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司离职证明【汇编6篇】

离职证明 时间:2024-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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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司离职证明 篇1

  首先,离职时间,是以办完离职手续之日为准,就是盖章或签字那天。法律规定试用期你可以三日之内提出离职,不一定必须是三日。如果一天能办理也是可以的。

  再次,如果试用期不合格,用人单位应对员工不合格负举证责任,你可以主张用人单位出具评定不合格的理由。试用期被辞退对以后找工作是没有影响的,除非劳动者在公司严重违反劳动法或者是触犯国家法律。

  最后,出具离职证明是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的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拒绝,你可以求助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仲裁部门。

  关于离职证明

  《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通常称为离职证明。

  离职证明中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信息的证明书。

  离职证明是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时由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会要求劳动者进行工作交接完成后。而用人单位要求新入职的劳动者提供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则应当保留对方违法解除的证据,将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保留好,如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邮件、录音等。

  提醒:要拒签不利的离职证明

  现实中,某些用人单位会将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写入离职证明中,因此,劳动者应当看清楚自己的离职证明中是否有不利言辞,如存在严重违纪、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等。如果与事实不符的离职证明,劳动者有权拒绝接受,并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真实情况出具新的离职证明。

  重要:劳动者不必要提前30天提出离职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37条明确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根据该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七)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建议:

  一、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要求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并赔偿损失;

  二、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责令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为劳动者出具符合规定的离职证明;

  三、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仲裁委提起赔偿之诉,如果仲裁委不予受理,直接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原公司离职证明 篇2

  兹证明xx先生/女士/小裤原系我公司市场开发部职员,在职时间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现已办理完所有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xx公司(或人力资源部人事处)盖章

  xx年xx月xx日

原公司离职证明 篇3

  离职证明

  兹证明先生女士(身份证号为:),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就职,离职时 任(部门)的职务,由于原因提出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该员工与公司签署的保密协议仍有效,且有义务对公司商业信息及相关资料保密。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人力资源部

年 月 日

原公司离职证明 篇4

  离职证明一是为了证明你的工作经验,这可以为下一家录取你的公司或者企业提供一个了解你工作经验的凭证,也可以彻底撇清你与离职公司之间的问题或者纠纷,为以后的职业发展提供更顺畅的道路。

  离职证明的公章对于有些公司是很重要的凭证,而且离职证明的公章在大家申办社保、五险一金等方面有比较大的作用。

  如果您离职的是一家很小的小公司,只是单单的一个小工作室,根本没有注册为公司,可能在公章方面不具备条件,这样的话你可以跟新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说明一下您的实际情况,

原公司离职证明 篇5

  兹证明xxxx(身份证:xxxxxxx)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在我司担任xxxx部门xxxx岗位,在此工作期间无不良表现,工作良好,同事关系融洽。经个人申请准予离职,已办理所有交接手续。

  特此证明!

  公司盖章

  日期:

原公司离职证明 篇6

  因原本公司员工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不按公司规定擅自离岗,现将其本人与竹木材料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从即日起有关钱治民的任何动作均与公司无关,如其本人以公司名义在外进行一些不法商业活动,本公司严正声明其本人在外的一切商业行为一概与本公司无关,本公司将追究其本人相关法律责任。

  望各经销商,业务伙伴本着大局出发,不得与之业务来往为谢!

  特此声明。

 xxx材料有限公司

  20xx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