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7篇(基础施工合同)

合同 时间:2022-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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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施工合同7篇(基础施工合同),以供参考。

施工合同7篇(基础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1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大连通罗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工程承包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定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第二条 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工程内容:计算机网络安装工程、集团电话安装工程、卫星电视安装工程、安防监控安装工程。

  承包范围:按甲方要求完成方案设计、设备材料及辅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和培训。

  设备安装开工和竣工期限

  本承包工程的开工日期为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竣工日期为工程开工后21日内结束。

  遇到下列情况之一者,经甲方审核批准后,工期可做调整。

  重大设计变更(指设计功能改变、主要设备增减和发生在关键线路上的改变)造成的工期变化,并经甲方书面确认;

  甲方书面通知的计划工期改变;

  不可抗力;

  第四条 承包方式、造价及造价调整

  承包方式:采取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材料差价及各系统的工艺设计,并达到甲方要求,若因甲方功能要求发生的重大变更造成价格大幅度增减将以补充协议形式办理。不包含室外安装立杆。

  2、 本工程总造价:

  人民币(大写) (详见方案)

  3、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经乙方提出甲方认可后可调整本合同造价:

  (1) 由于甲方通知的设计变更引起的增加/减少工作内容;

  (2) 应甲方要求单项设计变更增减费用在¥20xx元(不含20xx元)以上;

  (3) 不可抗力;

  发生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及时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的形式(附有详细估算和甲方的指示)报送甲方,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4)除合同另有说明外,本工程发生的任何直接费用及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费用(如税金)均已包括在本合同造价内。

  第五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施工现场临时施工用水、用电及垂直运输条件。

  2、负责提供一间带门、锁的房间用于乙方库房。

  3、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情况交底,提供施工场地的`有关情况,以便乙方进行施工工作。

  4、负责协调、处理现场有关生产进度、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检查验收和审核工程款支付事宜。

  5、审核乙方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6、负责现场的协调管理,定期召开生产协调会。

  7、负责甲方验收移交后的成品保护。

  乙方责任:

  1、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和材料设备进场计划,书面报甲方审核确认后严格执行。

  2、指派经甲方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项目负责人,根据合同规定处理现场有关事宜,项目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参加甲方召开的生产协调会,并代表乙方做出决定。

  3、工程未经验收、交付业主使用之前,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4、自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按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以及合同要求对本工程负责免费保修和质量保证,如发生任何质量问题,由乙方全权负责。

  5、乙方未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质量事故、工期延误、财产损害和经济损失须承担全部责任。

  6、不得损坏其他单位的施工内容,如有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施工合同2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的油漆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地址:

  二、工程内容:

  三、委托方式:

  采取甲方提供材料方式,乙方包人工的委托方式。人工

  四、工程工期:

  1、开工日期:(以乙方工人开工算起)。

  2、竣工日期:(以按规定的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的日期为准),如遇雨天则顺延。

  五、工程总造价:

  (人民币)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自行采购施工材料,其所购材料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其材料必须为合同上指定使用油漆、

  2、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施工中,甲方需要变更或增加施工项目时,应及时如实通知乙方,双方应签订项目变更表,商议好造价情况。

  4、甲方应配合乙方施工人员的工作。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施工人员须严格依照工艺的程序进行施工。

  2、乙方须对甲方购置的其他物品做好保护措施。

  3、按施工程序开展监理,及时主动向甲方汇报监理情况及施工进度。

  4、乙方须按时完成工程。若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工期延误,应与甲方商议解决。

  八、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甲方应付清工程款,即(人民币)

  九、饰后保修承诺:

  1、乙方在装饰施工质量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间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为期年。

  2、保修期间由乙方施工不当造成的涂料施工费用均为乙方负责(需双包)。

  3、保修内容均采用修复形式。

  4、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通知5个工作日内派人修复。

  十、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擅自撤除合同的一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

  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乙方必须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乙方则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款的1‰。

  十一、争议解决:

  双方友好协商,协商无效,可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公诉裁决。

  十二、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

  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补充合同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

  乙方:

  代表: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

施工合同3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方将其总包工程的桩基工程项目,承包给乙方建造施工,现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有关工程承包事宜签订如下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发包单位:

  二、工程名称:

  三、工程地点:

  四、工程范围及内容:桩干成孔(含扩孔、入岩、孔排水)钢筋笼制作,砼灌注。

  第二条分包工期期限

  工期:自20xx年月日进场,按甲方施工计划,以确保工期顺利进行。土方全部挖好之后一个月内桩期全部施工完成。

  第三条工程质量

  1、严格按照施工图及现场施工过程中甲方的要求,孔位偏差和垂直度满足规范要求。

  2、工程桩必须达到干孔浇捣砼要求,若达不到干孔作业要求,所引起的相关质量及安全问题,均由乙方一律承担。

  3、护筒尺寸要求比桩径大100mm以内,若由于乙方护筒数量不够,及时做相应数量的钢桶保证工期顺利进行。

  4、砼浇捣时乙方必须采用插入式振动棒以确保桩身砼密实度。

  5、要求达到有关部门验收标准。

  第四条工程单价及计量

  1、本工程以包工包料方式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围护桩、工程桩及塔吊桩、旋挖成孔单价:直径80cm;90cm;100cm。综合单价为以上价格已包括成孔、孔排水、钢筋笼制作、扩孔、入岩、混凝土浇捣等全部分内工作,乙方不提供发票。

  第五条付款及结算方式

  1、乙方桩机进场后第一只桩试桩完成,甲方支付乙方壹万元进场费。

  2、基础桩完成200根后支付完成工程量的40%;完成500根后支付完成工程量的40%;全部完工支付总工程款的80%,余款待桩基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支付完毕。

  第六条现场管理

  第七条

  1、施工中甲方应负责桩位的放线定点工作,乙方以书面形式确认。

  2、乙方需严格按照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正式施工图纸要求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3、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

  4、甲方派人参与乙方做好技术、质量、安全生产及现场文明施工等管理工作,乙方应服从管理。对甲方提出的有关问题,乙方应及时解决。

  5、乙方按甲方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安全文明施工。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操作规程及方案要求的具体参数进行,避免人为造成的材料浪费。

  7、甲方保证场地平整通行,如有积协堆土方必须拉走或转走,以免桩机不能正常通行。

  第七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由乙方人员造成的生产安全,治安事故速度国家法律法规及现行的治安条例人员,由乙方自行解决,如出现伤亡、工伤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所造成的经济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其他

  1、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否则需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合同签订后乙方需缴纳拾万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给甲方,合同生效。大部分围护桩完成退还给乙方(不计息)。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4、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内容及工程款结清后自动解除。

  发包人(盖章)甲方代表: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

  乙方: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

施工合同4

  ( 本)

  工程名称: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监制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4 计划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5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6 计价方式与签约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价格

  本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采用计价方式为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小写)¥: 元(人民币)

  7 组成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的文件

  7.1 组成本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的文件包括:

  (1)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协议书及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附件;

  (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

  (4)专用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条款;

  (5)通用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如果有);

  (9)其他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文件。

  7.2 双方有关工程的变更等书面文件视为本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的组成部分。

  8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9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价款。

  10 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生效

  10.1 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订立时间:年月日

  10.2 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订立地点: 。

  10.3 本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 包 人: (公章) 承 包 人: (公章)

  地 址: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合 同 员: (签字、盖章) 合 同 员: (签字、盖章)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

  1.1.1.1 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文件(或称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指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条款、通用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文件。

  1.1.1.2 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协议书:指构成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文件组成部分的由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约定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主要内容的书面文件。

  1.1.1.3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构成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

  1.1.1.5 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文件的,用以对投标函解释说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指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文件中约定的用于指导施工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技术标准和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中约定的专门针对某工程部位的技术要求。

  1.1.1.7 图纸:指包含在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中的工程图纸、由发包人按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约定提供的任何补充和修改的图纸,以及承包人按照第1.5款【图纸和承包人文件】提供的图纸,包括配套的说明。

  1.1.1.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以招标方式发包的工程中构成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文件组成部分的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最终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

  1.1.2 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当事人和人员

  1.1.2.1 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 发包人:指与承包人签订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3 发包人代表:指在专用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条款中指明的,由发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场地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代表。

  1.1.2.4 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5 项目经理:指在专用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条款中指明的,由承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场地行使承包人权利的代表。

  1.1.2.6 项目经理部:由项目经理在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和职能部门的支持下按照企业的相关规定组建的、进行项目管理的现场组织机构。

  1.1.2.7 专业承包人:是指承接承包人分包的专业工程或者发包人按照规定发包的专业工程的具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

  1.1.2.8 劳务分包人:是指承接承包人或者专业承包人分包的劳务作业的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

  1.1.2.9 监理人:指在专用条款中指明的,与发包人签订监理委托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受发包人委托对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履行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2.10 总监理工程师:指在专用条款中指明的,由监理人任命并派驻本项目对监理人派驻本项目的其他人员行使管理权,代表监理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1.1.2.11 造价咨询人:指受发包人委托负责本工程造价控制和管理并取得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的组织,以及取得该组织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3 工程和设备

  1.1.3.1 工程:指永久工程或临时工程。

  1.1.3.2 永久工程:指按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1.1.3.3 临时工程:指为完成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1.1.3.4 单位工程:指有独立的设计图纸,能单独组织施工,竣工后不能独立发挥效益的工程。

  1.1.3.5 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1.1.3.6 施工设备:指为完成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

  1.1.3.7 施工现场:指用于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中指定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

  1.1.4 日期

  1.1.4.1 开工通知:指监理人按照第6.1款【开工通知】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函件。

  1.1.4.2 开工日期:指监理人按照第6.1款【开工通知】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

  1.1.4.3 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第

  9.5款【变更引起的工期调整】和(或)第18.1款【承包人索赔程序】所作的工期调整。

  1.1.4.4 竣工日期:指第13.3款【竣工日期 】确定的日期。

  1.1.4.5 缺陷责任期:指按照第14.1款【缺陷责任期】承包人承担修复工程缺陷责任的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具体期限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但不得超过24个月。

  1.1.4.6 基准日期:指投标截止时间前第28天的日期。

  1.1.4.7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时。

  1.1.4.8 保修期:指按照第14.3款【保修责任】对工程竣工验收后出现的质量缺陷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从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具体时间长度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但不得违反我国法律关于最低保修期限的规定。

  1.1.5 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价格和费用

  1.1.5.1 签约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价格: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协议书中确定的工程承包交易价格。采用招标发包的工程,其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价应为投标人的中标价。

  1.1.5.2 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价格:指承包人按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过程中按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1.1.5.3 费用:指为履行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5.4 暂列金额: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价格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包括以计日工方式支付的金额。

  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订立时间:________ 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

  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订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 户 银 行:开 户 银 行:

  账号: 账号:

  邮 政 编 码:邮 政 编 码:

施工合同5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宿州中山医院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工作

  1、 甲方负责与业主洽谈装修;

  2、 甲方负责设计方案;

  3、 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进度,工艺说明,巡视督导,验收等方面;

  4、 负责工程测量,预算,设计,导购,现场管理;

  5、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第二条: 乙方工作

  1、 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同一着甲方工服,施工现场必须在明显位置悬挂施工安全措施标识牌,施工工程进度表;

  2、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如乙方不按图纸及工艺施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 乙方应处理好业主的关系,不得和业主争吵,有问题须及时向甲方反映,总包单位及时协调;乙方负责施工现场安全;

  5、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施工过程中出现工伤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及经济责任;

  a)、现场施工人员严禁在楼内开火做饭,不许赤身、穿拖鞋等不文明现象,如检查发现罚款50元/次; b)、施工人员必须按要求佩戴安全帽及安全带;

  c)、施工人员不得酒后上岗,发现责令停止工作并扣除罚款100元/次;

  d)、临时用水用电不得私拉乱接,用电隐患引起的火灾且后果自行承担;

  e)、施工人员不得乱丢烟头,吸烟到指定场所吸烟;

  f)、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随意大小便,发现扣除罚款30元/次;

  g)、施工人员杜绝粗言秽语及不文明举动,严禁打架斗殴如发现扣除罚款200元/次;情节严重应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h)、现场施工人员严禁向窗外抛洒废料及相应建筑垃圾,如发现扣除罚款100元/次;

  6、 乙方负责甲方的所有施工材料搬运到施工现场;

  7、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施工现场做到一日一清,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土渣一律装袋存放在指定地点,材料、工具按指定位置整齐排放,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三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四条;材料供应

  1、 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 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五条: 工期延误

  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 a)、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b)、不可抗力;

  (c)、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能延误;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每延误一天按工程总额的2%扣除。

  第六条: 质量标准

  1、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江苏省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质量验收规范执行;

  2、 乙方应认真按照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随时接受甲方检查,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第七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A、 材料进场后的材料验收;

  B、 水、电、改造完后的隐蔽验收;

  C、 防水工程验收;

  D、 中期(木做收口)验收;

  E、 工程完工后的整体竣工验收。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3、 本工程自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4、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二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 签订本合同时,工程款按月预付进度款,进度款支付方式为付当月施工队完成工程量的50%,工程完成验收后支付90%,工程预留10%为质保金;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1—2种方式解决:

  1、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附则

  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 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条款(可另附页,附页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甲乙双方先前所签定的所有协议约定即时解除。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将蔚蓝印象环境景观工程委托给乙方进行深化及施工,为了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范围和内容

  工程范围:按甲方批准的施工图为准。

  工程内容包括:硬景(硬质铺地、园林小品等)、软景(乔木、灌木及草坪等)、水体、景观照明等。

  第三条 设计周期

  本合同签订以后于20xx年2月20日前完成对扩初图的深化设计,其中包括总平方案调整、硬景部分施工图深化、材料替换、植物配置及水电安装设计、,以求达到施工图纸要求。设计内容需另行补签设计合同。

  第四条 设计价款及支付方式

  该项目乙方按3万元(大写:叁万元正)人民币包干进行设计取费。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1.5万元(大写:壹万五千元正)人民币的设计定金,乙方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并经甲方认可后,甲方支付乙方剩余设计尾款即1.5元(大写:壹万五千元正)人民币。

  第五条 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以甲方批准的施工报告为准(开工时间最迟不超过20xx年4月1日)。

  竣工日期:在有施工场地的条件下,工期为70天。

  因甲方原因、重大设计变更及特殊天气原因(如下大雨等)所耽误的时间应不计工期,并作相应顺延 .

  第六条 取费原则

  1、 本工程执行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行的20xx定额:SGD1-20xx至SGD7-20xx,收费级别按四类工程二级Ⅱ档。

  2、 苗木部分由甲、乙双方对苗木品质共同进行认定,乙方按苗木送到工地价的30%收取栽植、养护及包成活费用。乙方报送甲方的苗木报价表必须注明品种、规格、高度、冠幅、胸径及数量等,大型乔木及价格高的植物在起挖栽植前须经甲方工程人员确认效果,并经价格确认。甲方对照验收,数量按实收方结算。

  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如甲方要求须增加预算范围以外的工程量应另行办理签证。

  3、 施工期间发生国家认可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经双方核实后协商解决。

  第七条 工程施工价款及支付方式

  1、 本工程总造价暂定为 万元(大写: )人民币,实际造价以甲、乙双方共同审定的决算为准。

  2、 本合同备料款为合同总价的20%,其中5%为乙方施工人员、相关机械、设备等进场三日后,甲方在三天时间内将该款项支付到乙方帐户上。剩余15%作为在成都采购材料及苗木的材料款。由甲方汇同乙方直接支付给材料及苗木供应商,不足部分亦由甲方增补。

  3、 乙方每月25号上报已完成的工程产值,甲方5日内审核并拨付乙方完成量的80%的工程进度款。

  4、 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双方于30日内办理完成决算,甲方扣除工程总价的10%的质保金,将剩余工程款支付给乙方。

  5、 本工程质保金为工程总造价的10%,在相应项目质保期满后,如未出现质量问题,甲方于2日内付清全部尾款,质保金不计利息。

  第八条 材料供应

  该工程所有材料原则上由乙方采购,甲方认质认价。乙方采购的材料必须先报甲方,按设计要求双方进行封样,作为乙方采购和甲方验收标准。如甲方核定价格后,认为个别材料、设备或植物高于市场价,可提出要求,如乙方认为所认定的价格不能将材料、设备、植物购回,可书面通知甲方组织供应。

  第九条 工程质量及质保期

  1、由于景观工程的特殊性,为确保美观、经济和适用,经甲方认可后,乙方在施工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局部调整,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第六条第一、二款执行。

  2、乙方在施工中应加强质量管理,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和检查制度,积极配合甲方、监理人员进行工程质量监督,若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部分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在期限内进行修补或返工,其损失由乙方自行负担。

  3、质保期:质保范围为乙方施工的全部工程,土建、装饰、水电安装一年、草坪养护三个月、灌木养护半年、乔木保活一年。

  4、苗木在质保期内由乙方保活,若出现死亡,乙方无条件更换。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一星期内到现场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整改或更换时间,逾期甲方有权另行安排,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

  第十条双方协作事项

  1、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适用国家现行的该行业各项施工验收规范,若施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与甲方协商,双方及时处理。

  2、甲方现场负责人 ,乙方现场负责人 ,负责处理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协调相关单位关系。

  第十一条 甲方职责及义务

  1、在施工期间甲方及时将设计变更、变更通知等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做好现场签证工作。

  2、对乙方报送的材料样品,48小时之内进行认质认价。

  3、 对隐蔽工程24小时之内进行验收。

  4、 甲方负责提供与环境工程设计、施工相关的技术资料,指定临设位置及负责现场三通一平工作。提供施工用的水源和电源,乙方按规定承担相应费用。

  5、 接到乙方交工验收通知后,甲方应于两日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交工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办好验收手续。

  乙方职责及义务:

  1、乙方应认真保质、保量、准时完成工程。

  2、乙方应对工程进度采取措施,发现影响工程进度因素在24小时内报甲方。

  3、对已完工程在甲方验收前,应做好保护工作。

  4、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其他施工单位,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乙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责任。

  5、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文明施工,做好安全防范,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若因乙方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等乙方自身因素达不到合同和规范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若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交工前乙方产生的垃圾清运工作由乙方负责。

  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条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报告;竣工验收合格后2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技术资料、竣工图纸一式两套。

  结算办法:

  1、本合同价款为暂定价。

  2、结算范围包含施工图及设计变更所列的硬景、软景、小品、水电等全部内容以及甲、乙双方认可的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现场签证、隐蔽纪录等。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期拨付工程进度款超过3日,乙方有权暂缓施工,施工工期顺延。甲方每逾期一天付款按合同总造价支付乙方同期银行利率的违约金。

  2、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按照合同工期完成施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造价支付甲方同期银行利率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并结清工程款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章) 承包人:(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合同地点:

  签订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7

  施工合同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地块至市政公路之间段临时道路工程(包括道路土方开挖、塘渣回填、混凝土路面等工程),道路总长暂定为_____米。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但材料质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具备产品合格证书等。

  5、合同造价: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6、工期:合同签订并生效后 天内完成。工期每延迟一天,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元。上述逾期违约金,甲方可在本工程造价中直接扣除。

  7、合同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不设置履约保证金。

  8、结算办法

  8.1 按以下原则结算:

  8.1.1 按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结算,具体单价及费率详见附后清单。

  8.1.2 根据附后清单约定的价格及现场签证的工程量按实结算。

  8.2 土方开挖费用按挖机台班及短驳运输费用单独计取,单独土方短驳运输(运距1000米内)按_____元/车(5吨车)计,此单价均已包括管理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8.3 挖土机采用200型挖机,挖土机费用按______元/小时单价包干,此单价已包括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

  9、工程质量

  9.1 道路工程质量按《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87)》和《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执行,要求保证达到合格等级。并达到以下要求:

  9.1.1 混凝土层

  混凝土采用设计规定的商品混凝土。

  厚度误差:±10%厚度。

  平整度误差:小于10mm。

  宽度:不小于设计规定。

  9.1.2 塘渣基层

  塘渣层的高度、宽度、纵横坡度和边坡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路基开挖应至老土,当局部为淤泥土时,应保证回填厚度应经甲方确认。

  路基应有良好的排水系统;

  路基应碾压密实、均匀坚实、稳定,压实度和平整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必须用不小于15吨的压路机碾压检验,其轮迹不得大于5mm。

  不得有翻浆、软弹、起皮、波浪、积水等现象。

  道路中线标高允许误差±20mm。

  平整度允许偏差:20mm。

  宽度允许偏差:100mm。

  9.2 材料要求

  9.2.1 中标单位必须对所采购的材料质量全面负责,应提供产品合格证书、质保书、试验报告。招标单位对材料质量有疑问时,有权要求复验,复验合格其相关费用由招标方建设单位支付,复验不合格其经济损失及复验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9.2.2 道路基层塘渣要求采用清塘渣。

  9.3 乙方必须精心组织施工,如未按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进行施工而造成返工重做的,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9.4 由于乙方偷工减料等施工原因引起工程质量问题,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9.5 乙方必须做好本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否则,因此对其他施工单位造成损失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6 路基及道路基层必须碾压密实,否则,由此造成的道路缺陷修复责任由乙方承担。

  10、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0.1 乙方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及东洲街道有关施工安全生产条例和有关规定,施工期间必须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10.2 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和其它事故所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同时根据事故情节轻重,甲方每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人民币500-5000元。

  10.3乙方应做好森林防火及环境保护工作,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森林火灾及环境破坏,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10.4乙方的所有人员必须持证持牌上岗。

  11、资料管理和竣工结算的有关规定:

  11.1乙方必须按照市政工程规定要求,整理本工程的各项技术资料。

  11.2本工程的所有资料必须用A4纸,并用电脑打印。

  11.3本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15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二套,其中一套必须是原件。

  11.4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30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工程完整的结算书(包括工程量计算书)和结算资料一式三份。

  12、付款办法:

  12.1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核完毕后一个月内,除留设结算造价10%的质量保修金外,其余款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造价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正式的税务发票。

  12.2质量保修金按以下规定支付:

  a) 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一年后的14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质量保修金;

  b) 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

  12.3水电费用乙方自理。

  1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3、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一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内发生质量事故,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五天内完成维修工作。否则,甲方有权另请其他施工队伍维修,所有维修款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从质量保修金中予以扣除。

  14、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及时处理好各种在道路施工中发生的阻挠施工行为的。

  15、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15、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经双方单位盖章、代表签字后生效。

  发包方: 承包方:

  代 表: 代 表:

  合同签订地: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挪用资金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

  刑法上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存在的差别主要在于二者的主体不同,挪用资金罪犯罪主体系国家工作人员,而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系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

  1、挪用公款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客观方面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是公款而故意挪作他用,其犯罪目的是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但其主观特征,只是暂时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打算以后予以归还。至于行为人挪用公款的动机则可能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为了营利,有的出于一时的家庭困难,有的为了赞助他人,有的为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成立。

  2、挪用资金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是挪用资金罪。

  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所谓本单位的资金,是指由单位所有或实际控制使用的一切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财产。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

  总之,二者主要区别在于主体不同,一个是国家工作人员,一个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人员。由于刑事案件均由检察院侦查起诉,因此,建议当事人聘请专业的刑事律师,以便获得法院较轻的量刑。

  保险合同订立的程序

  保险合同与其他合同一样,其订立过程往往是一个反复要约(协商)的过程,最终达成协议,即一方(通常是保险人)作出承诺,保险合同成立。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及时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本文就介绍了保险合同订立的程序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保险合同订立程序

  1、填写投保单。保险人为了业务上的需要,印好各种单证备用。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向保险人索取单证并如实、完整地填写其想得到相应保险险种的投保单。

  2、将投保单交付投保人。投保人在认可保险人设计的保险费率和保险条款的前提下,将保险单交付给保险人,便构成了要约。

  3、保险人承诺后合同成立。保险人经过对投保人填写的投保单进行必要的审核,没有其他疑问的,通常表示接受并在投保单上签章,构成承诺,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买房子签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买房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儿,不单要耗费大量金钱,还要在买房的过程中仔细选择,在签合同的时候还要认真审阅,那么在买房子签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签合同注意事项一:开发商五证

  买房签合同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签合同注意事项二:是否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许多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这种行为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往往会使购房者陷入订金纠纷。

  签合同注意事项三:查验开发商预售证及有关证明文件

  买期房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签合同注意事项四:买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

  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还要填上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

  签合同注意事项五:买期房要约定条件和时限

  所谓交房有两层含义:一层是房屋使用权即实物交付;另一层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即产权过户。

  签合同注意事项六:签约时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

  购房者在签约时,应认真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签合同注意事项七: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

  合同中要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

  签合同注意事项八: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

  购房者应谨防有些开发商,将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通过补充协议加以取消,以减轻卖方的责任。

  签合同注意事项九:注意约定违约责任

  这里指的违约包括: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

  签合同时哪些是事情是不能忽略的呢?

  1、签合同时.预售合同上的房号楼栋一定要是预售范围内的;

  2、明确房产证办理的具体时间以及无房产证、迟办房产证的违约责任。依据国家规定的质量问题判断标准,确定是否出现质量问题,并约定维修期限、条件等。

  销售合同签订有什么注意事项

  签订销售合同是营销员在营销活动中常见的一项法律活动。销售合同的签订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合同签订的好坏,关系到企业的兴衰。那么销售合同签订有什么注意事项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1、注意对货物的信息进行明确约定

  ——在销售合同中,作为供方,应注意对供货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约定:

  1)名称(品名)、型号、品种等表述应完整规范,不要用简称。

  2)规格应明确相应的技术指标,如成分、含量、纯度、大小、长度、粗细。

  3)花色,如红、黄、白要表述清楚。

  4)供货的数量要清楚、准确;计量单位应当规范,一般采用公制计量。

  2、应注意对货物质量标准进行明确约定

  ——作为销售方,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及货物特性将质量标准与需方约定明确:

  1)如参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等应在中明确约定标准的名称。

  2)如果是参照企业标准,应注意该企业标准应为已依法备案。

  3)凭样品买卖的,双方应对样品进行封存,并可以对样品的质量予以说明。

  4)双方对货物质量有特殊要求的,也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3、应注意对货款的支付方式进行明确约定

  作为供方,应特别注意在销售合同中对需方货款支付时间、金额(应明确是否为含税价)进行明确约定。建议在合同中约定要求需方支付一定金额预付款或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供方才予以发货,或者在合同中约定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货款全款后发货。

  4、应注意对质量检验时限进行明确约定

  为保障供方的合理利益,一般应在销售合同中对需方进行产品检验的时间进行限制规定,即在限定时间内如需方未提出质量问题,则视为检验合格。同时,在机械设备的销售中,同时建议约定需方在质量检验(验收)合格之前,不得使用产品,否则,视为验收合格,供方对此后的质量问题不再承担责任。

  5、应注意对违约责任进行明确约定

  1)延期付款责任:作为供方,应在合同中明确需方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同时还应根据供货情况对需方货款的支付进程、期限等进行必要的控制,如发生需方货款迟延支付、差额支付等情况,应视情况追究其违约责任,减低风险。

  2)违约金的数额不应过高亦不宜过低,过高可能会有被仲裁机构或法院变更的风险,过低则不利于约束买受人。

  6、其他事项

  企业可以根据货物实际情况对产品包装要求、包装物回收、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装卸货责任、商业秘密保守、诉讼管辖地等约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风险,并尽可能保障作为销售方的合法、合理利益。

  希望小编整理的有关销售合同的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相关法律疑问,欢迎免费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与注意事项

  劳动合同订立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经过相互选择和平等协商,就劳动合同条款达成协议,从而确立劳动关系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那么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有哪些呢?有哪些注意事项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的了解。

  订立原则

  一、合法原则。

  劳动合同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只有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面不合法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

  二、协商一致原则。

  在合法的前提下,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双方“合意”的表现不能是单方意思表示的结果。

  三、合同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在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因为各自性质的不同而处于不平等地位,任何一方不得对他方进行胁迫或强制命令,严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横加限制或强迫命令的情况。只有真正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公正性。

  四、等价有偿原则。

  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作用,劳动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合同,劳动者承担和完成用人单位分配的劳动任务,用人单位付给劳动者一定的报酬,并负责劳动者的保险金额。

  注意事项

  普通员工签订注意事项

  一、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的期限有三种: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根据双方的需求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同时,如果有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并且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该情形不得约定试用期。

  三、对非全日制用工要特别注意

  1、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

  2、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3、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4、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5、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否则发生工伤事故则要承担相关责任。

  希望以上由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劳动合同订立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如还有相关疑问。可免费咨询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