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异同3篇(大学生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异同点)

合同 时间:2022-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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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异同3篇(大学生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异同点)

浅析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异同1

  高校毕业生就业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签章)联系人:办公电话:

  通信地址:邮政编码:E-mail:

  单位 □国企企业□三资企业 □其他企业 □机关 □部队 □科研设计单位 □高等教育单位

  性质 □中初教育单位 □医疗卫生单位 □事业单位 □科研助理 □农村建制村 □城镇社区

  乙方学生姓名:性别:学号:专业: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毕业生就业政策及相关规定,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应保证如实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情况,以及乙方应录(聘)工作岗位的情况,现通过对乙

  方的了解、考核,同意录(聘)用乙方;乙方应保证如实向甲方介绍自己的情况,现通过对甲方的了

  解,愿意到甲方就业并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报到。

  二、本合同是甲乙双方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双方互为确认对方相关信息真

  实可靠并承诺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建立劳动人事就业关系的依据。

  三、甲方录(聘)用乙方工作期限为自报到之日起年,工作岗位为,工作

  地点为,报到期限为年月日前,报到地点为。

  四、乙方被录(聘)用后,乙方试用期为天,在试用期内乙方的工资和相关福利起薪为元,在试用期满转正后乙方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和相关福利)起薪为元。

  五、甲方录(聘)用乙方工作期间,甲方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包

  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提供相关的福利,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

  件和劳动防护用品。

  六、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乙方落户问题,乙方户口迁往落户;

  七、甲乙双方就乙方因录用为公务员、升学(留学)、参加(选调生、选聘生、大学生志愿服务

  西部计划、“三支一扶”、农村特岗教师计划、入伍等)国家及地方政府项目就业,无法履行本合同的情况达成如下约定:

  八、甲方在招聘时所提供的带有承诺内容的宣传材料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在应聘时所提供的自荐材料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九、双方签订就业合同书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将本合同的复印件报乙方所在学登记登

  记,并由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列入毕业生就业方案,办理就业相关手续。

  十、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合同。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要求其赔偿相关损

  失。如甲方或乙方未如实向对方介绍自己一方情况或隐瞒不良事实,对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不承担

  违约责任。

  十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条款或解除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应采

  用书面形式,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经书面告知对方后,本合同解除:

  1、甲方被撤销或依法宣告破产;

  2、乙方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资格;

  3、乙方被判处拘役以上刑罚或者被劳动教养;

  4、法律、法规、政策规

  定的其它情况。

  十三、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提请有关部门协调解决,也

  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视为本合同书的一

  部分。甲乙双方订立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甲方(用人单位公章):乙方(毕业生):

  经办人签名: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浅析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异同2

  提纲:

  1、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含义

  2、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联系

  3、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4、案例分析

  5、注意事项与维权

  浅析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异同

  一、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 含义

  就业协议是大学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确定就业意向的依据, 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协议需经过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高校就业部门同意和见证,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就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就业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订立就业协议应当遵循主体合法和平等协商原则。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 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具有三个法律特征:

  1、劳动合同的形式是一种协议, 即当事人的合意;

  2、劳动合同的内容是有关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3、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二、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联系二者的主要当事人一致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主要当事人均为大学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业协议虽然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署, 但学校在协议中仅作为见证方, 不承担义务也不享受权利, 就业协议的权利与义务均归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承受,劳动合同则明确只有两方当事人:毕业生、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中所有的条款均由双方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达成, 并用以规范各自的行为。二者均归属合同范畴

  就业协议依据教育部颁发的部门规章和(合同法)签

  订;劳动合同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合同法签订。二者都符合合同的特征: 是一种双方民事法律行为;以在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订立、履行都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3二者成立的主要目的均为保护劳动权益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设立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更好的保护毕业生在劳动关系上的合法权益。

  三、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1签署的时间不同

  就业协议一般在毕业生毕业前签订, 保障毕业生顺利到岗就业;

  劳动合同一般在毕业生毕业后签订, 保障毕业生工作过程中的各项合法权益。

  2、内容不同

  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受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方案,而不涉及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所享有的权利义务。

  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3法律依据不同

  处理就业协议引发的争议应引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处理劳动合同引发的争议则用(劳动法)来处理。

  4保护劳动权益的范围和力度不一致

  就业协议一般情况下仅确立了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以及解除劳动关系的违约金,适用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之间,学校是就业协议的见证方或签约方,就业协议对用人单位的性质没有规定,适用任何单位;

  劳动合同则全方位地确立了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包括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合同终止等条款。只适用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与学校无关。

  5救济手段不同

  违反就业协议应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违反劳动合同则应向县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四、案例分析

——————就业协议不能替代劳动合同

  今年5月,即将大学毕业的学生商某与学校及某医药公司签订了一份就业协议书。约定:商某毕业后必须在医药公司服务5年,否则要赔偿公司1万元。7月,商某到公司工作后又与该公司签订了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在试用期内可以提前书面通知公司解除本合同,并在工作交接完毕后离开公司。2个月后,商某认为自己不适应这份工作,按劳动合同要求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而公司却以未交违约金为由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手续。无奈之下,商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解除与医药公司的劳动合同。

  仲裁委认为,《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根据上述规定,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签订就业协议时,双方尚未形成劳动关系,所签订的就业协议不是劳动合同。就业协议的功能在于确保协议一方当事人按照协议到约定地点工作,工作后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条款没有得到劳动合同的确认,与劳动合同相冲突时,应以劳动合同为准。劳动合同中已对试用期内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了明确的约定,该试用期条款合法有效。仲裁委裁决:该公司应该为商某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各项手续,商某不必交违约金。

  五、注意事项与维权

  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时应当注意审查限制性条款、试用期条款、工资、补助、奖金条款及违约金等方面的问题。针对侵犯自身就业权益的行为, 毕业生应当勇敢地向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进行申诉并听取他们的处理意见, 同时也可提交给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进行调解和仲裁, 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勇于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劳动权益

浅析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异同3

  浅析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

  提纲

  1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概念

  2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3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纠纷

  4在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它是企业与员工之间最主要的唯权依据;《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签署,明确三者在毕业生就业中的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一般称“三方协议”。

  就业协议书(又称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聘用合同)适用的主体都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然而它们又有很多不同:首先,法律依据不同,就业协议的依据是原国家教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民法》,而劳动合同则依据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前者属于部门规章,后者属于国家基本法律,部门规章的法律效力低于国家劳动基本法 律。其次,作用与性质不同:就业协议书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双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属于建立劳动关系的“预约”。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上岗后,从事何种工作、享受何种待遇以及相关的权利和义务的法例依据。属于建立了劳动关系。再次有效期不同:就业协议自签订日期起到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中止,因此就业协议不能替代劳动合同,不是确定劳动关系的凭证。;而劳动合同时间的长短由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商约定。最后,产生纠纷后的处理机构也有所不同:就业协议的纠纷处理机关不确定,而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机构为劳动仲裁机构,人民法院。

  寒寒窗苦读十余载,大都为了有一个光明的前途,有一个美好的未来,但好多高校毕业生还未来得及憧憬工作后的辉煌,却先迎来了一场官司,究其原因,大都是因为对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了解而造成的,下面先看两个案例:

  案例一:小王是北京某高校毕业生,2005年11月开始找工作。小王一直想在北京当一名公务员,但由于国家公务员的录取要在次年的5月才有结果,而北京公务员的录取一般也要到次年的4、5月份才能有结果。为了“保底”,小王于去年12月与一家公司签订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俗称“三方协议”)。今年5月,小王被某国家机关通知录取。于是小王决定与原先签订了三方协议的公司解除协议,该公司要求小王按照双方的约定交纳3000元的违约金。

  案例二: 刘小姐去年初应聘到一家公司打工,并与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进入公司不久,公司便开始实行“末位淘汰”管理制度,对年终考评时被评为D级者予以辞退。刘小姐去年尽管完成了公司规定的生产指标,但是他的产量则是车间里最少的一个,公司最终解除了他的劳动合同。对此,他很不服气:“我的劳动合同还没有到期啊,怎么说辞退就辞退啦?”刘小姐的权益能获得保护吗?于是刘小姐将该公司告上劳动仲裁委员会,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并且支付从劳动争议之日起到仲裁期间的工资。

  违约责任,也称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所承担的责任。违约责任的产生以合同的有效存在为前提。合同一旦生效以后,将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地、严格地履行合同义务,任何一方当事人因违反有效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均应承担违约责任,所以违约责任是违反有效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后果。我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上述案例一中的小王应当按照三方协议中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交纳违约金。另外,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2款: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支付补偿金。所以,案例二中,公司的末位淘汰制度是不合法的,公司对王小姐应采取再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的方法,如果王小姐仍不能胜任才能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一定的补偿金。

  第一,签协议前,毕业生一定要全方位地了解用人单位的相关情况。例如企业的发展趋势、企业招聘的岗位性质、企业的员工培养制度、待遇状况、福利项目等系列内容,不但要掌握资料,更要实地考察。另外,还需要重点了解单位的人事状况,了解企业是否具有应届毕业生的接收权。

  第二,毕业生在签约时要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就业协议书的签订方法如下:(1)学生本人签字;(2)接收单位及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部门签署意见;(3)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4)接收单位同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鉴证。具体来说,先由毕业生、院(系)在协议书上签署意见后交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后交学校签字,然后再交给接收单位同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进行鉴证,最后交给学校并纳入就业计划,协议书生效。有的毕业生为省事,要求学校先签署意见,但这样做使学校无法起到监督、公正的作用,最可

  能受害的将是毕业生本人。

  第三,签署协议书时,一定要认真、真实地填写协议书内容。如果报考了研究生或准备出国,应事先向用人单位说明,并在协议书中注明。以往有毕业生向用人单位隐瞒这些情况,而后遭到违约处理。

  第四,毕业生在签约时也要考虑对自身权益的保护。协议具有双向约定的作用,如果有双方需要相互承诺的部分,一定要在协议书或补充协议上加以说明。就业协议中可以规定违约金的数额,根据现行劳动法规中规定的上限是12个月的工资总和。

  第五,毕业生在签约中,一定要注意条款的合理性。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毕业生收取报名费、培训费、押金、保证金等,并以此作为是否录用的决定条件。

  第六,毕业生、用人单位双方都不得单方面拖延签约周期。毕业生遇到问题而犹豫不决时,最好能够及时咨询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负责老师,以求得指导和帮助。

  第七,签订就业协议书后,一定要签署劳动合同。正式的劳动合同可能是学生毕业前签订、毕业后生效的,也可能是毕业后签订、立即生效的。一般就业协议书也会在劳动合同生效时,而终止其效力。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为: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 工作内容 三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 劳动报酬 五 劳动纪律六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双方还可以协商约定劳动合同的补充条款。其中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条款比较重要,因为《劳动法》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规定双方可以协商约定责任的认定、赔偿的范围、计算方法和承担方式,所以由用人单位提供的格式合同的“霸王条款”常见于此处,一旦发生纠纷用人单位常常持此“尚方宝剑”提请仲裁,而使劳动者处于不利的地位。还应当注意: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是包括在合同期限内的,最长不得超过6月;同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据法律参加社会保险,这并不是合同所能约定和双方所能协商解决的,但双方可以就医疗、养老和人生意外伤害等补充商业保险订立相应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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