嘎查村干部辞职报告(共3篇)

申请书 时间:2021-04-29
【www.wendang123.cn - 申请书】

第1篇:磴口县嘎查村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磴口县嘎查村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嘎查村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嘎查村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嘎查村“两委”班子带领群众致富,增强责任意识,调动嘎查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根据自治区党委、市委完善和落实嘎查村干部“一定三有”精神,结合《中共磴口县委2014年第九次常委会纪要》(〔2014〕4号)“提高嘎查村干部待遇”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嘎查村干部,指嘎查村“两委”中享受基本报酬的成员,不含苏木镇党委选派到嘎查村任职的干部。

第三条 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县委组织部负责嘎查村班子和嘎查村干部考核的宏观指导和检查督促,苏木镇党委具体组织实施,并将考核结果记入嘎查村干部个人档案。

第四条

考核嘎查村干部,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开民主、绩效挂钩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与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力求科学、全面、准确。

第二章 考核内容及程序 第五条

苏木镇党委每年年底组织一次对嘎查村干部的全面考核。考核分为平时工作考核和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两项,其中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分党员群众民主测评和岗位目标量化考核两个方面。

第六条 平时工作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嘎查村干部日常工作出勤、请销假和苏木镇交办的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由苏木镇党委根据平时掌握的实际情况,以百分制进行量化打分。

第七条 年度目标考核。主要对嘎查村级“两委”班子履行职责情况及班子成员德才表现进行考核。考核具体程序为:

(1)由苏木镇党委成立考核组,负责对嘎查村的考核工作。

(2)考核组主持召开嘎查村年终考核会议。参加考核大会人数一般不少于15人。包括:嘎查村“两委”班子成员,农牧民党员、群众代表,本嘎查村的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

(3)述职述廉。嘎查村党支部书记代表“两委”班子进行述职,述职内容主要包括年内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问题等。

(4)参会人员对述职内容发表评议意见。

(5)民主测评。对嘎查村班子和嘎查村“两委”班子成员分别进行测评(苏木镇下派到嘎查村任职的干部只参加班子民主测评,不参加班子成员民主测评)。嘎查村班子测评包括思想政治建设、执政能力建设、党的建设、工作实绩、廉政建设等,评价内容由苏木镇根据具体工作设定。对嘎查村“两委”班子成员要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测评。苏木镇党委要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分别按优秀、良好(称职)、一般(基本称职)、较差(不称职)四个档次设计测评表并赋相应分值。测评表由考核组负责发放及收回。汇总后,由苏木镇考核组计算出嘎查村班子及成员民主测评得分,其计算公式为:民主测评得分=(优秀票数×1+良好票数×+一般票数×)/总票数×100。

(6)谈话。考核组通过与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谈话,了解嘎查村班子及成员的工作情况及德才表现。

第八条 考核组全面综合嘎查村“两委”班子和干部平时表现、目标任务考核情况、个别谈话等情况,进行集中讨论分析。按平时工作表现占20%、民主评议占30%、目标考核得分40%、谈话占10%的比例,计算出嘎查村“两委”班子成员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的为优秀,75分及以上的为良好(称职);60分及以上的为一般(基本称职),60分以下的为较差(不称职)。考核为优秀等次比例不得超过该苏木镇嘎查村干部总数的20%。

第九条

对嘎查村班子的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班子:

1.班子内部不团结、严重影响工作并经整改没有明显改变的;

2.班子集体以权谋私、侵占挪用集体财物等违纪的; 3.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得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被“一票否决”,或在重点工作上有重大失误的;

4.民主测评中,“不合格”票超过三分之一的; 5.其他原因应确定为不合格的。

第十条

对嘎查村干部的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称职:

1.政治素质较差,在重大政治是非问题上立场动摇,参加社会非法组织的;

2.业务素质差,难以适应工作岗位要求,不能有效履行职责,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受到上级查处或通报批评的;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被“一票否决”的嘎查村的“两委”主要干部和分管负责人;

4.违反工作纪律,在开展嘎查村务中造成工作被动,损害群众利益的;

5.参与赌博、迷信、色情等活动,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6.因打架斗殴、酗酒闹事、严重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严重后果的;

7.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长期不在岗,或无理取闹,扰乱嘎查村正常工作秩序的;

8.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的;

9.有以权谋私行为,存在不廉洁和其它违纪问题的;

10.本年度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和违法犯罪的;

11.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

12.其他原因应确定为不称职的。

第三章

结果运用

第十一条 嘎查村干部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嘎查村干部绩效工资,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被评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的,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1200元的绩效报酬。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不享受绩效报酬。嘎查村班子被评为不合格的,本嘎查村干部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第十二条 对考核为优秀的嘎查村干部,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先进的评选;对考核为基本称职的嘎查村干部,取消先进的评选资格,并指派专人开展谈心谈话,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对考核不称职的嘎查村干部,由苏木镇主要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嘎查村干部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等次,且经诫勉无明显改正、群众反响强烈的,由苏木镇劝其自行辞职。经组织劝辞后拒不辞职的,可由苏木镇作免职处理或依法启动罢免程序。

第四章

考核纪律

第十三条 嘎查村干部应自觉接受考核评议。苏木镇党委工作人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擅自更改考核评议结果。严禁以弄虚作假、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干扰和妨碍考核、评议工作。对违反上述纪律的人员,经苏木镇党委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或党纪政纪处分。造成考核结果严重失实的,由苏木镇党委宣布考核结果无效。违反考核纪律的嘎查村干部,当年考核等次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各苏木镇可依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2篇:磴口县嘎查村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磴口县嘎查村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嘎查村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嘎查村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嘎查村“两委”班子带领群众致富,增强责任意识,调动嘎查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根据自治区党委、市委完善和落实嘎查村干部“一定三有”精神,结合《中共磴口县委2014年第九次常委会纪要》(„2014‟4号)“提高嘎查村干部待遇”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嘎查村干部,指嘎查村“两委”中享受基本报酬的成员,不含苏木镇党委选派到嘎查村任职的干部。

第三条 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县委组织部负责嘎查村班子和嘎查村干部考核的宏观指导和检查督促,苏木镇党委具体组织实施,并将考核结果记入嘎查村干部个人档案。

第四条

考核嘎查村干部,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开民主、绩效挂钩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与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力求科学、全面、准确。

第二章 考核内容及程序

第五条

苏木镇党委每年年底组织一次对嘎查村干部的全面考核。考核分为平时工作考核和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两

- 1

村“两委”班子成员要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测评。苏木镇党委要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分别按优秀、良好(称职)、一般(基本称职)、较差(不称职)四个档次设计测评表并赋相应分值。测评表由考核组负责发放及收回。汇总后,由苏木镇考核组计算出嘎查村班子及成员民主测评得分,其计算公式为:民主测评得分=(优秀票数×1+良好票数×+一般票数×)/总票数×100。

(6)谈话。考核组通过与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谈话,了解嘎查村班子及成员的工作情况及德才表现。

第八条 考核组全面综合嘎查村“两委”班子和干部平时表现、目标任务考核情况、个别谈话等情况,进行集中讨论分析。按平时工作表现占20%、民主评议占30%、目标考核得分40%、谈话占10%的比例,计算出嘎查村“两委”班子成员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的为优秀,75分及以上的为良好(称职);60分及以上的为一般(基本称职),60分以下的为较差(不称职)。考核为优秀等次比例不得超过该苏木镇嘎查村干部总数的20%。

第九条 对嘎查村班子的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班子:

1.班子内部不团结、严重影响工作并经整改没有明显改变的;

2.班子集体以权谋私、侵占挪用集体财物等违纪的; 3.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得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被“一票否决”,或在重点工作上有重大失误的;

- 3

11.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 12.其他原因应确定为不称职的。 第三章 结果运用

第十一条 嘎查村干部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嘎查村干部绩效工资,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被评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的,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1200元的绩效报酬。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不享受绩效报酬。嘎查村班子被评为不合格的,本嘎查村干部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第十二条 对考核为优秀的嘎查村干部,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先进的评选;对考核为基本称职的嘎查村干部,取消先进的评选资格,并指派专人开展谈心谈话,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对考核不称职的嘎查村干部,由苏木镇主要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嘎查村干部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等次,且经诫勉无明显改正、群众反响强烈的,由苏木镇劝其自行辞职。经组织劝辞后拒不辞职的,可由苏木镇作免职处理或依法启动罢免程序。

第四章 考核纪律

第十三条 嘎查村干部应自觉接受考核评议。苏木镇党委工作人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擅自更改考核评议结果。严禁以弄虚作假、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干扰和妨碍考核、评议工作。对违反上述纪律的人员,经苏木镇党委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或党纪政纪处分。造成考核结果严重失实的,由苏木镇党委宣布考核结果无效。违反考核纪律的嘎查村干部,当年考核等次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 5

第3篇:村干部辞职报告

村干部辞职报告

关于辞去中共Xx乡Xx村党支部书记的

申 请 报 告

Xx乡党委:

本人于20XX年XX月份考录为村官被乡政府分配到Xx村担任书记助理。2009年1月,经过村党支部换届选举,本人被推选为新一届党支部书记。

20XX年XX月XX日,本人参加Xx市事业单位招录考试,后经过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已经到Xx镇人民政府报到上班。根据组织部、所在单位要求及本人综合考虑,现要求辞去中共Xx乡Xx村党支部书记职务,望上级党委予以批准。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嘎查村干部年终总结

村干部辞职报告

村委干部辞职报告

村干部辞职报告申请

村干部 辞职报告批复