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租赁合同5篇(租赁合同物业费)

合同 时间:2022-10-23
【www.wendang123.cn - 合同】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物业租赁合同5篇(租赁合同物业费),供大家品鉴。

物业租赁合同5篇(租赁合同物业费)

物业租赁合同1

  甲方:(出租方)某物业公司

  乙方:(承租方)

  乙方租用甲方房屋作营业商铺,双方经充分协商,订立本房屋租赁合同,共同遵守。

  一.房屋位置

  1.座落位置:

  2.面积:13个平方

  乙方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作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20xx年1月20日至20xx年1月20日止。

  三.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的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9仟元正,计9000元,租金每半年结算一次。

  本着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由乙方在每半年第一个月的前15日内交付给甲方。

  物业管理费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5元计算,由乙方与租金一同交付给甲方。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屋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赔偿。

  乙方保证承租上述房屋仅作为营业用房使用。

  五.租赁期内,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将本合同的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2、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地产,甲方将提前 个月通知乙方。

  六.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 、如实承担租赁期间发生的水电费。

  2、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3、如需转租第三人使用时或第三人互换房屋使用时,或以该房屋使用权与他人合作时,必须取得甲方同意。

  4、因使用不当或其它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时的,乙方负责赔偿给予修复。

  5、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为壹仟元,乙方期满后退回。

  七、合同终止时的财产归属合同终止,乙方应将房屋交还给甲方,房屋由乙方添置的可动产归乙方,乙方可以搬走.乙方在承租期间装修投资,分二种情况确定归属:

  1、合同期满或乙方违约造成合同解除的,装饰投资应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作任何补偿。

  2、因甲方违约提前终止合同的,合同终止时,甲方根据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八、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年租金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合同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2份,乙方1份。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物业租赁合同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注:乙方实为随后即将注册设立的以刘键为法定代表人的法人企业,自企业成立之日起,刘键权利义务即由企业享有和承担。) 甲、乙双方就甲方享有物业所有权或支配权(相关权益证明附后)的美华大厦第十六层物业租赁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公平合理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以兹双方遵照执行。

  一、标的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地址:

  2、物业面积:

  ㈠、建筑面积:

  ㈡、实际可使用面积:

  3、物业结构:

  4、物业规划用途:

  二、物业承租范围

  物业承租:

  三、租金数额及支付方式

  1、第十六层租金为每年人民币52万元,除第一年度外此后每一年度租金于该年度开始之日前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鉴于本协议期限内上述标的物业市场行情变化,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确定由乙方按每四年10万元补偿甲方;

  3、在本协议生效之次日,乙方应一次性向甲方付清62万元(即标的物业第十六层第一年租金52万元及前款约定的第一个四年10万元补偿金);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给予乙方4个月的免费装修期(即第一年度为16个月,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xx年9月9日止,第二年度自第一年度届满之次日起计算满12个月;以下年度以此类推。);

  4、乙方以汇款方式支付甲方租金,甲方指定收取租金的银行账户账号(即姓名: ,开户行: ,账号/账户: 。);

  5、甲方应在收取乙方租金后3日内向乙方依法出具相应收条;

  6、乙方承租使用标的物业期间依法应由乙方负责的水、电、气等费用由乙方承担,按照该物业所在大厦统一规定由乙方及时、足额缴纳;

  7、本租赁活动发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房产使用税、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全部由乙方在合同租金外另行承担与缴纳;

  8、在租赁期间,因标的物业租赁而产生的法律及本协未约定的其他费用,则由双方另行协商承担。

  四、标的物业承租用途

  1、第十六层:乙方在本协议期限内依法用于餐饮、茶坊、休闲、办公等相应范围经营之用;

  2、如乙方将上述物业用于别的用途,则除依法办理相关许可外,应提前60日征得甲方书面同意。除在碍物业所在大厦整体使用或影响物业相邻方合法权益外,甲方应予同意。

  五、标的物业承租期限

  1、上述美华大厦第十六层承租期限为八年,自20xx年9月9日—20xx年9月9日。自本协议约定的起算之日计算(因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承诺给予乙方四个月装修期限且该期限不予计算租金,故自本协议生效后第五个月开始之日正式计算本协议承租期限);

  2、本协议期限届满,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应在本协议期限满60日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物业租赁协议》。本协议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上述物业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3、在本协议期限内,如乙方需转租标的物业的,应提前60日书面告知甲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乙方可转租标的物业。

  六、标的物业修缮与使用

  1、在本协议期限内,乙方因屋面渗水向甲方提出标的物业修缮书面请求后,如甲方同意的,甲方应在合理期限内修缮完毕。特殊情况修缮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物业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标的物业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在三日内修缮完毕,特殊情况修缮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3、乙方如改变标的物业内部结构、装修等而对标的物业安全可

  能造成负面影响的,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施工;

  4、经甲方确认应该由甲方维修,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乙方提供证据)而乙方自行组织维修的,则甲方应在维修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维修费用(经审计确认或双方认可)或相应冲抵乙方的租金费用。

  七、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标的物业的相关情况,并保证自己对标的物业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和支配权,同时该标的物上不存在任何抵押、担保、查封等物业权益受到限制或禁止的法律障碍和情形;

  2、甲方应保证标的物业及附属设施、设备质量合格,设计合理,不存在任何可能对人身或财产造成危害和其他不利影响的安全隐患和环保瑕疵等情形;

  3、甲方应协调物管等其他相关部门、单位,保证乙方在本协议期限内依法能够正常使用该物业,承租权不受限制或禁止;

  4、甲方应协助乙方与物管等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乙方经营需要,对相关物业区域及设施设备等进行必要的改造和更新、美化、优化,由此所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5、在本协议期限内,标的物业于本协议生效前存在或潜在的债权债务或住何法律责任均与乙方无关,由甲方全权处理和承担。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协议解除或终止之日止,此期间标的物业因乙方承租而新产生的债权债务或法律责任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全权处理和承担;

  6、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如需出卖、转让其标的物业,或将其抵偿债务,或设置抵押、担保等限制或影响标的物业权益的,应提前60日书面告之乙方,以便乙方依法行使优先购买权或其他权利;

  7、在本协议期限内,标的物业不管因任何原因而物权所有者发生变化,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理,依法均不影响本协议的履行及乙方的承租权益;

  8、在租赁期间,标的物业危及乙方人员及其客户人身、财产、安全,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9、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应履行的其他义务,甲方也应全面、正确履行;

  八、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并接物业所在大厦统一规定及时一足额缴纳水、电、气等约定费用;

  2、乙方所承租的物业屋面、墙面区分所有权益(使用权)由乙方享有,在协议期限内,乙方有权自用或出租、出借给他人依法使用;

  3、乙方根据经营需要而制作招牌、彩灯等广告设施的,由乙方依法申报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应给予乙方支持和配合;

  6、本协议期限内,甲方不得无故干涉乙方对标的物的日常使用;

  5、乙方应依法经营,按照规定和约定,使用和经营所承租的物业,不得利用标的物业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物业租赁合同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就物业的有关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业

  1、甲方同意将座落于 的一部分出租给乙方,作水疗沐足使用。

  2、租赁物业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一楼出租面积约 平方米,二楼出租面积约 平方米,三楼出租面积约 平方米,四楼出租面积约 平方米。

  3、乙方对该出租物业已作充分了解,同意按现状承租。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金和物业管理费

  1、一楼租金每平方米 元,物业管理费每平方米 元; 二至四楼租金每平方米 元,物业管理费每平方米 元; 以上每月租金总额为 元,每月物业管理费总额为 元。

  2、租金每5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10%。具体租金如下:

  3、乙方应在每月5号前支付当月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以现金方式支付。

  4、以上租金和物业管理费均不含税,租赁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其他费用

  1、乙方应于每月5日前缴交上月水电费。甲方协助乙方到镇供水、电部门开设独立的水表和电表;水、电费由乙方按水、电表使用度数准时到供水、电局缴交;在未开设独立用水、电户之前,乙方所用的水、电费按照读表数由乙方向甲方交纳,甲方在收取水、电费的同时需向乙方开具收款收据。

  2、甲方按乙方的实际需求提供足够的配电给乙方使用,即提供 千瓦的电力变压器给乙方使用。乙方负责租赁物内的一切电器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和费用。

  3、甲方免费提供负一楼给乙方作停车场使用,租赁的物业和设备及免费提供使用的停车场由乙方负责清洁、保养、维修、管理及门前三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等均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五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等于3个月租金即 元作为定金,并预付人民币 万元作为用电保证金。

  2、以上定金和用电保证金共计 元,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支付给甲方。定金和用电保证金在租赁期满结清所有费用后无息返还给乙方。

  第六条 广告位约定

  租赁物的外立面广告位的分配如下:(待定)

  第七条 房屋装修

  1、乙方装修房屋,装修工程设计资料、施工图纸及工程发包和装修公司的资质等相关资料必须提交甲方审批和备案。

  2、装修不得影响建筑物主体结构安全。因装修而造成的任何损害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合同期满后,房屋装修及其他不能移动的物品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八条 房屋维护和维修

  1、租赁期间,租赁房屋的日常维护和维修及其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但租赁物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建筑结构问题由甲方负责维修。

  2、租赁期内,乙方应当谨慎检查房屋安全状况,发现建筑结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第九条 房屋使用

  1、乙方必须领取营业执照,不得无照经营;必须守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活动。乙方办理经营证照需甲方协助的,甲方给予协助,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不得拖欠工人工资。乙方应于每月5日前提交上月乙方员工工资表给甲方备案。乙方需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所有员工的人生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物业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不得设定租赁权抵押。

  4、乙方租赁使用房屋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务、风险和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十条 物业管理

  乙方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大厦物业管理处有关物业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服从物业管理处的管理,配合管理处的工作,做好治安防范、防火安全、清洁卫生等工作,否则须由乙方负完全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消防安全

  1、乙方负责安装租赁房屋室内消防设施,并负责办理消防验收。

  2、乙方必须配齐消防器材,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签订并严格执行《消防安全责任保证书》,确保消防安全。

  3、如租赁房屋范围内失火或消防设施不合格,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保险条款

  1、在租赁期内,乙方负责按照租赁物的建筑成本价值足额购买租赁物主体的火种保险,受益人为甲方。

  2、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自己装修投资购建的设施设备和财物的保险,受益人为乙方。

  3、乙方如未足额购买上述保险,由此造成的甲方、乙方或第三人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及赔偿。

  第十三条 合同变更和终止

  1、合同期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2、租赁期内,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战争造成的损失,或政府有关部门征用该房地产时,双方均不存在赔偿责任(如政府征用,租赁物和原有设施的补偿全部归属甲方所有,租赁物内乙方装修的补偿归乙方所有)。

  3、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应提前三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4、双方租赁关系终止后,乙方应当及时将租赁房屋以完好状态归还甲方。房屋及装修如有损坏,乙方应当负责维修或赔偿。乙方如迟延清退租赁房屋,自延迟之日起加倍计收租金,乙方并同意甲方不经诉讼程序直接收回租赁房物;乙方延期超过三天不搬走的物品可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或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每日加付欠费金额5‰的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如有擅自变更租赁物用途,或擅自转租,或拖欠工人工资等行为之一,或有任何其他违约行为,经甲方催告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因乙方违约致合同解除,或乙方要求提前退租的,甲方收回租赁房屋,乙方所付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并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十个月免租期的租金,并追偿乙方清退房屋前所欠一切租金、水电费和其他费用。

  4、甲方如因特殊情况须收回租赁物的,必须双倍退回定金给乙方,还需赔偿3个月租金给乙方。

  第十五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因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

  2、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订且乙方支付约定的租赁押金后即签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租赁合同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中文:

  英文:

  地址:   市  区   街   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电话:

  传真: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中文:

  英文: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地址:  市   区  街   号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     市政府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名称、地址、面积

  大厦是由甲方兴建  坐落  市  区  街  号的  结构大厦。乙方承租该大厦第  层  型  单位(以下简称该物业)。该物业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详见平面图。

  第二条 同意根据下列条款将该物业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愿意承租。

  第三条 业内部之所有物

  物业内部之所有物于租赁期开始之日起,一并交付乙方使用,租金已包括内部所有物的租赁费用,该物业内部所有物包括全部固定装置、地板、墙壁、天花板、楔柱、窗户及设备(清单见本合同附件)。

  第四条 及租赁期限

  1. 甲乙双方议定该物业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租赁期自甲方向乙方发出该物业的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第十四天开始,共计  年。甲方须于  年  月  日或之前向乙方发出该物业的交付使用通知书,如甲方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该物业,而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将延期原因书面通知乙方。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其他事故;

  (2)施工过程中遇到不能及时解决的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4)承建商的延误;

  (5)市政项目配套设施批准及安装延误;

  (6)政府部门延迟批准有关文件;

  (7)图纸更改;

  (8)无法预见的意外事件;

  (9)为执行当地政府的法规而致的延误;

  (10)自来水、电力、煤气、热电部门未能按时接通。

  2. 租金不包括管理费、市政设施使用费、电话费及其他费用。

  3. 租金每月缴付一次。首月租金于甲方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天内缴付;以后于每月的第一日缴付。逾期缴付租金,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三向甲方缴付违约金。

  第五条 管理费

  1. 租金不包括有关该物业的管理费。管理费由乙方按该物业管理公约的规定,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缴付。管理费每月缴付一次,首月管理费于甲方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天内缴付,以后于每月的第一天缴付。逾期缴付管理费,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按月管理费的百分之三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缴付违约金。

  2. 甲方及/或其聘任的管理公司有权根据该物业管理公约在租赁期间内调整管理费,乙方应按时缴付新调整的管理费,不得异议。

  3. 若因不可抗力、罢工、政府行为或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原因导致管理服务终止或受影响,乙方不得拒交管理费。

  第六条 市政设施使用费、水、电、煤气费、电话费及其他市政设施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逾期缴付而造成被有关部门停水、电、煤气、停止电话,后果由乙方自负。

  第七条 保证金

  1. 乙方应于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的定金。乙方还应在甲方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天内向甲方缴付下列保证金:

  (1)三个月租金保证金;

  (2)三个月管理费保证金;

  (3)水费保证金;

  (4)电费保证金;

  (5)电话费保证金。

  甲方有全权决定以上(2)至(5)项保证金的金额及增收其他甲方认为需要的保证金项目。在乙方交付上述保证金时,定金将自动转为乙方应缴保证金的一部分。

  2. 若甲方调整管理费,保证金额将作出相应调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七日内向甲方支付原保证金与新保证全的差额。

  3. 定金及以上保证金用作保证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乙方违反其中任何条款,甲方可于定金及/或保证金中扣除其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及所支付的开支。若定金及/或保证金不足补偿甲方损失及所支付的开支,乙方应支付差额给甲方。

  4. 在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全部条款及政府规章的条件下,甲方应当于租赁期满或于本合同提前解除及乙方将该物业以空置状态交还甲方或于甲方计清及扣除乙方拖欠甲方款项之日(以后者为准)三十天内,将保证金或其余款无息返还给乙方。

  第八条 该物业用途

  乙方不得将该物业用于本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用途。乙方保证不改变该物业用途。

  第九条 不得分租等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物业转租、转让、分租、转借给任何第三者或与其互换房屋使用。

  第十条 装修及改建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物业进行任何扩建或改建、装修及/或改变该物业的外观及结构,或改变及/或增加固定设备。乙方获准进行装修及改建时,应事先将设计图纸交甲方审批同意,遵照大厦装修指南的规定施工。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审批设计图纸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期满后,乙方须将装修及改建后的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或按甲方的要求恢复该物业的原状,所有费用由乙方负担。

  2. 若乙方对该物业作出的改动、扩建或拆除,因违反政府法规,被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恢复原状或作出行政处罚时,不论事先是否已获得甲方同意,均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因此所受的'任何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第十一条 保险

  乙方必须于收到甲方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日内自费向甲方认可的保险公司为该物业购买有关的保险,险种及保额由甲方确定。

  第十二条 正常使用及维修该物业

  1. 乙方应爱护和正常使用该物业及其设备,如发现该物业及其设备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无须上门维修。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检查和维修该物业,因延误该物业维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者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乙方负责赔偿。

  2. 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该物业或设备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赔偿或修复,并负责下列涉及该物业维修项目的费用:

  (1)排水管、厕所、化粪池的清理疏通;

  (2)饮用水池清洗及垃圾池清理;

  (3)门窗玻璃及小五金的更换,分电表或无分电表的表内电线、电闸、灯头、插座等更换和分水表以内水管、龙头更换;

  (4)室内墙面的粉刷和天花板等的粉饰;

  (5)因使用安装超水、电表容量需增容的增容费。

  3. 除以上规定外,乙方亦须自费负责保护及维修该物业内部及其内部之所有物(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附件列出之所有物)。

  乙方如违反本条或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损坏,应负责修复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4. 甲方有权根据需要于发给乙方事先通知后,于任何时候进入及视察该物业,记录该物业内的所有物品及进行任何检查、测量、维修及施工。若乙方不按照甲方的通知立即对该物业进行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责的维修或其他工程,甲方可单方面强制维修或进行施工,乙方必须充分合作,有关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保护该物业

  1. 乙方应在租赁期内自费负责将该物业及其内部之所有物保持完好状态,要爱护和正常使用该物业及其内部之所有物,并于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提前解除时将该物业及其内部之所有物以完好状态交还甲方。

  2. 乙方不得损害该物业的任何部分。如该物业因乙方或乙方的访客、雇员、代理人、借用者的行为受到任何损害,致使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全额赔偿。

  3. 因乙方的行为或过失或因该物业爆炸或溢出水、烟、火或气体而导致大厦任何部分损毁,应由乙方负责修理及恢复原状,有关赔偿、费用及开支应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应采取一切防范措施,使该物业免于受火灾、水浸、风暴、台风等或其他类似的破坏。

  第十四条 甲方紧急进入该物业

  如遇火警或其他紧急情况,甲方及其代表有权未经乙方批准进入该物业灭火及保护财物。

  第十五条 服从法规及管理公约

  1.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地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当地房地产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2. 乙方须遵守及服从该物业管理公约或根据管理公约制订的管理规则(以下一并简称“管理公约”)。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因乙方违反以上规定而遭受的任何损失。

  第十六条 乙方赔偿损失

  1. 如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造成或引起甲方或第三者的任何损失(不论是财物或人身,故意或过失),均由乙方赔偿。

  2. 所有乙方的访客、雇员、借用人、代理人的过错及行为,均视为乙方的过错及行为,乙方应负全责。

  第十七条 甲方有权招租等

  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内,甲方有权在该物业的外墙张挂把该物业招租或出售的告示及其他甲方认为需要张挂的资料,乙方不得提出异议或干涉。

  第十八条 合同解除

  1. 如发生下列任何情况:

  (1)乙方逾期14天仍未缴付(不论甲方曾否催交)租金及/或管理费及/或其他本合同项下乙方应缴费用;

  (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经甲方指出后20天未改正的;

  (3)乙方破产或清盘或无力偿还其债务;甲方有权重新占有该物业或其部分及单方面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的解除将不影响甲方所有在本合同项下向乙方请求赔偿的权利。

  甲方并可从乙方按本合同支付的保证金内扣除甲方因上述情况所受的所有损失及开支。

  2. 如发生上述情况的(1)或(2),甲方有权终止向乙方提供管理服务及市政设施如水、电、煤气等,直至上述情况完全纠正为止。

  3. 租赁期内,如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除赔偿甲方的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第十九条 交还该物业

  1. 如甲方根据本合同条款解除本合同,乙方应于收到甲方解除通知时搬出该物业并将其恢复至原有的空置状态交还甲方(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一切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2. 如甲方因任何理由无法将解除本合同的通知送达乙方,或乙方接到通知后拒绝迁出该物业及/或未能将该物业恢复至原有空置状态交还甲方,或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补偿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权依法律规定的程序重新占有该物业并清理家具及其他所有物品并将该物业恢复原状,甲方无须对此作出任何赔偿。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清理该物业及将该物业恢复原状及有关的所有费用。

  3. 甲方可全权处理按上述规定清理的物品。如甲方将其依法变卖,所得收益在扣除乙方拖欠甲方的所有欠款后,将余额退还乙方。甲方并不因本条而有任何责任将有关物品进行变卖。乙方不得对甲方变卖物品所得款项提出异议。

  4. 租赁期满后,乙方应自费搬出该物业并将其恢复至原有的空置状态交还甲方,若乙方拒绝迁出该物业,及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补偿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权按本条处理。

  5. 租赁期届满或本合同解除之日,双方应共同检查交接该物业及其所有物和设备,如发现有损坏的,应在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6. 甲乙双方在此同意和声明,在租赁期满或本合同解除时,甲方无任何义务向乙方提供任何另觅居处的援助。

  第二十条 支付违约金等

  本合同项下的违约金及其他赔偿金额应在确定责任后三日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租金的条款处理。

  第二十一条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互免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税费

  甲、乙双方应按政府规定支付各自所应承担的登记费、印花税及/或其他费用及税项。乙方还应负责租期内其他一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规定应由租户缴纳的费用及税项。

  第二十三条 通知

  1. 甲方根据本合同发出任何通知给乙方,应以甲方有记录的乙方最后的通讯地址为乙方地址,经邮局将通知书寄出48小时后,视为送达。如乙方更改通讯地址,必须书面通知甲方。

  2. 所有乙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给甲方的通知,必须以甲方实际收到通知方视为送达。

  第二十四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 本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终止、争议解决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并受其制约。

  2. 甲、乙双方如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按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1. 申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 其他

  1. 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双方均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意按本合同规定处罚违反本合同的一方,违约的一方愿意接受。

  2.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以中文为法定文字,本合同书写与印刷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合同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送一份往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物业租赁合同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搞活市场经济,现就房屋租赁相关事宜经甲乙双方商定,订立如下权利、义务供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房屋位于,非住宅(住宅)用房间,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乙方租房用途为。

  二、房屋租赁期为年,租赁时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房屋租金每月元(大写:)。采取预付款方式,每个月缴纳租金一次,协议签订生效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个月租金元(大写:)。以后房租均按每个月到期前五天支付。逾期不缴,甲方每天按月租金千分之五计收违约金。若超过15天不缴纳,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四、本协议签订生效乙方向甲方交租房保证金元(大写:)。

  五、乙方在租赁期间须守法经营,并接受小区物业公司的有偿服务和管理,按有关规定及时缴纳各种物管等费用。如因乙方原因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乙方自负。

  六、双方在协议期间不得违约。若乙方提前解除租约,甲方以乙方所交保证金及未到期租金作违约金收取;若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由甲方赔偿乙方房屋装饰部分损失及退还未到期天数租金。

  七、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私自对外转租房屋,同时不得擅自改变租房用途及结构和室内设施,乙方若因经营需要进行房屋装饰,费用由乙方自理,协议到期终止时,乙方若要拆除装饰部分,自行无偿拆除,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乙方并要恢复甲方房屋原状。

  八、协议期满续租与否,双方另行商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乙方。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条款,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到期双方义务履行完毕自行失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乙方:

  经办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