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制度(生产管理制度)

演讲发言 时间:202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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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制度(生产管理制度)

>应急管理制度1

  根据食品安全的有关法规、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经营实际制定制度。

  一、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是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二、一旦发生或可能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店(单位)有义务及时、主动、有效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和蔓延。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三、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四、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店(单位)的应急处置措施:

  1、采取措施立即停止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的食用和使用;

  2、密切注意已食用可能导致事故的食品的人员,一旦出现不适症状的,立即送至医院救治;

  3、保护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现场,控制和保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以便有关部门采集、分析等。

>应急管理制度2

  1.目的

  为防止重大安全事故(水灾、火灾、断水(电)化学品泄露、突发事件等)发生,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保护员工人身和公司财产安全,本着预防与应急并重的原则,制定本预案。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现场、仓库的火灾,公共事业的供应中断(如:停水、停电等),化学品泄露,突发事件(外来人员滋事、食品中毒、罢工)等安全事故发生情况下的快速处理及应急控制。

  3.定义

  (无)

  4.权责

  总经办:负责对事件应急预案小组的调度执行。

  人力资源部:负责事故的应急协助处理工作。

  设备课:负责公共事业中断的应急处理。

  责任部门:负责第一时间对现场发生的应急事件做出反应。

  5.内容

  5.1应急救援组织结构图与职责:奥捷五金(江苏)有限公司成立应急预案小组,负责整个公司的应急救援工作执行。

  5.1.1应急救援组织结构图(见附件)

  5.1.2应急组织职责:

  总指挥:负责整个现场的应急事件处理的监督。

  工业安全组组长:负责生产现场工业安全工作执行监督。

  治安、消防安全组组长:负责公司的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维护协调。

  现场控制小组:负责安排整个抢救(控制)工作的有序进行。医疗救治小组:现场发生人员事故时,负责提供最及时的诊治措施。

  日常巡检小组:负责公司日常消防、治安、食品安全以及现场工业安全的巡检工作。消防扑救小组:发生火灾时,负责扑救灭火工作执行。

  安全疏散小组:事故发生时,负责组织人群及机器设备等物品有秩序的撤离。安全教育小组:负责日常对公司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

  5.2应急救援程序:

  现场第一发现人→报告现场干部→报告单位主管→组建现场控制小组并报告总指挥→启动应急小组指挥中心

  A级救援程序:情况非常严重,单位不能独立完成事件的处理,需启动应急小组指挥中心;

  B级救援程序:情况一般严重,部门可自行组建现场控制小组解决问题,报告至部长级主管,

  无需启动应急小组指挥中心,但事后需向总指挥书面汇报;

  C级救援程序:情况不严重,现场单位主管可直接进行处理,事后需向部门主管书面汇报;D级救援程序:小失误性情况,现场班组长和担当可直接处理,事后需向单位主管汇报。

  5.3应急救援小组电话:

  总指挥(李含才

  副总):5588

  副总指挥(施金榜

  董事):5333

  工业安全组组长(施伯聪

  主管):5789治安、消防安全组组长(韩大军

  队长):8660 5.4紧急电话:

  匪警

  110

  火警

  119急救

  120交警

  122

>应急管理制度3

  一、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通过消防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及以上等级证。

  三、消防控制室值班每班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班人员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当在岗在位,在对火灾报警控制设备进行日检查、接班、交班时必须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的相关内容。值班期间随时认真记录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

  三、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确保正常工作状态下,消防设施及其相关设备的电气控制装置处于自动控制状态,严禁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其他消防设施及其相关设备需要设置在手动状态时,应有火灾时能迅速将手动控制转换为自动控制的可靠措施。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报警信号后,必须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火灾确认后,必须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并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同时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

  确认属于误报时,查找误报原因并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

  五、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按时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六、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娱乐活动,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单位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由同等职务的人员代替值班;

  七、消防控制室的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标志,消防控制室内应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配备通讯联络工具;

  八、严禁在消防控制室内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严禁堆放与火灾监控、预防、扑救等无关的物品或杂物,应保证其环境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要求。控制室工作人员应确保室内卫生清洁、空气清新;

  九、严禁非控制室工作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

>应急管理制度4

  危险源安全管制度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监控、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公司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检测、评价、监控、应急救援和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四条

  综合部是本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编制、修订;负责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危险源隐患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各部门在危险源管理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第五条

  危险源所属部门全面负责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隐患治理工作;负责对危险源辨识、评价、建档、监控,在职责范围内对危险源管理工作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第六条

  各专业处室依据自身职能划分负责专业范围内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三章

  管理内容和要求

  第一节

  危险源的辨识、登记、评价和备案

  第七条

  公司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实行“公司统一监管,职能处室专业管理”的原则。

  第八条

  公司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xx)中规定的标准,由综合部在每年第四季度组织一次对公司的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进行辨识,属于重大危险源的,及时进行登记。

  第九条

  危险源在辨识出后,公司成立安全评估组,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评价,以评估危险源的危险因素、危害特性、管理现状、导致事故的途径等。

  第十条

  评价工作结束后,由安全评估组编制《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报告》。《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报告》应当分析科学、辨识充分、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改进措施应具体可行,结论客观公正。其编制内容包括:

  (一)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

  (二)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

  (三)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四)可能发生的事故种类、途径及严重程度;

  (五)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

  (六)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与评价;

  (七)评估结论与建议等。

  第十一条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报告》在编制完成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核、确认,经审核批准的《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报告》报送公司综合部备案。

  第十二条

  当重大危险源现状发生以下变更时,应当对危险源进行重新辨识与评价,并将评价报告报公司综合部备案。

  (一)重大危险源生产、储运地址发生变化的;

  (二)重大危险源在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的;

  (三)应急救援预案发生变化的;

  (四)危险化学品的容量、介质发生变化的;

  (五)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国家有关标准发生变化。

  第十三条

  对新构成的重大危险源,所属部门应及时对危险源进行登记、评价、建档;对经技术改造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经安全评价后,报公司综合部。综合部负责及时更新公司重大危险源信息,对消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报综合部核销。

  第二节

  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第十四条

  对公司存在的重大危险源,由综合部会负责进行统一管理,综合部负责日常的监督管理,生产部负责日常的全面管理。

  第十五条

  公司对危险源实行安全承包制度。由公司负责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检测监控等规章制度、控制方案,并将管理职责分解、落实到各岗位,明确各级人员在重大危险源管理中的安全工作职责。当危险源管理人员发生变更时,应及时调整重大危险源安全承包人。

  第十六条

  危险源旁设置标识牌,标识牌中应明示危险物质、理化性质、危险特性、应急措施、注意事项、承包责任人等信息。

  第十七条

  公司每季度对危险源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并形成记录,对检查出的隐患按照公司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相关要求进行整改、落实、归档。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情况;

  (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危险源的登记建档情况;

  (四)危险源的安全评估、检测、监控情况;

  (五)危险源设备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情况;

  (六)危险源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七)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八)应急救援组织建设和人员配备情况;

  (九)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工作情况;

  (十)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及维护、保养情况。

  第十八条

  根据管理职责,危险源的各级安全承包人应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查。

  第十九条

  公司、应严格控制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工艺参数,定期对现场环境进行检测、分析;对涉及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尤其是特种设备,应按规定定期检验、检测,并做好检验、检测记录、台帐。

  第二十条

  检查中发现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对不能立即整改的事故隐患,应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同时,有关事故隐患信息应立即上报公司综合部。

  第二十一条

  针对危险源的危险特性,公司应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组织机构,配备充足的应急器材、设施,并每季度组织员工的学习与演练,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二条

  公司将危险源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列入年度培训计划中,保障岗位员工掌握重大危险源的理化性质、危险特性、操作规程、操作注意事项、应急处置、安全防护、安全管理要求等安全知识。

  第二十三条

  公司综合部建立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档案,档案内容包括:

  (一)重大危险源的有关管理制度;

  (二)重大危险源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三)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四)重大危险源监控检查记录;

  (五)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

  预案和演练记录。

  第二十四条

  公司综合部每月统计各部门危险源的运行、监控情况,填写《危险源监控台帐》,经公司安全主管审核后,每月28日前报总公司综合部备案。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与总公司相关制度出现相抵触时,按总公司制度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应急管理制度5

  发生潜在(事故)事件物质:危险化学品(磷酸、硝酸、天然气等)

  发生潜在(事故)事件场所:全自动ED生产线、危险品储存仓、氧化车间

  发生潜在(事故)事件场所配备器材:灭火器材、沙子、泥土等

  一、应急准备(责任单位:行政课、仓库课、生产单位)

  1.行政课需给所有生产车间配备灭火器材,并每一个月进行一次点检,保证灭火器压力在正常范围之内;

  2.危险品储存仓仓管员需经过国家规定的相关培训,并考核合格,持有国家规定的上岗证;

  3.仓库应对危险品储存仓仓管员进行化学品特性培训,确保一旦发生泄露,仓管员能采取最适宜的处理方式;

  4.仓库应对现场领取化学品的数量进行严格的控制,避免化学品在现场出现堆积现象;

  5.生产现场应对从仓库领过来的化学品安排专人进行统一管理;

  6.生产过程中可通过关闭有关阀门、停止作业或采取改变工艺流程、物料走副线等方

  法,并采用合适的材料和技术手段堵住漏处。

  二、应急响应

  1.如泄露地点在生产现场,由现场主管启动C级应急救援程序,现场主管组织救援工作,并跟部门主管汇报。少量泄漏用不可燃的吸收物质包容和收集泄漏物(如沙子、泥土),并放在容器中等待处理;

  2.如仓库化学品发生严重泄露,责任人员第一时间通知部门主管,部门主管应马上启动A级应急救援程序,通知应急救援小组总指挥,同时知会工业安全组组长,由总指挥负责组建现场控制小组,对化学品泄露事件进行快速处理,避免影响扩大;

  3.包装桶发生泄漏,应迅速将包装桶移至安全区域,并更换;

  4.大量泄漏可采用围堤堵截、覆盖、收容等方法,并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报警:现场控制小组及时向环保、公安、卫生等部门报告和报警;

  2)现场处置: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快速实施救援,控制事故发展,并将伤员

  救出危险

  区,组织现场员工撤离,消除事故隐患;

  3)紧急疏散;安全疏散小组建立警戒区,将与事故无关的人员疏散到安全地点;

  4)现场急救:医疗救治小组选择有利地形设置急救点,做好自身及伤员的个体防护,防止发生继发性损害;

  5)泄露处置物应交由专业环境公司处理;

  6)配合有关部门的相关工作。

  5.泄漏处理时注意事项:

  1)进入现场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

  2)严禁携带火种进入现场;

  3)应急处理时不要单独行动。

  6.事件处理结束后,需填写出书面报告,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损失的初步统计;

  3)事故的原因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

  5)找出负责人,制定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预防措施。

  E.外来人员滋事应急准备与响应方案

>应急管理制度6

  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矿对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主要危险源,

  是指在我矿重大危险源辨识清单上所规定的危险源。

  第三条

  存在主要危险源的部门,

  其部门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本

  单位主要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

  第四条

  对主要危险源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行为,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科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举报。

  第五条

  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制度;

  (二)主要危险源一法三卡安全警示卡;

  (三)主要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方案;

  第六条

  在施工前应填写《重大危险源登记表》,报送安全科备案。

  第七条

  对新产生的主要危险源,现场安全负责人应当及时报送

  安全科备案;

  第八条

  安全科应建立健全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主要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制度。

  第九条

  安全科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现场安全员或现场负责人对从业人员应当技术培训,

  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可按照新员工培训方案进

  行实施)。

  第十条

  安全科或现场负责人应当将主要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重大危险源预防措施告知全体从业人员。

  第十一条

  安全科对主要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并加强对主要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

  安全科应当对主要危险源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

  行监控,对重要的设备、设施定期进行保养维护,并记录在案。

  第十三条

  各施工单位应当对主要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情况报送安全科。

  第十四条

  对存在事故隐患的主要危险源,

  各施工单位必须立即

  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

  发生,并及时报告安全科或有相关监督安全职责的部门。

  第十五条

  安全科应当制定主要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主要危险源基本情况;

  (二)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三)应急设备与设施;

  (四)应急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五)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

  (六)事故后的恢复与程序;

  (七)培训与演练。

  第十六条

  安全科应当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方案进行一次实战演练或模拟演练。

  第十七条

  安全科应当建立主要危险源监控和管理系统,

  对主要危险源实施分级监控,并对各类信息实施动态管理。

  第十八条

  安全科应当定期对主要危险源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情况;

  (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措施落实情况;

  (三)主要危险源的登记建档情况;

  (四)主要危险源的安全检测、监控情况;

  (五)主要危险源设备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情况;

  (六)主要危险源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七)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八)应急救援组织建设和人员配备情况;

  (九)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工作情况;

  (十)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及维护、保养情况;

  (十一)主要危险源日常管理情况;

  (十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

  安全科在监督检查中,

  发现主要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排除。

  第二十条

  安全科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应当相互配合、互通情况,并帮助对主要危险源实施有效的管理与监控。

>应急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物产中大公用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环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物产环境防范和处置事故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和影响,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物产环境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企地衔接”的要求,建立“上下贯通、多方联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开展应急管理常态工作。各级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应急响应的指挥作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物产环境本部、各子公司及所属企业(以下简称“各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本制度所指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是指应对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而开展的`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和应急评估等全过程管理。

  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依照本办法执行。相关规定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物产环境成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总经理和分管生产安全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其他领导为小组成员,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运营管理部门。

  第五条物产环境对本级及各单位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负责,统一领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各单位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第六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是本单位应急管理领导机构。

  第三章管理内容

  第七条各单位应当针对重大危险源、重要生产装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要害部位、关键生产环节、危险生产与作业场所、公共聚集场所及重大活动,开展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估,制定突发生产安全事件预防和控制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各单位应当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生产安全事件,编制生产安全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并建立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培训、演练和审核备案等管理制度。

  第九条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建立本单位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条件的企业,应当与周边应急救援力量签订协议,为本企业应急救援提供保障。按要求购置和储备与应急处置救援需求相适应的应急物资装备。

  第十条各单位应当鼓励和支持应急管理方法、应急技术、应急装备的研究与推广应用。

  第十一条各单位应当保障应急资金列支渠道畅通,确保应急物资装备和应急救援响应资金及时到位,足额保障。

  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当有计划、分层次地开展全员应急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培训和针对性训练,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应急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当针对不同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定期或有计划地分层级、分类别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及综合演练等多种形式的生产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并对演练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新制定或修订的生产安全应急预案应当及时组织演练。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当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对于发现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高后果风险因素,应当及时组织开展隐患治理工作,加强事故防范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监测预警。

  第十五条各单位应当认真落实应急值班制度,接报信息后应当按照规定时限报送,落实领导批示,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应急准备,并做好事态跟踪工作和后续工作。

  第十六条各分(子)公司应当明确并落实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突发紧急状况下的直接处置权和指挥权。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当立即下达停止作业指令、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或组织撤离作业场所。

  第十七条事发单位应当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需要划定警戒区域,配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时疏散和安置事故可能影响的周边居民和群众,劝离与救援无关的人员,对现场周边及有关区域实行交通疏导。必要时,应当对事故现场实行隔离保护,重要部位、危险区域应当实行专人值守。

  事发企业应当在不影响应急处置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收集现场照片、监控录像、工艺设备运行参数以及应急处置过程等资料。任何人不得涂改、毁损或隐瞒事故有关资料。

  第十八条事发单位或现场应急机构应当依法依规及时、如实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及上级单位报告事故情况,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当地方人民政府或上级组织开展现场应急救援时,事发单位或现场应急机构应当接受地方人民政府或上级组织的统一指挥,并持续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九条事发单位应当及时对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过程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上报事故调查组和上级主管部门。

  第四章考核奖惩

  第二十条物产环境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纳入业绩考核,按照年度《安全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考核。所属单位应当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绩效考核。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可根据本制度,结合企业实际,修订完善应急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应急管理制度8

  安全事务管理(护卫员应急分队管理规定)

  为保证护卫员自由活动期间管理区域内具备一定的备勤力量,以增强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制定本规定。

  一、各管理处每日7:00至22:00期间应建立护卫应急值班制度,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二、护卫员编制总额20人以内的管理处护卫应急值班分队编制人数为6人;护卫员编制总额20人以上的管理处护卫应急值班分队编制人数为9人。

  三、护卫应急值班分队划分为三个小组,由早、中、晚班各指定2至3名护卫员共同担任,每班各为一组,每月轮换一次,每月的第一天为轮换日。

  五、护卫应急值班分队应确定分队长一名(一般由中班领班担任),组长三名(早、中、晚班各指定一名),并确定好通讯联络方式,遇有紧急情况,各应急小组迅速召集人员,分队长及时进行组织指挥。

  四、护卫应急值班分队人员应特殊事由需外出的,须征得护卫主管同意并提前确定好自己的替补队员。应急值班人员辞工或休假的,管理处应及时予以补充。

  六、护卫应急值班分队值班表应置于中央控制室,便于随时进行通讯联络。

  七、护卫应急值班分队须备好相应的应急器材,随时准备处置突发性事件。各单位应每十天对应急值班分队的快速反应能力或处置能力进行一次综合检验,并填写《紧急集合检验记录表》。

>应急管理制度9

  1、目的

  为保障应急物资处于良好状态,为发生突发环境事故救援时提供物质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应急救援物资报告消防器材和设施、标识或图标,个人防护用品包括防毒面具、呼吸器等。,

  3、职责

  安全环保部负责应急物资的日常管理。

  检查与维护管理:

  1)费火灾或事故下,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使用应急消防物资。特殊情况(非事故)确需使用时,须经安全环保部门许可。应急物资定期检查,并定期更换过期物资。

  2)严禁占用小方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严禁堵塞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保证通道顺畅,消防器材处于随时可用状态。

  3)严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对破坏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4)按照有关规范配备应急物资装备。

  5)由安全环保宝们对应急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巡检,按照消防器材和设施的性能要求,每月或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对达不到标准的应急物资及时更换或维修。

  维护管理:

  1)设备或设施、防护器材的每日检查由所在岗位人员执行,工段长为直接负责人,所在车间主任为主要负责人。检查器材或设备提别是气体泄漏报警仪的功能是否正常。如发现不成长,应在每日登记表中记录并及时处理。

  2)安全环保部每周要对消防通信设备进行检查,应进行控制室与所设置的所有电话进行通话实验。

  3)安全环保部每周要检查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是否齐备,是否处于安全无损和适当保护状态。

>应急管理制度10

  住宅小区管理处应急分队方案5

  一、目的:为了加强对小区突发紧急事件的防范应急能力,更有效的及时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应急处理,成立**家园应急快速反应分队。

  二、职责:管理处经理为应急快速反应分队总指挥。

  安全主办、客户服务主办为副总指挥。

  全体安全员为快速反应分队成员。

  三、方法和过程控制:

  3.1、当指挥中心、客户服务中心或其他人员接到报警信息时,应立即通知管理处经理、安全主办并做好相应的应急措施。

  3.2、指挥中心确认报警信息后迅速作出反应,及时按响安全班紧急集合信号,迅速召集全体安全员。

  3.2.1、立即将详细情况通报值班各岗位封锁控制小区各出入口、外围墙。

  3.2.2、密切监视闭路监控系统、做好录相、注视小区动态,注意安全防范报警信号。

  3.2.3、配合搜索组把电梯迫降到底层。

  3.3、封锁组:当班班长负责组织当班人员对各出入口以及现场的封锁。

  3.3.1、**2号、6号岗负责进出人员、车辆控制及东面、南面的围墙封锁。

  3.3.2、**3号岗负责对小区北面、西面的围墙封锁。

  3.3.3、**4号岗负责假山处至南大门的围墙封锁。

  3.3.4、**8号岗负责内庭院单元门关闭等整体情况,加强各出入口的拦截、封锁工作。

  3.3.5、**5号岗负责关闭车库门禁,对车库进行封锁,并协助2号岗对东面围墙和南面围墙进行封锁。

  3.4、拦截组:由未当班一名班长、两名未当班2号岗、3号岗组成。

  拦截组接到中心报警信号在班长的带领下立即带上装备到达指定位置负责拦截任务,拦截组将小区庭院拦截分开成a区、b区(1号楼为a区、2号楼为b区)进行拦截工作。

  两名2号岗带上装备分别负责对负一层车库a、b区各通道口的拦截。

  两名3号岗带上装备分别负责对负二层车库a、b区各通道口的拦截。

  班长负责内庭院a、b区的拦截任务。

  3.5、搜索组:由一名未当班班长和其他未当班人员组成。

  搜索组接到中心报警信号后在班长的带领下立即带上装备到达指定位置负责进行搜索任务,搜索组根据小区的建筑情况将小区分开成a区、b区(1号楼为a区、2号楼为b区),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地毯式搜索。

  不当班的两名中心岗分别负责1单元、2单元从楼顶至车库的搜索。

  不当班的两名4号岗分别负责3单元、4单元从楼顶至车库的搜索。

  不当班的两名5号岗分别负责5单元、6单元从楼顶至车库的搜索。

  不当班的两名6号岗分别负责7单元、8单元从楼顶至车库的搜索。

  不当班的两名8号岗分别负责9单元、10单元从楼顶至车库的搜索。

  当搜索组搜索1号楼时,拦截组的班长注意拦截工作,时刻保持警惕。

  当搜索组搜索2号楼时,搜索组的班长注意拦截工作,时刻保持警惕;若案发现场有受伤者,要及时协助救护伤者,并保护好现场。

  3.6、各组人员在这个整个紧急事件的处理过程中随时与指挥中心保持通信联系,及时汇报各组的搜索、拦截、抢救等进展情况。

>应急管理制度11

  发生潜在(事故)事件的人员:公司内部人员

  发生潜在(事故)事件场所:食堂、自动贩售机、福利社、周边排挡

  发生潜在(事故)事件场所配备器材:医疗药品、合作医院

  一、应急准备(责任单位:行政课)

  1.与食堂签订保证饭菜质量的协议,明确违规的处罚条例;

  2.日常巡检小组定期对食堂饭菜质量、餐具消毒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对食堂的采购地点有明确规定;

  3.日常巡检小组定期对办公楼自动贩卖机、福利社销售的饮料、食品及日常用品,对其生产日期和厂商进行严格监督,避免无证产品在公司贩售;

  4.公司禁止员工上班期间外出就餐,因私自外出就餐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员工本人承担。

  二、应急响应

  1.中毒人员在3人(含)以下,发现人第一时间通知人力资源部行政课,由行政课通知医疗救治小组,对中毒人员进行基础的医疗护理,情况严重者,应立即派车送往就近的合作医院进行治疗;

  2.由人力资源部行政课主管带领,治安消防安全组组长配合,对事故地点进行暂时封锁,并对造成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

  3.如出现群体中毒事件(3人以上),保安人员应第一时间通知治安消防安全组组长,治安消防安全组组长立即通知应急预案小组总指挥,启动A级救援程序,总指挥负责指挥整个现场工作的调度,医疗救治小组负责中毒人员的医疗救治安排,安全疏散小组负责维持现场人员秩序吉物品安全;

  4.对责任供应商视事情严重度进行处罚,如产生人员伤亡现象,需三方协商(员工家属、责任供应商、公司)处理方式,协商不成,可交由警方处理;

  5.安全教育就小组对事发现场的所有食品进行检查,确保其为合格健康食品,以维护员工身体健康安全。

  6.事件处理结束后,人力资源部行政课主管应提交书面报告,内容如下: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损失的初步统计;

  3)事故的原因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

  5)找出负责人,制定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预防措施。

  G.员工罢工应急准备与响应方案

>应急管理制度12

  为进一步加快学校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进程,使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运行健全,进一步规范安全工作的常规管理,保障和服务于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结合我校每年校园运动会、文艺汇演、社会实践活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中小学重大活动应急预案。

  一、学校运动会的应急预案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德育处、总务处、体育组及班主任

  2、运动场保卫工作安排:

  场地保卫由专职保卫及学生保卫两部分组成,专职保卫的任务为,运动场三个入口,及跑道秩序的维持,阻止拥挤、踏伤人员,进出顺序由组委会安排,学生保卫的任务为阻止非运动员进入警戒线内,班主任负责各班的看台秩序,进出场地的秩序由往读部保卫人员负责。

  3、设立职责,分管到位:

  (1)运动会期间要求学生有秩序的入场、散场,避免学生因拥挤造成意外伤害。

  (2)运动会比赛期间,要求老师向学生宣传运动常识,避免因剧烈运动而造成意外伤害,禁止学生在比赛场地随意走动等安全知识,设立纪委评选组。

  (3)学校医务室的医务人员要坚守岗位,随叫随到,做到发生意外能够及时处理。

  (4)学校德育处要与公安、交警密切配合,做好运动会期间的治安管理工作,维护赛场周边环境禁止个体商贩在场地门口摆摊设点,以防食品不卫生而发生食物中毒等意外事故。

  (5)纪律评选组织要加强赛场内的巡查工作,以防止其它安全事故发生。

  4、医务及食品卫生及其它:

  运动场主席台设一个医疗点,一名校医,作伤员应急处置。安排一辆校车,以备运送伤员,作好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及防范工作,防止食品中毒。

>应急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矿井安全生产灾难事故的应急处臵能力,减少突发事故及其所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矿井的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防止事故蔓延和扩大,维护职工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矿区稳定,结合矿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应急救援队伍包括专职急救援队伍、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医疗救援队伍、应急管理专家队伍。

  第二章 应急管理方针

  第三条 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加强战备、严格训练、主动预防、积极抢救”的工作原则,及时排查,消除各类隐患,做到控制事故,安全生产。

  第四条 坚持“加强战备,严格训练、主动预防、积极抢救”的工作原则,切实做好矿井灾变预防和抢险救灾工作。即做到在日常工作中要搞好战备值班训练工作,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第五条 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广大煤矿干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生产灾难事故对广大职工的危害。

  第六条 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救援装备,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确保煤矿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第七条 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常抓不懈,在不断提高安全风险辨识、防范水平的同时,加强

  现场应急基础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第三章 专职应急队伍管理

  第八条 服从矿应急指挥部及矿应急管理部门指挥调动,参加矿应急救援工作。

  第九条 坚持理论武装、作风锤炼,加强事故案例分析和救援经验总结评估工作,不断提高救援的科学性、失效性,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救援能力。

  第十条 坚持专人24小时值班,其它人员24小时待命,接到命令后,迅速实施救援行动。

  第十一条 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包括:

  (一)值班工作制度;

  (二)待机工作制度;

  (三)交接班制度;

  (四)技术装备检查维护保养制度;

  (五)学习训练制度;

  (六)考勤制度;

  (七)战后总结讲评制度;

  (八)下井预防检查制度;

  (九)材料装备库管理制度;

  (十)救护车辆管理使用制度;

  (十一)计划与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查清事故原因,估算事故损失,抢救事故遇险遇难人员,控制危险源。

  第十三条 对事故现场进行恢复通风等工作,确保抢险救灾时事故现场的安全。

  第四章 兼职应急队伍管理

  第十四条 组建兼职救援队伍的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证照齐全,依法成立并取得安全生产相关许可;

  (二)具备针对某一类或某几类灾害事故的救援装备、器材、物资和专业技术人员;

  (三)装备、器材、物资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相关规定,特种设备应当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

  第十五条 救援队伍组建后,应设立队伍负责人,明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上报矿调度室备案。

  第十六条 应急救援队伍的人员职责包括: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听从命令,服从指挥,尽心尽力,密切配合;

  (三)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感;

  (四)自觉参加教育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五)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和物资的维护、保养,保证性能良好;

  (六)完成各项应急救援任务。

  第十七条 及时调整、补充应急救援工作人员,保持应急救援队伍稳定,确保应急救援能力。

  第五章 应急管理专家队伍

  第十八条 应急管理专家队伍按照煤矿生产事故类别、自然灾害类型和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划分救援类型,确保应急救援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十九条 制定本矿应急预案,部署各项防治措施和应急处臵工作。

  第二十条 对突发事件分级及采取的重要措施提出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提出建议,并提出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第二十一条 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臵进行技术指导,参与应急处理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必要时参加突发事件的应急处臵工作。

  第六章 应急医疗队伍管理规定

  第二十二条 应急医疗队伍应配备医疗救治和现场处臵设备,承担安全生产事故和其它突发事件受伤人员医疗救治及卫生学处理,传染病、食物中毒和记性职业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臵,以及相应的培训、演练任务。

  第二十三条 应急医疗救援专用设备及常用工具,要做好维护、保养和报废更换。

  第二十四条 及时调整、补充应急救援工作人员,保持应急救援队伍稳定,确保应急救援能力。

  第二十五条 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臵工作。对突发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臵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补充。

  第七章 后勤保障

  第二十六条 保障应急管理日常工作所需经费,确保应急设备、装备和车辆运行正常。将应急装备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救援设施建设和应急通讯等经费纳入安全生产费用,优先安排保障。

  第二十七条 规范应急救援装备采购、储存、管理、维护和调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配备各类应急救援物资装备。

  第八章 附录

  第二十八条 在综合应急队伍管理和抢险救援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服从调度未履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相关职责或因处臵不力导致突发事件危害扩大造成严重后果或造成社会负面影响较大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追究相关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应急管理制度14

  物业管理公司应急分队小组职责:

  1.安全委员会:对各种应急作出决策,由现场最高领导者宣布。

  2.总指挥:负责紧急事件的协调处理和总指挥,包括组织消防演习、消防安全、急救培训等。

  3.副指挥:全面协作总指挥。

  4.消防监控中心:负责火灾发生后的对内、对外联络,对业户进行紧急广播引导疏散,迫降客梯,消防梯切换至消防状态。

  5.战斗小组:是应急分队的主要成员,负责事故地带的抢救和灭灾工作。

  6.疏散小组:负责疏散群众和转移重要物资,隔离灾区、保护现场、维持秩序、疏散交通等工作。

  7.急救小组:负责抢救受伤人员。

  8.设备设施保障组:负责设备设施的抢险和维护,为紧急事件的处理提供消防设施及动力保障。

  9.后勤小组(包括储备人员):清点人数、安抚疏散人员、财物点数和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组织、调集工作。

>应急管理制度15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指导和规范我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按照“镇级领导直接负责、各部门负责人积极配合、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负责人是各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级别,组织实施分级临控、分级管理。

  (三)依靠科学,加强协作

  要依靠科学妥善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真正做到守土有责、恪尽职守、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在及时上报上级部门的同时,迅速采取救治和控制措施。

  二、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所称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食品及其原料购进、生产、加工、包装、贮存、运输、销售等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重大伤亡、众多人数患病或者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重大危害的情况。

  三、组织领导

  (一)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全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其主要任务是:

  1、研究确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政策。

  2、由组长或委托副组长宣布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命令。

  3、协调解决应急处理存在的重大问题。

  4、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处理情况。

  (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

  1、煤炭坝镇食品安全日常信息收集处理工作;负责全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组织建立和管理全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小组;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评估,提出应急处理建议和应急处理措施。

  2、协调解决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3、汇总事故情况。

  4、适时通报、公布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

  5、负责组织完成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日常工作。

  (三)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小组,主要任务是:

  1、负责本部门责任区内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决策和现场指挥,

  组织应急救援,制定控制措施。

  2、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后勤保障、信息上报、恢复生产秩序等工作。

  3、检查、督促各成员做好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准备工作。定期进行演练。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在发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向镇食安办及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并负责协调各村(社区)、部门单位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应急预案的启动准备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有序进行,并负责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报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情况。

  (四)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下设警戒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善后处理、事故调查五个工作小组。

  1、警戒保卫组:由镇派出所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派出所所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配合有关部门营救受害人员,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现场,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2、医疗救护组:由镇卫生院负责,有关部门配合,主要职责是:建立稳定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救援队伍,指导急救人员迅速展开抢救工作,力争将人员伤亡数量降到最低程度。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及时向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报告人员抢救工作的进展情况。

  3、后勤保障组:由镇食安办负责,有关部门配合,主要职责是:根据事故情况,协调、组织事故发生地安排应急药品和物资,统筹调度,有偿调拨,保证应急物资的供应。

  4、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所在村(社区)负责,主要职责是: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并及时向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善后处理情况和动态。

  5、事故调查组:由公司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有关部门配合,主要职责是: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并及时向县有关部门报告事故调查情况。

  四、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和评估

  (一)事故报告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对本责任区内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当及时向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事故评估

  镇食品安全协调小组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和食品安全专家或责成事故发生地村(社区)主任赴现场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对事故的类别、性质、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围进行科学的评估确认。

  (三)事故通报

  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根据事故发生的情况,及时向事故可能波及的省、市、县等区域的相关部门通报情况,要求严加筛选监督。

  五、应急预案的启动

  经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织评估确认,对符合本预案适用范围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