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6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 时间:202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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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6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1

  发包人: 承包人:

  手机: 委托代理人: 公司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施工图)。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详见预算清单)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 (详见预算清单)

  1.4 工程期限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5 合同价款:本工程合同价为:大写:( )元,小写:( )元。 (详见预算书)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提供:

  2.1 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注:图纸在发包人签约付款后提供),

  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项费用不在工程合同价款内)。

  第三条 发包人义务

  3.1 开工前__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清理出室内物品,以便不影响施工。

  3.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负责相关费用。

  3.3 负责协调与物业公司的相关手续及费用(装修押金,垃圾清运费)。负责协调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3.4 如需拆改原建筑物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3.5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施工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3.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竣工验收。负责自备材料按工程进度进场。

  第四条 承包人义务

  4.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影响邻里居民的作息及环境污染。

  4.3 切实保证居室内给、排水管道的畅通。

  4.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签字确认变更联系单。

  第六条 材料的提供

  6.1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6.2 由承包人提供的工程主体材料(电线、水管、板材、油漆),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后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七条 工期延误

  7.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的自然原因(如气候等)。

  (3) 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7.3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工期相应顺延。

  7.4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按浙江省装饰装修地方标准 DB33/1022 —20xx 执行。

  第九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9.1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竣工单。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

  9.2 未竣工验收,发包人自行入住视作验收合格。

  9.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水电隐蔽工程保修期为5年,其他相关工程保修期为2年。(自备材料,自备成品除外)

  第十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0.1 合同生效后,双方约定,发包人按以下方式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第一次: 年 月 日(合同签订当日),支付金额(合同总价的35%):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次: 年 月 日(木工进场时),支付金额(合同总价的35%):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次: 年 月 日(油漆工进场时),支付金额(合同总价的25%):________________元。 第四次:安装工程开始时,支付金额(合同总价的5%):________________元。

  10.2 工程安装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工程决算书。发包人在接到决算书后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同时发包人应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利于安装工程展开。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1.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负责方赔偿对方相应经济损失。

  11.4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3天,承包人有权采取停工措施。

  11.5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_________

  12.1 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12.2 由有关部门调解;

  12.3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 提交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几项具体规定

  13.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小区内指定地点。(如小区内无指定地点,垃圾须运至小区外,则属于二次清运,二次清运费由发包人承担)

  13.2 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提供外屋新锁,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3.3 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点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下午______点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附 则

  15.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5.2 本工程施工图及预算书作为本合同附件,发包方认可签字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15.3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4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发包人(签字):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BP机号: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胆细表,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详见附表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 开工前________天,为乙方人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直辖市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据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 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能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_____项标准执行:

  (1)《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2)其它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八: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八: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

  10.3 本工程自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八: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

  10.4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一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十: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 合同签定地为:本市_____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工程款分两次支付:第一次于开工前三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即_____元;第二次于工程进度过半,将剩余工程款的40%,即_____元,由市场的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代收。(注:此种工程款支付方式仅限于在市场内签定的合同使用,合同需经市场有关管理部门认证)。

  2、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元)

  第一次开工前三日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

  第三次双方验收合格

  3、其它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 工程进度过半指

  11.3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11.4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 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 12.5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2.6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4.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_____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4.2 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3 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

  上午_____点_____分至_____点_____分;

  下午_____点_____分至_____点_____分。

  第十五条 附则

  15.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5.2 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

  15.3 甲、乙双方直接签定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5.4 凡在本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定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15.5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5.6 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原则,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区(县)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进行合同鉴证,以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甲方:乙方:年月日: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3

  甲方(房主):

  乙方(施工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家庭装饰工程交易规则及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主要内容:

  1、甲方将自己位于区(县)小区(街道)楼门号室厅住宅的室内装饰工程以形式交给乙方承做。

  2、工程总造价(大写):

  其中设计费(大写):

  3、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工程款分四次付清付款时间付款百分比金额第一次签合同之日500元第二次开工日前三天60%第三次工程日期过半35%第四次验收合格三日内5%5、工程保修期:一年

  6、甲方代表:

  7、乙方代表:

  8、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报价单,并以报价单为准(附表一)。

  9、甲方提供主要材料及设备情况详见材料设备表(附表二)。

  10、工艺做法详见工艺质量说明(附表三)。

  1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

  9、奖励和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停工、误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误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价款的1‰;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延一天,按工程总价款的1‰支付滞纳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付款额1‰的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费用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价款的1‰,作为奖励。

  (3)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6)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0、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1、其它约定

  12、附则

  (1)本合同正、副本各贰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签字(章)生效。

  13、附件

  (1)施工图纸(含家俱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预算书(附表一)

  (3)甲方提供材料、设备清单(附表二)

  (4)工艺及质量说明(附表三,应注明材料的型号、规格、等级、品牌或质量标准)

  (5)设计变更单(附表四)

  (6)工程验收单(附表五)

  (7)工程结算单(附表六)

  (8)工程保修单(附表七)

  (9)其他甲方:

  代表人:

  家庭地址:

  邮政编码:签章:

  电话:年月日

  乙方:

  法人代表:

  代理人:

  单位地址:签章:

  邮政编码:

  年月日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住所地址:

  承包方

  合同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装饰装修的特点,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权属(房屋所有者姓名):

  1.3 工程结构面积: 。

  1.4 工程其它状况,如:是否为清水房、二手房,需保留部分详细说明:

  1.5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 (1) _ 种承包方式:

  (1) 乙方包工及包全部材料;

  (2) 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及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 乙方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

  1.6 工程期限 天

  1.7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元。金额大写: 。

  第二条 工程设计

  见装饰设计图。

  第三条 甲方工作

  3.1 委派 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及与乙方接洽,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办理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及工程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成员对工程的意见均需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洽;

  3.2 开工前 15 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3 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使用;

  3.4 负责协调装饰公司邻里的关系;协肋乙方做好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3.5 如确需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3.6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工作;

  3.7 对现场已有所损坏的地方或物品,甲方应在乙方进场前明确告知。

  第四条 附则

  4.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4.2 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

  4.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年 月 日 日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5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资质等级:

  甲乙双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审核乙方的装修资质后,签订本装修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1、工程概况

  2、工程名称

  地点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承包内容

  3、工期

  4、工程质量标准

  5、工程造价

  6、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甲方下列方式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7、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____日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8、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9、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未造成损失的,应支付合同总价的5%为违约金。;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为违约金;

  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为违约金;

  10、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11、其他具体规定

  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________________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___ 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3)、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_分;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_分。

  12、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直拉签订,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4)、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

  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6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 同 编 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O O四年三月修订

  使 用 说 明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适用此合同文本。此版合同文本适用期至新版合同文本发布时止。

  2、工程承包方(乙方),应当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甲、乙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凡在本市各市场内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主办单位各执一份)。

  4、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5、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含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全部完成,经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验收合格视为竣工。

  6、验收合格: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单》上签字盖章或虽未办理验收手续但发包方已入住使用的,均视为验收合格。

  7、工期顺延:是指非因乙方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展。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要求。

  3.3 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

  3.4 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4.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7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 质量标准

  9.1 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xx)的标准执行。

  9.2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

  (1)《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43-20xx)。

  (2)《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27-20xx)。

  9.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

  10.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10.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

  10.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1.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1.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11.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12.5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工程款在扣除乙方提供的与不达标无关的材料的成本价后的剩余部分;甲方对不达标也负有责任的,乙方可相应减少返还比例。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 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 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4.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市场主办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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