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合同4篇

合同 时间:2023-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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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关于建筑合同4篇(建筑合同范本),供大家赏析。

关于建筑合同4篇(建筑合同范本)

关于建筑合同1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外租)

  出租方:重庆渝长风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出租设备的名称、型号和数量

  注:设备租金不含电器材料费。不含水电费、人工费、铁件加工费等。安拆费含25T吊车

  费用和标准节与围架的来回运费,不含因乙方其它原因而增加的.费用。

  第三条 租赁期限 20xx 年 4 月 日至 年月 日。(以乙方设备验收合格使用后的次日起至乙方向甲方书面报停时间为准)

  第四条 工程名称:树新雅苑工程 第五条 租金的结算和收取

  5.1 结算币种 人民币 ;支付方式 银行转帐支票 。

  5.2 乙方向甲方交纳保证金/ 元,保证金不作租金,不计息,设备退还时如无损坏,如数退还;如有损坏,扣出赔偿金后归还;赔偿金大于保证金时,乙方应另行支付超支赔偿金。

  5.3 乙方收到底盘后 7天内不能保证设备安装验收,则向甲方支付超出天数的设备租金。

  5.4 计费时间从安装验收合格后的次日开始,按日历日计算租金。乙方最终停止使用书面通知书送达甲方日为计费终止时间,甲方派人核实已停止使用后,可按通知送达当日终止收费。若 2 日内因乙方原因不能拆除设备的,则设备租金的终止时间延至到设备开始拆除日。

  5.5 超高标准节、围架租金以日历日计算,从发货之日起至拆除之日止。

  5.6 设备安装时,由甲方配备标塔高度的钢丝绳、电缆线,超出部份或中途更换的由乙方承担费用。

  5.7 每月的 20日为租金结算日,双方办清结算。次月5日内由乙方支付上月租金;安拆运输费在塔机安装、拆除收取租金时各支付50%。如乙方拖欠租金,甲方有权停机,租金照收。设备报停后,乙方须向甲方付清所有租金尾款。如乙方拖欠租金,甲方则按所欠款额 %(年息)向乙方收取利息,并另按日收取欠款额 %的违约金。

  5.8因乙方现场设计变更、停电、停水、停工及节假日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停机,租金照付;(若遇春节扣除15天不计算租金)。

  第六条 其他责任和义务

  6.1 乙方在租期内对设备只有使用权,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转让和抵押,且转让抵押无效。

  6.2 乙方在收到底盘和地脚螺栓后,必须按甲方提供的设备基础技术资料负责设备定点、基础开挖、钢筋绑扎和混凝土浇筑,乙方要对设备基础的质量和安全负责,若发生问题乙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设备安装前,乙方应将基础隐蔽资料、砼试压报告交给甲方。设备安拆如受场地条件的限制,由乙方到城管、交通、卫生、电力、街道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其费用。安拆时乙方必须保证现场道路畅通,因现场道路不畅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若因现场场地局限或现场设备定点失误、建筑物结构更改而造成不能按要求正常安装或拆除,所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3 设备租赁、安拆、维修单位必须取得设备租赁、安拆、维修资质,相关资料复印件盖上单位鲜章送乙方存档。乙方负责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书面告知书、使用登记申报表等手续和承担所发生的费用。设备安拆前,应编写设备安拆施工方案,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拆设备及标节过程中,乙方负责设置地面安全警界线,并负责安全警戒,确保安拆现场的安全,并派 2名工人及另派指挥工和操作工各一名配合安拆作业直至安拆工作完成(乙方承担费用)。

  6.4 乙方提供电源供所租用的设备使用,并配置专用电箱,确保电压380V±5%和三相平衡,如不能保证上述条件,设备在运行过程中造成的电动机、配电板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

  6.5 设备安装完毕后,由安拆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填写安装验收表格。验收合格后,才准许使用。未经验收合格擅自使用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6 为保证设备超高后的安全使用,设备超高标准节、附着装置只能由具有设备安拆资质的单位提供并负责安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7 指挥工、操作工由乙方安排管理。指挥工、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要求有一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坚持“十不吊”原则,做好交接班记录。设备租用期间因违规操作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操作工指挥工工资及食宿由甲方负责。

  6.8 安全:乙方负责设备使用中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每周必须组织操作指挥人员对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严禁无证操

  作和违章作业。

  6.9 设备使用期间由乙方组织操作工按设备保养规程进行保养维护,并不定期检查维修,填写相关记录。

  6.10 设备维护单位(必须取得设备维护资质)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由现场设备管理员、操作工签字证实。

  6.11设备若出现故障,乙方应及时通知设备维护单位派修理工(必须持有上岗证)到现场修理。小故障应在4小时内维修完成,大故障应在24小时内维修完成。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甲乙双方应会同有关各方分析事故原因明确责任,并由责任方自行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若出现设备自身质量原因由甲方负责.若出现指挥失误或违章操作等相关原因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赔偿

  7.1设备及部件或随机附件如有损坏、遗失,由乙方按现行市场价赔偿。 第八条 争议

  8.1双方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平等互利、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若在此前提下仍不能解决,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壹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执 贰 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结清一切手续付清租金后自动失效。

  第十条补充条款

  无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电话: 电话: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年月 日 年 月日

关于建筑合同2

  甲方:

  乙方:都江堰市奔腾汽车物流有限公司

  甲方施工工程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材料)需要外运处置,特将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外运(场内转运)承包给乙方。为确保本工程项目顺利进行,运输符合都江堰市相关规定,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甲、乙双方职责,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地址:

  第二条工期:

  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运输部分预计天,从20_年月日至20_年月日。

  第三条单价、总方量

  参照都江堰市政府办【20_】160号文件关于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标准的批复,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材料)运输按车厢计方量。建筑垃圾(材料)小于或等于1公里之内运费单价定为/m?,每增加1公里运费单价递增元/m?;本工程项目运输价格按6.3×2.3×1.5以下的车厢单价定为/车,6.6×2.4×1.5的车厢单价定为元/车。合同签署前,由甲、乙双方代表对本工程做估算,本工程建筑垃圾(材料)土方总量约为万m?。

  第四条结算及付款方式

  1、每车运输均应填写结算票(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存根一份),结算票上必须完整填写运输日期、工程项目名称、运输公司名称、运输车辆车牌号、核载方量(单位:m?)、运输距离。并由工程工地负责人、运输车辆司机、负责人签名。结算票必须字迹清晰,如无法识别、涂改、伪造,则票据无效。双方以建筑垃圾(材料)运输结算票(以下简称结算票)作为结算凭证,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运输部分结束后,实际方量按实际结算票数据进行结算,如结算票与估计方量不一致,则以结算票为准。

  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完工后,由乙方根据结算票作出工程决算书交由甲方进行核对、结算,甲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若甲方逾期不完成的,则视为对决算书没有异议,该决算书作为最后决算依据。

  2、竣工时间以甲方提供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为准,该工程自进场运输日期起(从20_年月日至20_年月日止,共计天)时间期满后无能该工地是否竣工都视为乙方的运输任务竣工,并一次性支付完所有款项。

  3、签订合同之时,甲方需按本合同第三条所定价格和土方总量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20%计(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作为预付款。乙方收到预付款后,根据甲方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安排车辆进场作业。

  4、决算后三日内,甲方应付清所有款项,逾期支付的每日按所欠款项总额的3‰收取违约金,直到甲方付清为止。

  5、为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合同签订之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大写(人民币)

  6、甲方未能按上述约定支付预付款、履约保证金及进度款的,乙方有权暂停运输,并向甲方收取违约金(每日按未付款项的3‰计收),直到甲方付清预付款、履约保证金、进度款,乙方不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甲方不得擅自安排乙方之外的车辆到甲方施工地进行运输(建筑垃圾(材料)),如乙方发现甲方有乙方之外的车辆到施工地运输(建筑垃圾(材料)),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对该工地停工并要求甲方全额支付该工程已完成或未完的运输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合同总价3%计收),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8、乙方办理的建筑垃圾运输通行证线路,甲方必须遵照乙方通行线路运输,甲方不得私自更改乙方指定的线路运输,否则将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需提前七天向乙方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和有关施工图纸,并且甲方在运输前做好地下管线、管网、地沟等所有设施设备的防护措施,否则在乙方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坏,且全部由甲方负责;双方并在现场确认对现场标高交接,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建筑垃圾(材料)运输等事宜,确保工程运输的顺利运行。

  2、甲方负责施工作业场地打围,基坑按设计标准规范支护,并在乙方进场施工前清理场内障碍物、场内施工便道,场内排水、地下室降水,提供夜间施工的照明设备及运输车辆出场时所需的冲洗设施和车辆冲洗,道路硬化、进出口棕垫铺设等,解决工地周边有关事宜。必须做到作业面内工完场清,保持施工现场与作业面的整洁,文明运输。

  3、甲方必须提供相应设施和人员确保乙方一切人员、车辆在施工现场内的安全,安排专职的工程现场负责人协调工地相关事宜,配合乙方运输并确认结算单、决算书。

  4、甲方工程进度将出现较大幅度调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可相应顺延。如因一方的原因导致延期造成损失的,责任方需赔偿受损方相应损失(原因为不可抗力的除外)。

  (1)甲方工程项目设计更改导致停工。

  (2)甲方工程项目进展造成乙方车辆无法运输或施工。

  (3)连续下雨超过4小时等恶劣气候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5、甲方在乙方协助下于施工前7日办理《建筑垃圾处置合同》,并将这两证提供给乙方办理用于安排运行路线、时段的《都江堰市建筑垃圾(材料)运输合同》及通行证。

  6、乙方负责办理有关建筑垃圾(渣土)外运的一切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必须自带运输所需的设备车辆并配备相应人员,按照都江堰市城乡建设局及相关管理部门对该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材料)运输所规定的时间、行驶路线以及运输建筑垃圾(材料)到指定场所。

  8、乙方应做到参运车辆车况良好,密闭装置完好,建筑垃圾装载适度,保持车辆能够密闭完好,净车出场,随车携带《建筑垃圾运输材料通行证》,并需确保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无“滴、撒、漏”等问题。如因车辆“滴、撒、漏”而影响环境卫生、车辆无证参运、私自不按指定路线或车辆资质不合格等,被相关管理部门停运或被执法部门扣车、罚款等处罚,由乙方负责处理,其损失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9、甲方不可将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直接或间接混入建筑垃圾,一经发现造成的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10、乙方参运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发生交通违章和事故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由此引起的债权、债务亦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11、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现场施工人员的合理安排。

  12、双方各自负责己方生产经营的一切责任及相关费用,各自负责己方生产安全,如在本合同涉及的生产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则由当事方承担责任及损失并负责解决,非责任方予以配合协调。

  13、双方各自在办理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相关证照手续时,如需其他方协助的,则相关方需积极配合协助。

  第六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他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其对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法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分歧,则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第八条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处置部分完工,全部款项结清,履约保证金全额返还后自行终止。

  第九条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自签字盖章生效。

  第十条备注: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关于建筑合同3

  甲方:

  乙方:

  就 房屋老装修拆除一事,现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将上述房屋装修的拆除工作交于乙方全部负责,劳务外包总价为13000元整。

  2、工程内容:除房屋围护结构、结构柱、上下水管道、消防及喷淋系统外,包括地砖、地板、吊顶、隔墙等全部拆除干净并灌袋运至底层指定处袋装堆放。

  3、验收标准:地砖、地板拆至原地面层,不得破坏原地面层,吊顶全部拆除,地面平整无杂物,隔墙墙基处无明显凹凸,房屋围护结构、结构柱、上下水管道、消防及喷淋系统保持完好、无破损。

  4、乙方自行拟定施工方案,报甲方备案,但并不免除乙方方案的相关责任。

  5、工具:乙方自行提供所需的一切施工器具,自行采购相关耗材,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包价内。

  6、施工注意事项:施工期间应注意噪音控制、灰尘控制,注意电梯使用安全,确保运输道路无抛撒、无杂物,服从甲方及物业公司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杜绝邻里矛盾,如出现纠纷,由乙方自行化解。

  7、工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第二日乙方进场,15日内完成上述合同内容。

  8、安全:施工期间,乙方应严格控制施工安全,做好必要的防护、防火、防触电、防意外伤害等工作,如出现安全事故,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涉。

  9、付款:工程验收合格后三日内,一次性全部付清。

  10、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关于建筑合同4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平和诚实使用原则,就双方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一) 名称:室内地面

  1、工程地点:亚都名苑三期 16#、 23# 楼

  2、工程面积:按实际核算面积为准(单位:m2)

  3、工程内容:室内地面的清理、制作及维修

  (二) 施工日期: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二、 工程承包方式:包人工

  三、 工程施工要求:按甲方规定的施工要求进行施工

  四、 合同价款:按地面实际核算的面积结算(单价:11元/m2)

  五、 付款方式:以完成五层为标准结算,付工程款的75%。完工验收合格之日全部付清其余工程款。

  六、 突发情况:

  (一)、误工情况:

  1、因甲方造成乙方工人的施工不能顺利进行,误工所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协调解决。

  2、因乙方造成不能顺利施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工期情况:

  1、因人为不可抗原因造成工期不能按时完工,工期正常往

  2、因双方原因造成工期不能按时完工,双方协调解决。

  七、 双方责任:

  (一)、甲方:

  1、负责协调乙方与现场监理之间的关系。

  2、按时支付乙方的工程款。

  (二)、乙方:

  1、负责管理乙方工人。

  2、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

  3、对质量、文明施工负责。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1份。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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