙方解除或终止聘用符合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的中国员工,须支付自解聘之日起至第十二条所属情况消失期间的工资。

  第十四条 除符合本合同上述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约定的情形以外,乙方解除聘用中国员工,应以书面形式分别提前三十天通知中国员工和甲方,否则另行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管理费及中国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

  同时支付该员工聘用时间每满一年,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聘用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

  医疗期满后被解聘,除按上述标准支付补偿金外,还须支付中国员工不少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或患绝症的,还应当按国家规定标准加发医疗补助费。

  第十五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必须解除聘用中国员工,但甲乙双方应按下列约定的条件和标准执行:

  15.1 被聘中国员工在试用期内书面提出辞职的,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15.2 被聘中国员工提前三十天书面提出辞职的,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15.3 被聘中国员工未提前三十天提出辞职的,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

  第十六条 中国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不按本合同第十五条解除聘用中国员工:

  16.1 中国员工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未处理完毕的;

  16.2 中国员工被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审查尚未结案的;

  16.3 中国员工与乙方就出资培训,分配住房等事宜约定的服务期限未满的;

  16.4 国家或_________市有特别规定的。

  第五章 费用及其结算

  第十七条 乙方聘用中国员工,应根据本合同约定按聘用人数每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十九条构成的聘用费。

  第十八条 聘用费经甲乙双方协商,由《聘用中国员工合约》确定,并以每月三十日前甲方的《付款通知书》为当月聘用费的结算依据。

  聘用费可以人民币或者等值于人民币的外币报价结算。

  第十九条 每年四月一日前,乙方应根据中国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所在地政府公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物价上涨指数,聘用员工社会保险基数的调整,社会保险福利制度规定的各种费用调整幅度,以及中国员工工作业绩和岗位变动,相应调整聘用费,具体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二十条 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从聘用费中扣除工资部分直接支付给中国员工,具体由《聘用中国员工合约》确定。

  第二十一条 乙方须于每月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并结清当月的聘用费。

  第二十二条 甲方或乙方自解除聘用中国员工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对方支付并结清本合同第三章,第四章约定的有关费用。

  第二十三条 中国员工在聘用期间发生因公致残,死亡事故时,应按国家及当地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甲方为主,乙方协助,做好善后工作,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对已按约定为中国员工支付相关保险费的,则先由保险赔款支付。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经订立,对双方即具有约束力,甲方和乙方均应自觉履行,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结清聘用费或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费用而延迟付款,并且无甲方认可的正当理由的,乙方每延迟一日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所称“中国员工”,系指乙方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合同及《聘用中国员工合约》所聘用的中国公民;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所称“聘用费”,系指乙方每月付给甲方的聘用中国员工的各种费用的总和;其中包括:

  29.1 中国员工的工资;

  29.2 为中国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29.3 医疗与保险等员工的福利费;

  29.4 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服务费。

  第三十条 本合同所称“管理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支付给甲方的除中国员工的工资以外的其他各种费用的总和。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所称“社会保险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需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规定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费用。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所称“员工福利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需按月支付给甲方的用于中国员工医疗,保险,活动,慰问等事宜的费用。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所称“服务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需按月支付给甲方的用于为中国员工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而产生的经营成本及有关税费。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所称“工资”,系指乙方因实际使用中国员工而根据中国法律及其政府规定必须由乙方承担的支付给中国员工的劳动报酬总称。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

  合同期满前30天内,如任何一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本合同,则本合同有效期自行延长。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每份分别以中文和_________文书就,具有同等效力。

  当两种文本存有不同解释时,应以中文文本为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店铺运营员工劳务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的钢筋制作、安装工程,以包工的方式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职责与义务,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协议,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和要求

  1、承包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钢筋分项工程(包含设计变更、墙体拉结筋、桩头钢筋调直、地下室顶板及屋面钢筋网制安、悬挑外架的预埋钢筋)。

  2、工作内容:承包范围内的钢筋的场内水平及垂直运输、卸车,调直,按施工图纸及规范进行翻样,加工制作及安装。滚丝安装制作等一切工序。乙方要及时提供钢筋翻样单壹份给甲方。

  3、工程质量: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及操作规程进行制作安装,满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钢筋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达到优良。

  二、承包方式、单价和结算付款方式

  1、承包方式:乙方以包工的方式进行承包,乙方必须自带钢筋加工制作机械(断铁机,调直机、弯曲机,滚丝机、电焊机等所有与钢筋制作相关机械设备、工器具并带连接的电缆线)、操作工具,钢筋安装用的扎丝及一切所有钢筋连接所需的电焊条。一切安图纸要求施工,直径___以上的钢筋不允许出现___cm以上的短钢筋头,如有违反,则予以处罚。钢筋由甲方提供,乙方必须节约用料,不得浪费,若乙方浪费材料或理解错图纸引起多用材料,其相关费用按实从乙方结帐总额中扣除。

  2、含承包范围、工作内容及承包方式中所有条款的工资、材料、机械、工具、劳动保护用品等。地下室及群房和主楼的钢筋安装制作一个单价,每吨按元计算,税金乙方自己负责.数量按甲方的实际进料钢筋数量结合翻样单数量进行计算。此单价包含管理费、社会保险基金、劳保和福利费用、运费、停水、停电、材料、机械影响窝工费、节假日、晚上加班、差旅及农忙、春插、双抢、秋收季节工资补助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等。

  3、计时工单价:在承包范围和工作内容外,若因甲方工作需要安排,所发生的计时工按_____元/工日计算,由施工员安排、项目经理批准、第一总承包工程公司总经理认定。

  4、付款方式:每月待建设单位付款后,甲方每月按乙方完成工作量的___%进行付款,并扣除予借费用。所有钢筋分项工程完工后年底付至___%,竣工验收后,工程款决算后内付清尾款。

  5、各种处罚金额直接从乙方包干总额中扣除。

  三、工期要求

  1、乙方应配足熟练操作人员,满足甲方施工进度要求。

  2、在项目开工及施工过程中,乙方未按计划完成施工任务,每延误___天扣罚_____元。

  四、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本项目工程主体结构要求优良,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图纸、施工规范、施工方案进行施工,钢筋分项工程必须优良。钢筋制作及安装绑扎必须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重做直至合格。钢筋必须焊接牢固,符合滚丝验收规范要求,杜绝出现质量事故。

  2、所有施工人员必须配备安全帽(由甲方购买,按实价拨给乙方),安全带、雨鞋、雨衣、手套等。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要确保安全,配备相应的安全用品用具,如因乙方违章操作及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但甲方必须确保防护到位,如因防护未到位引起的事故,甲方负责。若乙方不配齐劳保用品,不按规定偑戴安全帽等,每发生一次按每人每次扣罚___元。

  3、乙方必须遵守现场文明施工的规定,各种材料要集中分类堆放,做好料牌。

  4、乙方必须服从项目管理人员的指挥和调度,遵守甲方有关安全、质量、保卫等各种管理规定。

  5、在施工过程中如图纸发生变更,乙方必须无条件予以执行实施,如已安装好的钢筋发生变更,其发生的费用,甲方按实予以认可。

  6、乙方负责人应参加项目部要求其参加的有关会议,每缺席一次扣款_____元。

  7、各班组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尊重,如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打架、闹事,发生的一切经济费用和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另乙方除治安管理条例接受处罚外,根据情节轻重每次扣款_____元。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对乙方进场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以及遵纪守法、安全消防、社会治安及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教育。

  2、负责施工前和分阶段的技术交底工作,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并向乙方讲清技术质量、安全、节约等措施。

  3、负责提供施工必须的大型机具。(垂直运输机械)

  4、指派专人负责质量、安全、现场操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工作。

  5、负责为乙方人员提供必需的食宿条件和安全用电照明。

  6、负责遵守合同按期及时支付工程款。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进度计划,安排组织操作人员进场,如因乙方原因延误,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另行组织其他人员进行施工,其所有费用及增加费用直接从乙方已完成的工作量中扣除。

  2、乙方负责人必须住在现场,负责管理、组织、协调、配合甲方现场工作,服从甲方现场管理要求和各项工作指令。

  3、乙方对自己所进场材料必须组织足够人员加强管理和看护,所发生的丢失或损耗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进场人员必须持有外出务工合法证件,有效“身份证”“计划生育证”“务工证”“上岗证”等,并办理“暂住证”或“临时户口”,办证所需费用自理。

  5、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社会保险规定为工人办理相应的工伤等社会保险,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6、乙方应按照甲方工期、质量要求组织施工作业,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如乙方材料质量原因和施工未按规范操作引起的安全事故,其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7、未经许可不得将无关人员(含家属)带入现场,更不得留宿,违者按现场有关规定处罚。

  8、乙方与相关单位或人员所发生一切经济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9、搞好乙方宿舍卫生,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等;不得起火做饭,一律在甲方食堂用膳。如发现使用明火、电炉或起火做饭,一经发现,即没收相应物品,并对班组按_____元/次进行处罚。

  10、向甲方提供现场人员身份证和名单,每次付款时,需造工资表并由班组人员签字。乙方人员在工作时间外所发生的一切事故与甲方无关。

  六、合同的履行

  若乙方在材料供应、施工质量、进度达不到甲方要求时,或其自身内部管理混乱,无法良好履行该协议,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赔偿;工资一律不予结算、支付,乙方进场的材料、机械设备等作为保证金一律不准出场,作为弥补甲方的损失归甲方所有。

  七、突发情况

  施工中及协议履行期间,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建设单位原因而造成的停(窝)工等情况,乙方应无条件服从或退场,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八、其它事宜

  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

  九、合同留存

  协议___式___份,甲方执___份,乙方执___份。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款付清后自动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年___月___日

店铺运营员工劳务合同6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兹有乙方现承包甲方发包的装修工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内容:工作量清单。

  4、承包范围:水电工、木工、漆工、瓦工。

  5、承包方式:包清工,电动工具及零配件由乙方自备。

  6、质量要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7、工期要求: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甲方工作:

  1、甲方指派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相关事宜,全面、全权负责现场的管理工作,对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用料、安全文明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向乙方提供临时水电。

  三、乙方工作:

  1、乙方为驻工地代表,常驻现场,负责履行合同范围内的应尽职责,按照甲方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监督和管理。

  2、做好承包范围内各相关工种间的交叉配合工作,竣工验收交钥匙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

  四、关于质量的约定:

  1、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和施工图纸、作法说明及设计变更等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到施工合同要求,相关质量验收规范作为本工程的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如因乙方责任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或不能通过验收,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如因甲供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本工程质保期为壹年,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须无偿履行保修责任。

  五、关于工期的约定:

  1、如因甲方不能按约给付乙方工程进度款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2、如因乙方责任造成中途无故停工、窝工而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3、因业主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六、关于价款和结算的约定:

  1、双方商定本工程合同承包价格元(人民币)

  2、本承包价格包含人工费、机械费、进退场、垃圾清运、材料上运费等。

  3、付款方式:a、开工后8日内,甲方付款30%元作为乙方的前期进场费。b、水电工程隐蔽验收后,甲方付款30%元c、瓦工及木基层、木饰面验收后、漆工进场时,甲方付款15%元。d、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付款20%元。e、余款5%元待壹年保修期满后结清。

  七、关于材料的约定:

  1、甲方负责同业主联系及时提供乙方所需材料,并按时到场。经乙方验收入库后,由乙方负责保管。如因乙方保管不善而造成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

  2、乙方须在预算定额范围内使用材料(包括临时电),材料损耗按定额计,超支的不合理材耗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在承包价格中相应扣减。

  3、所有进场的业主供材,乙方不得擅自挪用。

  八、关于安全生产的约定:

  1、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安全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和物管部门的规章制度,以及对文明现场和安全生产的要求。

  3、乙方须严格遵守安全协议中的条款,严禁在施工现场发生违法乱纪等行为。

  九、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

  1、乙方须自行完成本施工任务,严禁乙方将本项目再次进行分包或转包。

  2、因乙方责任原因而延误工期逾期完工,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赔付违约金元。

  3、乙方必须给进场施工的工作人员购买人身保险,在施工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4、如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经济赔偿,且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后即终止。其中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

店铺运营员工劳务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根据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员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派遣与借用

  第一条 派遣系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将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派往乙方工作的行为。

  第二条 借用系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从甲方借调人员到乙方工作的行为。

  第三条第三条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派遣员工,乙方须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借用。

  第四条第四条员工与甲方为劳动关系,与乙方为劳务关系。员工的工作地点、岗位、方式由乙方根据业务需要确定。

  第五条 借用费系指乙方借用甲方员工的费用,包括:

  (一)支付员工的工资。

  (二)支付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费用。

  (三)甲方为派遣员工提供商业保险、福利的费用。

  (四)甲方对派造员工的管理、经营成本及承担的企业税收等费用。

  第六条 甲方派造人员的姓名、聘用职务、借用费及其组成在附件1中约定,附件1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章 甲方的义务与权利

  第七条 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根据乙方的要求推荐人选,与乙方决定借用的人员或乙方直接选定的人员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

  (二)教育派造员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教育派造员工遵守乙方的工作制度,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

  (四)从借用费中支付派造员工的工资和应得收入。

  (五)在乙方支付借用费后,依法承担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福利费用,其中福利及医疗保险部分内容的具体实施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条款、甲方有关派遣员工福利待遇、医疗费用报销的规定执行。

  (六)为派造员工提供附件2中双方确定的服务内容。

  (七)听取乙方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第八条 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如遇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甲方有权撤回派遣员工和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和派遣员工(派遣员工在试用期内除外),同时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补偿费:

  派造员工被派遣时间每满一年,补偿费为一个月的借用费,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计算。补偿费以派遣员工被撤回当月的借用费为计算标准。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或损害派遣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进行交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六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

  (三)乙方若无故拖欠派遣员工的工资或借用费,甲方可随时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追索所欠费用。

  (四)派遣员工若侵害了乙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可协助乙方追究员工的相关责任。

  第三章 乙方的义务与权利

  第九条 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尊重派遣员工不同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抑,不歧视派遣员工。

  (二)为派遣员工提供符合中国政府有关劳动保护规定的工作场所和条件,确定其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并依法为派遣员工提供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如遇特殊情况需派遣员工延长工作时间,乙方须依法支付加班费。

  (四)为派遣员工提供差旅等补贴,具体数额由乙方决定。

  (五)保证派造员工的法定节假日休息。为借用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员工每年安排一次带薪休假,具体休假天数按乙方的规定执行。

  派遣员工结婚时,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婚假3天,属于晚婚的,应再给予晚婚假7天。

  (六)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应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医疗期。医疗期内,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发给派遣员工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但最低不低于社会最低工资的80%。

  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及哺乳期内的,乙方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但女员工应提供合法的医生证明。

  女员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乙方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流产假期间,其工资照发。

  (七)不得解除或终止对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员工,以及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派遣员工的借用关系。

  (八)不得解除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派遣员工的借用关系。

  (九)派造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解除借用的,乙方应按照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6条规定,向甲方支付该员工的医疗补助费。

  (十)督促派造员工遵守中国政府颁布的税收法规,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十一)督促派造员工办理借用期间的有关合法工作证件,依据中国的法律、法规制定乙方的规章制度,并教育派遣员工遵纪守法。

  (十二)乙方因业务需要,搬迁至新办公地址时,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业务联系。

  (十三)乙方因故被撤销时,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及时办理终止本合同的(十四)派遣员工若向乙方提出辞职,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但在试用期内辞职可随时提出。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计算收费截止日期。

  (十五)向保险公司投保派造员工驾驶的乙方机动车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若乙方未投保,派造员工驾驶乙方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责任属于派遣员工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本条所列第(三)、(四)、(五)项内容,乙方可以规章制度的形式作具体规定,也可与派遣员工以协议的形式作具体约定。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且送甲方备案,应以规章制度和协议为准。

  第十条 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对决定借用的员工可以规定试用期,试用期限应根据借用期限确定:

  1.借用期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15日;

  2.借用期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30日;

  3.借用期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60日;

  4.借用期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试用期内,乙方对不符合要求者,有权终止试用,但应支付试用期的借用费(含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试用期满,所派遣员工自动转为正式派遣员工,其借用期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二)在借用期内,有解除派造员工和解除本合同的权利,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派造员工(派遣员工在试用期内除外),同时按下列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补偿费:

  派造员工借用时间每满一年,补偿费为一个月的借用费,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计算。补偿费以派遣员工被退回甲方当月的借用费为计算标准。补偿费中包含派造员工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三)如派造员工因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严重违反乙方规定(此规定对派遣员工和甲方应该是公开的)被解除借用,乙方经征求甲方意见后可随时通知甲方和派遣员工,并可不支付补偿费。

  (四)可与派造员工另行签订个人协议作为甲方与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的附件送甲方备案,但该协议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内容。

  (五)乙方有权对甲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并进行交涉。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后六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第四章 费用及其结算

  第十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借用费、派遣员工名单、借用时间和付费方式在本合同附件1中约定。

  第十二条 乙方须于当月20日前向甲方支付月借用费、补偿费和年终附加的工资(乙方直接支付派遣员工工资的,须于当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借用费的其它部分),甲方收到后,于次月6日支付派遣员工工资。以上费用每逾期10天按1%加付滞付金。逾期30天的,甲方可视情况提出索要违约金元,并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且不属违约行为,双方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三条加班、加点费用的计算方法

  工作日加点费=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点时间x150%;休息日、带薪休假日加班费=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时间×200%;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时间×300%;第五章争议与仲裁

  第十四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的,可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五条 甲方(或乙方)与派遣员工因本合同中有关劳动纪律约定、员工工资、保险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发生劳动争议,并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时,如争议的处理结果与乙方有利害关系,乙方有参加仲裁活动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章 其它

  第十六条 甲方为派遣员工提供的服务内容在附件2中约定,附件2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办理,国家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合同附件另行约定。

  第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中国政府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造成本合同条款必须修订时,均应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准,由甲乙双方协商修订。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有效期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异议,有效期自行延长,延长期限与本合同期限相同。

  第二十条 本合同分别用中文和文写成,每种文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中文本和文本一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两种文本出现矛盾时,以中文本为准。

  第七章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二十一条 双方约定需增加的内容

  第二十二条 双方约定需修改或删除的本合同条款

  甲方代表签章: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店铺运营员工劳务合同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及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合同为解决争议时的依据。

  一、劳务派遣内容

  1、经用人单位---冲电气实业(深圳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OKI”】批准,今甲方为派遣乙方到OKI工作,并提供相关人事管理服务。

  2、乙方为派遣员工,同意接受甲方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

  二、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

  三、劳动报酬

  1、双方协议规定:乙方每小时的劳动报酬为9元人民币,计算工时按照OKI实际考勤计算。

  2、甲方于每月1日前支付乙方上月25日前的工资,工资发放形式为转账到乙方的建设银行卡号。

  四、福利待遇

  2、从培训时间开始计算乙方的工时。

  4、OKI2月6日到17日为年假时间,甲方向需要会老家过年的乙方提供每人100元的交通补助。不回家过年的,在OKI食堂不供应饭食的时间段,甲方向乙方每天提供15元的特别供应。

  五、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

  1、乙方应当遵守甲方以及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以及劳动纪律,乙方表示无条件接受甲方以及用工单位的双重管理。

  2、如乙方在被派遣到用工单位过程中,因乙方的严重触犯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导致被用工单位退回属于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3、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爱护用工单位的财物。如因乙方故意或过失给用工单位造成损失,乙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离职手续

  1、在20_________年2月日由甲方统一安排办理,需要乙方协助。

  七、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乙方签名、甲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店铺运营员工劳务合同9

  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正文中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登记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正文中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登记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_____》等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聘用中国员工事宜达成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有关乙方聘用中国员工及相关事宜,适用本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派遣中国员工或乙方聘用中国员工的,双方应按照本合同有关约定另行订立《聘用中国员工合约》,明确乙方聘用中国员工的具体人数,姓名,聘期,聘用费等事宜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条?乙方与被聘用的中国员工之间系聘用与被聘用的劳务关系,双方可以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另行订立《聘用约定》,确定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的权利义务,《聘用约定》副本需送甲方备案。

  第四条?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因购房贷款(含担保)等民事事宜,应另行订立相关协议,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所生争议,与甲方及本合同无关,甲方不承担中国员工之连带责任。

  第五条?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因出国,培训需约定服务期限、费用、赔偿等事宜,应事前订立相关出国培训协议或者培训协议,确定各自权利义务。所生争议,甲方不承担中国员工之连带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变更而不一致的,分别以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章?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7.1?甲方可以根据中国法律和本合同有关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用工,并有权对其违法用工,损害被聘中国员工利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和要求;

  7.2?应乙方或中国员工的要求,甲方有权对发生争议的乙方和中国员工进行调解;

  7.3?因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变更,致本合同条款与之不一致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执行该项规定;

  7.4?对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进行交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

  第八条?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8.1?甲方应教育被聘中国员工遵守中国法律和乙方的规章制度,保守商业秘密,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8.2?甲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规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标准,为中国员工缴纳社会_____,并承担约定的福利待遇费用;

  8.3?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中国员工的出国(境)手续;

  8.4?对乙方委托甲方管理驾驶关系的中国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8.5?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中国员工评定专业技术职称;

  8.6?甲方因业务需要搬迁办公地址,应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章?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9.1?乙方有权对甲方推荐的人选进行选择,或在甲方推荐人选之外自行选定符合国家规定的应聘人员,须在中国员工第一个工作日前经由甲方办理聘用手续;

  9.2?对聘用的中国员工,视聘用期限规定试用期:

  聘用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

  聘用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聘用期限在三年以上不满十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聘用期限在十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9.3?试用期内,如不符合录用条件,乙方可以解聘,但应支付试用期聘用费。试用期满,所聘中国员工自动转为正式聘用员工,其受聘期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9.4?对严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乙方规章制度(此规章制度须事前已向中国员工公开)的中国员工,对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害的中国员工(重大损害的标准应由乙方在乙方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乙方可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但若中国员工对乙方制定的损害标准提出疑义而产生劳动争议的,须事先通过劳动争议_____部门确认重大损失的标准有效后,乙方才能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9.5?因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变更致本合同相关条款与之不一致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执行该项规定;

  9.6?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进行交涉。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第十条?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0.1?乙方应尊重中国员工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不歧视中国员工的_____和性别;

  10.2?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和政府的规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标准,为中国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

  10.3?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对被聘中国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并为其提高劳动技能的学习和培训提供便利条件

  10.4?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其政府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遵守法定工时制度,乙方安排中国员工加班的,应支付加班费;加班费的计算方法为:

  工作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_________实际加班小时_________150%;

  休息日,带薪休假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_________实际加班小时_________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_________实际加班小时_________300%。

  10.5?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保证中国员工法定节假日及_____,产假等带薪假期。为受聘满一年的中国员工安排每年一次不少于连续15天或累计15个工作日的带薪休假。对受聘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受聘月数每月一天计算休假天数。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的,在征得受聘员工同意情况下,视为休息日加班予以经济补偿;

  10.6?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医疗期的规定,对因病或非因公负伤的中国员工给予医疗期;

  10.7?乙方应执行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不得剥夺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合法权益;

  10.8?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工资的规定,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甲方或者由乙方直接支付给中国员工本人,不得克扣或拖欠工资。对受聘满一年的中国员工年终加付一个月的聘用费。当年受聘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受聘月数每工作一个月加付月聘用费的十二分之一;

  10.9?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向中国员工提供国家规定标准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卫生设施,卫生条件和健康检查;

  10.10?乙方必须为从事驾驶员工作或者驾驶机动车的中国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未予投保而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参照当地_____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1?乙方应当为其派遣境外,国外工作或培训的中国员工投保境外人身意外险和医疗_____。未予投保而中国员工致伤(病),致残或死亡的,由乙方参照中国员工工作或培训所在地_____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2?乙方应当为中国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和意外医疗_____。投保额分别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_元和_________元。未予投保而中国员工致伤,致残或死亡的,由乙方参照当地_____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3?乙方应督促中国员工办理受聘期间的有关合法工作证件,教育中国员工遵纪守法;

  10.14?因本合同第四章争议事宜引起的劳动争议_____或法律诉讼,并使甲方成为争议当事人的,乙方应该接受委托,作为甲方代理人之一与甲方共同参加_____或诉讼活动;

  10.15?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有关税收的规定,依法代扣代缴中国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未代扣代缴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10.16?乙方因业务需要搬迁办公地址,应提前15日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章?解除或终止聘用的条件,程序和补偿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用中国员工:

  11.1?被聘用的中国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的用人标准或条件的,但乙方应于试用期满前十天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中国员工和甲方;

  11.2?中国员工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

  11.3?中国员工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失的;

  11.4?中国员工因卖淫嫖娼被收容教育的;

  11.5?中国员工因吸毒被强制戒毒的;

  11.6?中国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或终止聘用中国员工(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条情形的除外):

  12.1?中国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乙方未另行安排过其他工作的;

  12.2?中国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12.3?中国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乙方未对其进行培训或者调整过工作岗位的;

  12.4?被聘中国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12.5?中国员工因公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

  第十三条?乙方解除或终止聘用符合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的中国员工,须支付自解聘之日起至第十二条所属情况消失期间的工资。

  第十五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必须解除聘用中国员工,但甲乙双方应按下列约定的条件和标准执行:

  15.1?被聘中国员工在试用期内书面提出辞职的,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15.2?被聘中国员工提前三十天书面提出辞职的,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15.3?被聘中国员工未提前三十天提出辞职的,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

  第十六条?中国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不按本合同第十五条解除聘用中国员工:

  16.1?中国员工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未处理完毕的;

  16.2?中国员工被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审查尚未结案的;

  16.3?中国员工与乙方就出资培训,分配住房等事宜约定的服务期限未满的;

  16.4?国家或_________市有特别规定的。

  第五章?费用及其结算

  第十七条?乙方聘用中国员工,应根据本合同约定按聘用人数每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十九条构成的聘用费。

  第十八条?聘用费经甲乙双方协商,由《聘用中国员工合约》确定,并以每月三十日前甲方的《付款通知书》为当月聘用费的结算依据。聘用费可以人民币或者等值于人民币的外币报价结算。

  第十九条?每年四月一日前,乙方应根据中国员工社会_____缴纳所在地政府公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物价上涨指数,聘用员工社会_____基数的调整,社会_____福利制度规定的各种费用调整幅度,以及中国员工工作业绩和岗位变动,相应调整聘用费,具体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二十条?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从聘用费中扣除工资部分直接支付给中国员工,具体由《聘用中国员工合约》确定。

  第二十一条?乙方须于每月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并结清当月的聘用费。

  第二十二条?甲方或乙方自解除聘用中国员工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对方支付并结清本合同第三章,第四章约定的有关费用。

  第二十三条?中国员工在聘用期间发生因公致残,死亡事故时,应按国家及当地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甲方为主,乙方协助,做好善后工作,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对已按约定为中国员工支付相关_____费的,则先由_____赔款支付。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经订立,对双方即具有约束力,甲方和乙方均应自觉履行,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二十六条?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结清聘用费或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费用而延迟付款,并且无甲方认可的正当理由的,乙方每延迟一日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所称“中国员工”,系指乙方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合同及《聘用中国员工合约》所聘用的中国公民;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所称“聘用费”,系指乙方每月付给甲方的聘用中国员工的各种费用的总和;其中包括:

  29.1?中国员工的工资;

  29.2?为中国员工缴纳的社会_____费;

  29.3?医疗与_____等员工的福利费;

  29.4?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服务费。

  第三十条?本合同所称“管理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支付给甲方的除中国员工的工资以外的其他各种费用的总和。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所称“社会_____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需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规定缴纳的各类社会_____和福利待遇等费用。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所称“员工福利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需按月支付给甲方的用于中国员工医疗,_____,活动,慰问等事宜的费用。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所称“服务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需按月支付给甲方的用于为中国员工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而产生的经营成本及有关税费。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所称“工资”,系指乙方因实际使用中国员工而根据中国法律及其政府规定必须由乙方承担的支付给中国员工的劳动报酬总称。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合同期满前30天内,如任何一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本合同,则本合同有效期自行延长。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分别以中文和_________文书就,具有同等效力。当两种文本存有不同解释时,应以中文文本为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一、《中国员工聘用合约》(略)

  二、《甲方承担中国员工社会_____福利待遇的说明》(略)

店铺运营员工劳务合同10

  甲方:

  乙方:

  签订日

  期: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

  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乙方性别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

  家庭住址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年

  月日止。

  本合同于年月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

  或工作地点为

  第六条乙方工作应达到

  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

  作不超过40小时。

  每周休息日为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

  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甲方每月15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唐山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甲方

  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

  关规定执行。

  甲方按《员工手册》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

  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北京市户口人员上五险(五险:工伤、养老、生育、失业、医疗)

  2、外市户口人员上4险(四险:工伤、养老、失业、医疗)有居住

  证增加生育险

  3、城镇户口人员上缴住房公积金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店铺运营员工劳务合同1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六枝工矿景都翠苑工程B1、B2楼外脚手架工和承包给乙方施工,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原则下签定以下合同:

  一、承包方式

  1、外脚手架工程由乙方承担。

  2、脚手架所用材料及人工由乙方承担,安由乙方提供,由乙方挂设、回收。

  二、承包内容

  包双排脚手架的搭设与拆除(含材料费、安装人工费、转运费等一切外架所需的工料)。

  三、承包单价:(人民币)

  按外墙面积每平方伍元陆角整(5.60元/m)

  四、付款方式:

  甲方按乙方的工程进度的每层的60%费用,搭设完毕付80%,余下的20%在拆除完毕原材料清运离均为10个工作日内。

  五、质量要求:

  1、乙方在脚手架施工中,严格做到不能松绑、漏绑、脱绑。做到横2平、竖直,并保持经常性检查加固,保障甲方在乙方所搭设的架子上安全施工。

  2、搭设脚手架必须随甲方主体同时进行,且必须高于工作面1M左右高,满足施工及安全需要。

  3、外架操作规程严格按现行施工规范及国家现行规定要求施工。

  4、底层脚手架必须搭设在坚实、牢固的地面上,立杆间距为0.8~1M,横杆间距在1.5~1.8M,剪刀撑不大于6M。

  六、安全责任

  1、乙方在施工中自行配带安全设施,保证他人及自身安全。

  2、因脚步手架设不牢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甲方自行毁灭坏外架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4、乙方工人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计划生育方面的罚款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一切责任及连带责任。

  七、文明施工要求: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做到文明施工,不能在施工现场内乱仍垃圾和随地大小便。

  2、日常工作遵守甲方现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八、外架使用期限根据甲方要求的拆除时间20x年8月1日~20x年11月1日乙方方可拆除外运。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以上协议,如有违约,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金,如到时未完工,甲方必须按每月每平方米0.50元计算补助乙方,如乙方外架施工未及时跟上甲方进度,则所造成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从每平方米中扣除0.50元。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到法律效力,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后自动废除。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店铺运营员工劳务合同12

  甲方(企业)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职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____________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其中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____________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离休时间,国家和____________市另有规定可以延长(推迟)退休年龄(时间)的,可在乙方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再根据规定条件,续订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_____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试用期限

  试用期限为____________天,即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第四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实行每周工作____________小时,每天工作____________小时的工作制度。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五条工作报酬

  1.根据国家、市政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2.甲方根据国家、市政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3.乙方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为乙方缴付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和其它社会保险金。

  第六条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政府和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4.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市政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

  第七条病假和事假

  1.乙方请病假,须凭甲方指定的医生证明,乙方在一个合同期(____________年或____________学年)内,累计病假不满____________天,工资按照____________%发给;超过____________天后,甲方有权解除聘用合同;若未解除合同,工资将按____________%发给,直至恢复正常工作为止。在合同期内乙方因公出差,在当地政府指定的医院就诊的医疗费用,由甲方支付;因私外出就诊的医疗费用自理。

  2.乙方请事假须经甲方同意,甲方将按日扣发工资,在合同期(____________年或____________学年)内,事假累计不得超过____________天,连续事假不得超过____________天:超过____________天,将扣发____________天工资。未经甲方同意而擅离职守的,旷职____________天,扣发____________天工资,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____________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______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九条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1.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见习期),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____________年发给相当于____________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____________个月。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____________年,发给相当于____________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____________个月。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方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____________年发给相当____________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甲方单位被撤销的,甲方应在被撤销前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每满____________年,发给相当____________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数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资)

  5.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不满聘用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当月基本工资作为的违约金给甲方。

  6.乙方因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

  第十条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应先申请仲裁,如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___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