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工作汇报(共6篇)

工作汇报 时间:2021-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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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非公企业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

塘房镇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

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

为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更好地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工作,切实加强和改进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工作,增强党在企业和新社会组织中的影响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党支部在企业和新社会组织中的核心堡垒作用,制订本制度。

一、选派党建指导员的对象和条件

党建指导员由党委根据工作需要,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业主选择、党委委任的方式,在机关党员干部、村(居)干部中选择,任期为一年,期满后经委派可连任。

党建指导员要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保持高度一致,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

2、业务能力强,有较丰富的党务工作和基层领导工作经验,善于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具有胜任本职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

3、清正廉洁,乐于奉献,工作务实,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4、具有两年以上党龄,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党建指导员的职责

1、摸清企业党员基本情况,建立健全企业党支部。党建指导员下企业后要摸清党员底子,帮助企业建立好党支部,选准配强党支部书记;

2、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3、指导非公有制经济业主抓好职工思想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4、指导和督促所在企业支部的规范化建设;

5、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务干部的培养和选拔,积极稳妥地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

6、协调好业主与支部的关系,调动业主的积极性,为企业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创造条件;

7、指导、协调和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8、做好本职业务工作并兼顾指导员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党建工作指导员要经常深入企业和职工当中了解情况,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指导企业开展党建工作。

2、党建工作指导员每半年要向党委汇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重大事项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党委报告。

3、党建工作指导员年底要向党委述职,形成有分析、有建议的书面情况报告。

四、工作纪律

党建指导员要严于律己,切实做到不增加企业负担,不借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具体要求做到“五个不准”:

1、不准接受各种形式的宴请和馈赠;

2、不准到企业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各种费用;

3、不准在企业领取任何形式的报酬;

4、不准收受和索要企业财物及低价购买企业的产品;

5、不准要求企业对亲属就业给予特殊照顾。

五、组织领导

党委要进一步增强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的领导。

1、党委要把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规划,专题研究和部署,明确工作措施和责任;要深入调研、及时掌握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为选派党建指导员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

2、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党委和企业要为党建工作指导员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及时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3、与时俱进,探索创新。选派党建指导员是一项探索创新的工作,党委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坚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努力增强选派党建指导员工作的实效。

第2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

管委会党发〔2010〕 号

关于建立朝阳新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

指导员制度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朝阳新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保证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健康快速发展,朝阳新区管理委员会党委决定在朝阳新区建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是充实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工作力量的重要举措,是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组建率的有效办法,是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有效载体。建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有利于发展员工中的先进分子入党,创造条件组建党组织,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有利于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推动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贯彻执行;有利于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引导和监督,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有利于通过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扩大党组织和党员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影响力;有利于维护业主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使党执政为民的宗旨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得到实现。各级党组织一定要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全局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选派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重要意义,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建设一支适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需要、数量充足的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为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创造条件,不断开创朝阳新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新局面。

二、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基本职责和主要任务

党建工作指导员要坚持指导与服务相结合,在实际工作中,既要成为帮助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组建党组织、发展新党员的指导员,又要成为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宣传员,还要成为帮助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解决难题的协调员。其基本职责和主要任务为: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依法经营;

2、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做好党组织组建工作,积极帮助未成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为尽快成立党组织创造条件;

3、指导、帮助新组建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开展活动、发展党员,建立健全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生产经营相适应的党组织活动的各项制度;

4、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抓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和支持社会公益事业活动,帮助建立群团组织;

5、了解、反映业主和员工的意见和建议,维护业主、党员和员工的正当权益,协调好业主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之间的关系;

6、帮助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排忧解难,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创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

7、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具体要求

1、未建立党组织、新建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有党员的个体工商户都应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对于具有一定规模、党员较多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可以一个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选派一名党建工作指导员;规模较小、党员较少的(包括有党员的个体工商户),可以由一名党建工作指导员负责联系几个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对于联建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可分别向其党支部和企业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

2、党建工作指导员由各社区党组织推荐、管理,管委会党委负责考察、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实行兼职,一般任期为3年,任前须接受统一培训。根据实际需要,党建工作指导员可跨社区选派。

3、党建工作指导员的任职条件:(1)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熟悉党务工作,有较丰富的党建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2)党性强,勤奋敬业,吃苦耐劳,乐于奉献;(3)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生产经营工作比较熟悉,有一定市场经济知识和经营管理知识;(4)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5)党龄应在3年以上。

4、党建工作指导员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协商,自选时间开展工作,原有组织人事劳资关系不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坚持每月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2次以上,不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领取报酬。党建工作指导员要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成立的党组织活动正常后,方能撤离。党建工作指导员每季度要向派出社区党组织汇报一次工作。

5、党建工作指导员要结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生产经营实际,制定好党建工作计划,抓好目标任务落实,同时注意处理好党建工作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生产经营的关系,业主与党员、员工的关系,使党建工作真正成为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发展的动力。

四、党建工作指导员的组织领导

1、各社区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选派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的领导,周密部署,明确要求,真正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加强对党建工作指导员日常工作的具体指导,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2、社区党组织要制定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具体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负责对党建工作指导员进行日常管理,对工作开展情况定期督促检查。社区党组织要及时向管委会党委汇报工作,管委会党委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社区党组织要定期对党建工作指导员到岗记录、工作日志进行检查,年终结合党建工作考评对工作成效进行全面考核,并将结果作为选派社区党建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管委会党委组织人员每半年进行专项抽查。

3、建立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目标责任制。管委会党委与社区党总支、党建工作指导员签订目标责任书。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任务完成后,由派出社区党组织对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到岗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成效等。考核结果纳入本人年度目标考评内容,并把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年度奖惩的一项重要依据。

4、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情况发生变化或党建工作指导员职务、岗位发生变动时,派出社区党组织要及时向管委会党委报告,调整或重新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以保证工作的延续性。

5、为党建工作指导员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管委会党委和社区党组织要努力为党建工作指导员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政治和物质条件,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二〇一〇年八月 日

抄送:宋书记,师党委组织部、工商联,管委会领导,

各党(总)支部。

第3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调研情况汇报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调研情况汇报

**是**市的南大门,**年建县,县域总面积**平方公里,辖**个乡镇,**万人口,现有基层党组织1673个,党员名。截止2018年2月底,正式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213家,其中社会服务机构115家、社会团体98家;从业人员3690人,党员336名。213个社会组织中,已建立党组织的67个,其中单独组建党委4个,党总支5个,党支部29个;联合组建党总支3个,党支部26个。根据调研要求,现将我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近年来,随着社会组织的迅猛发展,社会组织党建成为党建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作为一个新的领域,各地通过不同方式进行了积极探索,如派遣党建指导员、建立党建工作站等等,都取得了一定成效。我们**县在这几年的探索中,针对社会组织数量多、分布散、规模小、基础弱等特点,从工商、教育、卫生系统切入,向其他系统拓展,借助主管部门的职能优势、组织优势和资源优势,充分发挥“部门抓党建”功能,收到了良好的工作成效。

1、理顺体制抓管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如果沿用传统的属地管理模式,往往抓不住、管不好;而行业主管部门对社会组织具有管理服务职能,开展工作有“抓手”,指导推进党建工作就会推得动,行得通。我们先后在工商、教育、卫生系统等规模较大、人员较多、影响力强的社会组织成立了私个协会党委、民办教育协会党委、民办医院联合会党委,并向其他业务主管部门拓展,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协会和属地党委抓党建工作职责,建立以职能部门党委(党组)统一管理指导,协会党委自我管理为主、乡镇党委属地管理为辅的“一统双管”管理体制。对一些专业性不强、规模较小,不适合归口管理的社会组织,由所在乡镇党委实施“兜底”管理。

2、扩大覆盖抓组建。行业主管部门工作机构最健全,联系社会组织最密切,推进党的组织覆盖最有力。我们在创建“协会+党委”的组织模式的同时,根据社会组织的实际情况,在定期梳理“隐性党员”基础上,对有正式党员三名以上、有合适的党支部书记人选的,采用“内建”方式,单独建立党的组织;对党员人数少、暂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采取“外建”方式,由业务主管单位或行政挂靠单位党组织管理或依托较稳定的行业自律组织组建党支部;对没有党员的,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帮建”,做好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工作;对符合建立工会组织的,先建立工会组织,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建立了党群组织建设“登记申报、年审年检”制度,夯实基础工作。全县形成了业务主管单位或行政挂靠单位党组织、行业协会党组织、社会组织党组织三级组织体系。

3、创新载体抓活动。主管部门抓党建,能够更加贴近行业系统实际和党员需求,使基层党建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形成特色。我们针对不同领域开展了各具特色化的党建活动,比如在私个协会党委通过开办“诚信经营课堂”,争创“党员示范店”、“青年文明号”和“巾帼示范岗”为主题的“一课三创”活动,凸显了诚信党建特色;在民办医院联合会党委以“三好一满意”为载体,开展“医德好、技术好、服务好、群众满意”党员标兵评比,提升群众满意度;在民办教育协会党委实施“三化关爱工程”,号召各民办学校党组织围绕“亲情化教育教学、信息化家校互动、社会化监护管理”,打造留守儿童的温馨家园。县**学校成为苏北最大的留守儿童寄宿学校,并被评为“中国民办教育百强校”。

4、统筹资源抓保障。社会组织党建基础往往比较薄弱,而主管部门拥有丰富的党建工作经验和厚实的党建工作资源,主管部门抓党建,能够整合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组织的优势资源,支持和保障系统内党组织建设。我们通过建立主管部门党委(党组)领导分片挂联党组织、定点指导薄弱党组织制度,并从各系统选派了260多名经验足、威望高的党员干部担任党建指导员,力争做到“一人双岗、双向兼职”,确保党建工作有人抓。通过党费划拨一点、部门支持一点、系统内筹集一点的办法,建立100万元专项基金,保证党组织活动有经费。按照“一站五中心”模式,建设区域性、开放式党群工作站,开展“业主支持、职工拥护、党员欢迎”的各类活动,引领党员创先争优。私个协会党委党群工作站模式被评为全省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十佳创新项目。

5、完善制度抓规范。我们从建立健全制度着手,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规范、有效开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在先后下发《关于加强行业系统党建工作的意见》、《关于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的基础上,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了《关于在社会组织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指导方案》,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出了明确的任务和要求。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部门也纷纷从制度建设入手,建立健全社会党组织“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党员党内监督、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发展党员工作、党费收缴等一系列制度,促使全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二、存在问题

近年来,虽然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从整体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亟待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探讨并加以解决。

1、思想认识不到位。社会组织作为一种新的组织单位,党建工作没有现成模式可套,没有现成经验可借鉴,党建工作机制尚未真正形成,从总体上讲还处于起步阶段,导致部分部门党委(党组)对抓社会组织党建认识不深,有的不知道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抓什么、怎么抓,工作中存在盲目性;有的认为社会组织性质特殊,是体制外的组织,建不建党组织“没关系”;还有的认为社会组织规模小、人员少,抓不抓党建“无所谓”。

2、党员管理不严密。社会组织大多机构设置松散,人员流动频繁,组织对个人的约束性差,不少党员处于游离状态,与党组织的联系不密切;一些社会组织特别是从事经营活动中的年轻人缺乏对党的认识,只注重业务能力和经济效益,参与党组织活动积极性不高;有的党员组织关系留在原单位不愿转,有的存在“雇佣”心里不想转,导致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不系统,正常开展活动难。

3、保障机制不牢固。一是活动阵地难保障。大多数社会组织无自有办公场地,靠租赁或业务主管部门支持解决;二是党务队伍难保障。大部分社会组织没有配备专职人员,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在形式上脱节;三是经费投入难保障。少数建有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平常开展活动少,经费投入少,与其经营服务活动不成比例。

三、对策建议

社会组织党建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当前基层党建工作面临的一个新课题、新领域,需要各级党组织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探索适应社会组织特点和规律的新路子。

1、着力分类指导,不断扩大党组织工作覆盖面。一是依托主管部门和监管登记部门建组织。全面落实“登记申报、年检年报”制度,打好组建信息基础、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实行信息动态管理制度,建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信息库,做到“六个清”,即:隶属关系清、运营状况清、从业人员清、组织设置清、党员人数清、业主身份清。二是完善党组织设置形式。积极探索务实管用、灵活便捷的党组织设置形式和工作方式,做到成熟一个组建一个,建立一个巩固一个,巩固一个带动一批,不断扩大党组织覆盖面。对暂无党员或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社会组织,各级“两新”组织党工委应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帮助做好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工作,确保党的工作覆盖到所有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三是对已建立的党组织认真整顿。对已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因各种原因被注销、不再开展活动的,应按程序及时撤销党组织,并将所属党员的组织关系及时转入其居住地或新就业单位党组织进行管理。

2、着力创新举措,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一是创新组织生活内容。要从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职业特点和内在需求出发,围绕党委的中心任务和单位的工作业务,按照“小型、业余、灵活、多样”的原则,利用各级党建网信息平台、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QQ、微博、手机等现代信息技术,把组织生活与业务研讨、党员技能培训及单位集体活动等结合起来,把党的活动融入社会组织业务工作的全过程。二是创新组织生活载体。采取设立党员兴趣小组、党员互动交流、网上论坛、党员志愿服务队及党员轮流主持组织生活会等方式,使组织生活既体现党员先进性的要求,又对党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有帮助,确保党的活动和党的工作始终为社会组织所需要,为业主所理解,为员工所拥护,为党员所欢迎。

3、着力建强队伍,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一是强化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建设。通过开展培训、开展“服务社会当先锋,自律诚信比奉献”活动,积极探索建立基层社会组织党组织领导班子“公推直选”、党内监督、办事公开等制度,以增强社会组织党员队伍的纯洁性。二是加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拓宽选人渠道,注重从管理和技术岗位,从党性观念强、思想政治素质好、群众信得过的党员中选拔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三是继续实施“双培”工程。一方面,要创新党员发展机制,采取群团“推优”、党员结对、跟踪培养等措施,把社会组织的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另一方面要创新党员培养机制,拓宽培训渠道,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四是切实加强流动党员管理。通过建立党员信息数据库、健全党员基础档案等方式,加强社会组织流动党员的管理,确保每个党员都置于党组织的有效管理和监督之中。

4、着力强化保障,夯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础。一是强化活动经费保障,建议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按党员人数划拨工作经费,为新组建的党组织安排一定数额启动资金,同时将党组织考核评分作为党建经费保障的依据;二是强化工作人员保障。加强各级“两新”组织党工委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建设,强化教育培训,不断提高队伍工作水平。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解聘、辞职、调动,要征求上级党组织的意见。凡涉及推荐社会组织人员担任“两代表一委员”、推优评先等,应征求各级“两新”组织党工委的意见。三是强化活动场所保障。可采取单独设立、与行政办公场所合建合用、与社区党员之家共建共享等方式,确保社会组织党建活动场所

第4篇: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指导员工作汇报

党建指导员工作汇报

一是在促进企业生产经营上联动发挥作用。针对非公企业的发展态势,我们注重转变活动形式和工作方法,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作为“党建带工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基层党建提升年活动中,着力引导广大党员把先进性体现在提高生产效率、推动企业发展上。组织发动职工围绕企业发展中的难点问题提合理化建议,围绕提高劳动效率组织劳动竞赛、技能培训、技术攻关等活动,大大提高了广大职工的业务技能素质和参与企业管理的积极性,推动了企业发展,受到了业主的欢迎。

二是在推进企业文化建设上联动发挥作用。非公企业党组织从加强阵地建设入手,为组织开展活动提供物质保障。坚持在非公企业内把建立党员活动室与建立职工之家同步考虑、互为依存、资源共享,使党工活动阵地同步得到加强。以此为依托,党工组织联合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寓教于乐,陶冶精神情操,培育团队意识,培育企业文化,提炼企业精神,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的向心力、凝聚力和竞争力。

三是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上联动发挥作用。非公企业党组织积极支持工会组织依法履行维权职能,支持工会组织推行职代会、厂务公开等制度,保障职工群众的民主政治权利、劳动就业权益和经济分配利益。及时反映职工的呼声和要求,并通过签订集体合同为职工办理保险、扶贫帮困、募捐救急、劳资调解等,帮助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使广大职工感到党组织和工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第5篇: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指导员工作汇报

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指导员工作汇报

一是在促进企业生产经营上联动发挥作用。针对非公企业的发展态势,我们注重转变活动形式和工作方法,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作为“党建带工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着力引导广大党员把先进性体现在提高生产效率、推动企业发展上。工会组织发动职工围绕企业发展中的难点问题提合理化建议,围绕提高劳动效率组织劳动竞赛、技能培训、技术攻关等活动,大大提高了广大职工的业务技能素质和参与企业管理的积极性,推动了企业发展,受到了业主的欢迎。

二是在推进企业文化建设上联动发挥作用。非公企业党组织和工会组织从加强阵地建设入手,为组织开展活动提供物质保障。一方面,坚持在区域内通过建立党员服务中心(活动中心),带动建立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之家;另一方面,坚持在非公企业内把建立党员活动室与建立职工之家同步考虑、互为依存、资源共享,使党工活动阵地同步得到加强。以此为依托,党工组织联合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寓教于乐,陶冶精神情操,培育团队意识,培育企业文化,提炼企业精神,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的向心力、凝聚力和竞争力。

三是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上联动发挥作用。非公企业党

组织积极支持工会组织依法履行维权职能,支持工会组织推行职代会、厂务公开等制度,保障职工群众的民主政治权利、劳动就业权益和经济分配利益。党组织依托工会组织实施“送温暖工程”,及时反映职工的呼声和要求,并通过签订集体合同为职工办理保险、扶贫帮困、募捐救急、劳资调解等,帮助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使广大职工感到党组织和工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成为他们心中的“主心骨”和“好娘家”。

强化党建带动 增强工建活力 努力开创非公企业党建工建新局面

第6篇: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暂行办法

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

暂行办法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增强党的工作影响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党章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社区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一)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力求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要积极探索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开展党的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途径,不断壮大党的力量,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贯彻执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健康快速发展。

(二)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要坚持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开展党的工作、有利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健康发展的原则,严格标准,因地制宜,重在实效,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所需要,为党员和职工所拥护,为所有者(经营者)所支持。

(三)要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使党的工作普遍覆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重点是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要做到100%都有党建工作指导员负责联系。已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要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进一步推动各项任务的落实。要把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有效途径,推动干部培养选拔工作。

(四)党建工作指导员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有一定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党务工作经验,具备市场经济和企业经营管理知识,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善于做职工群众工作,组织协调能力比较强。

二、选派方式

(五)党建工作指导员由社区党委负责选派。旗县(市、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六)党建工作指导员主要从社区优秀党员中选派,也可以从复转军人、大中专毕业生、退休人员和下岗职工中挑选,还可以采取其他方式解决。党建工作指导员以兼职为主,逐步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

(七)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企”制宜,坚持所联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数量服从所开展工作的质量。根据企业的规模和工作的难易情况,一名党建工作指导员可以联系一家或几家,也可以同时联系几家不同规模的企业和十几户个体工商户。

(八)党建工作指导员,要与业主充分协商沟通,取得业主的理解和配合。要把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与向非公有制企业推荐、输送党员骨干工作结合起来,有效地解决党建工作指导员和企业党员骨干供需矛盾。

三、职责任务

(九)党建工作指导员要依据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履行职责,根据情况参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相关活动。

(十)党建工作指导员要成为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宣传员,帮助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组建党组织、发展新党员的指导员,解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难题的协调员。 党建工作指导员的职责是:

1、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生产经营方向。

2、指导和帮助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党组织,开展正常的组织活动。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及时把具备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吸收到党内来。

3、做好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实现好、发展好职工群众的利益。加强对业主的教育引导,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4、加强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建设,支持和帮助这些群众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5、积极建言献策,提出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生产经营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协调解决矛盾和问题。

6、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十一)党建工作指导员在开展工作过程中,要坚持指导与服务相结合,讲究方式方法,注重实际效果。

四、管理教育

(十二)加强对党建工作指导员的管理,稳定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党建工作指导员由选派单位和本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双重管理,以选派单位管理为主。要建立党建工作指导员的激励机制,工作实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应当予以提拔使用。要及时调整不能胜任工作的党建工作指导员。进一步完善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实现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的经常化、规范化。

(十三)党建工作指导员要集中精力和时间从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工作。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要按照党务干部的要求,尽职尽责地开展工作;兼职党建工作指导员要保证从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时间和质量。党建工作指导员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定期向派出的党组织汇报工作,搞好阶段性工作总结。 (十四)加强对党建工作指导员的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搞好业务及相关知识培训,提高他们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培训要纳入党员干部培训的整体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十五)党建工作指导员在上岗前或上岗期间要进行培训。要讲究培训方式,坚持集中培训与分散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保证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十六)党建工作指导员不得在所联系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领取报酬和补贴,不能给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增加负担。有固定单位的党建工作指导员,其工资、福利、津贴等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负责;没有固定单位或固定单位不具备承担工资、福利、津贴等能力的,由选派单位负责协调,采取财政拔付等方式,适当予以补助。要加大党费扶持选派党建指导员工作的力度。

五、组织领导

(十七)各级党委对选派党建指导员工作负有重要责任,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实行社区党委抓选派党建指导员工作责任制,落实好各党支部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的责任。党委分管领导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组织部门要具体负责,共同做好选派党建指导员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兼任党建工作指导员,成为党建工作指导员的表率。

(十八)建立完善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单位具体负责、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所在单位(党组织)要切实支持党建指导员的工作,关心党建工作指导员的生活。工商联、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等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教育引导业主重视并配合党建指导员开展工作。要把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作为专项任务来抓,由专人负责。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立专门机构。

(十九)加强对党建工作指导员的督查考核,运用好督查考核结果。在督查与考核过程中,要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职工群众和业主的反映,注重公论。所形成的文字材料要反馈给党建工作指导员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存入本人档案。

(二十)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各地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大胆实践与探索,创造、积累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好办法、好经验。要加强宣传,及时总结推广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本办法原则上适用向各类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

各地可根据本办法的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总结

良心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总结

社区党建组织建设工作汇报

社会组织 党委工作汇报

党组听取工作汇报指导机关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