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共8篇)

调查报告 时间:2021-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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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常合高速马鞍山市“”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2014年2月20日23时许,S24常合高速马鞍山市境内15KM+400M处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9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900万元。

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省委书记张宝顺,省长王学军,省委常委、秘书长唐承沛,副省长杨振超、方春明分别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救治受伤人员,妥善处理善后事宜,认真调查事故原因,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并要求将道路交通安全列为全省春季安全大检查重点,抓紧研究制定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方案,尽快组织实施。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4年2月20日23时许,倪良华驾驶苏EB918R小型普通客车沿常合高速S24下行线由西往东行驶至15KM+400M处时与前方李周驾驶的由东往西倒车行驶的苏NC8103(苏N8949挂)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造成苏EB918R小型普通客车上9人死亡,驾驶人与1名乘坐人受伤,两车受损。

三、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驾驶人倪良华驾驶机动车辆超速行驶、注意力不集中,遇驾驶人李周在高速公路违法倒车,发生追尾相撞事故是造成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宿迁市广发物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1)该公司主要负责人不了解道路运输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对事故车辆驾驶人和车主未进行安全学习和教育,存在“挂而不管”、“以包代管”的现象。

(2)该公司没有安全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员,未认真开展道路运输车辆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形同虚设。

2.潜山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监督检查不到位,组织开展道路运输“打非治违”工作不力,对事故小型客车从事非法营运行为查处不力。

3.有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部署开展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不到位;未能严格落实公安部交管局《关于坚决防范农村面包车重大交通事故的紧急通知》(公交管〔2014〕23号)规定。

(1)潜山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不力,未发现和督促整改事故小型客车通过非法改装座椅来增加座位的安全隐患。

(2)桐城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路面巡查工作不到位,未发现和督促整改事故小型客车超员的安全隐患。

(3)马鞍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处事故车辆在高速公路超速、超员行驶和违法倒车的行为不及时。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较大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常合高速马鞍山市“”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发生在春运期间,暴露出有关部门部署开展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不扎实、道路运输“打非治违”工作不认真,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后果严重,教训深刻。为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切实落实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提出以下措施建议:

(一)深化道路交通“打非治违”工作

各地要加大道路交通违法处罚力度,严厉打击超速、超载、高速公路倒车等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严重违法行为的重点驾驶人和车辆,联合媒体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及驾驶人的曝光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要进一步加大路面管控力度,认真查找勤务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严格落实国家、省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排查整治道路交通隐患。要组织开展车辆改装企业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转包、分包以及超资质改装车辆等违法行为,从源头上制止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

(二)切实加大农村面包车管理力度

各地要依靠县、乡(镇)政府,协调农村派出所,组织力量实施对农村面包车日常监管的工作措施,要发动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和交通协管员,摸排面包车数量,搞好登记造册,注明车辆用途,严把出村口、出镇口和集市口的出入关,及时查纠农村面包车超员、人货混装、无营运资格证非法从事营运等违法行为,形成政府领导、各部门协作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要进一步排查农村面包车行经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高危路段,分类采取应急、临时、管用、有效的管理措施,并切实落实到位,严防农村面包车发生单方翻坠事故。

(三)切实加强农村客运市场的安全管理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客运市场经营秩序的整顿管理,认真审查农村客运车辆的运营资质、包车合同、申请路线和车辆技术状况等情况,严格审批、发放农村班线,严禁旅游包车客运违规从事农村班线运输等与审批资质不相符的经营活动。要进一步规范农村客运市场的运营秩序,不断创新管理机制,着力改变农村客运市场分散经营、不进站经营的现状;建立农村客运班车公司化经营管理模式,整合农村客运市场资源,逐步完善现行农村客运班线的投资运营体制造成安全管理缺失,从制度上加强农村客运班车的安全管理,消除农村客运班车个体运营,杜绝个体农村客运班车游离于监管之外,从源头上解决农村客运班车的安全问题。

(四)持续开展客货运车辆挂靠企业专项整治 各地要开展客货车辆挂靠企业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顿企业对挂靠车辆及其车主、驾驶人“挂而不管”等突出问题,对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整顿仍不达标的,坚决取消其相应经营资质。要不断完善勤务模式,充分利用电子监控设施等装备和手段,严查严管客货运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切实提高路面执法工作的震慑力。

第2篇:交通事故调查报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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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省委书记赵克志、省长陈敏尔作出批示,省委常委、副省长秦如培迅速带领省政府办公厅、省安全监管局、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办相关人员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二司司长苏洁会同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的同志组成工作组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4月5日上午,成立了由省安全监管局局长李尚宽任组长,省安全监管局、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总工会、**市人民政府有关人员组成的省人民政府**县“4·4”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邀请省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分析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

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制定了事故防范措施。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事故车辆情况。

贵**号中型普通客车,型号:万达牌**,所有人:**省**汽车运输公司,使用性质:公路客运;出厂日期:xx年8月29日,初次登记日期:xx年9月4日,检验有效期至2016年9月30日。安装有机动车卫星定位系统及车载摄像设备。核载19人,事故发生时实载24人。事故后经鉴定,该车事故发生时行驶速度为/h。该车由**省**汽车运输公司**车站管理,以全额抵押承包的方式由肇事驾驶员**经营。

事故车辆驾驶人情况。

事故车辆驾驶人**,男,身份证号码:**

…………

车。17时19分许,该车装载乘客往-

**方向行驶。17时27分,**在正常行驶途中从仪表盘下取出动态监控终端电源线并扯断,致使该车卫星定位动态监控掉线。18时和18时13分,该车在307省道**县以那段两次停车,共有5名乘客上车;18时52分,3名乘客下车;19时02分至19时12分,该车在武佐河大桥**县境内停车加水,期间又有4名乘客上车;19时17分,1名乘客下车,此时该车共载24人。19时30分许,该车行驶至307省道170km+100m与**县**乡**村通村公路交叉路口处,左转驶入通往**乡**的通村公路,车辆通过限宽水泥墩时,左前轮刮擦左侧限宽水泥墩后失控,翻下道路左前方,与斜坡上的石块接触后,再翻坠到以那河河床上,造成包括驾驶人**在内的20名司乘人员当场死亡、1人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3人受伤、车辆严重损坏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应急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当地群众拨打电话报-

警并立即自发进行救援。4月4日19时36分,**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在**县**乡**村一辆客车翻到以那河里;19时37分至39分,指令县交警大队、**派出所、县消防大队出警,并逐级上报事故情况;19时42分,**乡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20时12分,县刑侦大队、交警大队、消防大队、特警大队赶到现场,并立即投入救援;21时08分,县委、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赶到现场,成立救援工作领导小组,下设11个工作组开展工作;21时许,第一位伤员抬上救护车;22时许,另外3名伤员送医院抢救。交通事故调查报告4月5日凌晨1时许,遇难者遗体分送**县、**县、黔西县殡仪馆停放,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结束。6时许,现场清理完毕;8时许,现场交通恢复通行。

接到事故报告后,**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率领市相关部门人员赶赴现场组织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省委常委、副省长秦如培带领省政府办公-

厅、省安全监管局、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办相关人员赶赴现场,成立事故救援处置工作组,指导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同志组成的工作组,于4月5日赶到事故现场,指导事故处置工作。**省卫生计生委立即调集医疗卫生专家全力抢救受伤人员,目前伤员无生命危险;**市、**县、**县积极协调保险企业做好理赔工作,并全力做好死伤者人员家属接待和安抚,及时与全部遇难者家属签订了赔偿协议,落实赔偿事宜。事故善后工作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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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交通事故调查报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重大道路交通事

故调查报告范文

**县“4·4”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范文

2016年4月4日19时30分许,**省**市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一辆号牌为贵**的中型客车,在途经**县**乡**村至**村通村水泥路上时,坠入道路左侧垂高51m的以那河河床,造成21人死亡、3人受伤,车辆严重损坏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国务委员王勇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救治受伤人员,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责任追究,并进一

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省委书记赵克志、省长陈敏尔作出批示,省委常委、副省长秦如培迅速带领省政府办公厅、省安全监管局、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办相关人员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二司司长苏洁会同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的同志组成工作组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4月5日上午,成立了由省安全监管局局长李尚宽任组长,省安全监管局、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总工会、**市人民政府有关人员组成的省人民政府**县“4·4”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邀请省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分析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制定了事故防范措施。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事故车辆情况。

贵**号中型普通客车,型号:万达牌**,所有人:**省**汽车运输公司,使用性质:公路客运;出厂日期:xx年8月29日,初次登记日期:xx年9月4日,检验有效期至2016年9月30日。安装有机动车卫星定位系统及车载摄像设备。核载19人,事故发生时实载24人。事故后经鉴定,该车事故发生时行驶速度为/h。该车由**省**汽车运输公司**车站管理,以全额抵押承包的方式由肇事驾驶员**经营。

事故车辆驾驶人情况。

事故车辆驾驶人**,男,身份证号码:**

…………

车。17时19分许,该车装载乘客

往**方向行驶。17时27分,**在正常行驶途中从仪表盘下取出动态监控终端电源线并扯断,致使该车卫星定位动态监控掉线。18时和18时13分,该车在307省道**县以那段两次停车,共有5名乘客上车;18时52分,3名乘客下车;19时02分至19时12分,该车在武佐河大桥**县境内停车加水,期间又有4名乘客上车;19时17分,1名乘客下车,此时该车共载24人。19时30分许,该车行驶至307省道170km+100m与**县**乡**村通村公路交叉路口处,左转驶入通往**乡**的通村公路,车辆通过限宽水泥墩时,左前轮刮擦左侧限宽水泥墩后失控,翻下道路左前方,与斜坡上的石块接触后,再翻坠到以那河河床上,造成包括驾驶人**在内的20名司乘人员当场死亡、1人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3人受伤、车辆严重损坏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应急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当地群众拨打电话报

警并立即自发进行救援。4月4日19时36分,**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在**县**乡**村一辆客车翻到以那河里;19时37分至39分,指令县交警大队、**派出所、县消防大队出警,并逐级上报事故情况;19时42分,**乡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20时12分,县刑侦大队、交警大队、消防大队、特警大队赶到现场,并立即投入救援;21时08分,县委、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赶到现场,成立救援工作领导小组,下设11个工作组开展工作;21时许,第一位伤员抬上救护车;22时许,另外3名伤员送医院抢救。交通事故调查报告4月5日凌晨1时许,遇难者遗体分送**县、**县、黔西县殡仪馆停放,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结束。6时许,现场清理完毕;8时许,现场交通恢复通行。

接到事故报告后,**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率领市相关部门人员赶赴现场组织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省委常委、副省长秦如培带领省政府办公

厅、省安全监管局、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办相关人员赶赴现场,成立事故救援处置工作组,指导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同志组成的工作组,于4月5日赶到事故现场,指导事故处置工作。**省卫生计生委立即调集医疗卫生专家全力抢救受伤人员,目前伤员无生命危险;**市、**县、**县积极协调保险企业做好理赔工作,并全力做好死伤者人员家属接待和安抚,及时与全部遇难者家属签订了赔偿协议,落实赔偿事宜。事故善后工作有序进行。

第4篇: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分析

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分析

摘要:农村公路建设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基础条件之一,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然而,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农民出行需求不断增长,给农村公路造成较大压力,交通事故增长迅速,安全问题日益突出。本文在首先从人、车、路和环境几个方面,重点分析了影响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的主要因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关安全管理对策:积极改善道路线形,改善交通控制设施和合理提供交通照明,减少公路交通事故,保障农村公路的行车安全,改善农村的道路安全状况,从而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展。

关键词:农村公路,交通安全,交通事故,安全保障技术,交通安全设施。

一、案例及分析: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快速发展,农民收入不断增加,农民的生活质量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汽车已经走下了奢侈品的神坛,特别是部分低价的、农民们喜爱的面包车、中小型货物运输车等已经成为了很多农村家庭生活中的一部分。但是伴随着农村生活质量的提高,农村汽车数量的不断增加也带来了诸如污染、交通事故频发等诸多不利影响。围绕辖区农村交通事故的特点、成因以及对策几个方面进行探讨分析,以期增加我们对农村交通事故的认识和了解,努力构建和谐农村道路交通。

(一)2014年3月6日,驾驶人褚某饮酒后驾驶吉利牌小型轿车搭乘4人,以时速109km/h(限速70km/h)驶入对向车道,与相对行驶的奇瑞牌小型轿车相撞,造成两车共5人死亡、3人受伤。经检测,褚某血液酒精含量为391mg/100ml,属于严重醉酒驾驶。 案例剖析:酒精对人体各项机能影响很大,饮酒后驾车会导致触觉麻木,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还会造成反应迟缓,无法正确判断车距、速度和交通信号。更致命的是,在酒精刺激下,人的自控能力大大降低,遵章守法意识严重松懈,极易出现超速、不系安全带、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二)2012年2月18日,驾驶人冯某驾驶东风牌中型普通客车搭载35人(核载19人),由于内胎破裂加之严重超员惯性增大,翻坠入米高的路坎下,造成车上乘客13人死亡、22人受伤。

案例剖析:公路长途客运需求大、客流多,部分人为追逐经济利益不顾安全、多拉快跑,超员载客违法行为高发。超员载客会导致车辆载质量增大,制动性能下降,行驶稳定性变差,发生事故的风险加大,特别是在山区道路、急弯陡坡路段行驶容易失控、翻车,后果严重。

(三)2012年10月7日,王某驾驶小型轿车沿青银高速公路行驶,从右侧超越同向大客车时发生刮擦后逃逸,致该大客车穿越中央护栏驶入对向车道,与另一辆大客车发生碰撞,造成14人死亡、44人受伤。经查,王某无驾驶证,大客车驾驶人持C1驾驶证驾驶大型客车。

案例剖析:由于无证驾驶的驾驶人未接受过相应驾驶培训,且未通过驾驶技能考核,安全驾驶意识、应急驾驶能力、操作熟练程度均不能满足安全驾驶要求。

二、当前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的现状及原因:

(一)农村道路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差。

近年来,虽然公安交警部门做了大量“五进”宣传和违法查纠工作,但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仍然很淡薄,由于受经济利益的驱动,驾驶人往往铤而走险,存在侥幸心理,从根本上认识不到交通违章带来的严重后果,农村驾驶员违章现象尤其严重,普遍缺乏交通安全常识,不能充分认识到违章的严重后果。一些农民群众甚至认为,只要买得起车,就可以驾车上路;只要会开车,就可以从事客运;只要有车乘就坐,不管是否合法和安全。造成上述现象的主要原因:一是交通法规教育不到位。农民群众缺乏基本交通安全常识,不能认识到违章的后果和危害性;二是“五进”交通安全宣传不到位。面对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宣传少,农村群众缺乏对交通管理的认识,甚至认为公安交警执法是故意刁难他们。臂如说,交警部门在路检路查时,要求农民群众不要乘坐“五小”车辆,老百姓反而义正词严的反驳交警“你们坐的是小车,我们坐一下三轮车怎么就不行呢!不坐三轮车坐什么出行?”对农村群众的反问,交警有时显得很无奈;三是重经济效益、轻安全行车观严重。受经济利益的驱动,车主为降低运输成本,大量购买安全性能差、廉价的“五小”车辆,对车辆只用不修,将就着过,甚至使用报废车辆,导致性能差、故障多、机件失灵的“病”车上路,致使交通安全得不到保证。

(二)农民出行不便造成非法载客有市场。

从农村客运班车通行的现状看,有的乡、村、组虽然通了客运班车,但公交班次少、运力严重不足;有的公交路线和时段,因乘客少、客运无利可图,甚至亏本停运,或减少客运趟次;绝大部分乡村因乘客少、路况差而不通客运班车。但目前农村交通不能满足群众的安全出行:一是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民与外界交往逐步扩大,农民出行的需求与日俱增,如:赶集、经商务工、探亲访友、进城办事等等,生活逐步富裕起来的农村群众不再徒步出行,三轮车、农用车、摩托车成了他们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二是由于教学资源的整合,造成学生上学不方便。近年来,教育部门为提高教学质量,对中小学校的设置进行了整合,农村地区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基本上都设在乡镇上,离家较远,特别是偏僻的乡村就更用说了。由此,学生上学放学、节假日、双休日放假或赶集日,往往给一些 “五小”车辆非法载客造成了可趁之机,再加上一些农村群众和学生迫于交通不便而不顾个人安全随意乘坐违法载人的“五小”车辆,有时候老百姓乘坐“五小”车辆也是实属无奈。三是销售农副产品和相对较远的路程使得农民不得不搭坐“五小”车辆出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适应了农民的这一需要和农村的道路条件,大多数农民出行需随带货物,特别是集市日,有的行政村离乡镇有几公里到几十公里不等,远的自然村可达二十公里以上。农民带货出行靠步行不现实,肩挑人扛几十里路也吃不消。而这些交通参与者除了一小部分能乘上客运车辆外,绝大部分只能乘坐拖拉机、农用车、摩托车等“五小”车辆。据调查,当前廉价又实用的“五小”车辆已经成为偏远山区农村运输的“主力军”。但“五小”车辆由于稳定性、防护装置、制动等安全性能差,给农村的道路交通安全埋下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三)路况差,交通安全设施残缺,影响行车安全。

我大队辖区现有的乡村道路绝大部分属于等外公路、简易公路或未通过验收的道路,能安全通客运车辆的乡村级公路很少。辖区农村道路普遍存在等级低、弯多路窄、损坏严重现象,道路安全设施不配套,交通标志标线、防护墙、防护墩不完善,事故易发点段多,道路养护差,道路安全隐患特别是水毁路基塌陷路段长期不能得到有效治理。另外,农村道路通行能力低,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混行;道路穿越集镇、村庄而过,占道停车、占道摆摊、占道建筑等现象非常猖獗,这些都给安全行车构成了很大威胁。

(四) 警力不足,造成交通安全失管、失控。

实事求是讲,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在不同程度上都存在失管、失控的现象,这也是发生交通事故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除日常交通管理、巡逻执勤和值班备勤外,还要参加大队整治交通违法行为的各种专项行动,深入学校、社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等等,往往每天让民警忙得精疲力尽,长年累月超负荷工作。由于警力严重不足,致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着“盲区”、“盲时”现象,难免出现捉襟见肘、顾此失彼,尤其是对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无暇顾及,对“五小”车辆的安全监管处于失控、漏管状态,从而导致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时有发生。由于警力不足,使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薄弱,交通执法未能保持长期严管势头,造成农村“五小”车辆违章载客泛滥成灾。加之农村道路点多、线长、面广,受警力不足等客观因素的影响,管理部门对农村顾及相对较少,缺少相应的长效管理机制。加上各乡镇政府对交通管理重视不够,造成了大部分农村道路基本上处于失管失控状态,交通违章现象十分突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再是由于大多数农民并不富裕,为了尽快致富,很多人购买“二手车”,甚至报废车从事运输,为了逃避购置税费,不愿办证上户,成为“黑车”。据统计,农村地区“五小”车辆驾驶人至少有20%以上属无证驾驶。农村从事运输的农用车大多车况较差,存在严重安全问题, 这些车一旦上路便成为名副其实的“流动炸弹”,随时都可能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上述现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对农村非客运车辆载客监管力量薄弱。一是由于交警警力不足,路面监控主要以国、省道为主,乡、村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无法到位,容易造成漏管失控;二是乡镇一级政府对“五小”车辆非法载客没有执法权,乡镇干部对此类违章只能劝阻,由于认识不到位,有的农民认为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三是非法载客取证难度大,造成农村客运交通安全管理薄弱,客运市场秩序混乱。其次:农民抵触情绪较大。有相当部分村民认为,乘坐“五小”车辆确实危险,但不乘坐根本就无法出门,货物靠肩挑人扛十几里吃不消。所以,不少农民对取缔“五小”车辆载客不理解,围攻检查人员的现象时有发生。再次:廉价、“实用”的非客运车辆倍受农村群众的青睐。对农民出行来说,花

一、二元钱就可以带货出行,既方便又“实惠”,早已把安全置于脑后。农村这一特殊的实际情况,使非客运车辆适应了这一需求、有了市场。在没有开通客运班车的乡、村道路上虽禁止非客运车辆载客,实际上是禁而不止,“五小”车辆已经成为偏远农村运输的“主力军”。

三、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减少交通违法的对策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农村交通事故预防的基础工作还很薄弱:一是人、车、路相互干扰的因素非常突出;二是各自为阵、占路为王的现象非常猖獗;三是无证驾驶、三轮车及农用车非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普遍存在;四是道路安全隐患普遍存在,交通安全形势非常严峻。反思其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对于在思想上、工作上、措施上存在的问题,我们采取了很多办法,扎扎实实予以纠正和改进,全力预防和减少农村机动车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农村群死群伤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但有一些是属于客观及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我认为必须尽快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以切实解决农民出行难的问题。

第一,严格落实农村安全管理责任制。

道路交通是一项由人、车、路和环境等多种要素组成的社会系统工程。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单靠公安交警的力量,是很难管得了、管得好的。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各级领导重视,有关部门全力支持,广大群众的积极配合。要坚持“政府领导,交警监管,部门联动,车主负责,群众参与”的防控方针,着力构建乡镇、村、组三级交通安全管理体制,认真落实各级干部的安全工作责任,每年初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安全整治和防范措施落实,从人、车、路、行等各个环节严把交通安全关。力争杜绝无牌车、拼装车、报废车上路,坚决遏制无证驾驶和“五小”车辆非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一要成立乡镇交通安全委员会。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减少交通违法行为,积极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必须纳入乡镇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列为抓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要迅速在各乡镇政府成立由“一把手”亲自挂帅的交通安全委员会,并设立至少有两名专职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专门负责建立辖区内机动车及驾驶人交通安全管理台帐,配合交警部门加强交通安全源头管理,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千方百计把涉及“五小”车辆的交通事故降下来,确保一方平安。二要选聘村、组交通安全管理员。由乡镇政府出资,为每个行政村、组各招聘1名专职交通安全管理员,乡村交通安全管理员可按交通协警员服式着装,由交警部门进行业务指导、乡镇道路交通安委会领导,主要职责是对辖区“五小”车辆进行摸底调查、逐车登记,建立责任区车辆及驾驶人安全管理台帐,督促车辆所有人及时到公安交警部门依法申领车辆牌证及驾驶证,督促车主及驾驶人按时年检车、审验证、递交体检表,督促交通违法人到交警部门接受教育和处罚,在责任区内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及普法教育,协助交警中队管理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制止无牌无证、酒后驾车、“五小”车辆非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确保当地群众乘车出行安全。 第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安全意识。 农村交通不便、人口分散,而且与外界接触少,缺乏交通安全常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往往是发生伤亡事故之后才追悔莫及。由于农村覆盖面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紧紧依靠各乡镇、村组和学校,逐步形成全民性的宣传活动。一是借助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手机短信、典型事故案例剖析等方式,深入学校、社区、乡村,开展广泛的交通法规宣传,宣传乘坐非客运车辆的危害性,增强每个出行农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使广大群众自觉“珍惜生命,拒绝违章”。通过宣传,督促农村群众不乘坐农用车等“五小”车辆,避免发生交通事故;通过宣传,使广大群众支持、理解、配合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格局。其次要积极探索宣传教育工作新路子。建立农村交通安全员制度,各乡镇村要聘用1-2名熟知交通安全常识、责任心强、热爱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同志担任农村交通安全员,协助督促办理车辆、驾驶证年检审,向村民宣传应该怎样过公路、怎样乘车等等,努力增强群众的交通法制和交通安全意识。再次教育部门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切实将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列入德育教学大纲计划,要充分利用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这一重要宣传阵地的积极作用。每个学生都要在学校接受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坚持交通安全教育从娃娃抓起、从学生抓起,从小就懂得如何走路、乘车,增强自我保护能力,使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在启蒙阶段就置根于心,外践于行,形成良性循环。四是交警部门要通过开展创建“交通安全学校”和“交通安全村”等形式,加大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使青少年儿童更加深入了解交通法规,从掌握交通安全常识逐步发展到体验管理、正确运用交通法规,加深对交通安全知识的认识,从而从根本上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第三,建立安全有序的农村客运市场。

由于当前农村基础条件比较落后,经济欠发达,在农村特别是偏远山区,公路条件短期内还一时无法得到根本性的改变,而农民群众出行的需求急待解决,在取缔“五小”车辆载客后,如何解决农民群众出行难的问题,让农民群众坐上安全、便利的客运车辆,是我们解决非客运车辆载客问题的关键所在。一是采取特事特办原则。这需要相关领导有对农村群众高度负责的胆识和勇气,对未达到等级公路标准的路段,为满足农村群众出行需求,应该采取灵活的政策,因地制宜特批农村客运线路,根据村与村、村与镇的山区支线公路路况条件,选择符合安全规定的双排座微型面包车,专门从事农村特批线路的客货运输。这类车型具备适应跑山区小道,安全性较好,购置成本低等优点,取代“五小”车辆等非客运车辆。二是采取公开投标,成立农村客运公司,实行农村客运“专营”。交通主管部门通过公开投标的办法,由乡镇牵头组建农村客运联合公司,鼓励和引导运输经营者走股份合作的道路,积极支持客运车辆更新转型并逐步形成客运规模。规定未开通班车的乡镇或虽已开通班车,但运力不足的情况下,由“农村客运公司”统一调配车辆载客,实行“专营”,对载客车辆实行定线行驶。三是根据乡镇逢集日或节假日客流量的不同,合理调配运力。根据各乡镇逢集日和学生周末回家返校的客流情况,开通逢集日班车和学生班车。由农村客运公司配合乡镇政府进行各村客运线路的车流调剂,对于学校学生的周末往返也可以由公司和学校签订包接送合同,做到学生家长放心,学校老师放心、政府放心。四是政府积极扶持,培育农村客运市场。由于山区村民居住比较分散,客流量起伏不定,车主往往无利可图,所以有关部门应出台优惠政策减免农村特批线路的税、费等,以降低运输成本,使农村客运能够长久维持下去,切实解决偏远山区农民出行难的问题。

第四,严厉打击“五小”营运载客,扶持“农村客运公司” 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城乡人财物的流动越来越频繁。为保障“农村客运公司”的客运市场,必须坚决打击“五小”车辆非法载客,交通运管、交警、农机等职能部门要齐抓共管,加大整治打击力度,全力扶持“农村客运公司”不断发展。一要提高认识,责任到人。区、乡镇、村三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到整治非客运车辆非法载客的重要性,把整治作为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和责任人,形成领导重视,齐抓共管,责任落实到人的态势。二是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合力。由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农机站、各乡镇等部门抽调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整治,坚决打击非客运车辆非法载客现象。 第五,农村派出所参与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为有效解决农村乡镇点长面广、公安交警部门警力不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等工作难点,建议由农村派出所整合警力资源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将农村派出所纳入到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体系,发挥农村派出所的地域、职能优势,强化对农村地区的交通安全管理。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可以弥补公安交警部门农村地区警力不足的缺陷,有效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对于个别郊区派出所管理几个乡镇的问题,可以由乡镇政府牵头,以派出所、乡镇政法委、安监站抽调人员成立警务室,为解决警力不足的矛盾,由乡镇政府出资招聘2至3名交通协管员,在警务室领导下,协助管理本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切实解决农村派出所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落实:一要明确职责。各农村派出所要明确一名所领导分管交通安全,并确定一名民警任交管专干负责协管当地道路交通日常管理工作,要加强业务培训,对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管理的所领导和民警,每年要举办交警业务学习班,切实提高业务水平。二要落实责任。各农村派出所要把道路交通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日常管理不松,切实落实各项规定。农村派出所要严格履行协管交通的工作职责,积极开展辖区交通事故接处警、交通违法行为查处、代理摩托车上户办证、学生交通安全护卫、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积极参与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的调处等工作。要根据乡镇辖区交通违法特点和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大力改进和创新交通管理勤务制度和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六个跟踪”:即警力跟踪客运班车走、跟踪交通流量走、跟踪农村集市走、跟踪学生上下学时间走、跟踪天气情况走、跟踪交通违法行为高发时段走,始终保持严管整治交通违法的高压态势;要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坚持教育与处罚并重,注重人文关怀,减少抵触情绪,充分发挥教育与惩戒的作用。对酒后驾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要发现一起从严处罚一起,决不手软。要积极开展交通安全“五进”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农村赶集、到中小学校辅导和农村干部会议等机会,广泛普及交通安全及法律知识,为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

第六,加大对农村道路隐患排查整治。

农村道路由于受资金、施工条件等诸多因素的限制,交通通行能力较差、安全系数低,存在的安全隐患较多。因此开展农村道路隐患排查整治,对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重特大交通事故有着积极的作用。所以,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集中时间、精力,统一开展地毯式、拉网式的农村地区道路隐患排查工作,并提出隐患整改意见,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不间断地向党委政府汇报,促使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完善道路基础设施和隐患整治,真正把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做好、做实,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道路安全工程》.郭忠印,方守恩.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3.(2)《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的设计探讨》刘伟明,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7(8) (3)《农村公路安全生产管理整治方案》刘以新,山东交通科技2012(5) (4)《农村公路交通事故特征研究》孙传姣.高建刚 公路2010(1)

第5篇:清溪镇“”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清溪镇“5·31”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2018年5月31日2时16分许,何德高(男,38岁,四川省仁寿县人)驾驶赣CJ0586号牌重型仓栅式货车从清溪往塘厦方向行驶,途径东莞市清溪镇清樟线路段时,车辆右侧前后轮胎碾压躺在清溪往塘厦方向行车道上行人李燕龙(男,28岁,四川省盐源县人),由此造成李燕龙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肇事后司机何德高驾驶赣CJ0586号牌重型仓栅式货车逃逸,于当日23时许将肇事司机何德高和肇事赣CJ0586号牌重型仓栅式货车带回大队调查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清溪镇副镇长任组长,镇安监、交警大队、监察、公安、总工会、交通、司法、政法等多个部门组员组成的清溪镇“”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人民政府和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车辆情况

1.赣CJ0586号牌重型仓栅式货车,品牌型号:东风牌DFL5241XXYABX33,车辆识别代码: ,发动机号码: ;注册日期:2010年10月20日,检验有效期至2018年10月31日,该车实际支配人是:何德高;赣CJ0586号牌重型仓栅式货车总质量为kg,整备质量为kg,核定载质量为kg,经全电子汽车衡称重:赣CJ0586重型仓栅式货车总重kg,空重kg,净重kg,超载100%以上。

车辆购有道路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投保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宜春中心支公司高安支公司,强制险保单号: ,商业险保单号: ;其中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限额为50万元,有效期至2018年10月29日。

5月31日1时50分,何德高驾驶赣CJ0586号牌重型仓栅式货车从东莞市清溪镇清樟路罗马路口工地载一车脚架去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工地;2时15分,途经东莞市清溪镇清樟路长山头永裕五金厂路段发生事故。

经查,赣CJ0586号牌重型仓栅式货车近三年有交通违法记录3条,违法记录2条已处理1条未处理,其中有交通事故记录1条(本次事故信息),交通事故记录目前正在处理中。 2.李燕龙,男,27岁,四川省盐源县盐塘乡郑家田村1组87号,身份证号: ,交通方式:行人(躺卧在道路上)。 (二)事故车辆驾驶员情况

1.赣CJ0586号牌重型仓栅式货车驾驶人:何德高,男,36岁,四川省仁寿县城堰乡灯杆村7组,驾驶证号: ,持A2型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2000年5月9号,有效期至2022年5月25日,符合驾驶重型仓栅式货车条件,无从业资格。经查,近三年,何德高历史事故记录1条(本次事故信息)目前正在处理中和违法信息记录3条违法记录2条已处理1条未处理。何德高发生事故后驾车驶离现场未进行抽取血液进行检验乙醇成分。

2.李燕龙,男,27岁,四川省盐源县盐塘乡郑家田村1组87号,身份证号: ;交通方式:行人(躺卧在道路上)。经广东康怡司法鉴定中心对其血液进行酒精检验,送检的李燕龙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00mL,常见毒品筛查检验,毒检呈阴性。 (三)肇事车辆检验检测情况

交警部门委托广东康怡司法鉴定中心对赣CJ0586号牌重型仓栅式货车进行检验,得到如下鉴定结论:赣CJ0586号牌重型仓栅式货车经路试鉴定、操作鉴定、测量鉴定,根据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均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标准(合格),灯光系统(右后雾灯、后左右倒车灯)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标准(不合格)。 (四)肇事车辆入户和年审情况

赣CJ0586号牌重型仓栅式货车注册日期:2010年10月20日,检验有效期至2018年10月31日。 (五)事故现场情况

1.天气情况:晴天,视线良好,能见度良好,夜间有路灯照明。 2.道路情况:现场位于东莞市清溪镇清樟路长山头永裕五金厂路段,道路为东西走向,东往清溪,西往樟木头方向,双向六车道两边设有辅道,中间有护栏分隔,车道宽均为360cm,设标志标线,标志标线清晰,沥青路面,干燥,夜间有路灯照明。

3.车辆痕迹:赣CJ0586号牌重型仓栅式货车第一轴右轮后侧挡泥板内侧有人体组织、赣CJ0586号牌重型仓栅式货车第四轴右轮上侧货箱底侧有人体组织及赣CJ0586号牌重型仓栅式货车第四轴右轮后侧内侧有人体组织。 (六)涉事企业有关情况

1.涉事企业:宜春市连锦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喻桃林,注册资本:伍拾万元整,成立日期:2013年3月14日,登记住所: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白水乡百合街,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九座以上商用汽车及配件销售。 2.企业营运车辆情况。经车籍地交通主管部门万载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核查,赣CJ0586号牌车辆所属公司为宜春市连绵物流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3年8月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普通货运。该公司登记并办理《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为53台。赣CJ0586号牌车辆于2013年9月6日取得《道路运输证》,年审有效期到2018年9月5日。该车已按要求安装GPS车载终端,并按要求每年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

3.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经属地交警部门万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调查,赣CJ0586号牌车辆是2013年9月挂靠在宜春市连绵物流有限公司,实际所有人为何德高。

经综合调查分析,发现该公司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1)存在货运车辆挂靠经营行为;

(2)未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3)未依法对所属道路运输车辆和驾驶人运行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

(七)货物源头装载单位情况

1.货物源头:广东智汇谷实业有限公司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智汇谷产学研项目(一期),地址:东莞市清溪镇清樟路罗马路口。 2.货物名称:套扣立杆、拉杆,总车货物全电子汽车衡称总重kg。

(八)事故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事故造成1人死亡,具体如下:

1.死者李燕龙(行人),男,27岁,住址:四川省盐源县盐塘乡郑家田村1组87号,身份证号: 。经法医检验,证实李燕龙符合钝性暴力(如交通事故)致创伤性颅脑损伤死亡。 2.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50万元(死亡赔偿金)。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救援情况 (一)事故经过

2018年5月31日2时15分,司机何德高驾驶赣CJ0586重型仓栅式货车从清溪镇往樟木头镇方向行驶,途经东莞市清溪镇清樟路长山头永裕厂路段时,车辆右侧车轮碾压因醉酒躺卧在道路上的李燕龙,由此造李燕龙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司机何德高驶离现场。经广东康怡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李燕龙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00mL。 (二)应急处置情况

5月31日4时45分,清溪交警大队接电话报警,称在东莞市清溪镇清樟路长山头永裕厂路段,一人躺卧在道路上被机动车碾压,有一人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接报后大队副大队长陈凯、中队长陈志和带领值班民警谢运如、袁坚成于4时50分出警,于5时00分到达事故现场开展安全防护、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应急救援等各项工作。同时,通知医疗部门赶赴事故现场开展伤者救治工作。7时00分许,事故现场清理完毕,恢复交通。 (三)应急处置评估意见

经评估,事故发生后,事故救援先期响应迅速、现场处置得当、救援行动开展有序,对该路段车流做好疏导,事故应急处置到位,救援过程未发生次生事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的要求。

(四)善后处理情况

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成立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小组,全力做好死伤者家属安抚工作,死者李燕龙于2018年5月31日送往东莞市殡仪馆防腐,于2018年6月27日在东莞市殡仪馆已经火化,事故各项善后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司机何德高驾驶大型货车超载货物上路行驶时疏忽大意,未确保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是造成事故直接的原因。 (二)间接原因 行人李燕龙醉酒后躺卧在道路上,是造成事故间接的原因。 宜春市连锦物流有限公司未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货运车辆疏于管理,对驾驶人员的教育培训不到位,未能依法对所属道路运输车和驾驶人的道路运输行为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等方面。 (三)事故性质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东莞市清溪镇“531”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相关单位履职情况

(一)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清溪大队

2018年第二季度,围绕治摩、治超工作重点,交警实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全面落实24小时在岗值班,有效加强应急值班工作,及时处置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第二季度,交通、交警、公安等部门每天持续开展联合治超专项行动,累计出动治超执法人员3168人次,查处货车违法案件141宗,其中货车超载30%一下案件5宗,各罚款500元,驾驶员扣3分;货车超载30%以上案件74宗,各罚款2000元,驾驶员扣6分;另外第二季度,交警部门查扣其他汽车352辆次、查扣摩托车485辆次、查处其他违法行为7265宗,有效预防发生各类交通违法案件。

(二)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清溪分局 2018年上半年,围绕春运、扫黑除恶、蓝天保卫战、固废专项整治等工作重点,分局实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全面落实24小时在岗值班,有效加强应急值班工作,及时处置安全生产突发事件。2018年上半年,分局查处各类案件163宗,其中,非法网约车1宗、货车改装2宗、未实时传送相关数据5宗、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6宗、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货运车辆6宗、非法危运车4宗、无教练车牌证教学车辆13宗、货车未按规定检测18宗、教练车未在规定路线教学19宗、货车扬撒26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27宗、其他36宗。此外,联合公安、交警、城管等部门查处超载货车案件139宗,有效打击交通运输各类违法行为。 (三)宜春市连锦物流有限公司

作为涉事货运车的所属单位未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货运车辆疏于管理,对驾驶人员的教育培训不到位,未能依法对所属道路运输车辆和驾驶人的道路运输行为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对所属车辆缺乏GPS动态监控。 2、发生交通事故未保护现场。

3、超载,疏忽大意对路面情况注意不够没有确保安全驾驶。 (四)广东智汇谷实业有限公司 广东智汇谷实业有限公司作为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智汇谷产学研项目业主,是该项目所有权人,因此该货物运输源头单位为发包方广东智汇谷实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未严格审核进出场车辆资质,对出场车辆未进行过磅确保无超载超限才放行等措施,未落实源头单位安全管理责任。 五、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一)建议免于追究责任人员1人

李燕龙,男,27岁,住址:四川省盐源县盐塘乡郑家田村1组87号,身份证号: 。行人李燕龙醉酒后躺卧在道路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认定李燕龙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鉴于李燕龙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再追究其责任。 (二)建议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司机何德高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及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直接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以涉嫌交通肇事罪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建议行政处罚的个人和单位

1.宜春市连锦物流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存在挂靠经营等违法经营行为,对名下运输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的监督管理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安监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2.喻桃林,(男,江西省高安市瑞州街道连锦村大喻家自然村13号,身份证号: )2013年03月起任宜春市连锦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全面履行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3.广东智汇谷实业有限公司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智汇谷产学研项目建议交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据《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依法处理。 (四)其它法律责任 在本次事故中,如相关的民事法律责任,建议双方当事人依据其他法律途径解决。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交警和交通运输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针对治超路段以及其他各类道路的巡逻管控,加大对客车、货车、危化品车、校车等重点车辆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和整治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货车违法占道行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切实规范道路运输车辆的通行秩序。超限超载的,一律引导至治超站点,积极配合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处理。

(二)交通运输、安全监管、交警部门要组织人员深入辖区客货运输企业、站场与企业负责人、驾驶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责任书,推动辖区客货运输企业、站场严格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要督促客货运输企业、站场进一步完善生产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档案、台账,加强对客货运输车辆及驾驶人的监督管理。要推动细化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强化对客货运输车辆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培训,严防存在安全隐患的驾车上路。

(三)政府及交警、交通等职能部门要充分利用双微平台、省、市主流报纸、电视、交通安全宣传刊物门户网站对终生禁驾人员、多次违法重点车辆、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运输企业予以曝光。要针对辖区交通违法、事故特点以及风险隐患,集中开展重点企业、重点驾驶人安全警示,通过向企业发送整改通知、短信平台、微信推送、通报事故情况及案例等方式开展对驾驶人点对点安全警示提示,提示广大驾驶人安全文明驾驶。

第6篇: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彭交发„2013‟号

彭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

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银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8月16日20时10分许,银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王华驾驶川AC498M出租车行驶至宁德大道升平镇青春村9组路段时,与一人力三轮车相撞,造成出租车受损,人力三轮车驾驶员当场死亡。为迅速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十九条和《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25号)第十七条的规定,我局“”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经现场勘查、调查、

取证、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措施建议,并形成了 “”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现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25号)的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性质、原因的分析;同意事故调查组对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同意事故调查组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二、局安全监管部门须按照本批复意见落实责任追究,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作出相应的处理。

三、行业管理部门应对落实责任追究及防范措施情况实行跟踪督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治理各类事故隐患,有效防范类似安全事故。

附件:“彭州市交通运输局“”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彭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3年9月10日

彭州市交通运输局

“”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2013年8月16日20时10分,我市宁德大道路升平镇青春村9组路段处发生一起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为迅速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十九条和《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25号)第十七条的规定,我局迅速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开展了事故调查。经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车辆的基本情况

1.川AC498M出租汽车,车辆所属单位:彭州市银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该车投保英大泰和财险公司彭州分公司的交强险和商业险,其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符合法定要求,二级维护保养在有效期内。

2.人力三轮车,车主:尹大祥,无保险。

(二)驾驶员基本情况

1.王华,男,汉族,生于67年03月,工作单位:彭州市银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其机动车驾驶证、服务证符合

法定要求,与公司签订有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也按要求参加了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事故发生当天,王华休息充分,精神良好。

2.尹大祥,男, 生于32年03月,四川省彭州市升平镇青春村3组64号,事故发生时,在事故发生地段驾驶人力三轮车通过路口。

(三)道路基本情况

事故发生现场位于宁德大道路升平镇青春村9组路段处。事发后经现场查验没发现道路存在事故安全隐患。

(四)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彭州市银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主要负责人剌放天,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对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和车辆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到位。

(五)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情况

事故发生后,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事故责任进行了认定:当事人王华与尹大祥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是造成事故的同等原因。

(六)相关监管部门基本情况

1、交通运输管理所:做好了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源头监管工作。依法审查了企业和驾驶人从业资质,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行车制度等。

2、交通执法大队:做好了路面交通安全执法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整治工作。

(七)事故伤亡情况

死亡1人。姓名:尹大祥,男, 81岁,四川省彭州市升平镇青春村3组64号。

二、事故发生经过、抢救及善后处理情况

2013年8月16日20时10分许,彭州市银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王华驾驶川AC498M出租汽车沿升平镇宁德大道路出升平镇往彭州市市区方向行驶。车辆行驶至宁德大道升平镇青春村9组路段时,与尹大祥骑行的人力三轮车相撞,造成车辆受损,尹大祥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开展事故救援、现场勘查和善后处理工作。目前死者尸体已经火化安葬、善后赔偿到位,死者家属情绪稳定。

三、事故性质和原因

(一)事故性质

经调查分析,认定此次事故是一起一般道路交通责任事故。

(二)直接原因

1.出租汽车川AC498M驾驶员王华夜间行车未保持安全车速。

2.人力三轮车驾驶员尹大祥骑车通过路口,转弯的非

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货车。

(三)间接原因

1.彭州市银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GPS监控管理制度不完善,动态监控还不到位。

2.彭州市银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还没有到位,驾驶员超速行驶现象还时有发生。

四、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驾驶员王华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员,建议由公司收回驾驶员王华的服务资格证,作除名处理。该车分管责任人和安全责任人按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处理。

(二)彭州市银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对此次事故的发生应承担管理责任,责成公司立即整改,期限2周,整改结束后,要将整改情况报市交通运输局,由交通运输局组织验收。

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为深刻吸取该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出如下措施建议:

(一)公司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管理力度,重点要加强营运车辆GPS动态安全监管,及时发现并制止超速行驶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

(二)公司要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要组织管理人员和驾驶员认真学习《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严格按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进

行报告,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三)公司要继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要从安全制度入手,认真梳理安全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认真整改。

2013年9月6日

第7篇:道路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急救相关知识

一、道路交通事故急救知识

1、交通事故发生后,在暂时无专业医护人员救助伤者的紧急情况下,当事人应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如伤者出血,应找准出血部位,用毛巾、手帕等采取捆绑法或按压法止血;如伤者失去知觉或呕吐,应将伤者横卧,舒身躺下,保证其呼吸道通畅,避免其因姿势不对致咽喉被堵窒息;如伤者颈部或头部受伤,抢救时不要晃动,尽量使其保持原有姿势等待专业医护人员救助;如发现伤者骨折,应当用木板、木棍等物将骨折部位固定,减少移动;如伤者被压在车轮下,可以移动车辆将伤者移出,但应标记车轮方位和伤者倒卧的位置,在无其他车辆救助的紧急情况下,可用肇事车辆将伤者送至医院,但要标好车轮的位置、走向、制动印痕的起止点,如有他人在场,应留人保护现场。

2、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要立即确定现场范围,用白灰、砂石、绳索等物将现场周围设置警戒线,并注意保护,阻止无关车辆、人员进入;如果事故车辆装有易燃、易爆等物品,应立即向周围人讲明危险性,并及时排除险情。

二、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急救处理办法

1、止血

①压迫止血法:先抬高伤肢,然后用消毒纱布或棉垫覆盖在伤口表面,在现场可用清洁的手帕、毛巾或其他棉织品代替,再用绷带或布条加压包扎止血。②指压动脉出血近心端止血法:按出血部位分别采用指压面动脉、颈总动脉、锁骨下动脉、股动脉、胫前后动脉止血法。该方法简便、迅速有效,但不持久。

2、包扎、固定

创伤处用消毒的敷料或清洁的医用纱布覆盖,再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在肢体骨折时,又可借助绷带包扎夹板来固定受伤部位上下两个关节,减少损伤,减少疼痛,预防休克。

3、搬运经现场止血、包扎、固定后的伤员,应尽快正确的搬运送医院。①在搬运严重创伤伴有大出血或已休克的伤员时,要平卧运送伤员,头部可放置冰袋,路途中要尽量避免震荡。

②在搬运有脊椎损伤可能的伤员时,一定要使伤员平卧在硬板上搬运,切忌只抬伤员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背运伤员。否则将造成严重的后果、甚至死亡。

第8篇:道路交通事故整改报告

**客车*·**道路交通事故整改报告

部门:

**年*月*日我公司在**路段发生了一起死亡*人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我公司严格按照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事故经过:*年*月*日,由陆桂强驾驶我公司**大客车(核载*人,实载*人)由贵港往云南方向行驶。*时*分左右客车行至**路段时,因雨天路滑,驾驶员不了解路况,处置不当,致使车辆失控侧翻,造成车上*人当场死亡、*人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人受伤的行车事故。

二、事故处置情况:事故发生后,事故车辆副班驾驶员陆炳仲于*最终确认死亡*人而另有*人重伤且生命危险时及时报告给公司,公司安机科长**接报后立即向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法人代表)报告,并于*:*分电话向*市运管处安全科*科长报告,又于*:*向区运管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市运管处传真事故快报进行报告。公司总经理*立即亲自领队,带领副总经理*及车队长*、安全员*等人员组成事故救援及善后处理小组,并会同*市运管处安全科*科长一起于当天*:*赶赴事故地进行善后处理;*:**市运管处*处长赶赴事故地。**保险公司接报后也派出由理赔部*经理等*名工作人员赶赴事故地协助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三、事故初步调查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死亡、受伤人员情况:

(1)死者情况:

*,女,*岁,住址:***;

*,男,*岁,住址:***。

(2)伤者情况:

*,男,*岁,伤情:*,*;

*,女,*岁,伤情:*。

2、客车驾驶员情况:**,男,**岁,*族,*年*月*日出生,*市*人,于*年*月*日取得驾照*证,驾驶证号:*,后增驾为A1A2证,驾驶证年审有效期至*年*月*日;持有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证号:*;*年*月*日经我公司考核,取得驾驶我公司营运客车资格;于*年*月*日参加了公司*的安全学习。

3、客车情况:肇事*号客车,厂牌型号为*,于*年*月*日入户,核载*人,于*年*月*日由*市*运输有限公司转入我公司,行驶证年审有效期至*年*月;道路运输证号:*,营运证审验有效期至*年*月*日,班车客运标志牌编号:*,运行*至*班线,属市内短途班线,始发站为*汽车总站。

4、*客车承包责任人情况:*,男性,*族,*年*月*日出生,地址:*市*,身份证号:*,于*年*月承包*客车。

5、*客车投保情况:该车已在太平洋财产保险贵港中心支公司投有交强险、承运人责任险、第三者险等,具体如下:

(1)交强险,保单号:*,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2)承运人责任险,保单号:*,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个座位投保*万元。

(3)第三者责任险,保单号:*,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保额*万元。

(二)现场情况

1、事故发生地点在*段*,事故发生地点是经过一直行隧道后立即是右转弯下坡路段,路况变化较大。

2、事故发生时该路段微风小雨天气、路面湿滑。

3、客车侧翻在高速公路外车道内,车底向外、车顶向里,车身后部有小部压在外车道标线上,驾驶员室前方玻璃损坏,车身与路面的刮迹约*米长,客车最后停留的位置与车后方隧道约*米。

4、客车车速的分析:事故发生时,GPS监控无数据回传。根据目击者、副驾驶员讲述、现场情况估算及驾驶员在交警的现场笔录,受雨天及路面湿滑等因素影响,事故前车辆行驶速度约为*公里每小时。

(三)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1、驾驶员陆桂强不了解路况,在驾驶车辆在通过直行隧道后,由于对出隧道后立即右转弯下坡的路况应对处置不当,造成车辆失控侧翻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事故当天微风小雨、路面湿滑、路况复杂是事故的间接原因。

3、车辆承包责任人在客车没有办理齐全有效营运手续的情况下私自营运,致使驾驶员没有得到公司安管人员对天气、路况和应对处置措施的安全教育提示,造成驾驶员在不了解掌握天气、路况和应对处置措施情况下驾驶车辆运行而发生事故,是事故的另一个间接原因。

4、公司管理人员疏忽对该车的跟踪监控,认为该车还没有取得运管部门发放的春运加班牌不可能私自运行,这是事故的另一个间接原因。

四、整改及防范措施

(一)*月*日*时公司组织管理人员召开“*”道路交通事故分析会,会议由公司公司总经理莫军主持会议,会议对事故经过及原因进行了初步分析,并分成两个小组对*道路交通事故开展善后处理及整改工作,其中一组由*副总经理负责,成员有车队长*、安全员*,负责事故善后处理的全程跟踪,另一组由安机科长*负责,成员有副科长*、车队长*、安全员*等,负责对公司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整改。

(二)*月*日召开车辆承包责任人、驾乘员对*道路事故的分析会,向车辆责任人、驾乘员通报该事故的经过,深入分析事故原因,通过此次事故案例教育大家吸取事故教训,针对雨天路滑、路况不明等情况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三)落实防范措施

1、由安机科及各车队将此事故通报传达到有关管理人员以及各营运驾驶员、责任人,认真分析当前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和潜在问题,吸取事故的教训,并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确保行车安全。

2、进一步落实好安全告知工作,加强对车辆责任人及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安机科及各车队要注意收集天气、路况等影响行车安全的信息,通过电话、黑板报、GPS发送、印发安全学习资料、车边面对面教育等形式认真做好春运期间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特别针对近期持续阴雨天气、路面湿滑的情况,要督促驾驶员落实好雨天行车安全措施,保证行车安全。

3、各车队要进一步强化对车辆运行情况的监管工作,按规定落实好车辆报停班的牌证收缴工作,联系相关停车场对报停班车辆实行定点停放,并加紧盯防报停班车辆的停摆位置及去向,防止跑“野马车”。

4、规范营运客车安全管理系统和GPS车辆监控系统的使用,提高对车辆运行全过程的监控质量。一是运用GPS车辆监控系统的统计数据进行分析,建立盯防监控的重点车辆及驾驶员,有针对性地加强监控;二是要对GPS离线车辆进行排查,对不上线的车辆派专人检查车辆不上线的原因,跟踪车辆去向,防止车辆跑“野马”,确保GPS上线率达到行业主管部门要求;三是对违章车辆要先处理后报班运行。

5、由安全副总经理*、车队长*、安全员*负责会同*保险公司对死者家属及

伤者进行协商,妥善解决好伤亡赔偿问题。

6、由安机科重新安排节后春运晚上对加班包车的监控工作,具体安排如下:利用GPS监控系统由车队长*负责上半夜监控,下半夜分别由安机科*、安全员*负责,确保实现对卧铺客车、各加班包车运行动态24小时全天候的有效监控。

7、各下乡小组担负起对各乡镇加班包车及各班线车辆的监控工作,查处不按核定线路行驶、超载、超速等违章违规行为。

五、责任追究

为了加强管理,杜绝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现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如下处理:

(一)取消该事故当班驾驶员*驾驶本公司车辆的资格,并永远不准驾驶本公司的车辆;

(二)扣除*车辆承包责任人*所交的车辆安全抵押金*元人民币(¥*);

(三)对在本次事故中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的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按《*》规定作出如下处理:

1、对*客车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处分,扣减当月薪酬*元,并扣减年终奖励的*%;

2、对负有直接监督管理责任的车队长*进行通报批评处分,扣减当月薪酬*元,并扣减年终奖励的*%;

3、对负有监督管理责任的公司安机科副科长*进行书面警告处分,扣减当月薪酬*元,并扣减年终奖励的*%;

4、对负有监督管理责任的公司安机科长*进行书面警告处分,扣减当月薪酬*元,并扣减年终奖励的*%;

5、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扣减当月薪酬*元,并扣减年终奖励的*%;

6、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公司总经理莫军扣减*元薪酬。

以上公司管理人员在年内不得参与公司开展的各类评先活动。

**运输有限公司

*年*月*日

道路交通自查报告

道路交通事故表态发言

道路交通事故整改措施

道路交通安全自查报告

道路交通自查报告(共4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