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读后感实用12篇

读后感 时间: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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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读后感实用12篇(名著读书读后感)

名著读后感实用1

  读了《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心中都在想着一个问题:每个人都能做到“道德”这两个字吗?也许只有一个人是道德的,也许会有一百个人是道德的,也许会有成千上万个人是道德的,也许……这种也许,我希望是永久的,我希望有更多的人会做个“道德”人!

  生活中,不道德的人也随处可见,就像那次——在候车间,有人明明看见了墙壁上的“禁止吸烟”,可却还是拿出了烟若无其事的抽的起来,弄得旁边的人都不想再坐在他旁边。当然,道德人也随处可见——每次我都不愿去丢垃圾,因为垃圾箱的味道实在不好闻,可是那次,我改变了我的想法,那天,烈日当头,偏偏有事情要出去,走到垃圾桶旁,我下意识的'捂了捂鼻子,看见了两个衣服上有“街道清理员”字的人,这两个人毫不避讳的端起垃圾箱,把里面的垃圾倒入垃圾车中,好像丝毫没有感觉到垃圾箱的臭味,那时候,我便肃然起敬,并不感到垃圾箱的臭味。

  像《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中的有一篇文章,我读了又读,觉得这是一篇好文章——“我不能失信”,就是这篇文章,我觉得当中的汽车修理老板特别的好,同时我也觉得那个汽车司机想出来测试汽车修理老板的办法特别好。

  在很多人眼里,道德就像一块糖,开始很甜,但是又有谁能做到永远不让这块“道德”糖融化?在我眼里,道德是一杯苦咖啡,很苦很苦,所以需要一直一直做道德的事,就像给这杯苦咖啡加了几粒糖,感觉不那么苦了,越来越好喝……

  做三分钟的道德人很简单,做一辈子的道德人很难,又有谁能做到一辈子呢?趁我们都还小,决定吧!做一个道德人!

名著读后感实用2

  每每拿起《心的菩提》这本书,都会让我走进一个空灵的世界,在那里,我的心也为之沉静。里面的每一个文字,每一句话都可以引发我的深思。林清玄先生用那么通俗易懂而又清新优美的文字,将博大精深的佛学简单明了的呈现在了我的眼前,让我在佛理中深省自己的做法。

  这本书用一个个的小故事展现了一个个大道理,不管是大人还是孩子,读起来并不费劲。很多时候我都会把这本书推荐给我的学生们看,也许他们还读不懂那些故事里的.哲理,但至少在他们的内心会留下印记,而且每篇文章之后议论抒情的文字恰好是这篇短文的升华,学生们是看得懂的,很多孩子看完后和我交流时,都说到了这些文字带给他们的启示。

  林清玄用木鱼来提醒大家时刻要保持清醒,不能懒惰。用水的特性提醒我们要安静,不能浮躁。书中有这样几句话是我最喜欢的,也是最常和学生分享的:“水可以包容一切,也可以被一切包容,因为水性永远不二。但如水的心,要保持在温暖的状态下才可以起作用,心若寒冷,则结成冰,可以割裂皮肉,甚至冻结世界。心若燥热,则化成烟气消逝,不能再觅,甚至烫伤自己,燃烧世界。一株花如果不用全心来凋谢,就没有足够的养分长出树叶;一粒种子如果不全心地来消失,就不会从内在最深处长出芽来。因此,我们的生命不能打折。”

  书中《柔软心》这篇文章是我最喜欢的,她讲述了一颗柔软的心对我们的重要性。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拥有一颗柔软的心是何其重要的,它可以让我们更好的了解学生,可以让我们更有耐心的对待学生,也可以帮我们更容易走进孩子的内心。

  所以这本书,不管是学生还是老师,都值得一读,值得去品味这之中的深意。

名著读后感实用3

  童年,在我们的眼中,充满快乐,充满幸福,所以人们常说,童年是人生中最令人难忘的日子,我想作家萧红也是这么觉得的吧!

  在作家萧红的笔下,她的爸爸妈妈对她很冷淡,祖母也对她不好,她最快乐的时刻,就是在花园里和祖父玩乐。祖父很慈祥,在我眼里萧红有一个疼她的人,至少她的童年还是幸福的。

  但是团圆媳妇就不同了,12岁就送到了呼兰河名声很好的老胡家,刚来到这里就天天拉车,还要遭婆婆的打骂,最终年纪轻轻去世了,原本人丁兴旺的老胡家,因此惨遭灭门。

  比起现在的生活,简直是天壤之别。现在有好多家长都会溺爱孩子。

  周末,我去公园,刚进入大门,就被一大家子吸引住了,孩子被妈妈抱着,奶奶用好听的'话哄着,爸爸陪他玩着,爷爷拿着零食逗着,热闹得想个小王国。随着“幸福”的一大家子,我来到了玩乐场所,“宝宝,坐跷跷板好不好?”奶奶殷勤地说。“不要嘛,我不玩。”两只小手拍在妈妈的肩上。“好,我们不玩。”爷爷附和道。“宝宝,玩滑滑梯好不好。”好像打动宝宝似的,嘴里念叨着:“好吧,我要玩这个。”这可忙活了几位“大臣”,爸爸把宝宝抱上了滑梯,奶奶在下面盯着看,眼睛一眨不眨的。爸爸妈妈在下面接,人多手杂,宝宝被弹了屁股,哇哇大哭起来。奶奶揉屁股,爷爷骂爸爸不中用,妈妈拿零食给宝宝压惊。

  看到这儿,我只能苦笑一阵。难道这就是爱?虽然萧红没有太多人关怀,但她懂得珍惜祖父对她的爱,在“小天地”中享受美好的生活。现在大多数人家都是独生子女,从小娇生惯养,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根本不珍惜家长的爱,对家长指手画脚,一点都不孝敬长辈。而家长过于溺爱孩子,使孩子养成了许多不良的习惯。

  爱,会让人感到温暖,爱,会让人感到幸福。爱的方式有很多种,请家长不要选择溺爱。享受爱的方式也有很多种,让孩子们有一个值得怀念,有意义的美好童年吧。

名著读后感实用4

  《童年》是高尔基自传:《童年》《人间》《我的大学》三部曲之一,讲述了高尔基的悲而又令人同情的普通俄国儿童的童年时光,在童年中阿廖沙.彼什科夫是一个三岁丧父、母亲改嫁、祖父破产又有两个又凶又自私的坏舅舅的可怜孩子。

  高尔基是一个很了不起的人,他从流浪儿到世界文豪每走一步都是艰苦的,他原名阿列克塞.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1868年3月10日出生在伏尔加河畔的下诺夫戈罗德地中的一个穷木匠家中,11岁便外出谋生,做过搬运工、烤面包工,但我们差一点就无法看到他的作品,在这个满腹苦水的孩子19岁时迫于生活的压力更因为世上最爱他的外祖母的离世而让他选择对着自己的胸膛开了一枪,高尔基想抛弃生命可生命却未抛弃他,不然人们将失去这位世界顶尖的大文豪,高尔基的祖母是一个真正爱他的`人,在这个以凶残暴虐著称的家庭中外祖父有一次竟把高尔基打得失去知觉,而在这一群恶人中间只有外祖母是高尔基的保护人,当高尔基受到毒打时,外祖母总是搂着他流泪,到了晚上又为他讲生动、有趣的民间故事于美丽的童话,因此高尔基的《童年》中刻画了令人难忘的外祖母的形象:“在她没来之前,我仿佛在黑暗中睡觉,但他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她马上成为我终身的朋友,成为最知心的人,成为最了解、最珍贵的人----是她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了坚强的力量以应付那困苦不堪而又不幸的生活”

  而我最喜欢的人则是外祖父,在《童年》中他是个自私、乖戾、贪婪的老头儿,他放高利的贷款,老是打人,干尽坏事,可他的心灵最底层还是善良的,当他打完阿廖沙时会带一些糖果点心…..来安慰他,也会给他讲他年轻时的故事,总之是一个令人哭笑不得的角色,同时也是一个让阿廖沙又爱又恨的人。

名著读后感实用5

  读了《亲亲我的妈妈》之后我被这本书的故事深深感动了。

  这本书写了一个孩子,因为某种特殊原因,从父系家族来到了陌生的母系家族。这本书使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段话是:舒一眉双手扶住弟弟的肩把他的身体轻轻扳过来,深深的看着他的眼睛。“赵安迪”她,说:“安宝儿,弟弟,我的宝贝儿我生下你的时候,给你取了这个名字。可我从来没有给你过一个生日。我不是一个好妈妈。你能够原谅我吗?”弟弟拼命的点头:“妈妈等我长大以后,我会每年给你过生日。”

  当我读到这句话时,就被舒一眉阿姨给这句话给感动了。我也希望向赵安迪一样有一个幸福快乐丰富多彩的家庭,大家要珍惜和家人在一起的快乐时光。

  这个故事的开始:是写这个10岁的赵安迪在爸爸的葬礼上和自己的妈妈碰面的.,那时他们还是很陌生,后来接触了几个月后彼此疏离,慢慢靠近理解融洽最后紧握了对方的手,互相支持和鼓励着,去走人生的道路。血浓于水,这是一个真理。孩子和母亲是有血缘关系的人,无论之前敌视和陌生到任何程度,最后还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关键时刻他们一定会为对方出手。

  这本小说写了一个轻微孤独症的孩子和一个轻微抑郁症的母亲他们之间的故事,每个人之间要相处都要有一个过程,不要因为吵架生气就破坏彼此之间的感情。

  写舒一眉十年前丢下了赵安迪的原因的一句话:舒一眉说:“我错了,我真的错了。那时候我太年轻了,跟着你爸爸去了老家后,觉得生活没意思,太沉闷一心一意要去南京做一些轰轰烈烈的事。我爱过你爸爸,后来又不爱了,因为我根本不懂爱这个字眼,到底有多重。现在和你相处爱的含义。

  每一种相处都有一个开始,然后展开,一点一滴的磨合着、感受着,达到某一种境界。有喜悦有,有遗憾,也可以有悲伤。

名著读后感实用6

  这学期,我读了伍美珍的作品《生命流泪的样子》这本书,让我认识了许多。

  这本书讲了两个主人公,一个是可怜的女孩盛欣怡,一个是像女孩的男孩吴思灵。让我感触最深的是第一个故事的主人公盛欣怡。她原本有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天有不测风云,她妈妈得了不治之症,离开了12岁的盛欣怡。这场飞来的横祸使得她的生活乃至性格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学校,虽然有老师和同学的关心,但对亲情和友谊的烦恼依然使她感到孤独。

  在这本书里写到盛欣怡的小姨对她妈妈的过分事件,但是后来得知她妈妈的'病后,小姨的性格大转变了。原来温柔、慈祥的妈妈变得脾气粗暴,常常骂盛欣怡,甚至有时候还对盛欣怡说出很难听的话。每天负担着生活和学习压力的盛欣怡,性格也变得越来越孤寂,不再像以前那个活泼开朗的盛欣怡。后来,盛欣怡在电脑里找到了妈妈与病魔斗争的期间写下的日记,这让盛欣怡知道,妈妈对她的爱从来没有发生过改变,而且爱得越来越深……

  看到这里,我潸然泪下,我为这个同龄人每天忙着在家里干活和努力学习而叹息。同样的年龄,我们每天在父母的亲情里撒娇,在老师的关怀下学习,在和同伴们嬉戏玩耍……

  读了这本书我懂了很多。盛欣怡在妈妈身边的时候帮妈妈做家务。可我呢?却整天只知道玩,什么事也不做。父母在家时,叫我做作业,我说作业快做完了;叫我跟他们下地干活,我推说要做作业,他们刚出门,我就把电视打开看卡通片;等父母从地里干完活回来,我连忙拿出作业本,装模作样地在写字。

  从这本书中,让我懂得如何去面对生活,去体会生命。

名著读后感实用7

  这个寒假,我阅读了许多名著,其中包括《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的作者是丹尼尔。笛福,讲述的故事、冒险是前所未闻、绝无仅有!

  我不是在说大话,《鲁滨逊漂流记》其实有很多人看过,它讲述了鲁滨逊。克罗索不满于现状,乘船冒险却流落到萨累的摩尔人手中。他好不容易逃出后到国外干着高薪的葡园,可他又因同样的原因乘船离开,再次失事并独自逃到了荒岛,养羊、种地、抓鳖,生存了二十几年后,解救了土著并命名为“星期五”让他做奴仆。后来他又救了“星期五”的爸爸和一些白人,最终终于在1686年12月19日乘船回到故土,历时35年,岛上居住27年2月零19天。

  看完这书,我不由感叹,丹尼尔的想象力让人折服,同时生动的描绘也令人身临其境。例如从鲁滨逊解救“星期五”的故事中我看到了鲁滨逊的勇猛与智慧,从“星期五”自愿让鲁滨逊杀他的故事中看出了“星期五”的`忠诚。我认为这本书还有一个优点:它没有分章节,并用第一人称写,如同自传,让我融入其中,仿佛主人公就是我。再次回想起来,书中的人物品质我都应该学习。鲁滨逊的勇敢、机智、处变不惊,“星期五”的忠心耿耿、领悟性高,这些都是我学习的目标。同时,我还懂得了不能不满足于现状,要知足等道理,鲁滨逊就是因为这而流落荒岛。在生活中同样要知足,俗话说:“知足常乐。”比如说:买了很多很多玩具了,却总是因为没收集完全套而不满足,就是不应该的了。

  啊!这本书就是这样一本名著,它写得朴实、生动、有创造性。这样一本书,也不需要多说,你们也快去看看吧!

名著读后感实用8

  无意中整理书架,看到了一本《昆虫记》,连自己都诧异,我努力回想是什么时候买的,毕竟已经与那东西毫无瓜葛好久了。

  再一次阅读,《昆虫记》虽然没有小说的好看,没有笑话的幽默,没有童话的美好,但它很真实的体现了作者对生命和大自然的热爱!

  《昆虫记》的作者是让·亨利·法布尔。他以散文式的文笔向大家讲述了许许多多的昆虫的景况,有关昆虫的进食﹑保护自己﹑养育后代等等,都做了详尽的描述。法布尔怀着对生命的尊重和敬畏之情,五十余年深入到昆虫世界中,用毕生的经历对昆虫进行了大量的观察和实验,真实﹑细微﹑详实的记录了昆虫的本能和特征,用第一手资料将纷繁复杂的昆虫世界真实而形象的展现在我们眼前!

  我非常喜欢《昆虫记》中的'那些小昆虫们,它们一个个是那么的活灵活现,栩栩如生,布满着灵性,让我看了之后觉得十分可爱,就连讨厌的粪金龟都让我看了觉得妙趣横生。我更佩服法布尔的毅力,因为《昆虫记》这部书共31个片段,长达二三百万字,再加上作者细细观察这些昆虫,不知道需要几个春秋才能完成这部着作,而且《昆虫记》不但是一部研究昆虫的科学着作,更是一部讴歌生命的宏伟诗篇。它让我了解了为自己喜爱的东西而付出一切去追求的精神,了解了一种追随远离尘嚣世界的高雅情趣,更重要的是让我懂得了什么叫做尊重。

  作者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呢,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所以,以前老师叫我们写观察类的作文时我也总是绞尽脑汁也想不出题材。最后,我看了《昆虫记》才明白了: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即使是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如果你问我:“这本书真的有这么好看、有趣、并且生动吗?”我一定不假思索的回答你:“当然了,不信你看看。它会带你一起闯进一个奇妙、充满幻想的昆虫世界。”

  法布尔让我了解昆虫世界,而昆虫则让我永远记住法布尔!

名著读后感实用9

  人生总需要些遗憾来衬托,才会显得更美,譬如闻名至今的贝多芬。

  耳聋,对平常人是一部分世界的死灭,对音乐家是整个世界的死灭。作为一个失聪的音乐家,他用一根小木杆,一端插在钢琴箱内,另一端用牙咬住,用以在作曲时"听音"。以此完成了不朽作品《第九(合唱)交响曲》。

  不论世界是否瞬间变得无声无息,他的选择依旧不会改变。这世界上有一种人,一旦认定了一些东西,就会至死不渝地去追逐。然而亦是这种人,才会拥有那种改变世界的力量。

  路德维希·凡·贝多芬。一颗音乐舞台上永不陨落的巨星,用他的一生来告诉世人——我们的命运,不需要他人来定夺。

  写到这里,我突然想起了与他同在一书里的米开朗基罗。他曾经说过:"谁也无法战胜我,我要死死握住命运的咽喉。"我思考了一会儿,觉得从古到今,名人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从不屈服于所遭遇的一切。父亲曾经跟我说过:"敢于反抗命运的,都是英雄"现在想来,的确如此。

  思绪回到现在,我禁不住回顾我那匆匆流逝掉的'十六年的时光,反省自己是否曾经为了五斗米而屈膝过。

  生活在温室里面久了,人们自然也会变得越来越依赖和平所制造的光景,流连而不肯返归。倘若有一天,世界再次大战,幽蓝的苍穹再次布满尘烟,空气中再次响彻厮杀的声音,到那时,我们又该如何?我们还有可能像以前抗日战争那样鼓起那种为国捐躯的精神吗?——那种如今已被埋葬在心底铺了尘的伟大精神。

  不论是或否,我觉得我们都应当这样做。唯有懂得反抗束缚着自己的绳索,才能得到无忧无虑的自由。

名著读后感实用10

  放暑假了,我读了一本来自著名作家高尔基的《童年》,看完的我感触颇深,我第一时间给我的感想就是现在的我真的太幸福了!想想作者高尔基的童年是多么的悲惨,生于俄国中部诺夫戈罗德的一个木工家庭,从小就受到苦难生活的'折磨,他只读过两年小学,10岁走入社会。底层的生活使他亲身体会到人民的痛苦,看到社会的丑恶。   我,虽然出生在乡村,但是想想现在的生活条件,我看自己都得偷笑了,童年时候的我是那么的天真,那么的活泼,和伙伴们一起玩耍,一起嘻哈,想起来自己都在笑。比起高尔基我真的是幸福一千倍一万倍了。虽然比不上那些城市里的小孩子,但是我的生活学习条件并不差,自己在心里已经觉得很开心,每天和同学一起讨论问题,互相进步,这种感觉真的很棒,老师也很有耐心地传授知识。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   《童年》这本书里的主人公:阿辽沙*彼什科夫。阿辽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他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和阿辽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   这本书告诉我们不仅要珍惜眼前的幸福,而且要学会制造幸福。 屠格涅夫说过:“想要得到幸福,你首先要学会吃得起苦。”美好的生活必须有所付出,才会长久,有所争取,才会得到。

名著读后感实用11

  鲁滨逊,这名字对于我来说耳熟能详,上一年级的时候,爸爸就从图书馆借来给我看过。第一次看“小说之父”——笛福的书,我看得特起劲,不会的字问爸爸或妈妈。没花很长时间,这本书就被我“啃”光了,看完之后,我又看了一遍,因为鲁滨逊给我的印象太深刻了。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在一次风浪中,船被吹翻了,其它船员都死了,只有鲁滨逊活了下来。他在一个无人的荒岛上暂且居住下来,将船上剩余的食物带走来,但是这些少得可怜的食物哪够他吃一段漫长的岁月啊!他便自己开始了“隐居”的生活。在这二十八年中,鲁滨逊救下野人星期五并且教星期五学母语,最后救出了船长回到了英国。

  鲁滨逊坚强乐观的精神打动了我,在遇到挫折时,他还是坚强乐观的,似乎他与坚强乐观的.精神已合为一体。在我遇到困难时,我总是在第一时间想到鲁滨逊,大跨步、向前走,勇敢地战胜困难。有一次,在一个无人偏僻的小巷中,我和徐晶、徐晶,苗苗、沉沉正玩得开心,突然几个大汉站出来,笑眯眯地说:“小朋友,我们请你们喝雪碧。”话音刚落,三瓶雪碧出现在我们眼前,苗苗和沉沉是狗,雪碧没它们的份儿,我假装诚心接受,第一时间拧开瓶盖,洒一点在地上,苗苗、沉沉嗅了嗅,朝我“汪汪”叫了几声,冲过去,把雪碧捣翻在地上,洒 了一地,我和双胞胎一下子爬上一个附近的竹梯子,大汉也爬,在大汉快要上来时,我们一推,把他吓个半死。等他们走后,我们都回了家。智斗坏蛋,不过当时我是从鲁滨逊那取来的胆量、勇气、智慧哦!

  鲁滨逊永远站在勇气的顶端,在危难时刻,他总是给予我力量,让我静下心来,在胜利的终点呼唤着我。

名著读后感实用12

  在生活中,在学习中,谁都想当强者,在群狼中也不例外,每只狼都梦想着成为狼群的统治者----狼王,《狼王梦》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个想当狼王的故事。

  从前有两只狼,公狼叫黑桑,母狼叫紫岚,黑桑就有过当狼王的梦想,他身材魁梧,肌肉丰满,聪明机智,帅帅的他一生都想当狼王,他也有这个实力,可惜他却死在野猪的手中,紫岚为了实现他的愿望,一心培养狼儿,希望狼儿中有人能成为狼王。

  紫岚妩媚动人,为黑桑产下五只狼崽,第五只刚出生就死了,剩下四只依次起名为:黑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只有媚媚是母狼崽,黑仔长相最像黑桑,也最受紫岚的疼爱,他就是紫岚心中未来狼王,在母亲的溺爱中,黑仔渐渐长大,可惜梦还没有开始就被金雕叼走了。蓝魂儿虽不像父亲,但在紫岚的训练下也是机智勇敢,曾经只身冲进狗熊的窝内把狗熊逼出来,在没有食物的冬天救了整个狼族,可是他太冲动太勇敢,观察不仔细最后掉进猎人的陷阱里。双毛自幼受尽黑仔和蓝魂儿的欺负,自卑感很重,紫岚为了教他甚至废了一条腿,双毛长大了,有黑桑的勇敢,比蓝魂儿更有脑子,渐渐成了狼群中最棒的一个,就在他要杀掉狼王成为新狼王那瞬间,老狼王的`临死庄严的一吼,却唤起了双毛内心的自卑,自卑让他前功尽弃,死于狼王之手。

  三只优秀的狼儿,各有自己优缺点,蓝魂儿如果遇事能够认真仔细一点,他应该可以实现自己的梦想;双毛如果能够克服自己的自卑心理,多一点自信,他也能实现自己的梦想!如果黑仔少拥有一点过分的母爱,也许他能实现父亲的遗愿。人生就是这样无情,我们必须要认真仔细对待身边的每一件事,才能获得成功!我们要克服自己的缺点,吸取别人的长处,用知识武装自己,遇事多想多动脑,努力学习,我们一定会实现我们的梦想,因为我们的身边有最无私的、最伟大的母爱支持我们!

  读过《狼王梦》让我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要记住“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不放弃努力,我们一定会实现我们的梦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